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ylwhcm.com--员工思想】

理念是一个汉语词汇,读作 lǐ niàn 。字面意思是理性概念。《辞海》(1989)对“理念”一词的解释有两条,一是“看法、思想、思维活动的结果”,二是“理论,观念(希腊文idea)。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城镇幼儿园办园理念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城镇幼儿园办园理念·1

  从2016年11月7日《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民促法》”)颁布,到今年9月1日实施,再到今年11月7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对学前教育分类管理制度施行后,很多教育从业人员对于“普惠园”与分类管理的关系产生了很多疑问,比如什么是普惠园?普惠非普惠,与营利非营利是一回事吗?普惠园就一定是非营利性学校吗?可以办成营利性学校吗?普惠园的收费和招生政策有什么不同?城镇小区中的幼儿园必须办成普惠园吗?普惠园政策是全国一样吗?各地政策有什么不同?以下,让我们与各位一起梳理关于普惠园的政策,一探究竟。

  一、什么是普惠园?

  普惠园资格是需要满足相关实体和程序条件的。实体上,民办幼儿园应达到“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办学规范”等有关标准,具体而言,一般包括取得办学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齐全,各种证照年检合格;具备相应的场地、器材、班额等办学条件;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人事管理、考核制度规范,教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合法、合理等各项要求。对此,云南、甘肃均制定了详细的评分体系。程序上,普惠园资格一般由民办幼儿园提出认定申请,并经教育(可能会同物价、发展改革、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审核,并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取得,且还需要定期复检。

  二、普惠非普惠,与营利非营利是一回事吗?普惠园是否必须登记为非营利性学校?

  我们理解,普惠非普惠与营利非营利实际分属两个不同的框架体系:普惠非普惠的核心问题在于收费是否合理,是否能通过普遍的、无差别的方式使公众获得优质的学前教育;而营利非营利性的核心问题则在于民办学校的收益分配权与剩余财产索取权是否归属于举办者。但因普惠性、非营利性显著的公益属性,与非普惠性、营利性较强的私益属性可能存在潜在的价值冲突,学界对普惠性民办学校应当举办成营利性民办学校抑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存在争论。有趣的是,各主管部门对该问题似乎也存在不同认识。

  (一)中央规定

  目前,国家并未就普惠园的具体认定条件出台统一规定,也未明确普惠园是否必须举办成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二)各地规定

  部分地区已经要求普惠园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其余暂未作具体要求。

  1.明确要求普惠园须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以下简称“《民促法修改决定》”)出台后,北京、天津、陕西、河南、辽宁相继制定了关于普惠园认定的有关规则,明确普惠园必须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而在《民促法修改决定》出台前,重庆、山东、江苏、贵州、新疆制定的普惠园认定规则均要求普惠园“不以营利为目的”。结合分类管理的精神,我们理解,该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要求将被理解为普惠园必须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2.未明确普惠园分类登记要求

  除上述地区,其余各地均未对该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在《民促法修改决定》出台后制定有关规定的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均未对普惠园的分类登记作出要求,那么在这些地区教育部门是否认可普惠园可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就要看当地政府的具体做法了。

  三、普惠园的收费政策(保教费)如何确定?

  (一)中央规定

  与分类登记类似,在中央层面,除《国务院意见》提出“收费较低”外,国家并未就普惠园的收费标准作更进一步的规定。

  (二)各地规定

  纵观各地立法实践,普惠园的收费标准(保教费)几乎都采取政府指导价或政府限价的形式,具体立法模式概括如下:

  1.对标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执行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江苏。

  (2)不高于同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北京、山西、新疆。

  (3)不高于特定级别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重庆。

  (4)不高于同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一定比例(上浮50%至150%不等):重庆、河南、安徽、江西、福建、云南、海南、甘肃、内蒙古、广西。

  2.绝对数额上限

  (1)天津:接受财政补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城市民办幼儿园保育费(保教费)收费不超过每月1200元;农村地区民办幼儿园保育费(保教费)收费不超过每月600元。

  (2)贵州:幼儿保育教育费人均月收费标准在800元以下,省根据物价水平,结合全省学前教育发展实际适时调整。

  3.收费标准的具体计算方式有待明确

  (1)政府综合考虑有关因素制定收费标准,如广东、浙江。

  (2)按办园成本实行政府指导价,如山东。

  (3)超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部分由政府部门确定,如湖北。

  (4)政府与民办幼儿园协商确定(最高)收费标准,如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

  (5)由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自行确定,如青海。

  显然,各地更倾向于制定灵活的收费政策,因为毕竟在一个行政辖区内,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都存在一定,甚至是显著的差异。但无论如何,满足“收费较低”这一根本性要求乃普惠园应有之意。

  四、普惠园的招生政策

  《国务院意见》提出普惠园是“面向大众”的民办幼儿园,各地也大多引用该等表述。但我们发现,山东、四川、贵州、云南就普惠园的招生区域及对象存在一些限制性规定,如招生区域由教育部门划定3、应优先在教育部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招生4以及实施不歧视困难家庭子女等普惠性的政策5。

  五、城镇小区中的幼儿园必须办成普惠园吗?

  《国务院意见》明确规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我们认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概念具有特定性,并非所有位于城镇小区内的幼儿园都在此列,而且,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被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的前提是,小区配套幼儿园依法为政府享有产权或管理、使用权,因此只有城镇小区中的幼儿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且政府享有产权或管理、使用权时,幼儿园才需要办成普惠园。然而,实践中并不乏政府部门强制举办者移交幼儿园或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例子,因此,我们提请各位务必要注意有关风险,合理考虑幼儿园移交政府与办成普惠园的利弊,并及时开展沟通工作。

  结 语

  简单总结一下我们对大家普遍关注的普惠性幼儿园问题的理解:

  1、普惠园是什么?

  目前尚未有统一的普惠园的概念,但其一般具有“收费合理”、“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办学规范”、“接受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等特征。而且普惠园的资格必须经过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方能取得。

  2、普惠非普惠与营利非营利是一回事吗?

  不是。普惠非普惠的核心问题在于收费是否合理,是否能通过普遍的、无差别的方式使公众获得优质的学前教育;而营利非营利性的核心问题则在于民办学校的收益分配权与剩余财产索取权是否归属于举办者。

  3、普惠园就一定是非营利性学校吗?可以办成营利性学校吗?

  部分地方要求普惠园必须登记为非营利性学校,其余地方的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普惠园能否办成营利性学校在实践和理论上均存在一定争议。

  4、普惠园的收费和招生政策有什么不同?

  各地一般通过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方式将普惠园的收费控制在较低水平,常见定价方法如对标公办园收费定价限价、绝对数额限价、协商限价等;部分地区的普惠园政策要求普惠园应在政府部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招生或优先招生等政策。

  5、城镇小区中的幼儿园必须办成普惠园吗?

  不是。只有城镇小区中的幼儿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且政府享有产权或管理、使用权时,幼儿园才需要办成普惠园。

  6、普惠园政策是全国一样吗?各地政策有什么不同?

  显然并不是。总体而言,国家层面的政策比较抽象,各地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别具特色的政策规定。

  应当说明的是,依据各地规定以及我们的经验,大量的市、县、区都制定了该辖区的普惠园政策,而且也有不少创新和值得深入探讨的规定,因此本文分析必然是不全面的,欢迎各位与我们一起不断研究和讨论。同时,我们也期待国家及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梳理、总结实践经验,并结合新《民促法》的精神,出台普惠园的配套政策,以进一步促进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

  不同园所可能面临着什么样的处境?

  第一类:被挤出市场

  部分存在较大不足的园所会被挤出市场,比如条件硬件、软件都特别差的,200平米的房间挤进100多孩子,一个没证的老师带四五十个小朋友等等,以往他们靠价格取胜,现在普惠园大量出现,他们不再有价格优势,很快会被挤出市场。

  还有一类是配套园,条件不错,但从投资人的角度,可能会觉得被普惠后没什么意思,不想再干下去。这类也会退出市场。

  第二类:被普惠

  这类多属于民办园中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从经济收益上来说,这部分是受影响最大的,普惠制之前,这些园所手握优质小区配套资源,租金低,环境好,自主定价,从园所经营的角度,占据了各方面的优势。但普惠制之后,这些园所中的大部分定价权被收回,收费标准腰斩,甚至更低,因此经营状况会受到较大影响。

  第三类:能够自由发展的

  园所自有产权,各方面还比较规范,经营上不受限制,但周边多数幼儿园被普惠,这类园必须做出与众不同之处,才能吸引部分家长,因此,这类园面临的压力也相当大。

  随着民促法、普惠园政策的出台,幼教行业开始真正有了竞争、秩序、行业标准,未来幼教行业将走向专业化。

  在走向专业化的道路上,如今3-6岁的教育机构大体分三类,第一类做直营幼儿园,也就是做内容;第二类机构提供服务;第三类机构,利用大资本的杠杆广泛收购兼并幼儿园。三类机构背后的竞争逻辑和竞争力是不一样的。

  第一类做直营幼儿园的幼教人士,必须都有超强的教育理念,但不需要有太强的市场推广能力;

  第二类机构需要有超强的市场能力,招商运营的能力以及管理能力;

  第三类则需要强势的资本运作能力。能力结构不一样,战略选择不一样。

  城镇幼儿园办园理念·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城市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第二章 办园规模

  第三条 办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

  第四条 班额和年龄: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5人。

  第三章 园舍建设

  第五条 幼儿园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六条 幼儿园选址合理,周边环境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规定。

  第七条 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二)园内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

  (三)幼儿活动用房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通风。

  第八条 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10m2,7个班及以上不小于9m2(1990年前建成的幼儿园不小于7m2)。其中,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3m2,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1.5m2。

  第九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7m2,7个班及以上的不小于6.5m2。寄宿制幼儿园按寄宿幼儿人数计算,每生再增加1m2。

  第四章 设施设备

  第十条 幼儿园有与规模、场地相适应的各类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 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设置。

  (一)每个班配有活动室和儿童卫生间。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54m2,如活动室与寝室共用,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70m2。寄宿制幼儿园的寝室应独立设置。活动室宜按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设置。具体设备见附表3。

  (二)根据实际情况和规模配备音体活动室、美工活动室、科学启蒙室、图书阅览室等兴趣活动室。音体活动室不少于1间,其他兴趣活动室数量:6个班及以下的不少于1间,7-9个班不少于2间,10-12个班不少于3间,13个班及以上的不少于4间。具体设备见附表4。

  第十二条 教学玩具满足幼儿活动需要,生均图书(指幼儿课外用书)数量不少于8册。教师用报刊、杂志不少于4种,教参、工具书等不少于60种。

  第十三条 幼儿园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公设备。

  第十四条 按国家、省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设备和必备药品。

  第十五条 安保、防卫、消防设施设备按规定配齐。

  第十六条 室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配有适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型玩具、活动器械和体育活动设施。具体设备见附表5。

  第五章 人员配备

  第十七条 幼儿园园长的数量根据广东省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配备。园长一般应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5年或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

  第十八条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2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每班配备3名教师),寄宿制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2名教师和2名保育员(或每班配备3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每班配备4名教师)。教师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保育员资格证。

  第十九条 按照收托150名幼儿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幼儿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二十条 安保人员、炊事员、财会人员、工勤人员等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配备。

  第六章 园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依法取得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前教育办学许可。

  第二十二条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办园方向正确,有近期、远期发展规划,有保障幼儿园发展的机制和措施。

  第二十三条 依法治园,建立规范的幼儿园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如岗位责任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卫生保健制度、教育教学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家园社区协作制度等。

  第二十四条 实行园长负责制,组织架构健全。有园务委员会(或董事会、理事会)、安全领导小组、教研组、工会、家长委员会等。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第二十五条 实行民主管理和园务公开,各项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产生。

  第二十六条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财会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

  第二十八条 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可行。

  第二十九条 各类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第七章 队伍建设

  第三十条 领导班子结构优化,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水平较高;办学理念先进,治园能力较强;团结合作,威信高。

  第三十一条 教职工熟悉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敬业爱幼、为人师表、团结协作,队伍相对稳定。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第三十二条 教研活动正常,有计划、记录、总结,定期开展公开教学观摩活动,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按规定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依法依规为教职工落实社会保险,按规定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条件和经费。

  第八章 卫生保健

  第三十四条 认真执行国家、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有关规定,各项制度健全。

  第三十五条 做好出勤登记、传染病登记、疾病登记、晨间检查登记、预防接种登记、体弱儿管理登记、缺点矫治登记、膳食调查登记、体格锻炼登记、教学玩具消毒登记、意外事故登记、家长联系等记录,并能认真进行统计分析。对入园幼儿查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登记手册》,做好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登记,督促家长完成幼儿的计划免疫接种。

  第三十六条 严格执行入园、上岗前健康检查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教职工及幼儿每年的健康检查受检率达100%,全体教职工有健康合格证。幼儿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做好记录和评价,建立幼儿健康基本情况信息库和健康档案。

  第三十七条 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疾病防控工作落实。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切断传染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隔离、消毒等防控工作。

  第三十八条 重视幼儿健康,按规定开展安全、卫生、营养、保健教育和宣传,培养幼儿良好生活习惯,加强体格锻炼,提高幼儿身体素质。

  第三十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饮食卫生管理,工作流程规范,严格把好食物购买、贮存、加工关。

  第四十条 制定营养均衡的带量食谱,按照食谱备餐,并公布食谱。幼儿与教职工伙食严格分开。幼儿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

  第九章 教育教学

  第四十一条 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本园实际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和课程实施方案,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四十二条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吸收借鉴多种课程模式的优势,合理地组织教育教学内容,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中,注重观察评价,从不同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与技能的发展。防止教学“小学化”倾向。

  第四十三条 环境创设能与教育目标、内容相适应,科学合理利用空间和场地,有相适应的活动区(角),区域规划布局合理,动静分开,方便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的开展。提供适量的教学玩具和安全卫生的材料,体现幼儿年龄特点。

  第四十四条 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做到保教结合、动静结合、室内外活动结合;保证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不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1小时(寄宿园2小时)以上。

  第十章 家长与社区

  第四十五条 幼儿园主动与家长密切联系,搭建家园共育平台,畅通渠道,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社区、家庭教育资源,拓展教育空间,为幼儿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利用社区小学积极开展幼小衔接活动,帮助幼儿做好入学的适应准备。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标准中的“不小于”、“不少于”、“不低于”、“不超过”均包括本数。

  第四十八条 本标准中的城市幼儿园包括两类地区:一是参照国家统计局2010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代码为111和112地区的幼儿园,具体可登录http://www.ststs.gov.cn/tjbz/cxfldm/2010/查询;二是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社区幼儿园。

  第四十九条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城市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表;2.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城市幼儿园)园舍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参考指标表;3.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城市幼儿园)活动室、寝室设施设备参考表;4.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城市幼儿园)兴趣活动室设施设备参考表;5.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城市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参考表),此略

  城镇幼儿园办园理念·3

  为共同探寻集团内各园均衡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实现优质资源共享,达到共同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9月18日,城镇幼儿园学前教育集团2020年新学期园长座谈会在光华联区薛吉幼儿园成功召开。教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廉振荣参加座谈并作了讲话,教科局幼教股、光华联区、集团园相关人员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集团新任领导班子及部分新任分园园长,对前段下乡指导工作情况逐园进行了反馈总结,5个集团分园园长结合园所实际和自身情况,交流了目前幼儿园园本课程的开展情况。总园园长许艳珍回顾总结了集团前期在园务管理、保教工作、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感谢集团分园的相互配合与积极参与。光华联区校长李志英希望集团各园之间相互沟通,勤于交流,鼓励老师们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县局幼教股股长王宏丽对各园办园理念的确立,园所文化的定位及体系形成提出了具体要求。

  最后,廉振荣副局长作了总结讲话。他说,幼儿园园本课程的规划与建设,是形成办园特色的主要渠道。要求各集团园要根据园所地域特色、幼儿特点等实际情况,结合五大领域课程,进一步明确园本课程建设的思路方向、目标体系。要加强对教师的专业引领,帮助教师树立明确的课程目标意识,积极探索园本课程,在追求品质教育的路上不断前行,让幼儿在游戏中健康、快乐成长。

  城镇幼儿园在自身成长和夯实办园实力的同时,积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此次座谈会,使各园园长对园本课程的建设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帮助大家明晰了思路,做到了优质资源共享。各分园表示将继续坚持从实际出发,提高认识,注重实效,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的把“互助、共享、双赢”落到实处。

本文来源:http://www.hylwhcm.com/qiyewenhua/35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