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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团员的规章制度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团员的规章制度·1

  入团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团的性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团的基本任务

  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团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5)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教育和培训

  (二)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团会议和团报刊上参加关于团工作和青年关心问题讨论对团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领导机关和团工作人员

  (四)对团决议有同意见坚决执行前提下保留并且向团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会议并且申辩其团员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任何级组织直至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负责答复

  (七)团任何级组织或人都无权剥夺团员权利

  团员的规章制度·2

  做好团员队伍管理,是进一步巩固团的队伍、壮大团的覆盖面的基础性工作,团员管理制度要做到:

  (1)使用团员证和团员档案袋。团员证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管理的载体,利用团员证做好团员注册登记、团费收缴、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团员档案袋应保存团员的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思想工作书面汇报材料、奖惩情况等,团员档案袋要求每人一袋,放入团员人事档案。

  (2)每年做好团员注册登记工作,注册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如个别团员有特殊情况,注册的最后截止期可延期到六月底;每年定期修订团员花名册,做好团员统计工作,掌握团员队伍的数量,分布及流向。

  (3)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4)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团员的规章制度·3

  一、入团积极分子培养

  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是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环节包括:

  (一)确定专人与入团积极分子联系,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通过谈心等细致的工作 思想教育。

  (二)动员和带领入团积极分子立足本职,争创一流成绩,使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起作用、长才干。

  (三)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活动,使他们在团的生活中得到锻炼,加深对团的认识。

  (四)分配入团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组织性的训练。

  (五)定期给入团积极分子上团课,使他们了解团的基本知识,加深对《团章》的理解。

  二、团员发展

  团员发展的程序主要包括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考察、接受发展对象入团。团员发展必须履行如下手续:

  (一)凡志愿入团青年,必须向团组织提出申请。

  (二)凡入团的青年,必须有本支部两名团员做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

  (三)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支部大会发展新团员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经到会团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五)各团总支对支部大会的决议认真审核后报院团委审批。审批团员,必须召开团委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代行。

  (六)青年被批准入团,团支部应及时将院团委批准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团员大会宣布。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从上级团委批准之月起交纳团费。

  (七)新团员必须有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宣誓仪式可以由团总支组织。

  (八)新团员被批准入团后,院团委应向其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三、团员证制度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也是团员区别于一般青年的荣誉标志。

  (一)团员证的功能

  1.证明团员政治身份。

  2.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3.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

  4.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

  5.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6.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

  7.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二)团员证的管理职责

  团支部是团员证管理体系的最基础单位,在团员证管理中担负着最直接和重要的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团费收缴并在团费收缴卡上加以记载。

  2.建立团员花名册。

  3.做好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三)团员证的颁发

  团员被批准入团后,各团总支在院团委办理团员证相关手续,并通过郑重方式向其颁发团员证。

  团员证编号由院团委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统一编号。

  四、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接

  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

  在团员转接组织关系时,入团志愿书等相关材料应一并转接。

  五、团费收缴

  团费收缴是团支部的一项基础工作。按照《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团费收缴的标准如下:

  团员交纳团费的比例为:

  (一)教职工团员: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l%;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三) 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四)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院团委每学年统一开展一次团费收缴工作。

  六、团员统计

  团员统计工作,是团总支(支部)的一项基础工作。其基本要求如下:

  (一)团员统计以团支部为单位,以团员的正式组织关系为依据。

  (二)团员统计应根据院团委制发的报表,按规定逐项认真填写,不能任意修改变更报表的表式项目。

  (三)团员的统计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团总支应按照院团委统一要求每学年统计一次。

  七、团员教育评议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由院团委统一安排,团总支、团支部具体实施。其程序如下:

  (一)由团员对照团章和团员的具体标准进行个人思想总结。

  (二)召开支部大会,由团员个人宣读思想总结,其他团员根据总结内容,对照评议标准进行认真评议。

  (三)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总结和一贯表现,根据支部大会的民主评议意见,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评议意见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教评活动结束后,优秀团员需经团支部讨论推荐,报团总支后,由团总支报到院团委,院团委统一颁发优秀团员荣誉证书。对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院团委应负责地向党组织推荐做党员发展对象。对于优秀团员和合格团员,给予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于极少数不合格团员,经教育帮助仍不改正的,根据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团纪处分。

  八、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注册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以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二)团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监督。

  (三)团支部对评议合格以上的团员收集团员证等相关注册材料交所在团总支,由团总支在院团委办理注册手续,并做好登记工作。

  (四)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在注册中,对于年满28周岁的团员,团支部应安规定的程序为其办理离团手续,并由院团委发放纪念品。

  (五)根据团员注册情况,各级团组织做好年度团员统计工作。

  九、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要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对于要求入党的团员,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培养、教育他们。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引导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还要对他们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推优”工作以团总支为单位,在党支部和院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召开支部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提出推荐标准。

  (二)团支部充分酝酿推荐对象,并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后报团总支,团总支在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推荐表报院团委。

  (三)院团委按相关程序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团总支向党支部正式推荐。

  十、团员超龄离团、

  为超龄团员办理离团手续是一件经常工作。有关规定如下:

  (一)团员超龄离团,团支部或团总支应找其个别谈话,肯定其在团内的进步和成绩,指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并且听取其对团组织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二)超龄团员离团时,应发给《团员超龄离团纪念证》和纪念品。

  (三)超龄团员离团后,应及时报告上级团委,并将其档案材料交人事部门保存。

  十一、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对团员的奖励可以分为两类:通报表扬和由团的中央、省、市(地)级委员会和院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对团员的处分可以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五种形式。

  给团以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处分,必须经团组织讨论决定,报院团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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