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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村级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实现村级“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切实改善农村面貌,优化人居环境,确保村级社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上台阶、创一流,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村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提升社区(生产队、村)自治能力,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荆门市委关于“推广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模式”的部署和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部署和要求为指导,依托管理区党建积分制管理和网格化社会管理优势,借鉴管理区在王畈社区开展积分制管理取得的经验,积极探索屈家岭社区(生产队、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有效路径与方法,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为把屈家岭建设成农谷核心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激活广大社区(生产队、村)人民群众的责任心、正义感,激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正面引导,增强辖区单位(商户、社团)、家庭、居民的社区(生产队、村)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并全面推广应用。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在全区9个社区试点,2018年全面推行,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社区(生产队、村)建立由群众代表、志愿者、网格员、社区(生产队、村)干部等组成的积分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社区(生产队、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社区(生产队、村)干部负责统筹协调,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各类社会治理实践活动。网格员负责宣传积分制管理办法,为群众做好积分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

  (二)积分主体和内容。参与社区(生产队、村)社会治理工作的主体主要是居民、家庭和单位。居民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社会治安类、公益美德类、社区(生产队、村)建设类、奖励惩罚类。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计分标准由管理区综治办根据市综治办制定标准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积分流程。社区(生产队、村)按照居民、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三大主体,分别建立积分账户。积分程序分六步:自行申报→网格员采集初审→公示栏公示→社区(生产队、村)干部审核→专人录入系统→填写奖分通知单或者“行为银行存折”等。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以由网格员代为申报。网格员采集初审积分行为时,要摸清行为发生时间、地点、事由,有条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积分主体的积分在全区范围内可转移和接续。

  (四)积分运用。积分实行累计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奖励方式根据不同积分主体、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阶段进行分类排名分类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奖励形式分为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由社区(生产队、村)统筹实施,年费用控制在社区(生产队、村)常住人口人均1.5元标准以内。精神鼓励包括办事处各类评星、评先表彰等。激励政策主要包括办理电话充值卡、优先做为各类慰问对象、优先推荐就业或者担任社团负责人、优先使用社区活动场地或者设备、作为各类先进单位(个人)考核评比依据等等。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3月初至4月中旬)

  一是开发专业软件。结合社区(生产队、村)工作实际,委托专业公司开发软件,并将积分制管理软件模块植入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平台。

  二是集中组织培训。分层、分期、分批组织社区(生产队、村)“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主要邀请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方面的专家,重点讲授管理原理、特点及操作方法。

  三是成立专班。由区综治委牵头负责,成立工作专班和技术专班。工作专班由工委组织部、工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单位领导组成。技术专班由专业技术公司负责。

  (二)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10月底)

  组织专班巡回检查督办,组织技术力量培训操作骨干,深入社区(生产队、村)具体指导。召开现场会推进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并进行阶段性总结。

  (三)验收完善阶段(10月底至11月中旬)

  建立健全相关运行制度,组织专班验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办事处党委、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推动社区(生产队、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一并考核。各办事处要根据实际制定社区(生产队、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工作专班要抓好协调督办,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工作指导。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电视、网络等媒体,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居民参与热情,使参与积分制管理成为广大居(生产队、村)民融入社会治理的自觉行动。各社区(生产队、村)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兼职宣传人员,及时报道社区(生产队、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工作经验。

  (三)加强经费保障。社区(生产队、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奖励资金,按常住人口人均1.5元标准,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各社区(生产队、村)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功能,多元化、多渠道筹集奖励经费。

  ××村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强化党建引领功能,深化三产融合,推进四化同步,为建设美丽张集贡献力量,以“积分制+”管理办法,提升民主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建设美丽乡村,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在张集社区、沙河村、泉水河村、宗湾村推行积分制管理办法试点,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在积分制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评选最美党员户、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和谐、自力更生、热心公益活动的良好风尚,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并全面推广应用,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1个社区和28村全覆盖。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社区(村)成立由支部书记牵头、支部副书记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做好“积分制+”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发动。成立支部副书记任组长、网管员(网格员)、党员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社区(村)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居(村)民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社区(村)确定一名网管员或网格员负责村民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参与社区(村)社会管理工作的主体主要是居(村)民、家庭和单位。居(村)民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社会治安类、公益美德类、社区(村)建设类、奖励惩罚类。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钟祥市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钟综治办〔2017〕8号),参与社区(村)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改动,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三)积分流程。社区(村)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居(村)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网格员代为申报,其他居(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2、一月一审核。社区(村)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居(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居(村)民的积分情况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居(村)民的查询、监督。居(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四、积分结果运用

  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奖励形式分为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由社区(村)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分享活动。以村为单位不定期开展积分分享活动,邀请参与积分的村民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小故事。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热情。

  2、开展“积分制+”活动。村民积分高于平均分以上者,可以被推荐为最美党员、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

  3、与评先表模挂钩。“五星党员”、“十星级文明户”、“卫生清洁户”等授牌必须是积分高于平均分的农户,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先进典型等也必须是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先进代表。

  4、开展积分兑换活动。积分兑换可以兑换服务,也可兑换物质,兑换方式根据不同积分主体、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阶段进行分类排名分类兑换奖励,具体实施细则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被评选为最美典型代表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1、成立专班。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社区(村)成立积分制管理协会,负责日常积分和积分兑现。

  2、制定实施细则。根据镇党委印发的实施方案,因村制宜,细化积分内容和实施细则,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机制。

  3、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会议、宣传册、村村响广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镇党委统一部署,村党支部认真组织实施,以召开积分分享会的形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组织专班验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村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度假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和县委《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全面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围绕强党性、提素质、严纪律、树形象,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激发党员队伍活力,进一步唤醒党员党性意识,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促使广大农村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适用对象

  村党支部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对行动不便、常年卧病在床的党员,度假区党工委设立党员关爱党支部,本着自愿原则,经个人申请、支部请示、党工委批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员关爱党支部,由度假区党工委统一管理,不再纳入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

  对流动党员,度假区党工委设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本着自愿原则,经个人申请、支部请示、党工委批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动党员党支部,由度假区党工委统一管理,制度单独积分制管理办法。

  对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做法进行管理。

  三、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加分三部分构成,基础积分80份,民主评议积分20分,贡献加分不设上限。

  (一)基础积分80分。

  1、参加组织生活情况(35分)。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议事学习日”等活动,年内满勤的记35分,每缺一次扣2分。

  2、缴纳党费情况(20分)。年内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记20分,不及时缴纳的,每次扣2分。

  3、发挥作用情况(25分)。认真完成党支部安排工作任务的记25分。不按时完成任务的酌情减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村党支部一般于每年12月底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由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对每名党员表现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党员积分。

  (三)贡献加分。

  党员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村集体和党员群众作出积极贡献,给予享有加分。

  1、积极向党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议,助推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的加5分;

  2、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的,加10分;

  3、在抗击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或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加10分;

  4、带领群众创业致富,为群众提供致富信息,传授致富技能,发展致富项目,帮助群众就业,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加3-5分;

  5、积极参与村集体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为村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的,加5-10分;

  6、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加3-5分;

  7、带头维护和谐稳定,主动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加3-5分;

  8、其他贡献加分事项。

  基础积分和贡献加分具体事项和积分标准,各村党支部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积分程序

  党员积分制管理由村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为每名党员发放党员证、挂“共产党员户”牌,组织开展公开承诺践诺以及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亮身份、作承诺、树形象。党员积分制管理以1个年度为周期,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报。党员每季度一次向村党支部申报积分,村党支部对党员申报实行以及群众反映情况要及时进行了解核实,认真做好记录。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由村党支部及时进行登记。

  2、组织审核。村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对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情况逐一审核确认,可吸收部分村民代表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党建指导员要到会指导并审核签字。党员季度积分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等方式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党员、群众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村党支部反映,村党支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

  3、积分汇总。每个积分周期结束后,村党支部将每名党员的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加分进行汇总,确定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党员年度积分结果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报度假区党工委备案。

  五、积分运用

  1、根据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和一贯表现,村党支部评定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党员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论积分高低,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3)违反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4)在村级换届、发展党员及其他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5)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6)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严重行为。

  2、对评定为优秀党员的,将大力表彰和宣传,并作为其他评先树优、组织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的优先对象。对评定为合格党员的,由所在党支部对其谈心谈话给予鼓励引导,促使他们比学赶超、晋位升级。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的,度假区党工委派人进行警示谈话,安排专人结对帮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经度假区党工委调查核实、集体研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置,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党员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村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季度积分、年度积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3、对预备党员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转正,积分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接收为预备党员,积分较低的给予谈话戒勉、限期改正,直至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六、组织领导

  1、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各村党支部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好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度假区党建办要认真做好统筹和指导工作,各社区要明确人员具体抓靠,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2、坚持务实管用。各村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结合村庄实际,认真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积分项目,并注意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和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积分制管理措施。

  3、严格督查指导。对推行积分制管理的村和党员要建立台账,度假区党工委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并不定期随机抽查暗访,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推进严重滞后,特别是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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