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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贫困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力量协调一致,通过立法防止扶贫资源的浪费,无疑是最佳的路径。当下的紧迫任务是如何通过制度设计落实精准扶贫,提高实效。地方扶贫立法的创新,一是扶贫对象应当瞄准到户,二是应当实行综合立法普惠各类贫困群体,三是各项措施有效衔接,提升扶贫实效。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精准扶贫形势政策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准扶贫形势政策论文

  一、**乡基本情况

  **乡地处**西南,距县城乔庄镇86公里,幅员面积63.6平方公里,辖4村24个村民小组,445户,1203人。20xx年未有建卡贫困人口460人,贫困发生率38.8%,目前有建卡贫困人口110户,286人,其中农村低保人口122人,五保户25人。XX年末农民人均纯收入4770元,是全县最偏远的贫困乡之一。

  **县委、县政府把扶贫开发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坚持瞄准贫困区域,以连片扶贫开发和特困村建设为重点,创新机制,整合资源,精准扶贫,20xx年把**乡的朝阳村、先锋村,锅坛村、三台村4村纳入**县第一轮“10+4”特困村扶贫攻坚,制定了整乡推进全域扶贫攻坚规划,着力打造山区综合治贫示范乡,落实了1名县委常委任帮乡工作组长,2名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级8个部门帮扶到村,县级85名干部及乡村干部帮扶到户,村村有帮扶部门,户户有联系干部、有发展规划、有帮扶措施、有增收减贫目标,通过两年多的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全面改善,人居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主导产业不断壮大,农民收入稳步增长,贫困人口减少170名,贫困发生率降低15个百分点。

  二、工作成效

  乡党委政府结合乡情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重点建设“六大”工程成效显著。

  (一)以助农增收为核心,大力实施产业富民工程。

  1、种植业:新建银杏示范片1000亩,栽植银杏20万株,全乡人均150株。20xx年规范化种植柴胡1000亩,XX种植柴胡达到20xx亩,银杏树下套种中药材20xx年达到(林药模式)3000亩。

  2、养殖业:建标准化鸡舍3000平方米,养殖土鸡年出栏6万只。生猪午养殖达到1000头,户平出栏2头。养羊20xx年达到3000只。

  3、劳务产业:加强务工技能培训,加速农村人才资源开发,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到每户有一名 “明白人”,有组织的转移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200人/年。

  4、培育专合经济组织:新成立柴胡种植专业合作社一个,带动农户420户,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一个,带动农户180户。

  通过实施产业富民工程成功探索出了“银杏、核桃+药材、魔芋、土鸡”的生态立体种养模式,形成乡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的,大力实施基础强农工程

  1、路网体系基本形成。新建改建通社道路25公里(覆盖4个村),硬化社道15公里。

  2、安全饮水基本解决。新建蓄水池15处,架设管道19000米,新建河堤2处300米(三台村、朝阳村各一处)。

  3、农村电网全面改造。全面改造了村内高压、低压线路,切实保障了农户生产生活用电。

  4、清洁能源有效推广。大力推广沼气池、太阳能、节能灶等新型能源,农户推广面75%。

  (三)以改善农户生活环境为重点,大力实施农居改善工程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政府补助、农户主体”的原则,大力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农户庭院“三建五改”建设,对现有贫困户的房屋、院坝、圈道进行改造,完成房屋立面改造8000平方米,改圈厕4000平方米,旧房屋拆除3000平方米,院坝硬化5000平方米,入户路硬化15000平方米,建设沼气池350口,庭院绿化15000平方米,新建公共卫生厕所4个。全乡四个村基本形成了特色鲜明,设施完善,庭院整洁的新农村雏形。

  (四)以改善公共服务体系为抓手,大力实施民生保障工程

  1、完善了公共服务体系。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农民参合率达到98%以上;提升村级文化活动室,规范管理好村级活动阵地,方便群众办事,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提升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2、提高了社会保障水平。大力宣传和认真落实“十大救助制度”,推行好农村养老保险,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做到应保尽保。

  3、建成了平安乡村。建立“十二户”联洁联防制度,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社会治安群众满意率98%以上。

  (五)以培养新型农民为目标,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

  培养文明型农民,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培养技能型农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率达85%以上;培养守法型农民,增强农民依法办事意识;培养创业型农民,落实农民创业扶持政策,引进、开发适合农民创业增收的项目。

  (六)以增强基层组织战斗力为着力点,大力实施组织创新工程

  1、强化村级班子建设。坚持公推公选和公推直选,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尤其选好配强村支部书记,发挥好大学生村官的作用,群众对“两委”班子满意率98%以上。提升党员致富带动能力,组织农村党员开展“一帮一”活动,全乡78名党员帮扶特困户78户。

  2、坚持民主管理。进一步坚持并完善“一事一议”制度,群众对村务公开满意率达98%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一是建强领导机构,县上成立了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强海英为组长,相关县级部门为成员的**乡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工作,**乡及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县委公选了1名专职扶贫副乡长,具体负责扶贫攻坚工作。广元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向此德每年到**乡调研指导达4次,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落实部门责任,要求县级帮扶部门每年到村、到户开展工作2-3次落实一个帮扶项目;三是建立考核体系,县委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对**乡和县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要求帮扶的县级部门“全乡不脱贫,工作不脱钓”。

  (二)统一贫困标准,准确识别对象。**乡是一个典型的农业乡,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的传统农业方式根深蒂固,特别是20xx年“5.12”地震中**是极重灾乡,全乡农户整乡外迁,半年后回原址重建,加之连年频发的地质灾害、洪灾、泥石流影响,基础设施不完善,农业生产环境恶劣,农民增收缓慢,如何整乡推进全域扶贫攻坚,实现脱贫致富目标,乡党委政府按照“基础先行,产业支撑、民生为本、党建保证”的思路,依据乡情准确识别贫困对象,科学制定了发展目标,20xx年3月对全乡贫困户进行了重新精准识别。按照“五步两公示”的方法找准贫困对象及困难原因。第一步:民主推荐。由村支部主持召开村社干部、党员大会,初步提名推荐贫困对象;第二步:群众评议。以村民小组召开社员大会,按推荐名单逐户评定;第三步:社会监督。评定后的名单以村汇总公示7天,征求村民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第四步:集体审核。各村公示后的名单报乡党委政府集体审核后全乡公示7天;第五步:县级审定。以村公示无异议后乡镇集体审核报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审定。乡纪委、村廉勤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最终确定全乡有贫困对象110户,286人。

  在准确识别对象的基础上,乡党委、政府针对每一个贫困户制定了“五个一”建设目标,即每户建一个生态庭院,发展一个增收项目,转移输出一个劳动力,培训一个致富“明白人”,户均年增收一万元以上。

  (三)创新工作机制,精准扶贫到户。

  为实现贫困户“五个一”脱贫目标,户户落实“五到户”措施,把真扶贫,扶真贫,精准扶贫落到实处。

  1、项目规划到户。一是乡成立规划组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调查了解各户经济收入现状和发展意愿;二是按照各户的家庭成员年龄结构、劳动力结构、地理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规划;三是将发展规划“明白卡”到户上墙。

  2、干部联系到户。一是县级帮扶单位、乡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社干部、大学生村官实行驻村包户到人头、到项目;二是帮扶干部要掌握帮扶对象的经济状况、贫困原因、发展项目;三是把各项扶贫政策宣传到户,措施落实到户;四是县级帮扶部门每年上门帮扶不少于三次,乡村社干部每星期上门帮扶不少于一次。

  3、资金补助到户。一是项目建设资金补助标准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后全乡统一以村全面公开。二是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及时直补到户;三是乡纪委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聘请义务监督员各5名,加强社会监督。

  4、技术培训到户。一是培训方式采取上门培训、现场培训、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二是围绕银杏、核桃、柴胡、魔芋等种养殖业专题培训;三是对贫困户全覆盖培训,每户至少有1—2名产业致富“明白人”。

  5、检查验收到户。一是成立验收组对帮扶农户发展的产业和建设的项目完成一项验收一项,每月验收督查;二是验收组人员中要有村廉勤委成员参加,确保验收准确、公正、真实;三是乡上成立督导组负责督促检查,对村工作组每季度述职通报;四是县上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年度验收考核,确保贫困户当年增收脱贫目标实现。

  全乡共填制上墙“明白卡”445户,占总户100%,其中,建卡贫困户112户。县级8个部门85名干部共帮扶贫困户85户,帮扶一般户212户,乡村干部共帮扶贫困户27户,帮扶一般户121户。

  (四)整合项目资金,保障投入到位。一是县级财政投入。县财政每村每年投入45万元,4村计180万元,连续投入3年共计540万元;二是加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力度。XX年先锋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投入100万元/年,对农户产业发展给予小额贷款贴息,对建卡贫困户整合资金全覆盖培训;三是部门帮扶投入。县级帮扶部门每年每个部门帮扶一个项目,重点解决通村社道路、饮水、贫困户房屋改造、产业发展和农户能力提升,县长罗云3次到该乡现场办公落实县级部门整合项目资金实施硬化通村社道路和解决贫困农户安全饮水问题;四是整合政策投入。坚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应保尽保;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十大救助制度”,及时救助特困群众,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就医和子女入学难的问题;五是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根据乡内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实际,引进2家省级农业扶贫龙头企业帮村帮户,扶持专合社2家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增收;六是对建卡贫困户差异化扶持。干部重点帮扶,项目资金重点投入,配套政策重点扶持。规划20xx年整合各类资金及业主、农户自筹总投入20xx万元。

  (五)坚持群众路线,突出农户主体。以村制定完善了“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工作程度,项目建设以村为单位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管”(即村支部提议,村支部、村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事项公开;结果公开;村廉委领导监督),规划到户的项目建设以农户为主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建设生态新村,幸福家园的热情。

  四、几点启示

  **县**乡整乡推进全域扶贫攻坚的做法和经验有五点启示:一是坚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推进新一轮扶贫攻坚的坚强保障;二是坚持瞄准贫困区域,真扶贫,扶真贫的认识到位,思路清晰是强力推进基础扶贫、产业扶贫、新村扶贫、能力扶贫、生态扶贫“五大扶贫工程”的前提;三是坚持践行群众路线,务实创新,转变干部作风是精准扶贫到户的关键;四是坚持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整合资源,投入到位是扶贫攻坚工作落地见效的重要手段;五是坚持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是推进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精准扶贫形势政策论文

  贫困是困扰世界各国的难题,努力消除贫困更是各国必须承担的历史责任,2000年9月,联合国召开全体成员国会议,189个国家共同签署了《联合国千年宣言》,庄严承诺:“我们将不遗余力地帮助我们十亿多男女老少同胞摆脱目前凄苦可怜和毫无尊严的极端贫困状况”。①如何实现承诺考验着各级政府和学者的智慧。总结我国几十年的扶贫经验,借鉴发达国家的扶贫措施,实现扶贫目标的最佳路径应包括以下方面:

  依法扶贫,长久发力

  贫困意味着缺少和获得困难,它指一个人及其家庭不能满足生存和发展所需基本条件的状况。贫困群体的产生,既有个人获取资源能力缺失的原因,也有社会分配制度不完善,导致他们获取资源的机会被剥夺、被忽视或者被挤占的因素。资源的有限性是人类社会发展中长期面临的客观现实,通过人为的平衡机制,使得资源获得缺失的人群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条件,这是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之所在,给予贫困群体更加公平的生存和发展所需的必要资源,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每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应有的良知。法律所固有的明确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特点,促使各国普遍选择立法的路径,从制度上保障贫困人群获取必要资源和发展机会的条件。

  有关消除贫困的立法,各国各有建树,如英国颁布的《工业分部法》,美国颁布的《地区再开发法》,德国制定的《联邦改善区域结构共同任务法》,日本制定的《北海道开发法》等。这些法律的实施,对于增加贫困地区的发展机会无疑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在我国关于扶贫工作的政策引领和制度建设的探索从未懈怠。从“家庭联产承包制”、各级政府扶贫领导小组相继设立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发布,中国政府在制度构建、组织保障以及发展规划三个方面逐步展开扶贫攻坚战。②为世界消除贫困之使命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提供了典范。但是,由于专门立法的缺失,各地扶贫工作也出现一些急于求成的短期行为、追求政绩的面子工程、频繁调整工作思路的半截子工程、挤占扶贫资金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情形导致了扶贫资源浪费,客观上加剧了扶贫资源的紧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的最佳路径就是制定专门的扶贫法。

  伴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推进,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扶贫开发纲要的专门立法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目前,黑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陕西省、重庆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等十几个省区先后制定了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农村扶贫条例草案也在公开征求意见。

  我们认为,通过产业分布、财政平衡方法,向经济落后地区倾斜,助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这是需要从国家层面立法解决的重大战略。而各省区扶贫条例,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规范扶贫活动、增强扶贫实效方面进行了更多的探索。表现在:第一,规范扶贫对象的确定程序。第二,明确规定地方财政安排扶贫资金的比例。第三,建立扶贫项目责任制、合同管理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公开公示制、绩效评估和检查验收制等,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第四,鼓励科技扶贫。从实施效果看,我国现有的地方扶贫立法,主要宗旨在于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而且地方扶贫立法在扶贫目标的准确度、扶贫标准的明确性、扶贫措施的针对性方面更具优势,对于规范地方政府扶贫工作,落实扶贫任务,保证政府扶贫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调动各部门扶贫力量持久发力起到了重要作用。毫无疑问,科学的制度安排,能够保证扶贫事业稳定、长久地发展。

  实现精准扶贫需要综合立法,组合发力

  实现精准扶贫首先要求扶贫对象应当瞄准所有的贫困人群,不应有所遗漏。作为面向未来的地方扶贫立法,是照搬现有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内容,将扶贫对象锁定农村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户?还是基于城乡统筹,制定一部综合性的“扶贫条例”,有所创新?这个问题值得重新考量。赞成第一种模式的理由是,第一,我国贫困人口大多数依然集中在农村。第二,扶贫只能针对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因病、因残和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城乡贫困人员应当由社会保障法解决。第三,发展是硬道理,通过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带动贫困地区摆脱贫困是消除贫困的根本出路。

  不可否认,上述理由都是应当肯定的。但是,从城乡统筹、缩小城乡差别的角度思考,制定综合性的“扶贫条例”,更符合未来社会治理的大趋势。理由有四:

  第一,新中国的扶贫活动走过了三十多年,取得了显著成果。我国贫困人口的现状,一是现阶段的贫困人员分布更加分散,且多数分布在生态脆弱、产业开发成本偏高的山区,产业开发的成本和难度增大。二是不论城镇,还是农村,导致贫困的原因越加趋同,需要解决的是大病看不起、养老有困难、无力支付非义务教育经费、就业困难。与此相应地扶贫模式也发生了变化,从开发式扶贫向综合保障型扶贫转变。综合扶贫是以社会保障托住底,以扶贫开发为重要方式、以社会扶贫为重要补充,是集社会政策、行业扶贫、区域政策于一体的综合治理格局,是一种多角度,全方位的扶贫机制。在综合扶贫格局中,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成为保障贫困人口平等享有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重要工程。狭义的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广义的社会保障除了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还包括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制度。但不论范围如何,社会性是其本质的特征,社会性是指全体社会成员不分性别、民族、城乡、地区、职业、工作单位的所有制属性,个人身份以及用工形式等,一律是社会保障的对象,都有平等地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③无论当前还是未来,平等与公平是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因此,制定涵盖所有贫困人员的“扶贫条例”,适应未来扶贫模式发展的趋势,更符合中国未来社会政策的改革方向。   第二,通过立法修正城乡居民区别待遇的现象,是我国法治文明与进步的必然趋势。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权实质上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权力应当平等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平等地要求公民履行法律义务,不得在法律上对公民进行区别对待。④长期以来,在许多涉及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制度领域,城镇居民与农村人口的区别待遇是客观存在的,仅仅是医疗保障制度就存在着四种形式,适用于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适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适用于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制度。⑤教育经费主要投入在城镇地区,使得农村地区的儿童受教育的条件与城镇地区差距过大,这是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事实,但却是一种有违社会公平价值观、应当被逐步消灭的现象。通过立法修正城乡居民区别待遇的现象是最快、最有效的手段。

  当然,平等对待并不意味着否认差别。在分配利益和负担的语境中可以有两种意义上的平等对待。一种是强式意义上的平等对待,它要求尽可能地避免对人群加以分类,从而使每一个人都被视为同样的人,使每一个参与分配的人都能够在利益或负担方面分得平等的份额。另一种弱式意义的平等对待,它要求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人群进行分类,被归入同一类别或范畴的人才应当得到平等的份额。因此,弱式意义的平等对待也意味着差别对待,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不同的情况不同对待。⑥的确,农村和城镇的生活成本存在一定的差别,这是客观的事实,一个标准对待城乡不同贫困人员,显然不合适。《中国人权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对城乡贫困人口分类施保。问题在于区分的标准应当是贫困人员所在地区的生活成本与实际需求,而不应当是居民和农民的身份差别。

  事实上,我国社会改革的步伐已经走在了立法的前面。比如,2015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改革,反映了逐步缩小不同职业群体之间差别的趋势。从2011年7月1日起,在宁夏全区22个县市区全面推行“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可根据自己的收入选择档次缴费并享受相关待遇。不论是城镇的特殊困难人员还是农村的特殊困难人员,享受政府统一的补贴待遇。这一改革受到广大民众,特别是农村居民的普遍好评,最终,农民工的差别待遇问题也将会消除。

  第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国未来社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是贫困地区人口提高生存质量、平等享有发展成果的重要路径,实现这一目标的优选方案就是城乡一体化建设。截止2012年我国的城镇人口就已经达到52.6%,未来十年,中国还将有上亿的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贫困农村地区主要是基础公共服务获得太少的问题。如村组道路交通欠账、农村生产用电供应不足、清洁饮用水获得不足、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在中心县城、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中心城市等。制定综合的扶贫条例,更有利于各级政府统一规划教育机构的布局和师资配置、规划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清洁饮用水、文化服务等公共服务建设,统筹安排助学资金等,更有利于早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使农村贫困人口在摆脱贫困的过程中感受公平与平等。

  综合考虑,制定综合性“扶贫条例”不仅应当,而且可行。唯有此,才有可能制定覆盖所有贫困群体的法规,实现精准扶贫。

  实现精准扶贫需要地方扶贫条例瞄准到户。关于扶贫,国家和省区在职责方面应当有所区分。国家的扶贫侧重地区发展平衡问题,而各省区的扶贫则是应当针对具体的贫困户。我国扶贫机制大体上经过了三种模式,即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社会保障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综合性扶贫。事实表明,救济式扶贫虽然精准度较高但只能解决暂时的急迫问题,而开发式扶贫却能够快速提升贫困区域的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和增加收入,但开发式扶贫只能让部分贫困人口从中受益,如果叠加上扶贫工作中的违规操作,扶贫开发的投入与实际上的受益主体发生了一定的偏离,精准度不高。综合性扶贫试图通过点面协调的方式,兼顾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人员的受益程度,实现扶贫目标,这也是当今扶贫工作的首要模式。扶贫面和点协调的关键是国家层面的扶贫对象与地方扶贫对象的衔接问题。国家扶贫重点在面,主要措施在于针对贫困地区的产业政策倾斜,开发项目支持以及财政支付转移的力度,国家扶贫面的确定应当精准到县。而地方扶贫的重点应当在点,主要是针对贫困户的帮扶和救济。扶贫普惠到所有贫困人群与扶贫措施瞄准到户,二者有机衔接才是我们认为的精准扶贫。

  实现精准扶贫需要扶贫机制相互协调,高效发力

  有关消除贫困的制度安排并非缺乏,但制度之间的有效协调与衔接最为重要,当下应当就以下几个方面的协调有所创新。

  扶贫与地区财政收入增长的衔接问题。不论是扶贫标准,还是扶贫资金的投入都应当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保持一致,甚至高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为此,有两项措施应当在地方扶贫条例中明确,一是明确扶贫标准的测算方法,二是明确规定,扶贫标准和扶贫资金的投入根据本地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和财政收入增长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

  扶贫与慈善公益的衔接问题。扶贫济困是中国的传统美德,扶贫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不是慈善,而社会慈善公益的基础是公民、法人的自愿付出,不是义务。但政府对于民间慈善行为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有效协调各方力量,使有限的扶贫资源效益最大化,我们认为,地方扶贫立法可以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扩展慈善捐赠的奖励面。2015年新修订的《立法法》明确了税收法定的原则,所有针对税务的征收和优惠制度属于国家专属立法权的范畴。而现行国家税法中,对于慈善捐赠企业的税收优惠范围是十分有限的,在国家税法尚未修改,遗产税没有开启以前,地方扶贫条例中可以规定,对于向税法规定的慈善组织以外的其它慈善机构或者贫困人员捐赠的,地方政府参照税法规定的减免幅度给予奖励,以此拓展更广的慈善捐赠奖励范围,激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扶贫。

  二是拓宽政府购买服务的渠道,联合社会力量,促使扶贫向专业化发展。目前,许多贫困地区缺少科技人才,贫困地区最需要的是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扶,科技人员义务扶贫不是长久之计,最佳的路径就是购买服务,政府可以带头购买服务,法人、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可以出资购买服务,推动科技人员参与扶贫,提高扶贫的专业化水平。

  三是通过信息公开,为帮扶资源的有效协调和平衡提供必要条件。准确、公开的信息平台,是让有限的扶贫资源最大限度普惠所有贫困人群的重要前提。首先,这个信息公开的平台应当具有唯一性、全面性和真实性,其次,这个信息平台应当公布所有的贫困人员获得帮扶的实际情况,如享受社会保障的情况、获得政府扶贫项目帮扶的情况、获得社会组织帮扶和个人捐助的情况,贫困人员的诚信记录等,有效避免帮扶资源的重叠或遗漏。最后,这个信息平台应当实现国家、省市自治区、县市三级联网,任何公民输入身份证号,都能够查询扶贫信息,监督所有扶贫和捐赠资源的使用情况,甚至监督所有扶贫工程的实施效果情况等。

  综上所述,消除贫困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国经过大规模的扶贫攻坚活动后,相对贫困非常突出,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在2011年5月接受《�t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指出,相对贫困即比较下的贫困,这种贫困的感觉更强烈,更值得关注,因为有强烈的对比,解决不好会产生许多问题。消除贫困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国家以扶贫开发、财政平衡、生态补偿等方式协调区域之间的平衡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战略目标,省级地方通过制定符合现代法治理念、社会发展趋势,具体、明确、可操作的综合性的“扶贫条例”,保证落实精准扶贫,必将大大提升我国扶贫工作的实效性,实现本地区的和谐发展。

  精准扶贫形势政策论文

  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必须贯彻创新理念,以创新发展来统领扶贫工作。

  一、必须创新扶贫观念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在总结以往扶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扶贫思路。

  一要彻底转变扶贫工作理念,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在顶层设计上坚持创新有突破,打出打好扶贫开发“组合拳”。目前的扶贫攻坚战,是打硬仗,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因此,**在扶贫总布局上必须摒弃一个部门、一个地区单打独斗的观念,必须放眼全国、全省的大局中来谋划。要提高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增强扶贫开发合力,必须突破区域束缚,加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三省一市的沟通协调,加强跨省(市)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交流合作。**还应加强与本省的其他地区,实行区域合作;本市的各县区、本县的各乡镇更要紧密合作。只有通过协作、合作,才能形成整体,才能形成合力。**要融入成渝经济区、攀西六盘水地区、南贵昆经济区、滇中经济区等区域经济区,扩大与长三角、珠三角、泛北部湾等区域的经济技术交流,主动面向鄂、江、浙、沪等沿江沿海区域,积极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只有把**纳入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全局,统一部署,建立跨省、跨区域协调机制,内外一盘棋,才能打出打好扶贫开发“组合拳”。

  二要制定灵活多样又配套的政策措施。要依据“十三五”规划的相关政策,做好对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全面解读和政策产业的全方位对接,打好政策“组合拳”。要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中获取第一手信息资料的基础上,用好用足国家政策,在政策上实现全方位对接,制定好**的“十三五”规划。

  三要建立扶贫开发示范区。**地处乌蒙山片区核心区域,要因地制宜,转变扶贫开发方式,选择恰当的县(区)作为“扶贫开发特区”,进行改革试验,探索贫困区开发新路

  子,推进乌蒙山片区跨越发展。“扶贫开发特区”的建成,需要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使其能走出一条与众不同的科学发展之路,为**乃至云南、全国的扶贫开发提供示范借鉴的经验。

  二、创新扶贫方式

  精准扶贫怎么干?中央指出,脱贫主要靠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途径。结合**实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实践。

  一是要突出**资源特色,因地制宜,按照产业化思路培育区域特色产业,把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打好**特色牌,实施产业扶贫。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强“能源产业基地、新型载能产业基地、生物产业基地、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目前**的实际来看,应把生态农业、生物产业、煤化工产业和旅游业这四大产业作为**的支柱产业来打造。充分应用“互联网+”模式:“互联网+生态农业”,发展智慧生态农业;“互联网+生物产业”,发展智慧生物产业;“互联网+煤化工产业”,发展智慧工业;“互联网+旅游业”,发展智慧旅游。只有把四大产业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智能化,才能建成智慧**。

  二是开展智力扶贫,斩断穷根,阻断贫困带际传递。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智。无论任何时期,智力开发都是治愚良方。既要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又要加大教育力度,大力在脱贫思路和技术上进行引导和培训,二者相辅相承。没有资金投入垫底,群众再有好思路,再有好技术,也无法进行建设。但如果不通过教育培训,打开群众的智慧,光是用大量资金扶持他们,也会让他们滋生懒惰思想,出现等靠要现象,没有自力更生的动力。目前未脱贫的都是非常贫困的,精准扶贫就是啃硬骨头,在抓好物质扶持、产业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硬扶贫”的同时,还要抓好教育扶贫、文化扶贫、智力扶贫等打基础,利长远的“软扶贫”,帮助贫困群众,彻底改变贫穷命运。智力扶贫,首先突出教育扶贫重点。教育是解决贫困问题的治本之策,因此要制定符合**贫困实际的教育政策,实施教育精准救助。加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投入。重点向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倾斜,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

  三是实施差异化扶贫。精准扶贫的精髓是因贫施策。要因贫施策,就必须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的不同需求,顺应贫困群众的意愿与期待,从贫困群众最迫切的需求着手,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工作,实施差异化扶持。从“挂包帮”、“走转访”工作中获取的情况来看,贫困地区的大部分贫困家庭大都存在如下突出问题。首先是劳动力现状问题。很多贫困家庭要么没有劳动力,要么劳动力大都外出打工,留下的大都是老人妇女孩子,这些人员,大都文化素质低。其次,是缺发展资金。第三是没有脱贫致富的路子。实施差异化扶持,就必须重视上述问题。精准扶贫需要建立以贫困户为核心的利益联络机制,既要走产业化扶贫之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又要切实让贫困农户参与扶贫开发并享有开发成果,使贫困户最大化激发内生动力,同时在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实施中提高自身素质和发展能力,从而脱贫致富。农村现实的“富余劳动力”,势单力薄,只能在各类“龙头”带动下做一些辅助工作,让他们单打独斗搞开发,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小;就资金而言,从总体上看,扶贫资金的数量比较大,但平摊到每个贫困人口,全国人均扶贫资金

  每年300元左右,如果分散发放到每个贫困农户,对帮助他们发展产业最终脱贫,是不可能的,因此要考虑如何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佳效益的问题;从目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难度问题上看,在弱质产业(农业)+弱势群体(贫困农户)+市场过剩的现实情况下,让贫困农户自己去“探雷、扫雷”(调整结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依然是有效的选择。

  四是实施生态扶贫,发展生态经济。**人多地少矛盾尖锐,总人口近600万人,人均耕地面积仅1.7亩,且90%以上是山坡地,土壤瘠薄,干旱、冰雪、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近年来森林覆盖率有所提升,2015年为35%,但和全省55.7%的森林覆盖率相比,仍然相差20.7个百分点,在全省排倒数第一。因此,在生态建设上要成为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就要积极探索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路子,坚持资源永续利用、开发与保护并重,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通过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和建设,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扶贫效益。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构建林区立体复合生产模式。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和扶持环保型、生态效益型的产业和龙头企业。通过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种养、加工、商贸、旅游等特色产业,形成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良性互动。

  五是实施企业挂钩包户扶贫。必要时出台措施,让各种企业积极挂钩帮扶,形成强大的扶贫合力。在各种大型灾害面前,企业积极主动发挥了有效救助作用,在扶贫工作,企业强大的力量同样可以给贫困群众带去较大的扶贫效益。国家大力扶持企业发展,人民对企业发展也作出了大量贡献,企业发展起来了,有经济实力,除向国家缴纳正常税收外,在发展中尽力反哺社会,捐献一部分资金,义务投入相关人力物力和技术,大力做实公益事业,挂钩包户,扶持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贫困家庭发展,也是对国家和人民的重大贡献,也是企业自身价值的充分体现和形象提升,也是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之一。

  三、创新扶贫体制、机制

  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手段,重点抓好:

  一要改革考核评价机制。中央明确提出由主要考核GDP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GDP考核,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这是中央扶贫开发考核工作的重大创新和根本转变,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要求。**要坚决落实中央精神,改进贫困县区、贫困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机制,把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与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结合起来,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的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二要改革驻村帮扶监督机制。省、市、县、乡四级联动驻村帮扶,对贫困村实施驻村帮扶全覆盖,但实际工作中,很多驻村帮扶人员,驻村时间较少,遇到开会或者检查才到村上。为确保每个驻村工作队员,真正驻村工作,必须加大监督力度,防止驻村帮扶走形式、走过场。

  三要建立教育精准扶贫机制。在“挂包帮”、“走转访”的基础上,对我市贫困户子女

  建档立卡,建立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从小学到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行学费全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和扶贫培训补助等扶持政策;对初中毕业未考入高中,可在本地县级职业学校免费享受三年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高中毕业未考入大学的学生,可在**职业技术学校、农校、财校、卫校专门开设针对农村的实用技术培训的班次,让学生获得谋生的实用技术;到高等教育阶段,按奖、贷、助、勤、减、补等资助政策给予资助,真正使这些贫困子女有学上并完成学业。要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宣传发动,确保教育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斩断穷根,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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