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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输液瓶管理制度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输液瓶管理制度·1

  各县市区卫生局、环保局,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一次性输液瓶(袋)处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管理范围,但瓶(袋)内依然存留药物液体,存在着一定危害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一次性输液瓶(袋)分类收集、转运、暂时存储等工作,确保回收利用的一次性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同时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等工作,保证可追溯性,杜绝随意买卖,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回收利用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应当交由卫生部门认可、符合环保法律规定的合法企业进行处置。

  三、处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进行处置,确保再生产品不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确保暂时存储、运输、处置过程中回收物不丢失、不人为转卖,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防护。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发生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其他意外事件时,确保能及时进行安全、妥善的处置。

  四、市卫生局和环保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联合开展对医疗机构一次性输液瓶(袋)处置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各医疗卫生机构对一次性输液瓶(袋)的处置去向、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应急预案等,确保一次性输液瓶(袋)得到规范、安全的处置。

  输液瓶管理制度·2

  门诊对于患者疾病的早期诊断和治疗是一个关键性环节。由于静脉输液治疗手段直接,且见效比较快,而成为临床应用比较多的基础护理操作,作为一名护理管理者,在操作流程中每一个环节都不能疏忽,以免发生各种不良输液反应,引起护患纠纷。最近,苏州市时有报道因输液不良反应而引起病人意外死亡的事件,为了确保质量和安全,方便病人,提高工作效率,瑞兴医院在以于院长、惠院长的亲自关心和重视下,护理部专门组织各护士长就我们医院在门诊输液流程等环节方面进行了认真排查,现将我们在门诊输液管理的工作介绍如下:

  护理方法:

  1、制订出静脉输液服务质量标准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严格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液器,用后做到严格处理毁形分类放置。

  (2)处置前,应仔细检查药品的批号、外包装、有效期、使用要求和副作用,严格遵循药物配伍禁忌。注意药物保存,如避光等。

  (3)每日晚21:00时固定时间对治疗室消毒。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到三查七对,避免差错发生,保证门诊输液安全。

  (5)加药过程中,注意药物是否完全溶解,不要把药物的结晶、未溶颗粒以及药物安瓿胶塞碎屑带入输液瓶内,药物主张现配现用,尤其是抗生素。

  (6)严格执行医嘱,工作中要求护士接到静脉输液医嘱后,要对其正确进行判断,对医嘱进行核对,如有疑问,及时与医生沟通。

  (7)注意输液过程中的反应,调节输液速度,静脉输液后每30 min巡视患者1次(输液病人8人以上,排专人巡视),注意患者有无不良反应(局部反应:肿胀、疼痛;全身反应:发冷、心悸、皮疹、头晕恶心),尤其对小儿及老人更应多加巡视和主动询问。一旦出现输液反应时,严格按照输液反应处理流程执行。

  2、患者告知制度

  (1)静脉输液前,对需要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告知患者试验的意义,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

  (2)护士必须熟悉药品性质,清楚用药目的,对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应事先告知患者,增加与患者沟通,避免产生护患纠纷。

  (3)根据病情、年龄药物的作用,决定输液滴数,对于甘露醇等高渗性药物输液应严格根据医嘱要求调整滴速,告知患者与家属不要随意调节滴速。

  (4)输液过程中,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注意事项,不要随意调节滴速,如发现药物不滴或局部有肿胀、疼痛及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与护士沟通。

  (5)输液结束后,拔针后按压2~5 min,以免发生局部皮下出血等不良反应。

  3、加强门诊输液过程中的心理护理

  (1)注意护士本身形象,要以愉快、积极的情绪感染患者,减轻其静脉穿刺时的恐惧心理,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

  (2)说话注意科学性和艺术性,避免不良暗示。如做青霉素过敏试验时,可告知患者:如果感觉哪不舒服就及时说出来;而不要说:如果感觉头晕、恶心就及时告知我们。因为这样可引起患者的不良暗示。

  (3)静脉输液时,增加与患者的沟通,通过多介绍、多巡视等手段,及时发现患者情绪的变化,避免各种纠纷的发生。尽量安排患者早处置,减少中间环节,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体会

  门诊输液是医院的一个窗口,反映了医院的工作质量和水平。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护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适应人们多元化的医疗需求,给门诊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应该建立合理的工作制度,加强与患者的心理沟通,保持以人为本的服务态度,明确操作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患者的监督,给予门诊输液患者全面细致的护理。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护理差错发生,保证门诊输液安全、快捷、有效,使患者早日康复。

  输液瓶管理制度·3

  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的规定,

  近期,浙江省卫生行政部门对全省未被污染的医用一次性输液瓶(袋)使用后的处理进行规范管理。在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的处置情况调查中,发现浙江省目前各医疗机构对上述物品的处理方法比较混乱,有送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有卖给其他单位的、也有卖给收购废品个人的等等。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使用后的流向呈多样化,无法跟踪其最终使用用途,因此存在较大的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隐患。

  为防止医用一次性输液瓶(袋)使用后被不当收购,防止医用废塑料被用于生产与食品、药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有关包装容器及服装、被褥、日用品等产品,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浙江省卫生行政部门对全省未被污染的医用一次性输液瓶(袋)使用后的处理进行规范管理。要求全省各级医疗单位将使用后未受污染的医用一次性输液瓶(袋)统一定点回收处理,同时要求定点回收单位要健全回收网络,及时回收。对回收的物品处置后废塑料的去向、数量、时间、经办人要进行登记备查;要与使用处置后废塑料的单位签定合同,确保其利用不危害到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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