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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反洗钱法规、政策和技能培训工作我支行将反洗钱业务培训作为法律法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反洗钱培训个人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反洗钱培训个人总结

  一、狠抓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第一,结合宝鸡市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反洗钱工作划分为“综合岗和非现场监管岗”,明确2个岗位反洗钱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制定了“宝鸡市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岗位职责”以及工作流程。第二,为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强化内部管理,制定了《宝鸡中支反洗钱监管工作约见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为今后更好地实施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奠定了基础。第三,对XX年度的非现场监管报表及有关资料,按照统一规范的模式,制作了“档案目录”,重新进行了装订,实现了“标准统一,规范管理”档案的目的。

  二、认真完成了前3个季度的3次非现场监管报表汇总和监管报告。面对反洗钱工作人员少、而1、2季度非现场监管报表采取人工汇总的情况,克服了被监管金融机构多达27家的现实,不厌其烦地催收报表,认真细致,一丝不苟汇总每一个数字,保证了非现场监管汇总表数字的准确可靠。

  在3季度实施金融机构新版非现场报表报送工作中,一是及时向各家金融机构拷贝了新版报表模版、人行和金融机构主报告机构代码,接口规范手册和分行有关文件等资料。二是制作了金融机构基本信息采集表,分发给金融机构,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准确填写, 做到系统中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唯一,确保了金融机构信息库的完整准确性。三是建立完善了各网点报表联络员机制,便于出现问题随时沟通联系,保证了新版报表报送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加大了新版报表审核力度,对金融机构提交的报表,严格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进行审核,发现报表数据填制错误或与实际业务明显不符的,经耐心讲解辅导后,让其返回重新填报,对于格式填制不规范的,与报送人员一起进行纠正,直至准确导入。这些措施的实施,使金融机构3季度报表填报质量较以前有了显著提高。

  三、实施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补充报送通知”制定,用足用活反洗钱监管手段。为了提高各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数字的准确性,根据《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对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质量不高、存在明显问题的农信社宝鸡办事处、太平洋寿险宝鸡分公司、农业发展银行宝鸡分行、人民财产保险宝鸡公司、农业银行宝鸡分行5家金融机构,下发了5份《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补充报送通知书》,“补报通知”不但起到了警示作用,而且促使金融机构重视了非现场监管报表和信息报送,报表质量有了根本性的改变。

  四、对2家金融机构进行了约见谈话。为了使各金融机构达到“认识问题,引起重视,积极配合,力争做好”的监管目标,8月份,针对XX年上半年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情况和现场检查存在问题,对存在问题相对较多的农行岐山县支行和农行陇县支行2家县级金融机构的主管行长和反洗钱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见谈话,其管辖人行县支行主管反洗钱工作的副行长和反洗钱专干也一起参加了谈话。

  谈话会重点阐述了2家金融机构在反洗钱非现场和现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违规事实,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认真听取了其就存在问题或违规事实的陈述和解释。并对这2家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其具体为内容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转变观念,规避风险;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人员素质。

  五、开展了非现场监管报表的培训。为了更进一步做好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的报送工作,先后3次就非现场监管报表进行了业务培训。在3月份全市人行系统培训会上,重点对各县支行反洗钱专管员进行了非现场7张报表的要素填写培训;在7月份召开的以“迎奥运保安全”为主题的宝鸡市第5次金融机构联席会上,重点对各金融机构非现场报表的报送情况进行了讲评;10月份,举办了宝鸡市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专题培训班,培训采取演示讲解、现场解答等方式,对非现场监管报表的填报格式、填报内容、注意事项、上报时间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讲解。使与会人员基本掌握了报表填报方法,为按时保质完成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工作打下了基础。

  六、反洗钱宣传有特色,重实效。第一,新年伊始,反洗钱管理部门经过认真准备,反复修改,在宝鸡电信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为全行所有电话制作了配备电话彩铃,使打电话成为宣传反洗钱政策法规的一个阵地。这一创新的反洗钱宣传形式,不仅是在反洗钱工作中力求创新的新尝试,而且也将反洗钱宣传工作提高了一个新水平。从宣传效果来看,社会各界普遍感觉这样的反洗钱宣传形式,成本低,效果好,简单易记,深入人心。第二,为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的反洗钱意识,形成全民参与、共同遏制洗钱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9月份,宝鸡中支与工商银行宝鸡分行联手开展以“预防打击洗钱犯罪,营造绿色金融环境”为主题的反洗钱宣传周活动。由于宣传准备充分,内容丰富,现场前来观看展板和咨询的人员络绎不绝,各网点参加宣传人员统一着装,采用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现场讲解、散发反洗钱宣传折页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什么是洗钱,洗钱的社会危害性,反洗钱法律法规以及公民应承担的反洗钱义务等内容,使群众对反洗钱有了明确的认识,收到了预期的社会效果。

  七、加强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的调研工作。为了使反洗钱工作上水平,解决目前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搞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就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的有关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撰写了《宝鸡市金融机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情况的调查报告》、《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对反洗钱统计报表做适当调整》等3篇调研报告,3篇调研报告均被分行网站转载,其中,《建议对反洗钱统计报表做适当调整》被《宝鸡金融信息》采用。

  一年来,在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XX年,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反洗钱法》等反洗钱法律法规,认清形势,强化监管,不断开拓,为宝鸡市反洗钱工作取得更大成绩而不懈努力。

  反洗钱培训个人总结

  昨天,又参加了央行组织的反洗钱工作培训,一天的培训时间实在太短了,由于时间有限,很多报告人都没有将问题讲到位,听后感到意犹未尽。一是自己由于才疏学浅,很多反洗钱工作问题都一知半解,研究不深,万不敢和领导、教授面前造次,二是较为羞怯,恐怕一言有失,无意中得罪了人。所以很多问题当场没有厘清,较为缺憾。

  昨天上午,先由周科长首先发言,对上海市反洗钱自评估工作进行了点评,听完后感到自己的工作和其他银行比,差距还是很大的,特别是自评估指标选择和实际评估方面,还是较为粗放。二家优秀的外资银行(三井、三菱)差不多每年都是优秀,使我自叹弗如。非常想了解人家是怎么做的,可惜这两家均未做报告。

  然后,由三家中、外资银行分别发表工作经验,由于时间过短,报告内容均虎头蛇尾,我最关注的日常操作问题没有谈深、谈细。印象比较深的是招商银行,他们要求每笔客户交易均需请客户提交说明,感到实际工作中较难做到,如果客户仅于交易凭证笼统的注明“货款”或“往来款”,我们银行怎么对其交易背景进行核实。就是做了核实工作,怎么能证明客户提交的理由一定正确?我的观点是,商业银行与客户是平等的,商业银行不是监管单位,没有能力和手段监控客户交易,怀疑是要有根据的。哪怕客户交易特征符合可疑交易报告标准,提交理由也存在一定问题(真的要洗钱,理由一定冠冕堂皇),商业银行在没有取得确凿的证据前,报告的可疑交易是苍白无力的。

  招商银行还有一个例子就是atm机提现,每天提现2万元,连续3天,共支取6万元,表面上很可疑,但是银行有可能取得证据吗?只是猜想,这类案件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我一直在考虑,应该将大额交易纳入可疑交易调查的重要信息来源,前面的例子就是证明,如果金额不大,调查取证的价值就不大,反洗钱工作本来力量就有限,纠结于几万元的案件,好像价值不大。我虽然不太懂法,但是知道现在盗窃500元以下的犯罪,不进行刑事处罚,法理之间是相通的,反洗钱调查是否可借鉴?

  渣打银行确实是一家全球性的银行,反洗钱工作条理清晰、架构完整,只是昨天时间较少,没有讲得很清楚。

  下午的培训,更加精彩。先由复旦陈浩然教授介绍国际反洗钱工作形式,我已经聆听好几次陈教授的教诲。陈教授实际上是给我们上了一堂普法课,两小时的课程插科打诨、完全脱稿,教授就是不一样。但教授的一个讲法,似有点问题,就是刑法191条洗钱罪的定义。今天特地查了一下,解释是5种客观条件涉嫌洗钱罪,第一是提供资金账户,教授称是针对银行的。实际不然,实务中不大可能由银行直接提供账户给客户去洗钱,大部分情况是银行不知情,客户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给其他人用于洗钱。

  还有,就是理财产品用于洗钱。理财产品与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好像在我的视野里,对客户身份识别的方式是一样的,究竟它怎么会沦为天然的洗钱工具,没有搞清楚,还要补补课。

  反洗钱局的鲁处长讲课更为精彩,没想到处长大人还能光临小博,并且引用了1年前本人的观点,真是三生有幸啊!今天特地又翻出来那篇文章,对于“勤勉尽责”当时的理解可能较为偏激,回忆当时情况,是看了一篇报道(还是道听途说,忘记了),一些地方人民银行将反洗钱工作处罚,作为树立威信或不可告人目的的工具,实在有悖反洗钱工作的工作立场,所以就那个啥的写上了。还有一点就是,您与教授都讲到了,如果案件发生并追溯到商业银行,怎么看银行都会存在问题,这就需要检查人的主观判断了。

  还有鲁处昨天两个观点,实在叫我摸不着头脑,没有理解好?

  第一,07年2号令第七条,实际受益人问题,今后将要求银行进行识别。(不能仅通过身份证明文件了解)鲁处举个例子称,江浙两省很多私企为了避嫌,请其他人作法定代表人,但实际控制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这个就比较麻烦,连公司登记机关都无法掌握的线索,要银行去了解,现实中不知怎么去做?个人账户更加讨厌,就说贪污吧,利用人头账户洗钱,银行怎么搞得清实际受益人?鲁处的另外一个例子,外国一个人控制了几十家基金会,也不是没有办法查清吗?

  第二,就是银行冻结客户账户问题,金融机构如果发现客户交易异常,是不是有权限冻结客户账户?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执行冻结措施无法可依,银行又将卷入法律纠纷。反洗钱法也规定,如果临时冻结客户账户,是要由人民银行同意的。

  反洗钱培训个人总结

  11月3日上午,在人民银行的组织下,今年新入行员工参加了"2014年**市金融机构新员工反洗钱业务培训"。在培训期间,我认真学习了关于反洗钱的相关内容,强化了反洗钱方面的相关知识,认识到洗钱对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的重大危害,整个反洗钱培训让人让我受益匪浅,现总结如下:

  一、了解了什么是洗钱。洗钱通常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因此,我们在日常办理业务过程中就要时刻警惕那些不明来路的大额款项的流转,要了解客户,以便认清楚其为普通交易行为还是洗钱行为。

  二、认识了洗钱的集中常见方式。例如利用金融手段、利用保密限制、利用地下钱庄、利用民间借贷等。当前中国洗钱犯罪呈现的四大特征是:1、熟练使用网上银行和现金业务;2、通过各种投资进行洗钱;3、跨境洗钱;4、通过亲属洗钱。当前阶段的反洗钱工作就要结合当前中国洗钱犯罪的这几种新特征来进行,做到对洗钱犯罪的有效打击。

  三、要建立起反洗钱的坚固防线有三条防线分别如下:第一条防线就是要建立起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开户时一定要确认其证件的真实有效性,必须使用合法证件开户,杜绝非法账户建立。第**防线是建立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第三道防线为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一旦超过规定金额以上或有洗钱嫌疑的资金交易均应及时报告,从而防止洗钱行为的发生。

  以上为我这次学习的心得体会,也将是我今后工作中重点要注意的事项,在今后工作中,我讲努力做好本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努力做好反洗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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