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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朝阳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席成坡主持,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中心、机关党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规定》,结合分管业务和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学习体会和实践思考。

  会议指出,《规定》从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方面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明确规定,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遵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把坚持党的领导,把严的标准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规定》的各项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规定》要求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把学习《规定》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学习中发挥表率作用,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要切实履行职责,推动《规定》落地落细。要将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规定》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督促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要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导致出现问题的党组织进行问责追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要加强自身建设,率先垂范把《规定》贯彻到位。区纪委常委会班子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各部室、中心、机关党委要按照《规定》要求把责任落实细化到每个节点,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强化责任担当,以实际成效协助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体会

  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福建省省直机关党组(党委)、省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组织开展宣传、学习,兴起学《规定》、用《规定》的浓厚氛围。

  省民宗厅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集体学习《规定》。厅党组书记、厅长黄进发在会上要求各级民宗干部要一以贯之提升政治站位,紧扣初心使命夯实思想根基,紧扣“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建设,一以贯之转变工作作风,一以贯之强化制度落实,一以贯之践行群众路线,一以贯之夯实责任担当,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让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真正把责任扛起来。党组还根据《规定》梳理制定《福建省民宗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从“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制度落实、明确一把手责任、严格监督问责、抓实问题整改”五个方面,分解3个层次主体责任,细化21项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确定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分类实施推进、强化跟踪督办”的工作要求,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深落细落实。

  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召开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书记联席会议及时学习《规定》。学习中,各综合监督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分析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身建设,严格监督执纪,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贯彻落实。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要求纪检监察组全组同志和各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书记要把学习《规定》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把《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求参会的机关纪委书记要督促所在单位党组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确保将党的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和驻部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一体落实。

  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专题学习《规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个人自学、交流心得等方式,不断强化学习《规定》精神,努力做到融会贯通、学深学透、入心入脑。各级纪委(纪检监察组)要聚焦职责定位,深化政治监督,督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落细落实。紧盯疫情防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扶贫资金使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紧盯选人用人、刑罚执行、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基建工程、信息化建设、生产经营等重要敏感领域,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在重要敏感领域权力运行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综合监督单位认真学习《规定》,把《规定》明确的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系列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好。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党委书记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落实好“一岗双责”,以及分管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

  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召开支部会议迅速学习《规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的精神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抓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督促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将在16家省管企业全面开展“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强化政治监督,将《规定》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党委(党组)认真学习掌握《规定》要求。强化精准监督,结合省国资系统工作实际,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召开会议达学习《规定》。要求各级要把推动党组落实《规定》要求,作为做到“两个维护”重要举措,聚焦监督单位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领域,强化纪律保障,在时间维度、序时进度、闭环管理上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还召开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不执行就等于“一纸空文”。《规定》已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软指标”变成了必须落实的“硬任务”,这些细化、量化的具体措施是驻厅纪检监察组日常履行监督责任强有力的抓手,必须不折不扣的督促监督执行到位。

  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体会

  4月9日,省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省委书记楼阳生主持并讲话。他强调,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委副书记、省长林武,省政协主席李佳出席会议。

  楼阳生指出,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举措。中央以党内法规形式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规定、予以规范,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充分体现了管党治党制度、责任、措施的持续深化、不断完善。要持续引深学习贯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规定》要求上来,省委常委会要带头践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委同志要带头抓好分管领域主体责任落实,发挥好“头雁效应”,开创山西管党治党新局面。

  楼阳生指出,要深刻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制定出台《规定》是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面覆盖,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全面领导,实现全面从严,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规定》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法治的思维,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遵循原则、履责主体、责任内容、关键环节、追责方式进行了全面强调和清晰界定,是不断夯实和传导主体责任的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紧紧抓住第一要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规定》要求,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为山西实现政治生态持久风清气正提供坚强保证。

  楼阳生强调,要准确把握《规定》内涵要求,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认真学习把握责任内容,对相关要求逐条研读,学懂悟透,知责明责。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明确履责方式,按照《规定》要求,明确工作重点,逐条对标对表,逐一落实到位。要落实督责要求,省委要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全省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严格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楼阳生强调,要扎实抓好《规定》贯彻执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确保《规定》在山西落地生根,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为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加快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纪律检查机关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抓紧制定我省落实《规定》实施细则。

  会上,常委同志结合分管工作,谈了学习体会。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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