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ylwhcm.com--安全生产总结】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一篇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一些温暖,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学生康复教育需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关爱工作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 长:徐友明 

  组 员:查日斌 谢玉宏 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三、工作对象 

  我校残疾儿童徐洲祥,肢体等残疾,长期在家,不能到校。 四、主要措施: 

  1、经常与结队学生谈心,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要不时与帮扶互相交流、沟通,掌握被帮扶残疾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家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定期召开教职工、受助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 

  3、注重对帮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让他们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4、加强与帮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通过电话家访、实地家访等方式充分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孩子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孩子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学生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靖远县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我校将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现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具有糜滩镇下滩村户籍且居住在下滩村,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6-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三、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周“送教上门”不少于2次,每次1-2个课时,每学年不少于48个课时。

  五、师资保障

  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部分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二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实施全纳教育,促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积极探索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使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平等接受适合其需要和发展的教育,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2.总体目标。改变过去残疾儿童少年安置主要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传统方式,构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中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学生送教上门的“三元安置模式”。本着“先行试点、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构建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新模式。到2016年底,探索形成送教上门的相关配套政策,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送教上门的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教育安置、个别化教育、课程设置、教师专业化、家校共育、教研科研、督导评估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服务对象及具体要求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 潍坊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全面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潍教字[2015]17号)要求,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我市全面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1.服务对象界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因各种原因确实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 对具有我市户籍未办理残疾人证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市、镇街(园区)残联应动员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08〕10号)办理证件。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残疾子女,到居住地残联登记办理证件后,可接受送教上门服务。

  2.服务原则及次数。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量身定制、免费教育的原则,以送教上门服务为主,以社区教育和远程教育为辅。送教上门服务,每个服务对象每周2次,每次3课时,每学年不少于216课时。

  3.制定送教计划。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全市送教上门学生残疾类别和分布情况,制定送教服务工作日程表,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定期提供送教服务。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送教时间的,要及时与送教对象的家长(或监护人)沟通,并另行确定送教时间。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市残联配合,由特殊教育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1.市残联职责。市残联负责调查摸清我市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将所调查人数登记分类,商同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各镇街(园区)中心学校和市直义务教育学校要积极动员招生区域内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做到“能招则招”“能上尽上”;对确实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盲生和聋生的教育及送教上门工作分别由潍坊盲校、潍坊聋校负责。

  2.市教育局职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为送教上门服务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建立学籍,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指导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力争做到全覆盖,零拒绝;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送教上门教学策略的实践与研究,围绕送什么、怎么送、谁来送等关键问题,探索“康教结合”“医教结合”“线上线下结合”的送教上门服务模式,形成学校、家庭、社区和医院相互支持的送教上门长效机制。

  3.市特殊教育学校职责。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全市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教学工作,制定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做好统筹规划,细化工作目标和要求,完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深入家庭、社区、康复及福利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市特殊教育学校要成立送教上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借助师资、资源等优势,积极探索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与方法,创造性开展好“送学生”、“送家长”、“送社区”、“送志愿者”、“送顾问医生”的五送服务工作。

  4.其它相关学校职责。其它相关学校要积极动员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要积极吸纳有专业特长的教师、家长、社会人士,建立志愿者服务团队,协助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积极鼓励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参与送教上门服务,或为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提供相应的支持。

  四、送教上门工作流程

  每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1.清查摸底。每年4月份,市残联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统计工作,摸清底数,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残疾类别和等级,分类整理汇总,统一录入“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中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登记表》,同时报潍坊市残联备案。

  2.确定服务对象。每年6-7月份,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残联提供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资料,协同特殊教育学校确定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的确定分两步:一是前期调研,初步遴选。每年6月,通过社区调查、电话访问等多种形式了解残疾儿童基本情况和对送教上门需求,本着“家庭自愿”和“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要求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进行遴选。二是入户摸排,确定对象。每年7月份,组织专业小组(每组二人以上)对有送教上门服务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家访、评估,了解孩子状况和教育需求,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自愿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确定为服务对象。

  3.建立个别教育档案。每年8月份,特殊教育学校与需送教服务的学生家庭、合作开展送教服务的医疗康复机构协商,为每名送教学生明确一份医学诊断、建立一份健康记录、制定一份个别化教育方案、商定一个康复训练方案、签订一份送教服务协议,形成“一人一档”,并制订切实可行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计划。 要把“送家长”作为着力点,教授学生的同时,将教学方法、康复技能和问题行为的应对措施示范、教授给家长,让家长坚持在家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训练,巩固送教成果。

  4.建立学籍。每年9-10月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为送教的新生建立学籍。特殊教育学校统计接受送教上门服务新生的实际情况,将汇总的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新生花名册,通报市残联,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五、加强保障机制建设

  1.加强部门协同。开展对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是推进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改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教育、财政、人社、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新格局;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

  2.保障经费落实。凡享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参照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2015年达到6000元并逐步提高,不得降低。孤独症、脑瘫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其他残疾学生的1.2倍拨付。根据送教工作量和交通路程等实际情况,给予送教教师合理的工作补贴和交通补贴;积极创造条件,及时帮助解决教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切实提高送教质量。特殊教育学校要针对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积极探索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需求的教育途径和方法,采取“一对一”、“医教结合”、“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形式,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质量。人社部门在师资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确保在校常规教学的有序进行和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要逐步建立一支稳定、高素质的送教教师队伍。学校要根据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实际,选派师德好、责任心强、经过特殊教育培训的优秀教师,保证送教上门服务质量;通过多种形式对送教教师进行相关培训,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4.积极营造送教氛围。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重视和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尊重和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舆论氛围。

  5.健全评价激励机制。参加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并适当倾斜。建立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评价制度,每学期结束后,由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学生监护人对学校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进行评价。特殊教育学校要重视家长的意见和需求,不断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质量。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定期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检查落实情况,及时推广典型经验。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三篇

  一、对象和目标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在我县经乡镇府、公安、教育科技局等单位协同核查的因肢体、语言、听力为主的至今无法独立上学的“三类残疾儿童”。

  送教上门服务是以乡镇中心校根据重残儿童数量选派1名或多名资深、有耐心的学校教师,为重残少儿提供包括认知课程、适应性课程等教育训练课程,发展其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让重残少儿享有受教育权利,逐步融入社会。

  二、工作原则

  (一)免费教育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9年免费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二)协商一致原则

  尊重重残少儿家庭的意愿,在自愿的基础上,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与重残少儿家庭及合作开展送教上门机构进行平等深入协商,就各方需承担的工作责任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按协议开展服务。

  (三)定期送教原则

  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按每个服务对象(或教学点)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5个小时,每学年不少于200个小时的时间,制定服务工作日程表,开展工作。

  三、任务和措施

  (一)调查摸底,掌握情况

  1.全面调查,掌握情况。了解重残少儿是否有送教上门服务需求;摸清情况后,把相关信息由县教育局分类型整理汇总统计。

  2.入户家访,确定对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由各镇中心小学、初中组织教师,到愿意接受送教上门的家庭进行家访,了解具体情况从而确定服务对象。

  (二)属地负责,任务到校

  送教上门实行“属地负责、任务到校”管理。各镇负责辖区内重残少儿送教上门管理工作,原则上由重残少儿所在镇中心小学、初中负责送教上门的具体工作。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纳入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工作,落实送教上门责任教师,填报《送教上门学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确保重残少儿接受义务教育。

  (三)全面铺开,探索积累

  为确保重残少儿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大胆探索送教上门的方式、方法和教育教学内容,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并互相交流。

  (四)建立施教队伍,确保送教效果

  鉴于目前从事特殊教育教师比较缺乏的情况,县教育局为解决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选取学校中部分责任心强、有爱心的现任教师,作为送教上门的兼职教师,承担送教上门服务。从2019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特殊教育送教上门、随班就读骨干教师培训,逐步建设一支稳定的特教师资队伍,提高送教上门教育质量。

  (五)结合实际,灵活选择服务方式

  提供送教上门的学校可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送教上门的服务方式:

  1. 到服务对象家庭一对一的服务。对于居住较分散、离学校路途较远的重残少儿,学校责任教师(志愿者)到其家中进行一对一施教。

  2. 设立分教点服务。重残少儿居住相对集中的,在服务对象所在的自然村设立分教点,集中开展服务。

  (六)因人施教,选择合适的内容和方法

  送教上门教师应根据每个重残少儿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原则上,教学内容以语文、数学、英语字母、生活常识为主,不统一教材,可参照小学阶段课本自行选择和编写教学内容;多采用直观式、游戏式教学方法,循序渐进,努力提高重残少儿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制度和保障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教育、财政、编制、人社、卫计、共青团、残联等部门组成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同推进实施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送教上门的师资、经费、编制、补贴、康复训练、志愿人员和残疾少儿调查等问题。各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送教上门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生均公用经费按每生每年不低6000元的标准列入预算。教师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补贴(含交通费、伙食补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如省、市有工作补贴标准规定则按规定执行)。

  (三)保障教师权利和安全

  各学校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按每次(1个上午或下午)3课时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并适当倾斜。

  各部门(学校)、社区应共同做好送教服务人员的安全工作,为送教上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五、管理和检查

  (一)建立档案,加强管理

  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重残少儿纳入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由提供服务的学校将其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并建立纸质个人档案,按普通学生进行学籍管理。

  每次送教上门前,责任教师要认真做好备课工作,并编写教案;服务结束后要完成“送教上门”服务记录,学期结束交学校存档备查。学期结束后,由派出学校对送教上门教师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细则另定),对假借送教之名,套取工作补贴的个人,要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二)定期检查,提高质量

  送教上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和检查考核内容。每学期,学校至少1次到接受服务的重残少儿家庭(分教点)检查上门服务情况,了解家长对送教上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质量。

本文来源:http://www.hylwhcm.com/gongzuozongjie/4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