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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是"舆论情况"的简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社会管理者、企业、个人及其他各类组织及其政治、社会、道德等方面的取向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态度。以下是本站分享的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工作,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维护学院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对学院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与学院相关的重大自然灾害、人身伤害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及跟帖等网上紧急舆情信息。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主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涉事单位(部门)分管院领导

  成员: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信息技术中心、事件涉及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为:

  1.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统一新闻宣传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安排新闻发布事宜。

  2.邀请、接待采访公共事件的媒体记者。

  3.收集媒体报道信息,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形成舆情报告,及时向学院及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四、工作原则

  1.明确职责,快速反应。学院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是学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公共事件发生后,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舆情、明确情况,并及时发布准确信息,稳定师生情绪,把握新闻舆论的主导权。

  2.统一口径,注重效果。舆情处置要准确把握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学院党委确定的统一口径,确保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相关信息发布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再报跟进,即把学院已经做过的、正在做的、将要做的措施和办法向公众表达清楚,彰显诚意,力争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突发事件舆论的良性发展。

  3.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公共事件发生时,同时启动现场处置和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和现场处置工作保持紧密联系。在发布信息时,注重报道学院积极采取的行动,及时通报事件处置的进展。

  五、预警信息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可控性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三个级别。

  1.重大突发事件(I级)

  指对学院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和影响的,对学院工作或某一领域工作和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受境内外媒体和网站关注的负面舆情,需要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校相关部门和力量进行紧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具体执行标准是:

  (1)境内外主要传统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报道,并进行论坛讨论;

  (2)境内知名商业网站报道,并有网民在网上留言;

  (3)境内主要知名论坛进行讨论并形成热点;

  (4)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出现大量传播和评论。

  2.较大突发事件(II级)

  指对学院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和影响的,对学院工作或某一方面工作和稳定造成影响的,或可能在小范围内引起公众不满情绪的,受境内少数媒体和各大网站关注的负面舆情,需要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具体执行标准是:

  (1)境内少数新闻网站报道;

  (2)境内少数商业网站报道;

  (3)境内主要知名论坛有相对讨论但未形成热点;

  (4)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有少量传播和评论。

  3.一般突发事件(III级)

  指小范围内对学院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般危害和影响的,受极少数媒体和网站关注,尚未形成有规模的网上讨论,但继续发展很有可能对学院带来不良影响的突发负面舆情,需要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的突发事件。

  具体执行标准是:

  (1)境内极少数新闻媒体和商业网站报道;

  (2)境内少数论坛有相关讨论但未形成热点;

  (3)主要在本地论坛引发关注的负面舆情。

  六、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在发生引起媒体关注的突发事件时,要迅速启动本预案,将相关的舆情监测和舆情处置工作纳入分析研究、决策发布范畴,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主动沟通、冷静应对,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置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1.分级响应

  I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由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及时听取省、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协调处置。及时控制负面舆情传播,对事件影响进行评估并迅速做出处理,并向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处理结果。

  II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由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涉事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协调处置。及时控制负面舆情传播,对事件影响进行评估并迅速做出处理,并向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处理结果。

  III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按照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做出的指示,涉事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协调处置。及时控制负面舆情传播,对事件影响进行评估并迅速做出处理,并向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件情况和处理结果。

  2.应急处置

  (1)预案启动

  发生突发事件后,涉事单位(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学院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较大突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报告;一般突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报告内容:舆情的基本内容、首发时间、首发媒体、网站链接、传播情况、舆情的真实情况、背景材料、其他辅助材料等;如涉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需连续报送舆情,内容还要包括研判发展趋势、提出应对措施以及意见、建议等。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对预案,根据舆情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对重大舆情,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召开舆情研判会,听取涉事单位(部门)的情况汇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具体指导舆情处置,并同步将舆情情况上报至省、市相关主管部门。

  (2)事件处理

  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涉事单位(部门)报送的书面材料和具体情况汇报,全面准确掌握事件真实情况。领导小组要快速决定处理意见,果断采取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尽可能减少危害和影响,避免负面舆情进一步传播。

  (3)发布权威信息

  经过现场处置后,要综合评估研判舆情发展趋势情况,相关部门通过学院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等方式作正面回复,通稿内容要客观反映事件基本情况、采取措施等,文字要严谨、无歧义。

  (4)舆情跟踪

  应急处置过程中,如在本地网站、论坛发现不实信息、有害贴文等,须立即协调省、市相关主管部门通过管理途径迅速协调删除、断开链接、撤除专题,同时保存相关证据,确定责任人员。

  舆情监控人员须将突发事件设置为关键词纳入监控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密切关注网上有关的新闻、帖文、博客、微博等的动态,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贴后,要及时加以引导。如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再跟进回复。在舆情跟踪过程中,一旦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立即上报领导小组,以便领导小组能随时掌握动态信息,及时调整工作方案,有效处置网上舆情。从而实现对网上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5)组织舆情引导

  统一调度学院网络宣传员,分工负责重点网站、论坛,组织专门队伍,运用网络语言,按照统一口径发贴、跟贴,让正面声音主导网上舆论。需作辟谣的,立即用事实澄清,压缩谣言传播空间。舆论引导过程中,防止关联炒作和延伸报道,形成新的舆论热点。

  (6)加强新闻宣传与管理

  学院有关单位(部门)要在事件发生后服从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未经学院同意,任何单位、人员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内容的采访;对于已授权媒体记者的采访、拍摄应给予积极配合。

  遇到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学院相关部门要及时向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具体情况。(上报材料应包括媒体报道材料、学院对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学院对外答复口径、学院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争取上级领导机关支持的具体事项、学院联系人等内容)。

  (7)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集中处置一段时间后,待事件平息,舆情平稳,经综合研判,积极协调将有关信息淡化处理,尽快冷却话题,直至负面舆情消失,宣布结束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公共事件相关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事件处置后,及时总结经验,对工作表现优异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对有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或擅自发布、编造虚假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快速、准确地了解社会公众关切的安全生产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布真实、权威信息,及时回应、解答互联网上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言论、热点和疑虑,积极稳妥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安全生产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切实提升应对网络新媒体的能力,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概念。

  本预案所说“网络言论”是指网络上出现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意见建议、正负面消息、谣言等。“网络舆情”是指引发围观、炒作行为的网络言论。

  二、工作原则

  (一)及时研判,准确把握。网络舆情出现后,应及时分析研判,对事件予以准确定性,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二)积极发声,正面引导。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掌控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化解和降低不良影响,使网络宣传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服务于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

  (三)分级应对,有序管理。根据网络舆论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大小,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划分为一般网络舆情、较大网络舆情、重大网络舆情和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针对不同等级的舆情,坚持分级应对的原则,采取不同应对措施,提高效率,注重效果。

  1.一般网络舆情。指网民对某项政策或某个事故处理进行询问、提出质疑、表达诉求,仅有少量围观的舆情。

  2.较大网络舆情。指同一言论在不同网站出现,跟贴点击次数在1天内超过1000次,或者在微博、博客转发超过100次,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舆情。

  3.重大网络舆情。指同一言论在不同网站同时出现,点击次数在1天内超过1万次,或微博、博客转发超过300次,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舆情。

  4.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指同一言论在不同网站出现,1天内点击次数超过5万次以上;或微博、博客转发超过500次以上,有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造成重大围观事件的舆情。

  三、组织领导及分工

  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党组领导下开展,由总局人事司(宣传教育办公室,以下简称人事司〈宣教办〉)负责组织协调。

  网络言论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由总局通信信息中心网络舆情处(以下简称舆情处)负责,热点、疑点的澄清释惑内容由相关单位负责提供,总局政府网站上的回应由通信信息中心政府网站处负责发布,总局政务微博微信上的回应由相关单位获得授权的人员负责发布。

  涉及煤矿安全监察系统或地方各级安全监管局的网络舆情,由人事司(宣教办)负责协调跟踪办理。

  四、应对措施

  应对网络舆情,要严格执行保密、新闻、宣传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应对处置,主要采取以下4种方式:

  (一)及时进行权威发布,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

  (二)组织相关专家或网络评论员发出正面声音,掌握舆论主导权;

  (三)提请有关网站对不实信息进行删除、覆盖等操作,消除不良影响;

  (四)对恶意炒作、涉嫌违法犯罪的,报请网络安全监察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五、应对程序

  坚持正面导向的原则,通过权威发布和解疑释惑,增加相关工作的透明度,以疏代堵,积极把握网络舆论主动权。

  (一)收集研判预警。

  舆情处值班人员通过舆情收集系统实时搜集安全生产相关信息,通过分析预判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潜在影响和风险,确定舆情的等级和影响程度,筛选出相关舆情并按以下分类报送和处置:

  1.一般网络舆情。舆情处发现后要通过舆情动态及时反应,由人事司(宣教办)通知相关单位依据职能分工依法依规进行办理,经本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答复。

  2.较大网络舆情。舆情处发现后要及时报告人事司(宣教办),由人事司(宣教办)会同相关单位作出定性并提出应急处置意见,报总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有效应对。应对情况要以简报形式报总局领导。

  3.重大以上网络舆情。舆情处发现后要立即电话报告人事司(宣教办),同时启动舆情应急预案,起草舆情专报,经人事司(宣教办)报总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后组织开展应对工作。需要请其他单位配合支持的,应当同时通报相关单位。

  4.舆情处发现刚发生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通知总局总值班室。

  (二)监测舆情。

  舆情确认后,舆情处应持续跟踪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跟踪监测过程中发现有舆情发酵、影响面不断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报告人事司(宣教办)。

  (三)会商措施。

  根据舆情级别,按以下程序进行会商。

  1.一般网络舆情。由相关业务司局和单位负责组织进行会商,研判舆情潜在风险,提出应对意见并进行回应。

  2.较大网络舆情。由人事司(宣教办)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商,研究提出回应方式应对意见,报总局分管领导审定后实施。

  3.重大以上舆情。由总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业务司局和单位召开舆情应对会,根据舆情反映的事件性质和研判结果,研究提出舆情处理措施,拟定应对方案。由人事司(宣教办)负责应对方案的具体实施。

  (四)回应舆情。

  根据舆情级别和涉事原因,按照“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口径一致、准确及时”的原则,总局采取跟帖答复、专家访谈、网络评论、举办新闻发布会或通报会、发布新闻通稿、接受记者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

  1.对与安全生产工作密切相关的意见、建议,可研究提出回应意见,及时跟帖回复。

  2.对反映安全生产工作问题情况属实的,或有一定根据的批评性舆情,要以解决反映的问题为重点,直面问题,勇担责任,及时跟帖回应,表明态度,主动道歉,公开处理结果,理顺和稳定公众情绪,扭转不利导向。

  3.对带有举报性质,但线索不明晰的舆情,相关单位要及时回应,跟踪深挖线索,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给社会公众一个明确解决问题的预期,及时公开事实真相和处理结果。

  4.对内容严重失实、恶意中伤、严重误导社会认知的有害信息,要力争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事实真相,公开辟谣,澄清事实,提请有关网站对不实信息或谣言进行删除、覆盖等操作,消除不良影响。

  5.对蓄意破坏、恶意反复炒作,可能引发舆情发酵的信息,要及时澄清事实真相,舒缓社会公众的情绪。要注重从源头上控制信息的进一步传播,平息事态。

  (五)消除影响,积极做好舆论公关。

  舆情事件平息后,相关单位应做好善后工作。

  1.一般网络舆情。应直接与网站或首发信息人沟通,了解其发布原由,及时化解有关矛盾,促成其主动删帖。

  2.对于重大的恶意网络负面信息,请当地相关部门协助处理清除;对于恶意诋毁的信息,应利用法律手段,发表法律声明,强调追究法律责任,敦促删除不实信息。涉嫌犯罪的,依法予以追究。

  六、后续处理

  (一)继续跟踪。舆情处继续收集跟踪舆情,掌握网络舆论的演化过程,向人事司(宣教办)汇总报告网民对回复提出的质疑。

  (二)继续引导。人事司(宣教办)要及时研究后续回应意见,对网络出现的言论进行正面引导。

  (三)继续沟通。相关单位要保持与首发信息人的沟通,争取通过良好沟通最终达成舆情事件彻底平息。

  (四)总结评估。舆情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针对舆情危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整个舆情事件的处置情况、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七、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内容由人事司(宣教办)负责解释。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一、健全网上舆情监测体系

  一般而言,网络舆情呈现出五大特点,具有自由性、交互性、多元性、偏差性和突发性,因此为了提高网络舆情的监控及实时的应对能力,第一时间掌握网络舆情,争取工作的主动权,企业就需要健全网上舆情监测体系。

  1.明确职责分工,确定舆情监测责任单位。

  2.划分舆情监测重点区域,包括各大新闻门户类网站和主要的社交网络媒体平台等。

  3.选用专业的网络舆情监测软件,如识微商情,可对全网舆情进行全天候24小时实时监测,尤其是网络口碑和企业形象监测,实行在线化服务,提前预警,助力企业网络舆情的顺利应对与处置。

  二、建立网上舆情研判体系

  网络舆情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企业只有建立网上舆情研判体系,及时对网上舆情信息进行汇集整理、筛选分析并进行甄别,快速了解网络上谈论企业的各种声音,预测趋势、掌握其传播规律,才能提出应对处置之策。

  如利用网络舆情监测软件,自动采集并整理分析全网舆情,及时发现舆情信息并监测舆情的发展趋势,自动识别负面准确告警,确保舆情应对处置的科学性与高效性。

  三、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策略

  1.明确具体的处置流程,及时共享相关信息,确定负责人和各部门的职责,并保证内外发声的统一性,防止因表态的偏差而产生矛盾的激化或扩散。

  2.强化网络媒体沟通,与政府部门、权威机构、专家进行合作,降低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阻力。

  3.利用像识微商情这样的网络舆情监测软件,通过系统设定特定语法或关键词,进行实时全网监测,挖掘舆情演变过程中的传播网站、传播媒体、关键传播节点,及时掌握舆情发展动态,从而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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