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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实施方案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实施方案·1

 

  全旗各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 控机制医疗发【2020】276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关于印发 2020 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 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内防指医控发【2020】17 号)和《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呼卫健字【2020】269号)要求,现将《土默特左旗2020 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做好准备。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实施方案·2

  烟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昨日印发《烟台市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实施。

  各县市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和工作专班,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巩固拓展持续向好的疫情防控态势,加快推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特制定《烟台市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实施方案·3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6号)精神及省、市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指导阜南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合理安排和调度医疗资源,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做好充分准备。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细化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目标要求,为可能出现的秋冬季疫情做好应对准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哨点”作用

  1.规范预检分诊设置与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场所,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加强就诊患者的体温监测和流行病学史问询,充分运用安康码,做好就诊患者的行程查询验证、健康状态查询等工作,分类引导患者就诊。

  2.规范发热门诊设置与管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北区(三院)在相对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发热门诊设置应科学分区,合理布局,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区分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所有检查、检验在该区域独立完成。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按照秋冬季就诊高峰期诊疗量做好发热门诊诊室、留观病房和防护、消毒等用品准备,确保满足临床需求。

  3.加强发热患者闭环管理。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各医疗机构要实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一体化闭环管理,将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工作紧密衔接。要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发热患者全部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二是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三是加强病例排查。发热门诊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还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要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对应诊断而未诊断而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扩散的,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

  4.畅通患者转运渠道。合理安排和调度急救资源,疑似和确诊病例要由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做到车动人不动,严防病人自行乘车、寻找医院等过程中导致的疫情扩散。县120急救中心负责做好全县疑似和确诊病例的院前转运工作,适时组织开展院前急救转运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专用转运急救车辆,确保科学、有序、快速、规范地开展患者转运工作。各相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转诊疑似和确诊病例,对应转诊未及时转诊而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扩散的,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

  (二)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

  1.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县疾控中心要加快推进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及时申请备案验收,争取在秋冬季节来临前,具备核酸样本采集和检测能力;设置发热门诊的二级公立医院都要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检测能力要与各医疗机构秋冬季最大诊疗量相匹配。

  2.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开展核酸检测的卫生健康机构要摸清本单位最大检测能力和实际检测量,全面掌握本单位实验室现状,做好核酸检测的硬件储备、软件储备和人员储备等,为实现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提供保障。

  3.合理设置样本采集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的单位要根据不同采集对象设置不同的采样区域,将发热患者、其他患者以及“愿检尽检”人群分区采样,避免交叉感染。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采样点要设置独立的等候区,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4.及时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

  5.强化核酸检测质控管理。开展核酸检测的卫生健康机构要强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规范操作流程,按规定参加室间质评,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要认真落实核酸检测信息日报告制度,保证数据安全,做好隐私保护。

  (三)全面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控制

  1.建立完善“院长管院感”制度。实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一把手院长负责制,加强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相关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强感染防控能力建设。

  2.建立完善“院感监督员”制度。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督促严格执行院感制度。要不断优化就诊流程,指导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3.建立完善“全员培训”制度。要开展院感防控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目标,促进全体工作人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

  4.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

  (四)全力做好医疗救治

  1.实施集中救治。指定阜南县人民医院北区为县级定点医院,指定阜南县妇幼保健院为县级后备医院。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市、县疫指命令适时启用,严格按照“四集中”救治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医疗力量调配和医疗设备配备,对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定点集中治疗,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2.保障救治能力。加强病情评估,实时掌握患者病情变化,强化中西医结合治疗,确保轻症不转重症、重症不转危重症。加强重症救治,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开展多学科诊疗,千方百计提高诊疗效果。加强治愈患者隔离管理、健康监测、心理疏导和康复治疗,促进患者全面恢复健康。

  (五)加强医疗资源储备

  1.做好救治病区(病房)准备。县人民医院北区及县妇幼保健院用于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床位数要按照本院总床位数的10%进行准备,硬件不达标的要加快升级改造,重点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满足秋冬季传染病诊疗要求。要提前做好重症病区设置,原则上重症监护床位数量应不少于定点医院收治新冠肺炎患者床位总数的10%。定点医院及后备医院要根据工作实际做好临时性可扩充床位储备。

  2.分级启用定点医院。根据疫情形势和市、县疫指命令适时启用县级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确保24小时腾空、48小时投入使用。县级定点医院(或独立院区)启用时必须整体腾空,确保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人不得同时收治于一家医院(或一个院区)。

  3.统筹调配医疗力量。县卫生健康委统筹调配全县医疗力量,组建由呼吸、感染、重症、护理、院感防控、临床检验、医学影像、中医、儿科、产科等相关专业组成的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县人民医院北区、县妇幼保健院要加强统筹调配,保障临床一线医疗力量充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要做好必要时整建制派出医疗力量相关准备。

  4.加强物资设备配备。各有关医疗机构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六)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演练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门急诊、住院病区、手术室、消化内镜中心、感染科、儿科、产房、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血液净化中心等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的作用,通过视频、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培训,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模拟演练,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诊疗能力和水平。

  (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服务工作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和病房缓冲区,对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儿科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的同时进行核酸检测,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要通过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方式,加强医疗管理,满足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协同配合。要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方案,提前做好医疗机构布局改造、资源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扎实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织工作。

  (二)严格履职尽责。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强化部门责任落实。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部门领导分头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要开展责任倒查。

  (三)明确工作进度。各单位要制定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要尽快整改,明确整改方案和进度安排。确保于8月底前完成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发热门诊升级改造工作,9月底前完成医疗机构改扩建、物资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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