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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是利用数字技术,通过计算机网络、卫星等渠道及电脑、手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传播形态。新媒体当前以网络新媒体、移动新媒体、数字新媒体等为主,拥有数据性、互动性、超文本、虚拟性、网络化、模拟性六个特征。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和清理备案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

  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和清理备案工作报告1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在开展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时发现,我州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存在“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属于单项否决情况。此次抽查,充分暴露出县(市)政府、州级部门在政务新媒体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全州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严防类似情况发生,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再次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

  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和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川办函〔2019〕17号)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凉府办函〔2020〕58号)要求,各县(市)政府办公室是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州级各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的专门科室是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各县(市)、州级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要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宣传、网信部门的有关业务统筹指导和宏观管理。

  二、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

  接到本通知后,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掌握本地、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开设情况和运行状况,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要逐个逐项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排查,加强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严禁发生以下8类问题: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5.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6.移动客户端(APP)无法下载或使用,发生“僵尸”“睡眠”情况;

  7.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8.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认真做好清理备案工作

  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在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力度,避免盲目追求开通率,也要避免简单随意关停,要对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优化,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不得“带病”运行。因机构改革等原因造成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按程序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重视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指定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责任科室,认真抓好任务落实。

  (二)各县(市)负责县(市)本级、县级部门(含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和统计填报工作,由县(市)政府办公室汇总统一集中上报。州级部门负责本单位(含直属单位)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和统计填报工作,由办公室汇总统一集中上报。

  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抓紧开展工作,9月18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联系人及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州政府办公室。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州政府办公室将进行约谈,对存在瞒报漏报行为予以问责。

  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和清理备案工作报告2

  为推进政务新媒体在政务公开、舆论引导、民生服务等方 面发挥重要作用,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根据省政 府办公厅和无锡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和清理备案工作。

  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 抖音、快手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 [20xx]123 号 ) 精神,各级政府办公室、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的专门处室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 各镇(园区、街道)及各部门要在宣传、网信部门统筹指导下,切实履行好这一职责,加强和完善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认真梳理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 因机构改革等原因造成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清理结果统计表报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要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进行自查自纠并清理整合,宜兴市文广新局、文宜范、宜兴市乡村旅游微信公众号,宜兴文化、宜兴体育、宜兴市文化中心微博,宜兴旅游园林局头条号即日起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

  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和清理备案工作报告3

  按照上级要求,我镇及时进行了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和清理备案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新媒体共开设一个,即微信公众号“X”。安排专人专人进行公众号的日常维护,“X”公众号的开设旨在打造公众交流平台,宣传风土人情、经济社会发展、特色农副产品、特色旅游,促进更好更快发展。“X”微信公众号创建于20xx年5月11日,共推送发布信息85条,内容包括公共空间治理专栏、党建专栏、民生公众专栏等多个方面。今年以来信息推送频率达到一周一条,进一步加强了与网民的互动沟通,以平等、包容的心态对待批评,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缓解疑惑,以认真负责的精神解决了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增强了信息传递的及时性,也加强了老百姓的参与性与互动性,同时也提升了政府办事效率。

  经过认真仔细的排查我镇政务新媒体不存在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问题;未曾泄露国家机密;未曾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未曾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目前微信公众号正常运行,上次信息发布时间为为4月27日,无“僵尸”、“睡眠”等问题;通过“水美临淮”微信公众号能够实现与网民有效互动,不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下一步我镇将从下面几个方面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坚持质量优先、管理先行,打造权威发布、反应灵敏的政务新媒体平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水美临淮”公众号责任主体,避免出现开而不管、管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严格审核管理。建立明确规范的工作程序,指定专人专岗负责相关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政务新媒体要紧密围绕政府部门职能定位,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尤其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务信息,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重大信息发布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批同意,避免出现不当言论。

  三是强化引导回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按程序及时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回应公众关切。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政务新媒体等作出权威、正面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对涉及本地的网络谣言,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查证辟谣,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四是完善考核监督。要健全政务新媒体考核评价体系,围绕信息质量、发布时效、传播效果等方面制定考核指标。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表彰表扬,对内容长期不更新、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回应不及时、运维管理不规范,在发生重大政务舆情时“失声失语”“雷言雷语”“信谣传谣”引发负面舆情的政务新媒体,要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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