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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Job Summary/Work Summary),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人民调解工作总结·1

  东新乡人民调解工作在 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 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紧紧围绕改革 发展 稳定工作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服务经济建设 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建章立制 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和谐社会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 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 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 效地化解了 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 运行 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一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 较大发展,有 了 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 积极努力。现将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 全乡人民调解基本情况

  全乡现有 调解委员会10个,成员58人。各个村成立了 调解小组,每个村都有 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一年来,我们坚持群众评选的方法,选出的调解人员,他们都能为民办事,为全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努力开展工作,并能根据群众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社会矛盾 纠纷排查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治安不 断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各治保 调解组织都能充分发挥各种纠纷矛盾排查,为全乡科学 稳定发展把牢了

  “第一道防线”,有 效的推进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二 落实排查调处机制,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制度。我乡不 断完善月工作例会制度,组织村级调解委会主任对当月发生的纠纷 累积未调解成功的纠纷 潜在 纠纷及可能引起激化 涉法涉讼 群体性上访的纠纷进行排查,研究对策,并及时上报紧急情况。

  (二)完善预警和预防机制。信息监测与报告。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 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问题。早报告 早处置。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 突发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会同有 关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尽量避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将有 关信息和工作情况上报乡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报送系统,形成快速 高效 灵敏的应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严格执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落实调解业务工作培训制度。为逐步提高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调委会主任进行培训,讲解人民调解知识 通过以案说法学习法律常识,提高业务技能,增强调解能力。我乡坚持每月会同乡综治办召开基层调委会主任会议,安排各阶段工作,穿插业务培训,对调解工作 矛排工作 帮教工作 普法工作 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 全面讲解和辅导,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 工作任务,业务素质也得到了 相应的提高。

  (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 调解工作培训 规范调解格式文书拟定等工作,继续推动全乡人民调解示范工作全面开展。

  三 围绕中心任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

  我乡人民调解工作是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伴随着农村基层法制建设而逐步发展壮大的。1—11月份,今年调委会共调解民间纠纷246起,调解成功数241起,为推进我乡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 重要作用。

  (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攻坚活动,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校园周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杜绝可能发生的事故苗头。

  (二)加大对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平纷息讼,维护社会和谐。成功调解了 几起涉法涉诉案件,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 当前人民调解在 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于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 利因素。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使用 转让 出租等发生一些纠纷。

  五 对今后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的打算

  (一)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在 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制度,及时把握村内村外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 新特点 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和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预防 排查 调处 信息报送 定期分析 应急处置 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 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 多种化解手段并用 三大调解良性互动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和深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 农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注重普及农民生活,经济发展,政策 法律与 生产相关的有 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各村要坚持村务公开,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 互相信任 相互支持,减少干群之间的矛盾。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 集体主义 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不 断加强文化道德的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不 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全方位 多层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强化力度。司法所组织各行政村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排查不 留死角,密切关注未解决纠纷的发展动态,及时掌握新的矛盾隐患,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及早协调各方力量做好稳控化解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村信息畅通,上报及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不 论大小都要责任到人,做到发现一件,解决一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 基层,消灭在 萌芽状态。三是强化宣传。结合实际,利用宣传栏 黑板报 小橱窗等平台,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

  **乡人民政府

  2020年**月12日

  2020人民调解工作总结·2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我街人民调解工作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在街工委、办事处领导的关心下,在全街各部门和基层社区居委会的共同努力下,认真的完成了各项任务,结合我街的实际情况,就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街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街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冲突,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呈现主体多、范围广、原因复杂等特点,民间纠纷数呈上升趋势。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等重大性案件,严重干扰街的中心工作,影响对地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改革发展的大局。我们街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认请形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最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抓住机遇,落实措施,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首先各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自治的较好形式之一。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 今年,根据本街实际情况23个居委会都建立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今年6月份,我们对各社区居委会综治主任组织了培训受到了很好的效果。

  其次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坚持依法调解、自愿调解、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活动,调解过程,必须符合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规则。我们要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素质和文化水平高、年富力强、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且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聘请一定比例的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法律知识的离、退休干部等志愿者但任调解员。加大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文化专业知识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力度,重点是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规则性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制作进行了培训。加强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设施,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尽快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街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街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防激化这个重点,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街经过认真研究新时期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还迁、环境卫生、低保、就业、供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并根据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

  四、改善和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我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加强了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也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之中,有时还不定期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帮助解决调委会业务上的各类问题。通过实地指导与培训帮助他们在调解活动中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调解纠纷的技能,保证调解协议的质量。

  街司法科平时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工作。随着新时期的要求,我街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稳步发展。

  2020人民调解工作总结·3

  2010年8月28日,《人民调解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规范司法行政工作的又一部重要法律。该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县人大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本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基本原则,针对当前矛盾纠纷多发易发更加多元化的现状,将《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与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明确了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专业化、社会化建设为发展方向,以培育、引导社会广泛参与为总体思路,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深化人民调解内涵,拓展人民调解领域,逐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2020年3月,泾县人大深入基层,分别到泾川、云岭、昌桥、汀溪4个乡镇,对我县《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县人大与我县5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代表以及部分县直单位的代表进行座谈,了解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环境、待遇和《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情况,分别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020年1月到3月,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7651起,调解成功27193起,调解成功率98%以上,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134起4982人次,预防各种民转刑案件83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保障了我县经济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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