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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是指按照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客观规律要求,对各项管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等所作的规定,是指导企业职工进行各项管理活动的规范和准则。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党内相关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29号),结合盐业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应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盐业集团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第二条 党务公开应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三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和时限

  (一)党务长期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2.党组织工作有关规章制度;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主要职责;

  4.党组织工作目标、发展规划;

  5.党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

  6.党务公开联系、监督方式及其他需要长期公开的内容。

  (二)党务定期公开的内容

  1.民主决策情况:领导有关重大事项决策的重要讲话;

  2.思想建设情况: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及落实情况;

  3.组织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党员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党员评先评优、表彰、奖惩等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情况;

  4.作风建设情况:领导干部走访、慰问基层情况,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和办理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情况,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勤政廉政典型宣传情况,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促进廉洁从政的情况等;

  6.其他需要定期公开的情况。

  (三)党务随时公开的内容

  1.民主决策情况:党委相关文件,党委、党总支(支部)年度工作要点、完成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及工作部署情况,党委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党委重要会议决策落实情况等;

  2.思想建设情况:广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共青团、工会、妇女组织等建设和重要活动开展情况等;

  3.组织建设情况:党委、党总支(支部)委员分工及联系基层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党组织设置及工作职责、日常党务工作流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等;

  4.其他需要随时公开的的情况。

  (四)党务年度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换届选举、民主评议,党总支(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和党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情况;

  2.党员发展情况:包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

  3.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委、党总支(支部)采纳党员群众合理化建议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有关情况;

  6.其他需要年度公开的情况。

  第四条 党务依法不予以公开的内容:

  (一)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需保守秘密的;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

  (三)按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

  第五条 重大事项,社会关注的热点以及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要做到事前公开、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做好说明工作。

  第六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如果对某些公开内容存在较大争议,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决定。

  第七条 党务公开的方式

  (一)适宜在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会议、文件传阅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适宜向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下发文件、会议传达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适宜向党代会代表和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会议、简报、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部分党员公开的内容,按规定程序向相关党组织和党员公开。

  (四)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党务公开栏、广播、报纸、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

  第八条 党务公开的程序

  (一)实施公开。党委、党总支(支部)党务依本制度所规定的党务公开的内容和时限进行公开。

  (二)收集反馈。党委、党总支(支部)应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三)归档管理。党委、党总支(支部)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第九条 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党委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支部)负责人组成。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任主任。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局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深入开展,结合公用事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例行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科室重要决策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http://tongxiehui.net/by/5e421fc59e780.html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例行公开的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公开栏、新闻媒体、公开网站等进行公开。主要通过以下五个平台公开:

  (一)会议公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党员旁听会、党务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党务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二)文件公开。设立党务公开活动室、党员活动室等,通过党内文件、刊物、简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务。

  (三)专栏公开。适宜向党外公开的,设置“一栏二屏”。即:设立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使用。

  (四)媒体网络公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公开宣传报道党务工作。开通领导热线电话,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通党务公开网站或网页,设立“推行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栏目,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公开。

  (五)活动公开。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党员定期评议、民情反馈、领导接待日、民情调查等活动,在党组织与广大党员群众之间架起理解、沟通、交流的桥梁,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第三条公开的程序和时限

  1、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党务公开的内容由局、各公司党委提供,经整理后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

  3、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推进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根据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结合人防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党务公开是指本办党组织将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党内事务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党务公开遵循实事求是、全面真实、注重实效、面向群众的原则。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

  (二)党组织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任务、重大活动安排部署及完成情况。

  (三)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落实情况,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四)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五)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六)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七)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九)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一)制定目录。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办党务、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

  (二)实施公开。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三)收集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应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四)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四、党务公开的方式

  (一)适宜在本单位、本系统公开的,通过会议传达、印发文件、公开栏、板报、简报、局域网等形式公开。

  (二)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即时公开。即临时性工作根据当时情况随时公开。

  (二)分期公开。即动态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

  (三)定期公开。即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公开。

  (四)长期公开。即党务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六、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可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党组织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可通过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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