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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原称勘儿园,是几百年前从普鲁士引进的体制。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幼儿园办园章程文件最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办园章程文件最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名称:蒲城县上王镇中心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性质:公办幼儿园。

  第四条 办学宗旨: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

  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 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

  信任的家园。

  培养目标: 2 岁至 5 岁的适龄儿童

  第五条 举办者:公办

  第六条 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

  理。

  第七条 幼儿园园址:上王镇上王街道

  第二章 办学范围

  第八条 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九条 专业设置及学制: 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 (包括托、小班、

  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 2-5 岁的健康幼儿。)

  第十条 招生对象:上王附近适龄儿童;

  第十一条 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托 7 个教学班。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幼

  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精神,本着 “一切

  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 ”的宗旨,争创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教学、

  一流的服务,把幼儿园办成老师尽心、孩子开心、家长放心的儿童乐

  园,争取在 2020年跻身于同类示范幼儿园先进行列。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培养快乐、健康、关心、好学、自信的孩子

  第十四条:幼儿园园风:让读书成为习惯 使学习变成快乐

  幼儿园教风:爱心、专心、耐心、细心

  幼儿园学风:积极、主动、快乐、健康

  办园宗旨:让孩子欢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第十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

  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幼儿园的管理

  第十七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 .

  第十八条:园长

  幼儿园园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 在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

  规划幼儿园的发展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

  (二) 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聘任、调配工

  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成绩并给予奖惩。

  (三) 在规定的范围内支配幼儿园财政费用,使用财产设备。

  第十九条: 副园长是园长领导教育工作的主要助手, 具体负责组

  织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并对教师进行指导、评议和考核;

  第二十条: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严格按有关法规及

  章程制度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评议。

  第二十一条:工作计划和园长布置的工作通过副园长具体落实。

  第五章 幼儿园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接受各界对幼儿园的工作实施监督, 切实保证幼儿

  园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二十三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幼儿园重大事项,

  并对园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对园工作实行园务公开制。

  第二十四条:集中群众意见、建议,对幼儿园实行监督和协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督导部门的督导评估;

  接受审计、物价、税务、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的联系,提高办学质量。

  第六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七条: 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学前教育纲要》 的要求,

  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全语言教育为主线,

  确立园全语言教育的目标是: 以幼儿语言能力发展为手段, 促进幼儿

  的创造性为核心目标的能力素质和人格素质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的教育工作, 根据幼儿自身发展需要和社会

  的需要,培养幼儿适应社会、适应学习、适应生活、学会做人。

  第三十条: 幼儿园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 按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评价、考核制度。

  第三十二条: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科研的质量。

  第三十三条:加强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沟通。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与小学紧密联系, 注意两个阶段的相互衔接。

  第七章 人事管理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人员配置是在上级分配的基础上聘用教职员

  工。

  第三十七条:专技人员实行评聘分开,享有相应待遇。

  第三十八条:在编人员违法、拘留、劳动教养的予以除名。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实行绩效分配方案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奖金

  分配依据考核情况实行上下浮动制度。

  第四十条:幼儿园重视教职员工的继续教育,支持、督促其参加

  高一层次的学历培训, 完成市、区规定的进修任务, 并积极创造条件,

  为他们提供外出学习、进修的机会。

  第四十一条:幼儿园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奖优罚劣。

  第八章 总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幼儿园由上级财务统一管理, 建立经费编制的预算、

  执行、结算、反馈制度。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收费项目按物价局规定, 根据收费许可证所

  列收费项目,并建立收费项目审批制度。

  第四十四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做好设备购置、验

  收、编号、入账工作。

  第四十五条: 认真制定和执行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 加强园舍

  管理,创设园容美化、园舍绿化、环境净化的良好教育环境。

  第九章 教师管理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必须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取得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

  第四十七条:幼儿园教师享有假期的带薪休假权利。

  第四十八条:幼儿园教师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和个人差异,设计教育教学计划。

  (二)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遵守规章制度,

  执行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三) 关心爱护每一个儿童,促进儿童德、智、体等全面发展。

  第八章 幼儿管理

  第四十九条:幼儿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来成年人保护法》

  规定的幼儿园保护责任。

  幼儿园关心爱护幼儿的身心健康, 为幼儿提

  供安全卫生的活动场所和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

  第五十条:幼儿享有有关法律、法则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力。

  第五十一条: 幼儿园应认真制定和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 保教工

  作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二条: 幼儿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 研究、调配和改善膳食、

  提高饮食、饮水质量。

  第五十三条:对幼儿体、智、德、美定期观察评估,以有利于促

  进幼儿在原有基础上的提高。

  第五十四条: 幼儿园建立帮困制度, 对特困儿童进行多种形式的资助关爱。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上王镇中心幼儿园

  2013 年元月

  上王镇中心幼儿园

  章 程

  2013 年 1 月

  幼儿园办园章程文件最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_______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园全称为____________。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或寄宿制)幼儿园,隶属于____________。本园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________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

  第四条 本园的培养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二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五条 办园特色:

  第二章 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招收幼儿;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园长由____________任命(或聘任)。

  第九条 有条件的幼儿园按照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支部,幼儿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加强教工队伍的建设和师德教育,保证、监督幼儿园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制订并实施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四)负责建立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五)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六)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八)组八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九)负责与社区联系和合作。

  第十一条 幼儿园在园长领导下建立园务委员会,下设年级组、教研组、后勤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二条 幼儿园建立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参与幼儿园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女工工作小组;建立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保障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幼儿园的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各机构组成幼儿园管理网络,各司其职,又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确保政令畅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第四章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教师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自主制定和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进行一日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园本培训、进修学习等活动。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和其他福利待遇;

  (四)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本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重大事务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对处分不服有申诉权;

  (五)使用幼儿园设施、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第十四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开展安全健康常识教育;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幼儿家长保持联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六)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七)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第十五条 为保障教职工完成幼儿园工作,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评估教职工的工作,并给予鼓励、帮助和奖惩。

  第十六条 幼儿园保育员享有与教师同等的权利。其应当履行的职责是: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玩具。

  第十七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享有与教师同等的权利。其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十八条 其他职工的权利及义务参照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

  第十九条 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一日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

  (二)在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的发展上获得公正评价;

  (三)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

  (四)对幼儿园、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协助本园对幼儿进行教育,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让幼儿在集体活动中与同伴友好交往;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六章 课程设置、开发与教学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课程设置要遵循幼儿教育规律,遵循课程改革的原则,以以幼儿发展为本的课程理念全面安排共同性课程和选择性课程。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幼儿园课程三级管理的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园本课程,形成适合本园的课程体系。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理论,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满足每个幼儿对安全与健康、关爱与尊重的基本需要,并为幼儿提供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与幼儿阶段的学习特点与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激发幼儿积极、主动地学习;尊重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个体差异,体现个别化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 本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想法。

  第七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二十四条 搞好园内整体规划,从幼儿园实际出发,分步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把幼儿园建成孩子的乐园。

  第二十五条 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建立健全卫生包于的监督评比制度,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烟头、痰迹、污迹,公物无损坏。

  第二十六条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异物放人眼、耳、鼻、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七条 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的档案,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统一使用消毒餐具,建立病患儿童隔离制度,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第三十条 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第三十一条 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时间等。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要逐步改善条件,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第八章 幼儿园的其他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本园应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园,按章办事。

  第三十四条 实行校务公开,民主办园,建设和谐校园。

  第三十五条 本园建立园务会议制度。重大问题经园务委员会酝酿,在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提交教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工会议)审议讨论决定;与教工福利待遇密切相关的问题,提交教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工会议)讨论通过。

  第三十六条 本园园长室、工会、教研组、后勤组等机构组成管理网络,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第三十七条 本园在人事管理上遵循如下原则:

  (一)本园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岗位任职条件以及本园的相关制度聘用教职工,____年一聘。

  (二)本园聘用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聘用的保育员和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和任职条件。

  (三)教职工的聘用由校务会集体决定。

  (四)本园成立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就人员聘用、奖惩、待遇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第九章 幼儿园与家庭

  第三十八条 本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监督幼儿园工作,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在学校的指导下办好家长学校。

  第三十九条 本园每学期召开____次家长委员会会议,介绍幼儿园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间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措施,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第四十条 本园教师应广泛联系家长,按要求做好家庭访问工作。

  第十章 幼儿园与社区

  第四十一条 本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幼儿教育的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

  第四十二条 本园要依托社区,努力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依靠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本园热情为社区服务,组织老师和幼儿为社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第四十三条 依靠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优化办园环境。

  第十一章 幼儿园的经费管理

  第四十四条 本园是________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应提交园务委员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本园按要求定期向教职工公开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六条 本园对幼儿膳食费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第四十七条 本园不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亦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十二章 办园监督

  第四十八条 本园党组织对办园实行组织监督。

  第四十九条 本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办园实行民主监督,对本园主要领导成员的学习、廉政、实绩等状况实行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和考核。

  第五十条 本园接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政府监督。

  第五十一条 本园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十二条 本园接受家长委员会和社区代表的社会监督。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园园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通过,经________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修改提议获得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有效多数票方得以修改,并报教育局批准后即生效。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本园园务委员会。

  相关知识

  1.章程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悖。要制仃一个依法治园的纲领性文件,前提是必须掌握与幼儿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章程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学习法律的过程,是树立和强化法制观念的过程。要让章程能够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真正在学校管理中发挥作用,学习和研究法律这一程序是绝对不能走过场的,必须认认真真去做。

  2.章程要注意突出“个性”。公办幼儿园都是政府投入举办的。在学校性质、管理体制、经费果道、教职工聘任、权利义务、教育教学等诸多方面,各幼儿园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地方。但是,由于历史背景、当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办园条件、学校规模、师资条件、城镇农村等差异的存在,各幼儿园在办园理念、办园目标、培养目标、办园特色、学校管理上会有或多或少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应该作为“个性”体现在章程中。

  3.关于“办园理念”。理念即观念、思想。办园理念实际上指的是一个幼儿园在办学中的思想观念上的追求,在表现形式上往往浓缩为一个观点。理念因校而异,各有深意。如“让孩子健康快乐每一天,让家长安心称心每一时”、“一切为了幼儿,为了幼儿一切”、“让孩子开心,让家长放心,让教师安心”等等。

  4.关于“办园目标”和“培养目标”。都是目标,但前者侧重于学校的整体发展,后者侧重于对幼儿的保育和教育。就办园目标而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件,是所有幼儿园共同追求的目标。但根据实际情况,各园的发展目标还应该有不同的地方。例如,刚刚设立的条件较差的农村幼儿园应该把改善条件、建设合格、规范的幼儿园当作近期或中期工作目标,而条件好、规模大、质量好的幼儿园则应把建设高标准的示范性幼儿园作为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就“培养目标”来说,《幼儿园工作规程》第5条作了原则规定,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园的实际进行“园化”,但所提出的目标不能违背原则规定。

  5.关于“办园特色”。办园特色是一所幼儿园在办学当中所体现的独特的东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个性”或“亮点”。一所幼儿园在办园过程中既要努力达到常规的要求,也要努力追求形成自己的特色。一所幼儿园有没有特色,往往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在规划学校的发展时,不能不考虑特色;在办学过程中,不能不下大力气去成就特色。幼儿园要有怎样的特色,这主要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学校的师资、地方特点、社会和家长的需求去决定、去实践。形成特色可以在保育、教育的某个领域进行,也可以在某个方面某项活动中去努力。但不管怎样,特色一定要“特”,才有吸引力,才能在学校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幼儿园办园章程文件最新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小博士幼儿园第三条 幼儿园的性质。幼儿园的性质:本园为自愿举办,对学期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工业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 幼儿园自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幼儿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180号。

  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第八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候梅 女士 。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

  (三)有权查阅理 (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九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 20万元;出资者:候梅,金额: 20万 。

  第十条 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规模:

  (1)本园占地面积350平方米

  (2)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

  (3)幼儿园户外活动面积550平方米。

  (4)审批部门核准在园生人数为4个班,120人。

  (二)办学层次: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办学形式:本园招生对象为3-6岁的幼儿,提供小、中、大班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 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 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五条 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第十九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理)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幼儿园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有关教育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第二十二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三条 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设园长一人,园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六条 园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 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

  (二) 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

  (三) 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 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 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六)负责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园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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