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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乡建设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乡建设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1

  近期以来,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建筑市场、房地产行业、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行业乱点整治工作。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推动建筑市场、房地产行业、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规范行业秩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招投标、恶意竟标、垄断建材市场、阻碍城市管理执法等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人员、重点地段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重点行业领域行业乱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建筑市场、房地产行业、城市管理等行业秩序,为我县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在整治工作中张贴宣传挂历45张、悬挂永久性标语及布标25条、制作宣传施工现场围挡60块,召开住建系统监管行业扫黑除恶工作会议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制作艺术字体宣传栏5个,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4000余辆,共规范建筑渣土车310辆,处罚渣土车不密闭78辆、沿途泼洒34辆,查处乱倾倒垃圾28起,清理占道经营、占道堆放800余处,暂扣物品420件,处罚占道经营310户,查处违法违规建筑170起、违建建筑面积3.276万平方米,清理拆除县城主要街道私搭乱建81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乡建设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2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乡建设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城乡建设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3次党委会、2次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成立由单位“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科室单位抓落实”工作机制。按要求研究制发了《深入推进全x城乡建设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对住建领域涉及的房屋征收、建筑工程、招投标、房地产销售、房产中介、物业管理等6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了每一个方面都有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各县(区)住建部门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中做到狠抓落实。

  二、抓线索摸处,保持高压态势

  (一)加强线索搜集。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线索摸排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设置了扫黑除恶举报邮箱,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举报电话,切实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城乡建设行业行业领域的乱象。截止目前,共收集线索

  22条。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企业、到工地、入小区等多种方式,深挖问题线索,共收集线索13条。

  (二)加大线索核查和处置。对投标单位负责人未按要求到开标现场、施工单位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等12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了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对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不配合主管部门监管的2家企业报省住建厅纳入重点监督对象。对xx东城、xx公寓项目的违规稍售行为及时移交市建设监察支队依法进行了处罚。配合市场监管局对xx名城销售合同格式条款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核查xx营销策划公司、xx营销策划公司等3家房产经纪机构的违规行为,即是移交市建设监察支队依法处罚。在全市建筑领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落实“五个严禁”(严禁无证预售、严禁不明码标价、严禁囤房炒卖、严禁低买高卖),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外地销售机构到我x城区代理开发项目销售行为备案管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站。以整治工地管理乱象问题为重点,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严格监管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扬尘管控“六必须、六不准”,对违反管控标准的施工现场逗硬实行责令停工整改,对造成重大污染的企业实施严管重罚。

  (二)开展宣传动员

  我局充分利用第三季度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会议,向全县在建项目、施工、监理、物业企业进行了广泛宣传,做好了要求和部署。

  (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形成了领导带班制,坚持一周一巡查;同时充分结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元旦春节安全大检查等工作契机,开展了全面排查。分管领导带队巡查工地50余次,质监站开展工地专项检查近100个次,确保环保措施“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全覆盖;期间相继整治用电私拉乱接、围挡不规范、环境脏乱、裸土未覆盖、车辆冲洗不彻底、环保设施不齐全等问题30余处。开出停工通知3份。在此期间开出督查通报2期,对一家施工企业、一家监理企业进行了扣分通报。

  (四)存在问题

  个别工地为节省成本,环保意识仍旧不强,环保措施保持不持续,时常出现反弹迹象。

  (五)下步工作

  一是结合春节后复工检查,继续加强工地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监管,确保文明施工、环保措施达标方可复工,为今年的环保工作开好局,打好基础;二是继续结合目前形势,详细制定今年住建系统环保工作方案,加强排查整治力度,确保今年环保形势持续向好。

  二、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从2018年7月底承接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目前在我县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共34家。其中县内物业服务企业24家,县外物业服务企业10家。全县在管房地产开发物业小区总数30多个,全部实施了物业管理,管理面积360余万平方米。居民自建、单位集资建设的“三无小区”或点幢楼均实行自主管理或社区代管。近年来,我局把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抓紧抓实,在信访纠纷调处、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推行物业项目前期招投标、物业企业备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目前,全县开发小区共约360万平方米,其余的由社区和产权单位自行管理,实现了“基本物业服务”全覆盖,做到了业主反映问题有人接、环境卫生有人扫、应急维修有人管;二是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目前全县约70%开发小区成立了业委会,未成立业委会的其成立的相关工作也正在城东、城西管委会的组织协调和县房管局的积极参与下有序进行,已有4个开发小区在进行业委员成立相关工作,确保实现有序管理,促进了小区

  和谐稳定;三是协调物业矛盾纠纷处理,约谈个别物业企业,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调解各类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矛盾,受理化解业主的信访投诉,物业信访回复率

  100%,满意率达90%以上;四是积极配合做好业主反映一个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涉黑涉恶调查,通过多部门联合调查,并形成材料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五是积极开展既有房屋安全检查,针对全县城镇既有房屋尤其是老旧小区房屋,多次要求各公司、乡镇村建所按上级文件要求逐栋逐户开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并重点加强了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建立检查台账,约谈个别物业服务企业,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六是积极上报房屋安全检查资料、迎接上级对全县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并保存好图片资料和报表,向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及开展情况;七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项目管理,将收费项目公示小区醒目位置,做到诚信经营,依法依规收费,让广大业主明白消费;八是以全市建筑和房地产领域乱象治理为契机,积极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对纳入乱象治理的两个开发企业进行电话问询、下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开展约谈,对不兑现承诺不履行交存的企业将启动问责和进入司法程序。九是建立QQ群和微信群,让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加入,以便更好地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切实将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相关事项及时传达至各物业服务公司;十是创新举措,将个别在物业服务工作中开展服务事项较好的作为培养重点,树立服务样板,以便其他企业向其学习,推动全县物业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县小区物业服务不断规范,环境卫生逐渐改善,群众关切得到有效落实,小区更好和谐稳定。但是,物业管理作为矛盾多点多发行业,群众要求与企业所提供的服务之间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各部门之间分工不明、职责不清,政策法规难以落实到位。

  一是物业管理工作体制还需进一步理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涉及房地产主管部门、社区居委会、规划、建设、消防、发改等多个职能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但我县物业管理工作还是以部门管理为主,“属地政府负责、社区居委会具体落实、房产管理部门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没有形成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部门之间分工不明,职责不清。目前我县物业管理仅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参照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文件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条例对各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但分工不够具体或未得到落实,职责范围也没有进行清晰的划清,导致各部门只要提及物业小区管理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事情,都认为是房产管理部门一家的事,遇到具体问题就出现协调沟通不畅现象,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由于物业管理体制不到位,部门之间相互协调不力,导致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得不到具体落实。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但由于监管不严,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改变小区公用部位进行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在小区内种植植物、蔬菜等乱象普遍存在,给服务企业和管理部门带来难度。

  2.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有所提高,行为还需规范。

  我县34家物业服务企业中,管理人员中还存在着未取得相关物业管理上岗证就上岗的现象。从在管的小区来看,多数物业服务企业未能按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履行约定服务事项,物业服务行为离规范要求还存在差距,未能做到质价相符。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年龄偏大,少数物业服务企业只是看看门、扫扫地,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不够、绿化修剪养护不及时,对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私搭乱建、毁绿种菜等不管不问。企业与水电气等部门协调有待加强,导致偶遇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业主无法了解相关信息,给业主带来不便。

  3.部分业主物业消费意识淡薄。

  部分业主只是一味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强调既要有好的生活环境,接受好的服务,但又少交钱或不交钱;有的业主对物业从业人员不尊重、不理解、不支持,乱抛垃圾、在楼梯道乱堆杂物、乱搭乱建、随意破坏绿化。部分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对物业管理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够,不管企业收费是否合理,标准是否正确,只要不满意就随意投诉。部分业主认为只要交了管理费,小区内的所有事情物业服务企业都应管理,如家庭财产被盗、房屋渗漏、乱搭乱建、邻里纠纷都成为索赔、投诉或拒交管理费的理由。由此,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就拒交物业服务费,物业收不上来费用就降低服务标准,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使“东家”和“管家”之间成了“冤家”。

  4.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积极性不高,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运行困难。

  各物业小区居住人员结构复杂,居民素质参差不齐,对物业服务工作的认识千差万别,业主参与度较低,大多数业主对小区管理事务不闻不问,导致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运行举步维艰。一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绝大多数业主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抱无所谓的态度,不愿参与两会的选举和被选举,导致全县约30%的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二是业主委员会正常运行困难,业主委员会虽然是业主选举产生的,但组成人员大都没有津贴报酬,属于无偿为小区业主服务,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双方也缺少有效制约,很难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因此工作积极性不是很高,业主委员会的维权、监督和协调作用得不到发挥;三是业主委员会监管困难。业主委员会是一个自治的群众组织,没有明确具体的权力和责任以及与之对应的奖惩考核办法,很难对其运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

  进一步提高我县城镇化建设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需要我们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完善物业管理举措,构建良好的物业服务关系。

  1.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形成合力

  加大对物业管理工作力度,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条例》要求,在我县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城东城西管委会、县房管局、公安消防、城管、规划、发改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会商,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验收、交接和物业管理备案等制度,健全物业服务投诉受理、纠纷调处、执法监管等条块联动工作机制,从而形成政府重视、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态势,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开展。

  2.加强物业管理法规宣传,营造氛围

  运用互联网、电视、报纸、宣传栏等传播媒介,广泛开展《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的宣传活动,强化对相关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促进企业管理人员、业委会成员依法履职,促使物业服务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管理,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使广大业主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实质上是一种服务,营造一个全社会了解物业管理、接受物业管理、关心物业管理、支持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为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3.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明确责任

  根据“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实质性发挥各部门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作用。各部门按《条例》规定,落实各自监管职责,形成合力。同时,建立各职能部门参与的综合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加强对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双向监督和协调,使矛盾在基层得到解决,做到以社区建设促进物业管理,以物业管理丰富社区创建。

  4.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水平

  一是建立对失责物业服务企业的问责制度约谈机制;二是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企业应当在小区醒目位置将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三是认真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制度,避免因开发企业问题给物业带来遺留问题难以解决或协调,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查验,减少因开发商遗留问题引发的物业矛盾和纠纷地;四是加强业主委员会和企业的工作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五是加强多部门沟通协调,共同解决问题。

  5.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完善机制

  业委会作为全体业主的“当家人”,可以实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组织化、制度化监督。《物权法》、《条例》均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接受当地政府的指导。因此,社居委要对业委会的活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业委会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限期整改,保证业委会在法定范围正常有序运行。

  6.依托房地产领域乱象治理活动

  ,加强对拖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依规开展整治。

  7.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

  8.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

  物业管理工作公益性强,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为我县物业管理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乡建设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3

  某区纪委监委关于对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要求,我委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办公室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就相关履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总结,力求把准新变化、适应新要求,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和手段,使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xxx区纪委监委办公室有关情况

  (一)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情况

  目前,我委办公室实有人员共计x名。其中,行政人员应有x名,实有x名,事业人员(含工勤)x名,借调人员x名。

  (二)履职情况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xxx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在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精心指导下,在各室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用心配合下,认真履行参谋助手、综合服务、管理事务的职能,努力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作用,在加强服务、机关建设、推动落实、事务管理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一是在协调督办方面。着眼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加强请示汇报和综合协调,及时与委机关各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街纪(工)委沟通联络,认真履行各项工作督办职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沟通左右、协调各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加强协调联系和承办督办,除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市纪委监委办公室、组织部、政研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外,市纪委监委其他室安排的任务也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进行催办督办,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树立办公室窗口形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认真接听来电,逐一记录、报批、分办。

  二是在文字材料方面。收文、发文均分类建立台账,及时催办督办,并按收文渠道分类,及时进行收文登记、报批、分办、归档;起草、参与起草、审核把关各类讲话、通报、经验总结、专题汇报,撰写并报送工作信息;不断健全完善.

  再监督就是要坚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问题”上,把监督的效果体现在“问责”上,建立健全有效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工作机制,改变混同一般行政部门开展一线检查、全程监督的做法,把精力集中到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履行职责、对其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上来。从这一思路出发,湖里区纪委监察局通过不断摸索和实践,研究制定有关制度规范,建立了符合本区特色的再监督工作机制,我们认为,这个机制有利于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有利于解决好角色和定位的问题。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田”。然而,当前纪检监察机关角色定位不准,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主业。针对这种情况,建立再监督工作机制有利于更好地解决角色定位问题,理清职责、攥紧拳头、聚焦主业,将监督切入点从配合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对政府或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监督上来,为转型提升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有利于解决好留什么、弃什么的问题。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破解职能泛化、主业不突出、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再监督工作机制有利于解决留什么、弃什么的问题,明确对纪检监察机关不应直接参与的工作予以退出,不应牵头的工作及时移交,不应包办的工作及时分解,做到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避免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现象。

  (三)有利于解决好监督机制不全、监督不力的问题。从以往经验看,监督实效不高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监督机制不全,监督主体、监督流程、监督方式都不够明确,造成监督工作有一定随意性,容易走过场、流于形式。二是监督的目标、指向、重点不明确,存在“弱监”、“漏监”、“难监”现象。我们通过建立再监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监督项目化、流程规范化、执行责任化、管理台账化,提高监督实效。

  二、我区强化再监督再检查职能的主要做法

  按照“重点突出、务实管用”的原则,湖里区纪委监察制定出台《湖里区进一步完善再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把与纪检监察职能相关、群众利益最密切的4大项目作为再监督的重点,把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与优化作风效能、解决群众关切等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分别配套绘制4份再监督项目的路线图,明确监督主体、监督方式、监督的具体内容、问题处理办法以及整改情况反馈等,对再监督的每一环节进行流程化、标准化的严格设定,确保环环相扣、力求实效。

  (一)建立对落实主体责任的再监督机制,把再监督重点放在推动责任的执行与落实上。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制度建设、重点抽查、跟踪回访等手段,督促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以制度为先来保障执行。先后制定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制度以及述责述廉等制度,有效增强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规范性和操作性。二是推行重点抽查制。除半年、年底开展两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之外,每月对群众反映个别单位具有苗头性、倾向性党风廉政方面问题的,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对检查中确实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抓好整改。如,针对区民政局存在地名标志物维修经费内控不严等问题,及时督促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严格经费管理。三是建立跟踪回访制。针对抽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开展“回头看”,根据倒排的时间和节点逐一督促其整改。

  (二)建立对改进作风的再监督机制,把再监督重点放在巡查纠治的常态化上。今年以来,我们坚持重要节点必查、重点问题专查,开门抓作风,从严治理作风问题。一是实行双线监督。即一条线由区纪委常委带队,组成4个明察暗访组,分路分片进行检查;另一条线从社会聘请16名监督员进行随机暗访,严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节礼等问题,不断延伸作风监督的覆盖面。二是实行专项巡查。联合区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慵懒散”、“三难”等问题开展专项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力促作风转变。三是实行开门抓作风。今年已分两批次对作风效能进行评议,共评议34个部门单位,约谈被反映存在作风问题的单位领导14人,查处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11件11人,形成有力震慑。同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开设廉政网互动栏和举报电话、纠风效能微博、微信平台等,让政风行风在多方监督下。

  (三)建立对推进全区重点工作的再监督机制,把监督重点放在是否履职和效能督查上。今年以来,我们紧贴全区各个时段中心工作,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一是建立“月督查”机制。每月选取

  1-2个重要项目开展再监督,突出对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履职的监督,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访跟踪,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今年共组织对108个单位巡查24次,发出《整改通知书》、《监察督办单》等38份,督促整改问题48个。二是建立征地拆迁联合抽审制度。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再监督,牵头区财政、建设等部门成立联合抽审小组,在街道、区属国企审核的基础上,对征收建筑物的测绘面积、结构认定、补偿标准等进行现场抽查再核实,对发现问题进行书面反馈并跟踪整改落实,有效防范虚报多报、弄虚作假等问题。今年共开展抽审27次,现场核实建筑物225户,发现纠正了测绘面积不准、附件证明资料不全、结构认定不准确等问题7个。三是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对动态性工作抓住关键节点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如,在打击“两违”行动中建立动态执法监察机制,通过入村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对不作为、慢作为的3名执法队员和13名协查员进行了问责,并立案查处了2名违纪执法队员。四是建立监察专报制度。对重点工作再监督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以《监察专报》形式报送区领导,推动问题解决,提升监督成效。今年上报监察专报件

  9份,有5份受区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四)建立对群众关切问题的再监督机制,把监督重点放在狠抓突出问题的整治上。今年以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强化问题整治和问责处理。一是建立网上办事公开监督平台。整合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企务公开、居务公开,建设湖里区网上办事公开综合平台,把群众最关心的各单位内容动态展现出来,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便民服务网络监督平台。建设覆盖到社区的区、街、社区三级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对各级办事窗口人员工作时间的行为状态进行全程跟踪。通过组织随机检查及时纠正、通报了16起不务正业、怠慢群众、脱岗等效能违规问题。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针对近年来基层执法存在自由裁量不清、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随意性较大、人情执法问题突出等情况,今年我们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案件质量专业评查、专业点评、互评互查、执法经验交流等方式,共督促全区8个基层执法单位细化自由裁量标准1290项、绘制执法流程图28张、查找风险点223个、制定防控措施363条、制定各类制度154项、规范8类案卷标准,全区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得到有效规范。四是建立有责必问机制。建立存庸一律追究、上下一并追究、责任倒查倒逼、劝退、提拔任用否决等治庸问责五项机制,并把问责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对被问责人员不论级别一律在全区通报曝光。今年共查找出涉及群众关切的问题

  67个,对问题背后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共问责53人,其中副处级5人,为历史之最。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和实践,这套再监督机制的实施取得一定成效。2014年通过再监督发现和梳理查处违法建设不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等36个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效能督办单》等13份,提出整改建议43条,推动问题解决,提升了监督实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一是在落实主体责任的再监督上,我们仍存在“一案双查”不尽到位、责任传导不够彻底和责任制考核检查方式不尽科学等问题,需要从机制上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二是在纠治作风问题的再监督上,我们仍存在制度机制不尽完善、监督体系不够健全、查纠能力有待提高等,要求我们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方面必须不断创新完善,积小胜为大胜,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对推进重点工作的再监督,我们还存在整体工作协调不足、跟踪回访不到位等。

  四、必须把握的几个原则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业主责必须树立问题意识,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变“等问题”为“找问题”,变“反映问题”为“主动查办”,把监督的成效体现在问题的解决上。

  二要着力制度保障。一方面,要坚持从严从紧,结合实际制定明确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在狠抓问题整治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健全长效制度机制。

  三要注重结果运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推广,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要将监督工作情况纳入被检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单位绩效考核范围,与单位和个人奖惩、选拔任用等方面挂钩。

  四要讲究方式方法。要善于借威,用好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办法等;要敢于碰硬,对于那些违纪违法的案件,要铁面执纪,强化责任追究;要宽严并济,正确处理严肃执纪与保护干部的关系。

  五、主要对策建议

  (一)对落实主体责任的再监督机制方面

  一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促进党委主体责任担当和职责履行。二要建立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的监督机制。推行下级党委第一责任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对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立下“硬规”,明确其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促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传导责任到一线,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三要完善责任制量化考核机制。坚持自查、检查、评议、回头看、复查相结合,进一步优化考核设计,将责任制的内容细化成可操作指标,试行责任制量化成百分制,并突出日常检查,使责任制的落实有严格的对照、有执行的依据,让责任制检查真正带上“高压电”。

  (二)对改进作风的再监督机制方面

  一要完善作风常态化机制。制定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规范和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建立作风问题通报制度,不定期召集作风问题突出、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集中通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谈话提醒,督促整改,层层传导压力。二要拓展监督渠道。有效利用、整合各类监督资源,明确把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作风问题列入监督重点,及时发现和解决热难点问题,提高监督实效。三要改进监督检查方式。针对作风问题异化、违规行为形式隐秘化等新问题,及时学习和掌握新的工作技能和技术手段,检查方式灵活应对。成立联合检查组,发挥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大查纠力度,突出查纠实效。

  (三)对推进全区重点工作的再监督机制方面

  一要完善再监督协作机制。联合区委办、政府办、重点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进重点工作进行协作督查,但侧重点有所区分,再监督的重点是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重点项目和干部作风漂浮、工作执行力低下问题等进行督查,通过深入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对执行不力、工作懈怠、不作为、慢作为的,倒查责任,综合运用约谈领导、效能问责等进行处理,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二要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领导关注、进度严重滞后的重点工作,实施挂牌督办,建立问题台帐,实行销号管理,进行跟踪督办,直至问题全部解决再进行销号。对主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要完善问题移送制度。对再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分类别进行分解,及时移送给相关监督职能部门,督促职能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同时对移送的问题进行再跟踪监督,确保解决问题落到实处。

  (四)对群众关切问题的再监督机制方面

  一要扩大更广泛的民主监督平台。一方面,依托综合办事公开平台,创造条件让群众更有效地参与监督,另一方面,综合社区“五要”工程,重点围绕“三资”管理制度,开展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星级评定,继续推进社区干部勤廉“述询评”工作,深化基层民主监督。二要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平台。把公共资源市场配置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安排在同一办公大楼,并将该中心原有评标过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全区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接受随机动态监督;立足于制度再优化,督促区财政、建设部门出台简易程序的预选承包商制度,并从我们的角度重点突出对承包商的预选和动态更新情况进行再监督,把好入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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