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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金融支持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的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金融支持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6日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更好地发挥金融系统在脱贫攻坚战中的生力军作用,助力高质量完成自治区脱贫攻坚目标,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保监局、新疆证监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新疆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行动方案》。

  聚焦产业发展,加大信贷扶贫力度

  1.抓好货币政策工具运用。

  一是用足用好扶贫再贷款。加大对南疆四地州特别是10个挂牌督战县的倾斜力度,确保南疆四地州扶贫再贷款占全疆比重不低于90%,10个挂牌督战县扶贫再贷款占南疆四地州比重不低于上年同期,全力保障金融机构扶贫资金投入。

  二是运用好宏观审慎评估机制。加强贫困县内金融机构借用央行资金政策效果评估,加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对考核达标的金融机构执行低于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将新增贷款优先满足深度贫困地区,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设深度贫困地区。

  2.持续用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是继续以扶贫小额信贷为抓手,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及已脱贫户,合理满足其贷款、续贷和展期需求,支持加快发展,切实做到“四个不摘”,努力实现“能贷尽贷”。

  二是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规范管理,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持续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使用的跟踪、监测和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精准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三是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工作,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还款的贫困户,通过新增信贷、延期展期等举措,为贫困户解危纾困,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稳妥处置逾期贷款,及时防范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

  3.推动产业扶贫贷款增量扩面

  一是用好金融支持复工复产政策,优先用于帮扶扶贫产业和项目,尤其要加大对贫困户带动作用强的企业的支持,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对接融资需求,注重培育首贷客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二是围绕特色种植养殖业、林果业、纺织服装等重点优势产业,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积极挖潜信贷客户,优先支持带贫益贫能力强、商业可持续的扶贫产业和项目,力争南疆四地州产业精准扶贫贷款增量高于上年,贷款支持企业带动的贫困人口数高于上年。

  三是扎实推进“百团服百企”行动,在全疆金融系统组建一百个“金融服务团”,持续开展对100家扶贫龙头企业的“一对一”服务,精耕细作,着力培育和扶持首贷企业,持续扩大产业扶贫贷款覆盖面,力争扶贫龙头企业首贷客户比例高于上年。四是充分发挥旅游业的带动作用,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的金融支持力度,把贫困地区的生态优势转化成贫困群体的经济收益。五是积极支持在南疆等贫困地区有分、子公司和项目的上市公司开展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扩大发展规模,促进当地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4.积极满足深度贫困地区多元化融资需求。

  一是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大培训力度,鼓励发行专项扶贫公司债券、专项扶贫资产支持证券;优化上市辅导流程,实施专人对接服务,充分利用证监会给予新疆的绿色通道政策,支持有上市意愿且符合上市条件的南疆企业申报上市,开展并购重组,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融资;

  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就业就学、易地扶贫搬迁等方面的融资支持,力争实现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高于全疆各项贷款平均水平,深度贫困县存贷比有较大提升。

  整合系统资源,创新开展消费扶贫1.推动电商平台搭建金融消费扶贫专区。

  一是精选一家国内运营成熟的电商平台,力争协商作为援疆项目,免费开辟新疆金融消费扶贫专区,分区域展示、销售新疆特别是南疆四地州特色扶贫产品。

  二是精选一家在南疆四地州农产品收购网络健全、供销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电商企业,在电商平台注册为合格商户,负责线下组织、线上展示销售,根据《自治区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认定的各类扶贫产品,并提供物流配送、开具发票等配套服务。

  2.多渠道激发购买力持续稳定聚焦扶贫产品。

  一是金融系统各单位在采购内部食堂用品、职工福利品、业务宣传用品时,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通过新疆金融消费扶贫专区进行购买。

  二是引导金融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通过新疆金融消费扶贫专区购买扶贫产品。

  三是动员金融机构企业客户通过新疆金融消费扶贫专区购买扶贫产品。四是积极向上级单位及对口援疆省市兄弟单位宣传推广新疆金融消费扶贫专区的扶贫产品。五是创造条件将新疆金融消费扶贫专区的扶贫产品纳入金融机构的各类积分兑换商品范围。

  深挖内部潜力,提升就业扶贫力度

  1.金融系统率先提供工作岗位。金融系统各单位要统筹考虑办公场所、机构网点、单位宿舍及“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定点扶贫村、第一书记所在村等生活服务性、公益性岗位需求,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客观情况,提供如保安、保洁、餐厅服务人员等合适的岗位,通过转移就业助力脱贫。同时,创造条件在年度招聘中拿出一定数量的名额定向招录贫困户家庭毕业的大中专学生。

  2.积极推动各类客户提供工作岗位。各金融机构要充分挖掘客户资源,动员其为贫困人口、贫困户家庭毕业的大中专学生提供适宜的岗位,并将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数量与金融服务优惠幅度进行挂钩。

  强化金融教育,培育贫困地区金融文化

  1.推进金融知识宣传进贫困村。金融系统各单位要通过定期组建金融宣讲团、制定通俗易懂的金融宣传图册等形式,多层面、广角度向贫困村群众宣传金融知识和扶贫政策。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合机构等要充分发挥网点优势,结合“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等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贫困村金融知识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2.创建金融教育示范基地。金融系统各单位要在深度贫困地区探索创建一批金融教育示范基地,着力构建常态化、阵地化的宣传网络,逐步培育农村金融文化。各级金融学会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组织要积极参与,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努力在金融教育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发挥优势特色,扎实做好金融定点扶贫工作

  1.精准帮扶推进产业发展。金融系统各单位要围绕驻村点特色产业,加大资源倾斜和投入力度,通过实施合作经营、引资入股、出租承包等经营模式,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形成具有商业可持续性的产业项目,持续提升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和就业吸纳能力。在吸纳就业时,要优先使用贫困村、贫困户尤其是无就业贫困户的劳动力,积极推动就业扶贫。

  2.改善硬件和软件环境。金融系统各单位要结合“访惠聚”工作加强驻村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定点扶贫村实际,加大乡村道路安全、危房改造、医疗卫生等项目建设力度,提升居民生活条件。

  二是美化村容村貌。整治庭院环境,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卫生清理,定期实施消毒,不断增强贫困户卫生健康意识。

  三是改善人文环境。通过开设夜校、结亲走访、联谊活动等方式,传递学习教育理念,引导群众摆脱“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四是培养信用文化和金融意识。力争把金融系统定点扶贫村全部打造成为金融教育示范基地,给定点扶贫村注入更加丰富的金融元素。

  3.建强组织增强发展动力。金融系统各单位要统筹驻村点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建强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帮扶力度,进一步强化村“两委”班子机制建设,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将能干事、干实事、有威望的村干部、致富带头人发展为党员,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二是拓展村集体的收入来源。在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整体收入分配机制设计中,给予村集体适当的分红等考虑,提升村集体治理实力和资源调配能力。三是加大扶智扶志力度。加强对基层干部、技术人员、乡村骨干教师等培训,增强脱贫能力,组织贫困户技能技术培训,提升村民农业技术水平。

  4.加强摸排防止返贫致贫。各驻村工作队要动态更新、核实和修正驻村点扶贫对象信息,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对于返贫或新发生贫困人口,认真分析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及时提供帮助。

  完善基础设施,优化贫困地区金融服务1.补齐基础金融服务短板。

  一是提升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各金融机构尤其是农口金融机构要继续向深度贫困地区下沉营业网点,扩大业务范围,加大ATM、POS等自助机具布放力度,增加贫困地区尤其是挂牌督战县助农取款点数量,逐步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

  二是加大账户普及应用。积极借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助农取款推广、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等有利契机,推动贫困地区银行结算账户的广泛应用。

  三是积极推广新兴支付方式。坚持以贫困地区需求为导向,在农村商品交易和物流等各类场景中,加大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推广应用,不断提升农村地区交易结算便利化水平。

  四是提高南疆地区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服务能力。外汇管理部门要加大政策指导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增加外汇业务人员配备,加强外汇业务培训,以优质的外汇服务助力南疆劳动密集型企业扩大出口,带动更多贫困人口就业。五是发展专业化金融服务。引导鼓励期货公司在南疆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配合做好新疆特色农产品期货品种推广,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加强对涉农企业期货、期权等知识培训,引导企业运用衍生产品,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2.加强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提升征信服务便民力度。人民银行要继续加大贫困地区征信查询机的布放力度,推动拓展信用报告查询渠道,提供贫困户、扶贫企业网银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不断提升信用信息获得的便利性。

  二是推进农户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制定《新疆(兵团)农户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选取1—2个县级贫困地区,启动农户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试点,为农户获得优质金融服务提供更加全面的征信保障。3.做好贫困地区现金服务。

  一是人民银行要强化贫困地区现金供求研判,提升现金供应及服务保障能力,合理调配人民币券别结构,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小面额人民币投放,确保满足贫困地区各种面额人民币需求;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贫困地区残损人民币回收力度,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

  三是推动加大偏远贫困地区反假力度,营造良好人民币流通环境,防止“假币坑农”事件发生。

  着眼长远发展,积极推进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探索建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试验区。以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柯坪县为试点,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机衔接金融服务试验区创建”活动,倾斜给予优惠金融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回流,探索建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可复制、可推广有效模式,在全疆普遍推广。

  2.加强政策研究和储备。在巩固脱贫成效推进乡村振兴“金融示范区”建设基础上,总结经验,针对金融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政策研究,适时出台《新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引导金融机构提前统筹谋划,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探索建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各级金融学会要加大专题调研力度,努力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金融支持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苦干意见》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根据《黄平县2019年减贫摘帽攻坚作战方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2019-2020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9〕124号)文件精神,结合黄平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信贷投入总量不断增加。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经济和扶贫支持力度,力争全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全州平均水平,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当年各项贷款增速,占比稳步提高。力争到2020年,全县新增贷款20亿元以上;新增金融精准扶贫贷款6亿元以上。

  (二)金融产品不断丰富。各金融机构针对扶贫攻坚创新金融信贷产品,扩大扶贫攻坚融资渠道,提高偏远贫困地区民营、小微企业和特殊群体的信贷资金的获得率,助推扶贫攻坚工作,实现共同富裕。

  (三)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进一步推进贫困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贫困地区支付清算网络覆盖范围,拓展助农取款服务广度和深度,实现行政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改善贫困地区支付服务环境。

  (四)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深入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打造金融生态示范县,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广泛开展,各类经济主体信用意识显著增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增强扶贫带动效应。一是充分发挥货币政策的引导作用。二是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

  (二)加大支持产业发展,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动力。一是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作。二是用好用活政策,支持产业发展。三是结合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

  (三)继续加大易地搬迁项目信贷资金支持力度。一是建立易地扶贫搬迁融资项目库。二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金融服务。

  (四)提升金融体系普惠性,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二是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银行支付覆盖面。三是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五)充分发挥保险市场“助推器”助推脱贫攻坚。一是鼓励创新保险扶贫产品,扩大保障范围。二是创新“保险+”扶贫模式,增强风险分担。

  (六)防范金融扶贫领域风险,支持高质量可持续脱贫

  一是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二是防范以扶贫名义过度融资。

  (七)做好金融扶贫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有机结合。一是确保扶贫政策的延续性,防止脱贫人口返贫。二是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全力以赴支持脱贫攻坚。

  金融支持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石嘴山市有关扶贫攻坚工作部署和平罗县扶贫攻坚工作会议及人民银行总行金融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金融扶贫措施和财政、扶贫攻坚部门协调推进相结合,通过金融政策、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创新为贫困户提供金融支持,增加贫困户收入,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平罗县金融机构将严格按照县委、政府关于扶贫攻坚工作部署,围绕脱贫目标,落实脱贫计划,统一工作步骤,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一)坚持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相结合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以财政政策性扶贫资金为着力点,撬动银行信贷投入,充分激发扶持对象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贫困户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提供金融支持。

  (二)坚持重点扶持与区别对待相结合原则。坚持重点扶持和区别对待相结合原则,支持贫困村主导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为贫困人口、扶贫户和农村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对有发展意愿、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贫困户的金融扶持力度,鼓励贫困户自主贷款、自主发展,优先扶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和积极履行扶贫责任的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共同脱贫。

  (三)坚持精准操作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原则。完善思路、改进措施、创新方式,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各金融机构对已建档立卡的农户进行评级授信,并综合考量其资产及经营状况进行金融扶持。加强信贷风险防控,积极探索支农信贷与各类涉农保险业务的合作,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经营的产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小额信贷保险”,拓宽“农业政策保险+农业商业保险”保障服务,建立贷款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三、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促进信贷投入总量较快增长,全县支农贷款增速高于去年同期水平,金融扶贫精准度不断提高,信贷分类定向投入持续增加,金融精准扶贫成效明显。期间,人民银行平罗县支行积极与上级行申请支农再贷款限额,各商业银行累计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4亿元、其它支农扶贫贷款3亿元,助力石嘴山市、平罗县政府实现确定的脱贫5000人左右、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00元左右,贫困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2017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货币政策工具使用精准扶贫。一是建立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信贷定向扶持机制。坚持支农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投放与金融机构信贷定向投放扶持对象相结合,力争使货币政策支持再贷款投放量持续增长。涉农金融机构使用支农再贷款发放扶贫贷款总量持续增长,且比例不低于50%。二是拓展再贴现票据种类,优先办理名单内行业或企业贴现,累计贴现率高于去年水平。三是全面落实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动态管理政策,给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释放更多可贷资金。四是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金融机构争取信贷规模配置、授信政策倾斜等方面的支持,争取更多信贷资金投向扶贫区,为加快扶贫开发提供资金保障。

  (二)实施特色信贷投放精准扶贫。提高信贷扶贫工作针对性,结合贫困对象开展特色信贷扶贫。一是精准产业发展扶贫贷款。对需要综合扶持的贫困户发放扶贫贴息贷款,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问题。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以到户贴息贷款和项目贴息贷款扶持贫困农户和龙头企业。二是精准集中供养建设项目扶贫贷款。对需要救助和集中供养的贫困户采取多种形式支持集中供养建设项目实施,通过财政扶贫资金与信贷资金的对接,确保集中供养建设项目如期实施,解决此类贫困户基本生活保障。三是精准助学创业贷款。对需要从教育入手治本挖穷根的贫困户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创业促就业贷款,解决扶贫对象的教育和就业、再就业问题。探索开展“创业+培训+信用村(户)”模式发放创业促就业贷款,提高贫困农户教育水平和就业能力。四是精准康复扶贫贷款。为需要康复救治的贫困户发放康复扶贫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解决贫困对象的救助保障问题。五是精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完善小额信用贷款机制,提高低收入贫困户申贷获得率,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占比逐年提高。

  (三)实施财金融合精准扶贫。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融合,推动整合各类财政奖补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一是财政担保基金、互助资金与信贷资金相结合。充分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互助资金管理模式,完善金融扶贫配套措施,以财政担保基金、互助资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增强扶贫投入力度,形成扶贫合力。力争到底实现50%以上的财政扶贫资金采用“担保基金+信贷”模式,撬动信贷资金5倍的投入,弥补扶贫对象贷款担保不足问题。计划发展贫困村互助资金400万元,为400户贫困户发放贷款2000万元以上。二是探索开展信用贴息贷款模式。由财政部门拿出一部分扶贫资金,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扶贫信用贷款实行贴息,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四)实施农村产权抵押精准扶贫。抓住平罗县被纳入全国232个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和纳入全国59个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机遇,,人民银行平罗县支行将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在贫困户、贫困村开展林权、小型水利设施、农业机械抵押以及经济作物、瓜果蔬菜等生物资产流转交易登记抵押业务,扩大贫困区农村产权抵押范围。同时,在全县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有效解决贫困农户融资难问题。计划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2亿元。

  (五)实施金融产品创新精准扶贫。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探索开发适合贫困地区发展特点的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人民银行要创新开展“征信+信贷”模式,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探索开展“农业订单+信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农户”、“企业+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创新金融扶贫融资模式。力争到底前实现以“农业订单+信贷”为主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贷款余额达1500万元,年均增速超过20%。

  (六)实施农业产业链金融精准扶贫。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鼓励引导龙头企业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通过采取“政府扶持+龙头企业带动+银行信贷支持”模式,推动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形成农业“产业链、资金链、价值链”,解决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难问题。要以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为依托,引导和推进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建立担保基金或通过订单产业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为贫困户进行担保,发展产业链金融,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七)实施差别化利率优惠精准扶贫。各金融机构要把金融扶贫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坚持“保本微利、让利于农”基本原则,综合考虑自身资金及管理成本、贷款方式、风险水平等要素,对“扶贫担保基金”担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诚实守信信用户、积极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的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等,给予差别化利率优惠。要采取“以合作社带贫困户、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贫困村(贫困户)”的方式,引导带动30%以上的贫困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担保关系,增加贷款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扶持。

  (八)实施支付结算工具精准扶贫。加快电子机具布放,优先在扶贫村布放POS机具、自助电话终端、便民服务终端等基础金融服务设施,计划在红翔新村建立一家“金融超市”。在全县农贸市场、大集镇等规模较大的农村交易场所大力推广银行卡、手机银行等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全面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同时,在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拓展“便民支付+农村电商”综合超市,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建设。在扶贫村规划设置金融机构物理网点,鼓励金融机构在贫困村开办“惠农服务站”、“流动银行”、“背包银行”、“定时定点服务”等业务,实现金融机构网点覆盖全县13个乡镇,金融服务和产品覆盖全县114个行政村。

  (九)实施银行评级授信精准扶贫。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发挥“平罗县城乡居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系统作用,力促县政府、银行制定《平罗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管理办法》和《平罗县贫困农户评级授信管理办法》,从社会、企业、个人三个层面着手,深入推进“诚信平罗”、“信用企业”、“信用乡(镇、村、户)”创评工作,形成金融工作与扶贫工作互动双赢的良好格局。同时,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评级结果,采取扶优限劣等措施,有效解决政府扶农、金融扶贫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不全面、不共享等问题。力争6月末,完成平罗辖区内所有贫困户经济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扶贫户评级授信面达到100%,两年内,完成平罗县辖内全部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和建档工作,实现评级授信全覆盖。

  (十)实施金融宣传教育精准扶贫。建立健全金融知识普及工作长效机制,成立由平罗县金融青联组成的集中宣教队和村组干部组成的日常宣教队,坚持金融专业人员集中宣讲与村组干部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在农村贫困地区深入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努力实现贫困人口金融知识脱盲。依托“金融惠民工程”、“送金融知识下乡”等项目,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就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国债兑付、反洗钱等金融知识广泛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户尤其是贫困户的金融意识以及运用金融杠杆发展经济的能力。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1月—3月,在全县金融系统和有关部门广泛开展创建“金融精准扶贫”宣传动员,制定《平罗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平罗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会议,适时启动扶贫工作。

  (二)协同推进。4月—2017年11月,在全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金融精准扶贫活动,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三)总结推广。2017年12月,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自查总结,由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办公室汇总上报县委、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平罗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行平罗县支行行长、县扶贫办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由人行、扶贫办、财政局、农牧局、民政局、商务与经合局、妇联、残联、各金融机构及各乡(镇)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平罗县支行,支行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平罗县金融精准扶贫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坚持抓好扶贫开发重大问题研究和难点问题协调,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强化协作。金融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协同县直部门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确保帮扶措施和任务的落实。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

  (三)科学评价,严格考核。领导小组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不定期走访金融机构、企业及农户,调查了解金融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制定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纳入平罗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强化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价,形成金融精准扶贫合力,全面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动员金融系统干部职工加大对金融精准扶贫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注重选树典型,注重宣传励志脱贫,加大能人带头脱贫致富宣传力度,营造金融精准扶贫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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