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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市镇莲艺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园教职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正确、高效的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园应急预案:

一、 处置食物中毒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谢中连(莲艺幼儿园园长)

成员:黄春梅   郑国丽   刘晓莲

二、 应急处理程序

在全园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发现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 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2) 请乡卫生院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3) 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与附近医院联系救治患病师生。

(4) 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 收集相关病情信息,食物及原加工材料,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学校处置食物中毒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区教育局分管部门报告。

(1) 由幼儿园安全负责人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

(2) 由食堂管理人员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3) 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工作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三、 纪律要求:

(1) 严格组织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接到通知后各司其职。

(2) 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园长报告,幼儿园按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向上级报告。

(3) 幼儿园的一切人员必须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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