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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工作中都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实际上有许多不同种类,它们不仅有时间长短之分,而且有范围大小之别。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包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包虫病防治工作计划

  根据九委办[2015]127号《九龙县包虫病综合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2016-2020年)、九包办[2016]1号《九龙县包虫病综合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全县包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性质,特制定本计划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各科主任为成员的《九龙县人民医院包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包虫病的组织领导工作。

  2.成立了由3名骨干医师和一名摄影人员组成的宣讲小组,3名骨干医师为袁美康、郎台泽仁、石峰,李婕为摄影人员。宣讲小组将按照九包办的工作安排,进行包虫病防治健康宣教。

  二、全院动员,面向就医人群进行包虫病防治知识宣教

  1.在门诊部、大内科、大外科醒目位置张贴包虫病宣传画报(目标为6张左右)、在医院大门外设置包虫病宣传教育专栏长期放置、大内科、大外科、门诊部面向就医人群、住院患者和家属长期发放包虫病防治宣教资料、小册子等进

  行有效宣教,力争让来院就医人群大部分知晓包虫病防治知识。

  2.利用大型宣传活动进行包虫病防治知识宣教:利用公民道德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县委、政府组织的大型广场宣传活动进行包虫病防治健康宣教,扩大宣传面,让更多的农牧民群众知晓包虫病防治知识,真正起到健康教育的作用。

  包虫病防治工作计划

  包虫病是由棘球绦虫的幼虫寄生于人或动物体内引起的人兽共患寄生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传染病之一。2004年完成的全国人体重要寄生虫病调查结果表明,我国有囊型和泡型包虫病的流行,包虫病流行区人群平均患病率为1.08%,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7个省(自治区)的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受威胁人口为6600万。

  包虫病病程较长,晚期肝包虫病患者极度消瘦,或腹胀如鼓,或肝硬如石,出现黄疸、门脉高压及肝腹水等症状;脑包虫病患者癫痫反复发作,病情十分凶险;囊型包虫病病灶出现突然破裂,可致过敏性休克而死亡。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资料,未经治疗的泡型包虫病患者10年病死率高达94%,被称为“虫癌”。

  据农业部门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推算,全国每年患包虫病的家畜在5000万头以上,因家畜死亡和脏器废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逾30亿元。包虫病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极大痛苦和沉重经济负担,给畜牧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失,是导致我国西部农牧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之一。

  2005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了包虫病防治工作力度,2007年包虫病被列为国家免费救治的重大传染病之一,中央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开展包虫病病人筛查和治疗、传染源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由于包虫病流行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地理环境复杂,自然条件恶劣,人文环境独特,宗教习俗多样,农牧民群众科学文化知识普及率较低,防治机构和队伍不健全,动物宿主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管理难度大等因素,我国包虫病防治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巨大挑战。为了全面推进包虫病防治工作,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的目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中间宿主防制、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策略;大力开展区域合作和联防联控,注重科研攻关,加强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国外各类资源,努力减轻包虫病危害,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

  1. 到2012年,

  (1)以县为单位查清包虫病流行范围和流行程度。

  (2)以乡镇为单位达到下列目标:

  青藏高原地区,犬感染率降到15%以下,2岁以下家畜患病率降到20%以下,6-12岁儿童血清学阳性率降到10%以下。

  其他流行地区,犬感染率降到10%以下,2岁以下家畜患病率降到15%以下,6-12岁儿童血清学阳性率降到8%以下。

  2. 到2015年,以乡镇为单位达到下列目标:

  (1)青藏高原地区,犬感染率降到8%以下,2岁以下家畜患病率降到15%以下,6-12岁儿童血清学阳性率降到8%以下。

  (2)其他流行地区,犬感染率降到5%以下,2岁以下家畜患病率降到10%以下,6-12岁儿童血清学阳性率降到5%以下。

  (二)工作指标。

  1. 到2012年实现以下指标:

  (1)查清流行范围和流行程度。

  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7个省(区)以县为单位,调查历史流行县的犬感染率、2岁以下家畜和啮齿类动物患病率、6-12岁儿童血清学阳性率。

  其他省(区、市)以当地感染的包虫病病例为线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包虫病流行范围和流行程度。

  (2)传染源犬管理。

  青藏高原地区:家犬登记、管理率达到70%以上,犬规范驱虫覆盖率达到60%以上,无主犬平均每村少于3条。

  其他流行地区:家犬登记、管理率达到80%以上,犬规范驱虫覆盖率达到70%以上,无主犬平均每村少于1条。

  (3)家畜免疫。

  青藏高原地区:新生存栏家畜免疫率达到75%以上。

  其他流行地区:新生存栏家畜免疫率达到85%以上。

  (4)牲畜屠宰管理。

  在集中屠宰场所,牲畜屠宰检疫和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5)健康教育。

  青藏高原地区:流行区县、乡、村级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中小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60%以上;农牧民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其他流行地区:流行区县、乡、村级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中小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80%以上;农牧民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

  (6)病人的治疗与管理。

  青藏高原地区:包虫病病人登记管理率达到75%以上,规范治疗率达到60%以上,随访督促服药率达到60%以上,半年疗效考核率达到60%以上。

  其他流行地区:包虫病病人登记管理率达到80%以上,规范治疗率达到70%以上,随访督促服药率达到70%以上,半年疗效考核率达到70%以上。

  (7)人员培训。

  包虫病流行地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动物监督机构防治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率达到90%以上。

  包虫病流行地区,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中小学校保健医生、乡村医生、兽医(防疫员)包虫病防治知识或技能培训率达到85%以上。

  2.到2015年实现以下指标:

  (1)传染源犬管理。

  青藏高原地区:家犬登记、管理率达到80%以上,犬规范驱虫覆盖率达到70%以上,无主犬平均每村少于3条。

  其他流行地区:家犬登记、管理率达到90%以上,犬规范驱虫覆盖率达到80%以上,无主犬平均每村少于1条。

  (2)家畜免疫。

  青藏高原地区:新生存栏家畜免疫率达到85%以上。

  其他流行地区:新生存栏家畜免疫率达到95%以上。

  (3)牲畜屠宰管理。

  在集中屠宰场所,牲畜屠宰检疫和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4)健康教育。

  青藏高原地区:流行区县、乡、村级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中小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80%以上;农牧民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

  其他流行地区:流行区县、乡、村级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中小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90%以上;农牧民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5)病人的治疗管理。

  青藏高原地区:包虫病病人登记管理率达到85%以上,规范治疗率达到70%以上,随访督促服药率达到70%以上,半年疗效考核率达到70%。

  其他流行地区:包虫病病人登记管理率达到90%以上,规范治疗率达到80%以上,随访督促服药率达到80%以上,半年疗效考核率达到80%以上。

  (6)人员培训。

  包虫病流行地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动物监督机构防治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率达到95%以上。

  包虫病流行地区,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中小学校保健医生、乡村医生、兽医(防疫员)包虫病防治知识或技能培训率达到90%以上。

  (7)饮水安全。

  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内的牧区定居点居民、半农半牧区和农区居民安全饮水覆盖率达到100%。

  三、主要防治措施

  (一)控制传染源。

  1.家犬的登记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牧场)负责组织协调和宣传动员,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按户对所有的家犬建立犬驱虫登记卡,并负责犬驱虫措施的落实。

  2.犬犬投药、月月驱虫。各流行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犬驱虫日,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配合犬驱虫工作,并做好个人防护。乡级兽医站负责领取和分发犬驱虫药,村级防疫员负责投喂犬驱虫药,犬主需签字确认并负责服药后3天内犬只拴养、犬粪深埋或焚烧。由村级兽医防疫员每月将犬只驱虫情况逐级汇总上报县级兽医站。

  3.无主犬控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采取多种方法控制并减少无主犬数量,鼓励捕杀无主犬。每月定期由村级防疫员指导相关人员在无主犬聚集的场所或经常出没的区域投放驱虫药饵。

  4.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农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调运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监管。

  包虫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全乡包虫病防治工作,根据《张家川县关于印发2013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重兵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重视和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完善宣传教育,法制管理,监督、监测及医疗服务相结合的综合防治策略,不断提高防治水平。

  二、工作措施

  1、采取健康教育、病人治疗、对犬进行药物驱虫,加强牲畜屠宰管理等综合防治策略。

  2、以提倡“勤洗手、不喝生水”为重点,广泛宣传包虫病防治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和不用未经有效处理的染病动物内脏喂犬的习惯。

  3、积极开展病人筛查和治疗工作,减轻病人的痛苦,改善病人生活质量。在包虫病重点流行地区加强对犬的管理,定期给犬驱虫,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无主犬,控制犬的数量。

  4、加强对牛、羊等家畜屠宰的管理,提倡集中屠宰,加强卫生检疫,对染病动物内脏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工作目标

  1、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健康教育覆盖到村,提高牧民对包虫病及其危害性的知晓率,逐步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2、开展针对传染源犬的管理和驱虫,使犬驱虫覆盖率达到85%以上,使家犬感染率与项目启动前之比下降60%以上,有效控制传染源。

  3、对主动就医人群进行B超检查,对发现的包虫病确诊病人给予免费药物治疗,全程治疗率达到80%以上。

  4、对防治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能独立开展各项防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健康教育。对流行区牧民开展健康教育,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疫区牧民对包虫病危害及传播途径的知晓率,普及包虫病的防治知识。在汽车站、主要路段、街头、家畜屠宰场设立包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栏,并放置宣传材料。乡镇、村委会及牧区要设立包虫病防治健康教育专栏、墙报、黑板报、墙体标语等,每个村至少有5条包虫病知识固定标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积极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在农贸集市、节假日活动场所等群众集中的地点进行广泛宣传,在广播、电视上开设预防包虫病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形式多样的包虫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广泛开展包虫病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宗教人士在宗教场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中小学校要开展预防包虫病健康教育课程。

  2、犬及家畜的监测管理工作。

  (1)建立家犬登记管理制度。对全乡的家犬进行登记造册,无主犬以村为单位进行登记。建立规范的犬驱虫登记

  制度,实行犬驱虫登记卡,对乡(镇)所有犬每月1次,共12次的定期药物驱虫工作。

  (2)开展家犬及家畜感染情况的监测工作。根据乡(镇)犬驱虫登记记录,采用系统随机抽样法。

  (3)加强对牛、羊家畜屠宰的管理,做好家畜登记工作,积极提倡集中屠宰,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的监测,对染病动物内脏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驱虫后5天内的粪便进行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防止棘球绦虫卵污染环境。

  3、开展病人治疗工作。建立健全包虫病防治工作制度,对所发现的病人根据甘肃省《包虫病药物治疗技术方案》的要求,符合药物治疗标准的进行免费药物治疗,减轻病人的痛苦。

  乡卫生院、村卫生是每年至少开展2次包虫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包虫病危害及传播途径的知晓率,普及包虫病的防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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