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ylwhcm.com--会计个人工作总结】

思考是思维的一种探索活动,思考力则是在思维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具有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作用力。思考源于主体对意向信息的加工。人之思考是自己心智对意向——信息内容的加工过程。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对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对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1

  基层党组织是落实主体责任最为具体的实践者,是守土有责的重要关口。能否把责任装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工作中开展得怎么样?结合今年乡镇党委换届,还存在哪些问题?保山市纪委主要领导高度关心、关注,亲自带队,办公室、宣传部、案审室组成的调研组,就此问题分别抽查、走访调研26个乡镇。

  近年来,全市72个乡镇党委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这一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全市72个乡镇社区(含托管3个乡镇)共办理自办案件114件,立案174件(含司法移送),处分191人。按照部门分类,农村立案217件,处分230人,十八大以来共有10个乡镇无自办案件,2015年共有25个乡镇无自办案件。

  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部份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工作上只注重开开会,发发文和签签责任状。二是部份党委认为只要经济工作抓上去了,党风廉政没有出现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的片面认识;三是部份党委在处理违纪人员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碍于情面,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四是部份党委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开展工作中不够扎实,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由于思维、观念没有转变过来,致使落实主体责任思想不清,工作流于形式。

  2.主体责任不清。主要表现:一是部份党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看成是纪委的事,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检查落实不够,二是部份党委一把手对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甚至一问三不知,不清楚“四种形态”是指哪些;三是部份党政班子成员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一岗双责”要求;四是一部份党委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两大党内法规,还没有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地学习;五是部份党委有的注重于干部职工上下班是否迟到早退,忽视和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上的监督检查,有的即使开展,也只是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纠错警示作用。

  3,督查不严。主要表现在,一是问责仅仅停留在一些小事上;二是问责针对机关日常管理的多,针对其他领域的问责的少或没有。三是有的乡镇五年来没有办过一起自办案件或一年到头没有启动过问责,四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管环节,问责的程序不够健全。

  二、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对策建议

  乡(镇)党委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装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抓住了主体责任的落实,就抓住了关键,牵住了“牛鼻子”,抓党风廉政,是党委书记的政治责任,党委书记要做到知责、履责,问责,在承担主责任上不能有任何含糊,必须把主体责任装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既要承担深化改革,维护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又要当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强化学习宣传抓明责

  (1)乡(镇)党委要把学习贯彻“两学一做”和“四种形态”作为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采取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准则》要求,熟悉《纪律处分条例》,争做合格党员的标准,着力解决好对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不清醒,对中央加大反腐败力度不适应,对主体责任具体内涵不了解,落实主体责任行动不积极等思想误区。

  (2)乡(镇)党委要围绕全面领导、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源头治理,支持保障、示范表率等方面明确职责定位,层层建立责任清单,明晰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切实解决好“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将主体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

  (3)层层传导压力,将主体责任延伸到各支部、党小组,压力层层传递,以上率下,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挂钩领导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细化量化履责情况,加大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下级党组织真正把主体责任担起来,落下去,做到责任覆盖无盲区。

  2.强化担当意识抓履责

  (1)乡(镇)党委要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把“四种形态”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综合运用好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多种方式,把纪律红线边缘的党员拉回正道,要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使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成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重要手段,确保小事不出党小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党支部。

  (2)乡(镇)党委要旗帜鲜明地领导和支持好乡(镇)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认真听取线索处置情况汇报,该谈话的就积极出面谈话,该严肃处理的就严肃处理,防止小毛病养成大问题,由违纪走向违法,要促使党员、干部养成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学习的习惯。

  三、完善责任链条抓问责

  1.乡(镇)党委要把问责作为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利器,以严明的纪律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要严格落实市委“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情形、程序和方式,建议完善责任分解,检查督促倒查的责任链条,为落实责任追究提供制度保障。

  2.乡(镇)党委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疏于教育管理,致使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要严肃处理,严肃追责,问责追究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决不能隐瞒不报,压案不报,对那些领导不力,导致组织焕散、纪律松驰、“四风”问题突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把党委主体责任归到位,把责任追究追到位,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对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2

  “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各党委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就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4项重点要求,其中第一项就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委,直接面向广大群众,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推动人和第一责任人,因此乡镇一级党委如何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是当前基层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 存在问题

  当前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已逐步走上正轨,形成了一些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工作举措和经验做法,但清醒审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穿新鞋走老路,分“责”模糊。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党委在主体责任方面的认知上越来越到位,意识也越来越强烈,但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对反腐败形势严峻复杂性认识不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责任分解模糊的老问题,特别是一些基层党委在责任分解上,缺乏可操作性,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缺乏细分,部门在具体操作时感到很为难,一但出现问题,有些单位班子成员之间由于分工不明确,责任主体不清晰,相互推诿,难以追究。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履“责”不力。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甚至把主体责任分内的工作安排给纪委在做,小马拉大车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牛鞭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追“责”不严。由于责任追究缺乏明确、统一、规范和可操作性的制度规定,制约了问责追究工作的开展,基层党委在责任追究上“吼吼嗓子、摆摆架子、做做样子”,及便追责也是避上就下,避重就轻,一些地方认为出现问题对相关人员处理就够了,没有必要追究领导责任。有的下属出事,领导干部自己不愿意承担领导责任,认为与己无关。

  二、原因分析

  (一)观念转变不够,没有清除“不愿抓、不敢抓”的顾虑。一方面一些基层党委往往把经济发展和地方稳定看成是头等大事,单位负责人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牢固,工作主动性不强,以为每年开个会、讲个话、表个态就万事大吉。另一方面不同程度的弱化纪委书记在同级党委中的地位,许多基层单位有“组纪宣”的说法,把纪委简单的视为同级党委的下属部门,其他参与部门“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只满足于制定方案应付检查,纪委推一下动一下,导致党委部署的反腐败重点工作进展缓慢。

  (二)角色转变不到位,没有明确“抓什么、怎么抓”思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是“主角”,纪委是“配角”,有些地方应该党委主抓、主管的工作分配给纪委承担,主配错位,即使纪委难以聚焦主业主责,也使领导干部产生“找不准位置”和不知道干什么的困惑,造成党委主体责任虚化空转的问题。

  (三)斧子没用好,没有克服“抓不实、抓不好”问题。主要是由于缺乏责任追究手段和公开监督力度,配套制度还不健全。目前,虽然基层相继推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状,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办法尚未出台,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的程序、范围、主体、方式方法均没有细化规定,造成考责操作性不强、规范性不够等问题。

  三、对策建议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必成于实”,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同样要在“细”和“实”上下功夫。

  (一)明晰责任,不让主体责任虚化空转。要将主体责任压实压透,基层党委要深刻认识到,党委是治党管党的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必须把主体责任装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镇党委要按年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印发责任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每名班子成员,明确考核追究措施,力求人人有责,力促人人担责。要与各支部签定责任书,明确任务要求,完善奖惩办法,健全考核机制,形成整体联动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围绕“人、财、物”等管理重点,结合全镇中心、重点工作,对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工作职责、权力运行、思想道德等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出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到警钟长鸣,关口前移,降低廉政风险。

  (二)探索方法,形成实实在在地工作支撑。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要把监督责任一起抓,一起督,对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定任务、压担子通过配强人员、配齐装备、保障经费、调整分工等措施,为纪委突出主业主责创造条件。镇纪委书记不分管人事、经济等工作,专职抓纪检工作,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业主抓,切实保障纪检工作有人抓。延伸纪检监督触角,在辖区村成立村级纪检小组,落实纪检小组长,负责监督各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对纪委工作的领导,对重大事项专题研究,旗帜鲜明的支持纪委办案、查案,为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撑腰壮胆。

  (三)勇于担当,形成敢抓敢管地落实态势。基层党委要以“钉钉子”的精神,在工作部署要上一环紧扣一环,在狠抓落实上一招接着一招,不松劲、不变焦、不散光,要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推力,主动在强力反腐、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中展现新作为。要综合运用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手段,对贯彻执行责任制差距较大、廉政勤政情况较差的部门和所属党组织,进一步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采取提醒谈话、岗前谈话、督促整改、纪律处分、每月排查等措施,对部门和单位落实责任制不力、存在违规违纪等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定期对辖区村和政府各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规范财务管理。镇党委书记要坚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与部门负责人和所属党组织负责人交心谈心,加强对班子成员及所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截至目前洋坪镇党委共开展廉政谈话220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共开展各类谈心谈话活动80余人次,专题部署研究重要事项20余件次,镇纪委立案6件,均已送审理。

  对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3

  县区、乡镇基层干部是党的政策在农村的直接执行者,他们直接服务于基层,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与群众接触的时间最长、面最广、最深入,他们的思想作风好坏,直接反映了党在基层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可以说是党风、政风的直接体现者。去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发布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通过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干部队伍作风有了明显好转,但在个别地方和部门,特别是基层,干部作风仍然突出,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任重道远,仍需多方给力。

  一、以“八项规定”为镜,基层干部作风问题仍然突出

  党性观念淡漠,宗旨意识不强。少部分基层干部不能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关心群众利益。有的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扭曲,不讲党性原则,热衷于搞庸俗的关系;有的明哲保身,奉行好人主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刚刚提拔就琢磨“再上一个台阶”,对权力的欲望十分强烈;有的不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有的部门利益至上,不顾全局,甚至为了部门利益不惜牺牲大局利益。

  廉洁意识淡薄,存在以权谋私。少部分领导干部不认真遵守中央及各级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行为不检点,甚至以权谋私。从近几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有的基层领导干部逢年过节大肆收送礼金、礼品、过节费;有的借改善干部职工福利待遇为名,乱发奖金;有的借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有的借人员调动、岗位调整收受贿赂;有的违规操作,插手工程招投标,在招商引资和为企业服务过程中收受企业的“感谢费”、“辛苦费”;有的贪图享受,大吃大喝,公车私用。

  工作作风不实,损害群众利益。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热衷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部门依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有的单位则“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就是事难办”。有的干部上班聊天、玩游戏、办私事、迟到、早退。有的干部作风漂浮不把心思放在工作上,甚至乱猜测、乱议论。有的不深入基层,不认真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在救灾救济物资分配、环境保护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群众反响强烈。

  自身修养弱化,生活情趣低俗。少数基层干部不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钻研业务,不注重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的玩风兴盛,大吃大喝,饮酒过度,丑态百出;有的思想空虚,贪图享乐,骄奢淫逸思想滋长,生活作风不检点,甚至包养情人;有的以“小刺激”、“小麻将”为名赌博,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二、以“八项规定”为尺,分析基层干部存在问题的原因

  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分析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主观方面,放松世界观改造,思想蜕化变质,是导致歪风邪气蔓延和一些人堕落为腐败分子的根本原因。一是价值观扭曲。许多基层领导干部曾经努力过、奋斗过,工作上也取得过成绩,但是一旦走上领导岗位后,就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价值观扭曲,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要权力不思责任,最终必然导致以权谋私,走向腐败。二是丧失理想信念。少数人在对社会现实的评价中,只看到消极的一面,认为社会毫无希望,不如趁机也捞点什么,不捞白不捞。得意时想的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失意时想的是“升不了官就得捞钱”。三是廉洁意识淡薄。少数党员干部不能把廉洁自律和勤政廉政作为一种自觉行为,工作中不能公私分明、生活中不能洁身自好。

  客观方面,一些领域制度和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使一些人进行形形色色的腐败活动有机可乘。从近几年查办的案件来看,很多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都与某些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存在缺陷有关。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也比较突出,有的违反有关制度和规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环节行贿受贿,以权谋私,从那些看似“小事”、“小节”的问题上滑向了严重违纪违法的深渊,管理方面,教育、监督机制不完善,也是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一是教育不及时,针对性不强。教育内容、措施和方式方法针对性不强,教育效果不明显。二是监督流于形式,不够有力。依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无法监督”的问题,监督部门也存在监督上级怕丢“位子”,监督同级怕伤“面子”,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的思想,出现下级对上级是捧着,上级对下级是哄着,同级之间相互让着的问题。

  三、以“八项规定”为据,切实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

  当前,全党都在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要以八项规定为镜子、做尺子,照镜子找缺点,量尺子找差距,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着力促进作风转变,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培养勤学善思之风。很多在基层工作的同志,学习意识淡薄,自学能力差。要着力解决学习入耳不入脑、入眼不入心的问题和学习流于形式、脱离实际的问题,努力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培养密切联系群众之风。现在的基层干部基本都出身农村,要时刻保持农民情结和公仆情怀,坚持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真正“身”入基层,“心”入百姓,拉下所谓的“面子”,放下无谓的“架子”,俯下高大的“身子”,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主动回应群众新期待,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培养勇于实践之风。工作的执行力、战斗力、落实力是决定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重中之重,领导干部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看作一种天大的责任,勤于实践,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培养敢于创新之风。长期以来,许多基层干部习惯于被安排、听指挥,按常规和经验办事,缺乏开拓创新意识,不敢突破条条框框,探索符合自身发展的思路、方法和途径。学习贯彻八项规定,要时刻保持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树立发展无止境,创新不停滞、永攀高峰的思想。

  培养乐于奉献之风。基层干部面对的情况复杂,条件艰苦,要像杨善洲老书记那样淡泊名利、甘于清贫、忠于职守、默默奉献,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以实际行动干好一件件工作来回报组织,做好一件件实事来回应群众的期待,在奉献中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培养严于律己之风。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实际,勤政廉政,养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习惯。要按照“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莫伸手、生活上不出丑”的要求,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干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象杨善洲老书记那样“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争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

本文来源:http://www.hylwhcm.com/gerenzongjie/3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