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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也有指事情的来龙去脉等意思。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1

  某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汇报

  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对全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特别是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建议,进行了回顾总结和思考,现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xx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扎紧织密党内法规制度笼子。近年来,针对在执纪审查、巡视、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我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从制度层面“补短板”、抓规范。省委印发《关于推进制度规范全覆盖的工作方案》,编制年度省委制度建设清单,既研究出台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配套制度,又根据实际需要抓好建章立制,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后,我省聚焦问题、举一反三,制定了巡视整改省级层面制度建设清单,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充分发挥制度治本作用。定期举办党内法规制度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对党内法规制度,特别是廉洁自律准则、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进行深入解读;组织有经验的基层纪检干部对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交流心得体会,开展执行情况讨论,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熟练运用、准确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能力和水平。从省纪委来看,针对“酒桌办公”问题,我们协助省委制定了《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针对私设“小金库”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针对“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量大面广”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虽然我市向来重视党内法规工作,但由于党内法规工作作为党建工作,属于“务虚”工作,有的单位(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党内内法规工作涉及到党建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党做决策、促发展、保民生的成败得失,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不强。比如,有的领导干部觉得党内法规工作只是中央、省一级事情,和市一级特别是基层关系不大,自然重视不足,这从侧面反映了各级对党内法规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二是机构不健全。去年市上已成立了政策法规处,但目前还是与秘书处合署办公,没有完全独立,且还没有正式运行。工作人员也缺乏,按照编制规定,实际上只有一个正科级法规处长,缺乏正式编制的副处长和科员。各区县均没有设置相应的工作机构,都是秘书处承担了具体工作,人员力量较为薄弱,往往都是见子打子、抹着过去,

  无法正常规范的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市党内法规工作机制还处于初步建立阶段,“碎片化”情况明显,没有系统完备的工作运行机制和制度。比如,制度建设上,对中央、省上相关制度的操作细则还没有落实,党内法规制定办法、规划性文件备案办法等文件还没有制发下去,导致各级各单位缺乏相应的规范要求;工作推进机制上,党内法规工作各种要求分别散见、依附于各种工作安排上,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

  四是业务不熟悉。一直以来,我市都没有从事党内法规专业性人才,虽然去年市上专门安排人员到省上系统学习党内法规工作业务,但随着办公室人事变动,相关人员暂不再从事党内法规工作,新的还需要一个学习培养的过程。各区县、各部门业务能力普遍较低,特别是在文件起草和执行方面十分欠缺,有的该备案的文件不备案,有的不该发的文件任意发,有的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冲突较多,等等,迫切需要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在文件制定、备案和执行等方面的工作水平,保证党内法规落到实处。

  三、几点建议

  (一)着力加强党内法规工作领导。积极进行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将党内法规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范畴。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特别是对文件报备、清理等进行协调处理。加强党内法规工作宣传,让各级及时了解党内法规工作主

  要内容和要求,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二)着力完善党内法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市上政策法规处尽快开展实质性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能职责;有条件区县成立相应机构,条件不充分的要有专门人员从事具体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文件制定、报备、清理等进行考核。探索建立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府相关法律部门在文件审查方面的作用;建立规范性文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商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

  (三)着力做好党内法规重点工作。尽快启动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好下备一级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优,有件必审、有审必严,坚决消除个别“红头文件”违法违规现象。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度,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并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推动党内法规落到实处,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四)着力提升党内法规业务水平。针对各级各部门对党内法规工作不熟悉的情况,建立常规性和灵活性的学习培训机制,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宣传教育,促进党内法规工作开展。加强指导培训工作,采取区县派员上挂学习、召开座谈会、建立业务平台、通报备案情况等方式,提高区县和有关部门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能力。

  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2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加快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统筹部署。

  《意见》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意见》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从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实际出发,坚持制定和实施并重,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践需要和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提供坚强法规制度保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意见》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意见》强调,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原则,完善以“1+4”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即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4大板块。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全面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夯实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制度基础。完善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为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提供制度保证。完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完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切实规范对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监督、考核、奖惩、保障等,确保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意见》要求,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区市党委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积极推进本系统本地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探索赋予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党委在基层党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定权。

  《意见》强调,制定党内法规制度必须牢牢抓住质量这个关键,方向要正确、内容要科学、程序要规范,保证每项党内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意见》要求,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要坚持以上率下,从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做起,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加强学习教育,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课程。强化监督检查,将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督促检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对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开展定期督查、专项督查。加大责任追究和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贯通上下的备案工作体系,建立备案工作考核通报制度。

  《意见》强调,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与党建其他工作一同部署、抓好落实。加强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建设,充实配强工作力量。省区市党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承担党内法规制度规划计划、起草审核、备案清理、督促指导和服务党委领导立法、法律顾问等职责。制定党内法规人才发展规划,建设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理论研究队伍、后备人才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勇于担当负责、甘于吃苦奉献的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

  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3

  某县委关于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近段来,我们把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强化“四个意识”,聚焦问题,深刻自查,扎实推进,着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严明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我们切实强化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坚决果断的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成立组织。县委切实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县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同时,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按照“重点突出、以点带面”的原则,成立了4个专项小组和10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分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坚强的整改决心、坚决的有力举措,精准发力、深入推进,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在发放加班费、值班费、伙食补贴等方面认真、全面、彻底的查找自身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明察暗访7次,并抽调纪委、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违规发放冿补贴、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启动问责机制,严格“一案双查”。二是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按照省市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自查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表》,在完成好省市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把我县上次巡视整改未完全到位事项。

  1、党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力

  (1)大局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理清职责,服务大局。围绕县委、政府提出“加强环境保护、加大生态建设、确保水质安全”目标,结合自身库区消落地,移民房产管理等主要职责任务,到湖北等地考察学习,到省、市请教学习,召开座谈会、研讨会10余次,经多方研究,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淅川实际,制定了《丹江口水库淅川县库区消落地利用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4月上报县政府办公室进入审核程序。该办法分为总则、项目准入、审批程序、合同管理、监督管理、奖惩、附则等七个方面,填补了我县库区消落地管理的政策法规空白,将有效监管库区消落地利用行为,为“保水质、护运行”强化了源头管理。二是积极协调,加强监管。积极争取县政府领导及有关水上执法部门的支持,建立起了库区消落地违法行为线索移交、定期办理、及时反馈等机制,为政府打击库区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对房产管理已草拟管理办法报县政府,目前正研究规范性法制文件,达到依法有序管理。三是寻求支持,科学管理。根据巡察组整改建议,今年3月份局长周华臣、副局长侯炳耀主动到丹江口市中线水源公司沟通丹江口库区淅川县消落地管理中存在的法律、技术、资金等层面的问题,并与长江委水源保护科学研究所联系,请专家指导库区消落区生态建设,为库区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法律和技术支撑。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我局将《淅川县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淅川县丹江口水库消落地生态建设意见》等库区管理政策、法规等资料统一编发,印制资料10000份,组织库区乡镇、村组干部集中培训6期,我局组织3个宣讲队巡回到库区9个乡镇146个村1093个组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宣讲教育活动;在库区醒目处刷写标语500余处,大力宣传库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法规政策,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二是澄清底子。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消落地租赁等情况的监管,制定了《丹江口水库淅川县库区消落地利用管理实施办法》(草稿)和消落地租赁使用合同书,加强和规范乡镇消落地发包等工作。三是统一回收。在库区国有房屋资产方面,对“四社区”370户个人房屋资产处置问题进行了前期调研,向县政府上报了《关于对库区线上370户国有房屋资产进行处置的请示》、《关于对库区部分国有资产进行规范管理的报告》、《关于对原马蹬镇崔湾小学债务遗留进行处理的请示》,待批复后,对移民房产进行统一回收、并分门别类进行处置。四是强化巡查。加大库区消落地利用巡查力度。坚持巡查常态化,今年以来,组织人员到库区对各乡镇消落地管理利用情况进行巡查15次,发现违规违法使用消落地问题7个,督促整改7个,及时进行查处纠正。

  2、基层组织建设缺失

  (1)党组织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了局领导班子。2017年3月,在县委的关心支持下,新调入副局长1名,提拨副局长1名、派驻纪检组长1名,配齐配强了领导班子。二是按照相关组织程序,已向县委组织部请示,适时对局党支部进行换届工作。

  (2)学习教育走过场,思想政治建设薄弱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两弘扬一争做”活动,下发了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的学习读本给机关每位同志,制定了《淅川县库区资产资源管理开发局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日制度。根据工作实际,把业务学习与支部学习相结合,把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从学习方式、时间、内容、效果等方面予以规范,使党员学习逐步走正规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上党课4次,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民主生活会1次。二是提升学习效果。给每位同志统一发放了学习记录本,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撰写心得体会40余篇,组织党规党纪知识考试1次,成绩在全局公布。通过加强平时督促指导,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终身学习浓厚氛围,促进党建工作上台阶。

  (3)主体责任严重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年初,按照全县工作会议和县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局长与副局长、股室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夯实了责任。二是实施清单化管理。结合局领导班子分工情况,研究制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明确了局支部工作清单和局领导班子各成员工作清单和工作台账,分解了管党治党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强化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经常开展督促检查、谈话提醒;做到了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履责主动性大大提高,并付诸行动、见诸日常。

  3、监督执纪问责缺失

  (1)监督机构不健全

  整改情况:2017年3月,县纪委为我局派驻了纪检组长,我局调整充实了2名精干人员到局纪检监察股任股长和专干,执纪力量大大加强。

  (2)“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主动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学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局班子专题学习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关论述和市实施细则,做到融会贯通。针对同志们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班子成员提醒谈话8次,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二是加强廉政教育。结合每周五集中学习,纪检监察股组织《廉洁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规党纪的学习,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到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5次,局长和纪检组长上廉政党课2次,同志们党纪党规意识明显增强。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股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地址,主动接受处理群众对局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举报。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督查6次,发放通报1期。先后开展了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工作日饮酒、公车私用等6个专项检查治理,通过自查,目前未发现问题。

  (3)执行个人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市县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机关所有人员婚丧嫁娶等个人事项坚决在局纪检监察股报备,今年报备1起。完成建立了中层以上个人廉政档案,并进行了初步审查。

  (二)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方面

  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和人员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按照组织程序,以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的用人导向,我局对5个股室人员进行了调整,任命3名年轻优秀的干部身份人员为股长,任命2名工人身份人员为股室负责人,取消了原有任职,解决了超职数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建设,规范干部人事管理。

  (三)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变通发票入账、账务处理不规范、未通过政府采购列支修缮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审核把关。建立了经办人员申报、股室负责人初核、财务人员审定、分管领导签批的报销程序,并建立每月集中审核票据制度,坚决杜绝了变通发票入账问题。二是建立制度。规范建立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差旅报销制度、会计、出纳岗位职责、政府采购制度等

  11项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并邀请财政、审计、纪检有关人员对局财务进行审核检查,查漏补缺,确保无违规违纪行为。三是严格分工负责。对单位大笔开支事项、车辆修理及办公物品采购等明确由专人负责,班子会议研究,通报情况后,按照采购程序办理。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

  1、工作主动作为不够

  (1)对乡镇消落地合同监管备案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租赁合同管理。局资产管理股先后到库区的九重、香花、马蹬等10个乡镇,就库区消落地对外租赁合同进行了收集整理和归档备案,收集归档备案合同136份,报备率达到了92%,同时,对库区乡镇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二是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建立了巡库工作记录,问题台账,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情况登记在册。今年,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香花镇原刘楼村搬迁移民王志斌在宋岗码头违规建房、马蹬镇邢沟村附近消落地内违规建设影视基地等问题,进行了查处。三是推进划边定界。积极派员帮助金河镇魏岗村、全店村,九重镇王岗村等对消落地测量、划边、定界、收集相关资料。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制定了巡库工作计划,确保年内巡查全覆盖,并在巡查工作中收集影像资料,规范了租赁合同制式文本,经县政府批准后将统一模式,集中归档,动态管理,下一步,将细化库区资产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登记、处置、合同和监管等制度,确保管得住、管得好。

  (2)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整改情况: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已先后多次深入上集镇、金河镇实地勘查4次,召开座谈会3次,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处置方案,并向县政府以《关于对库区线上370户国有房屋资产进行处置的请示》上报。下一步,待县政府批准后,将通过3种方式对房产遗留问题进行妥善解决。一是上集镇、金河镇、滔河乡3乡镇作为本辖区国有房屋资产处置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财政、库区资产资源管理开发局做好指导,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三是在确保库区稳定和不低于国家赔偿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当地居民优先。

  (3)“开发”职能未发挥

  整改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加强环境保护、加大生态建设、确保水质安全”目标,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探索消落地管理办法,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针对库区资产资源多位于丹江口水库周边的敏感地带,仍需以保水质、生态建设、生态观光为主,慎选“开发”项目,确保库区经济、生态环保双赢。

  2、“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1)违规购买高档相机一部,列支烟酒、土特产费用

  整改情况:召开了全局警示会议,对此问题进行了通报、警示,局主要负责人会上表态,带头坚决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大家监督,会上还认真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若干规定和市政十项规定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廉洁从政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公车运行费用过大

  整改情况:两台公务用车分别购于2009年4月和2009年8月,运行都在20万公里以上,经研究,在确保安全、正常运行,服务工作的情况下,修订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派车审批程序,指定专人对公车使用进行统一管理,切实加强管理,杜绝公车使用中的浪费现象。今年以来,在巡库、扶贫等工作任务重,车辆使用频繁的情况下,车辆损耗与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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