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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社区建设及管理工作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得到很大提升。但随着城市管理重心逐渐下移,大量行政性事务开始向社区转移。社区办公用房、社区的服务功能建设、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和待遇等问题日益凸显,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关于社区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社区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

  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管理,是我国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搞好社会治安,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持社会稳定的大事。目前正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综治工作能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形势,事关服务昆区发展的大局。现结合综治工作的实际,谈谈几个主要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当前开展矛盾纠纷调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以及群防群治等工作还存在些许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基层人民调解难作为

  在基层人民调解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调解员未接受系统的法律培训,致使有些调解员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对于法律规定与责任不明确,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等问题。同时有的口头调解没有笔录,也没有制作调解协议书或登记造册,为档案留存造成困难。

  2、社区警务工作难开展

  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社区警务工作不规范。由于不了解社区警务概念,对社区警务没有形成共识,而且公安机关还没能完全实现重心下移,警务前移,再加上当前警力不足,基层民警面临的临时应急任务多,难以全身心沉下去做工作,以致有的社区虽然挂有社区警务牌子,但并没有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社区民警下社区开展工作还难以保证;

  3、基层创建工作难见成效

  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载体,是新时期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安好转的有效形式。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而且对基层平安创建认识程度也很低,导致基层创建工作难推进。群众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即使千方百计搞发动,又是标语口号、又是大小会议布置,又是专栏报道,有些人还是“发”而不“动”。视社会治安和平安创建工作为负担,视见义勇为为管闲事,致使群防群治组织难以落到实处。

  4、普法教育难适应形势

  群众法制观念的更新与法制建设之间存在差距。在法制建设日新月异的当今,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日益增强,但在"是与非、似懂非懂"之间,与法制建设的脚步存在差异,历史遗留下来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错误思想在群众中普遍存在。一旦认为自身利益遭到侵犯时,不是依靠政府、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而是采取闹的方法求得解决。同时,多数群众仍然保持"法不责众"的心理,认为只要闹的人多,法律及执法机关就无法处理。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在依法办事的过程中难免与群众发生分歧,是导致群体性闹事事件发生的一个原因。

  二、意见和建议

  为了能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一是实行领导负责包案制度。坚持一把手负责,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完善工作责任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归口调处。三是落实排查制度。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四是加强信息反馈及报告制度,实行小事每周报,大事随时报,无事零报告。五是推行奖惩制度。通过表彰奖励、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制度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大力推进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使其工作内容具体化、操作程序化、考核指标数字化,逐步完善警务工作规范。进一步确立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动态巡逻与静态值守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重点教育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逐步完善治安防控工作规范。二是最大限度挖掘社区资源。在常与社区群众接触,多与社区群众交流,广泛发动社区群众搜集社区信息的基础上,对一些不安定的苗头性因素,及时发现,共同化解。同时积极开发社区内的治安辅助资源,最大程度激活“联防联动”机制,引入更多的力量参与社区的治安防范控制。

  3、全面提高综治队伍综合素质。提升综合素质,关键在于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作战能力。必须从“牢记初心不忘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出发,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与时俱进,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查摆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综治队伍切实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群众满腔热忱。

  4、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加强法制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结合当前形势和自身工作特点,定期在学校办、公众场所办普法宣传栏;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作用,在群众便于观看、喜闻乐见的传播渠道中开设专题,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使得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时俱进。

  除了上诉的问题和建议,我们综治工作还要以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承认问题、懂得发掘问题、扑下身子深入研究和解决问题为主线,通过持续不断地提出问题进而循序渐进地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才能有效提高综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于社区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

  一、我县社区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不足

  我国社区居委会从法律上定性为居民自治组织,而在实际工作中,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政府却在持续向其转移行政事务,“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局面长期以来都没得到有效地解决。政府职能部门习惯把社区作为政府的“腿”,将各种行政性工作任务下派到社区,令身兼数职的社区工作者分身乏术,难以系统、持久地给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支持和帮助。

  2、社区多元主体关系有待理顺

  行政部门、街道、社区各层级之间职责界定不够明确,关系也未完全理顺。行政部门代表政府行使职权,更多的是体现在任务下达、政策制定和监督指导上;

  街道作为派出机构,权责错位矛盾比较突出,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还不强,各类执法、协管员队伍缺乏统筹协调、各自为战的情况一直存在。社区居委会行政负担较重,自治空间较小,影响为民服务的质量。目前社区工作更多的体现为搞活动、下命令、定指标,没有持续影响力。过于注重事后管理、过于注重硬性手段,导致许多现实问题在现有体制下难以有效预防解决。

  3、社区工作队伍不稳定

  近几年来,社区工作领域逐步拓宽,工作对象不断扩大,随着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对社区工作人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当前社区工作人员职业定位不明确,专业人员少,志愿者队伍建设更是严重滞后。加之收入待遇偏低,没有建立稳定的薪酬保障体系和工资增长机制,导致高素质人才流失严重。工作队伍的不稳定及工作积极性不高,严重影响了居委会的工作效能。

  4、社区共治网络发展不均衡

  目前,纵向式的行政组织结构,和上头大、下头小的组织设置及人员配备,导致社区在组织形式上具有封闭性、机关化、行政化的特点,这和开展社区工作要求的开放性、基础性特点不相适应。表现在社区层面设置的各类站、室、中心等服务和活动载体,有不少资源没有充分整合利用,社区各类人员由不同部门管理,政出多门,各自为战,难以收到良好的整体效果。

  更为主要的是社区党的组织建设严重滞后,即便有大多也是形同虚设,并没有有效地开展工作。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居民和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作用不足。目前,我县城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只有9个,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模式尚未形成;

  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强管弱服的现象依然十分突出。“双报到”单位虽然已经到社区报到,但志愿服务内容与社区契合度不高、形式较为单一,尚未形成工作合力。

  5、以行政为主导的社区工作模式亟待改善

  目前的社区工作,以服务居民为工作对象,以服务党委政府工作为中心,这种对上负责、宏观指导的指导思想,与社区居民多元化需求带来的对下负责、微观帮助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导致社区工作在服务对象的细划和分类指导方面线条比较粗,对弱势群体的帮助方面,属于“你有求、我才去帮”的被动式的服务。没有主动从弱势群体的角度切入,推动助人自助观念和以人为本理念的真正落实。在社区,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具体事件考验着社区工作者的思维、处置、应对能力,对社区工作者的知识、水平和从业技术的要求也非常高。传统的以行政为主导的工作模式势必会受到最现实的挑战,对服务对象特别是弱势群体存在居高临下的心态,没有与求助者建立平等的关系,并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就必然影响工作绩效,严重的甚至会损害社区的形象。

  二、构建完善社区治理模式的建议

  新形势下,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做好社区治理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针对我县的社区建设实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社区治理工作。

  1、加快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进程

  建议在我县城区选择各方面条件相对完善的居民社区设立试点,对社区目前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服务站的职能,切实解决长期以来社区职责不清、行政事务负担过重等问题。实行行政事务社区“准入制”,拦截、过滤政府下达的大部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同时,把政府直接为群众服务的行政职能赋权于社区,进一步强化社区的服务力、执行力。

  2、转变政府职能,主动适度放权

  一是强化对城市社区管理制度的研究和制定。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来规范社区建设和治理的方方面面;

  加大政策扶持培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社区民间组织的成立,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兴办公益事业,并为之提供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支持。建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和扶持基金,特别是对新兴产业、民生产业等领域的新社会组织,在创办之初给予资金扶持,并依据社会组织的服务类型制定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二是大力推行“议行分设”。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政策制定、资源提供和服务监管的职能,而具体运作可由社会组织实施。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一些适合市场运行的社会服务事务,如社区居家养老、环境卫生、治安巡逻等交由发展成熟的社会中介组织承担,政府则负责对其运作进行监管。

  3、提升社区干部治理能力

  立足于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不断壮大社区工作者队伍,大力提升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一是明确社区工作者的配备标准。推行网格化管理,按照200至400户左右划分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2名网格社工,作为“全科医生”负责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服务居民群众等工作。二是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社区机构纳入事业单位序列、工作人员纳入正式编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办公场所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三是促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和专业化,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能力素质,使原有的社区工作者更快地完成角色转换,更好地胜任新时期社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4、完善社区管理制度

  一是职责规范化。研究制定关于强化社区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社区的职能定位、内设机构、运行方式、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理顺与政府部门、居委会的关系。二是管理制度化。参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建立以年度目标和项目化运作为基础的任务分解体系,以专项财政经费和预算增长机制为核心的财政保障体系、以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以工作绩效排位制和责任追究制为重点的实施监督体系,推动社区治理健康有序运行。

  5、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所有社区,都要建立党的小组或支部,并全方位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工作中。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各类社会团体为依托,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共建单位共同参与的共驻共建组织体系。要进一步巩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对于一些必须交由社区办理的事情,要严格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相应的经费和职权。街道党委要加大对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力度,帮助其理顺社区与业主委员会、民间组织的工作关系,推进社区由忙事务向抓服务回归,真正成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性组织。社区要加强主体意识,把闲散在社区的代表委员、草根能人等优势资源组织起来,通过联席议事听取群众心声,打通居民诉求与政府决策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由“替民做主”向“让民做主”的转变。建立和发展与社区工作相适应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吸引更多的党员、干部、团员、少先队员和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逐步形成多方参与、共驻共建、互利多赢的共治格局。

  关于社区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

  近几年来,六安市城区社区建设受到了政府、社会高度重视,经过市、区两级财政不断地投入,社区建设和管理得到很大提升。但随着城市管理重心逐渐下移,大量行政性事务开始向社区转移。社区办公用房、社区的服务功能建设、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和待遇等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和加强。为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建立多元化保障机制,夯实社区基础。一是继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依托社区社会组织、驻地单位,利用自愿捐资和共建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二是落实社区办公场地,按照相关要求,将新建社区工作用房与居民公益性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用地规划,避免社区办公用房分散、位置偏离等现象;

  对已完成开发建设但服务、活动用房尚未配建到位的社区,市级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争取尽快配建到位;

  对一直以来靠租用场地办公的社区,积极与建设单位协议,解决社区办公场地问题;

  对零星开发建设,不能配建服务、活动用房的社区,建设单位应按照配建面积标准和市场估价折算缴纳社区服务、活动用房建设经费,交由社区所在地的街乡用于建设或购买社区活动用房,相关部门及街乡、社区要做好追踪督办工作。

  2、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发展基层民主协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精神,畅通民主渠道,发展基层民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推进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巩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对于一些必须交由社区办理的事情,要严格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相应的经费和职权。街乡要加大对社区的指导力度,帮助理顺社区与业主委员会、民间组织等各项工作关系,推进社区由忙事务向抓服务回归,真正成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性组织。社区要加强主体意识,把闲散在社区的代表委员、草根能人等优势资源组织起来,通过联席议事听取群众心声,打通居民诉求与政府决策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由“替民做主”向“让民做主”的转变。

  3、加快信息共享,满足居民需求。整合资源信息,加快社区服务网络化、社会化、规范化建设进程,推进社区“一站式”办公,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社区人口信息为基础,统筹相关部门信息,建立统一的社区共享信息资源库,为各部门提供完整、准确、鲜活的数据支持,打造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围绕政府对居民生命周期的服务和管理,实施信息共享,不断拓展信息资源的深度应用,加速便民服务由“零散化”向“系统化”升级。同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的要求为目的,通过项目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和扶持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和公益性服务。

  4、完善网格构架,增强社区服务功能。以全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为契机,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以空间地理数据为基础,应用移动终端和智能语音等技术,对网格内“人、地、事、物、组织”等要素信息及时采集、跟踪处理,建立“有人巡查、有人报告、有人解决、有人督查”的闭环运行机制,推进社会隐患主动排查、社会矛盾联动化解、服务管理及时跟进,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同时,在全区建立标准化的为民办事服务大厅,迁入多个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窗口进行联合办公,并设立服务管理信息化综合受理窗口,负责接受全区网格平台提交的事项申请办理及分派工作。

  5、强化人才支撑,提高服务水平。一是提高人员素质。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资格考试,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社区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二是提高工作待遇。逐步提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建立激励机制,增强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以此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投身社区建设。三是创新管理模式。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创新区、街(乡镇)、社区三级管理机制,对社区工作者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待遇、统一管理,日常管理由社区负责,具体工作由社区统筹安排,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进一步完善进退出机制,对社区工作者的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和工作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不断注入新鲜血液。

  6、凝聚多方力量,共创和谐社区。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各类社会团体为依托,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共建单位共同参与的共驻共建组织体系。充分发挥驻社区单位的作用,强化驻社区单位共驻共建意识,营造良好的共建氛围,使驻社区单位由“局外人”变成“自家人”。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的组织建设,探索片警式、组团式等服务形式,建立和发展与社区工作相适应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吸引更多的党员、干部、团员、少先队员和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逐步形成多方参与、共驻共建、互利多赢的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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