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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一个汉语词语,亦作“剏新”,一指创立或创造新的,二指首先。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创新农产品质量监管体制机制,扎实开展国家农安县创建工作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创新农产品质量监管体制机制,扎实开展国家农安县创建工作·1

  2018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坚持以农业质量年行动为主线,统筹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5%。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为实现乡村振兴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要求,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一)加大标准制修订力度。新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清理一批不适应的标准,制定一批绿色、优质、营养方面的行业标准和生产规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针对性启动制定一批农村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方面的标准。

  (二)加强标准制度平台建设。完善农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优化标准管理工作机制,推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加强对标准制修订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加强农业标准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农业标准化专家智库。

  (三)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加强产地环境治理,集中力量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突出问题,强化耕地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开展农膜回收示范行动。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巩固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成果,扩大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继续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

  (四)开展对标达标提质行动。加大标准宣传培训力度,强化标准的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创建一批标准化集成示范基地。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有条件的可申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鼓励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建制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

  (五)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稳步发展绿色食品,严格准入门槛,加强证后监管和目录动态管理,加大绿色食品宣传和市场推介,提高品牌公信力。发挥系统优势,积极推动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有机农业发展。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样板,打造一批乡土品牌。实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广计划,开展消费引导和产销对接。

  二、加强监测评估,打好风险防控主动仗

  (六)加强风险监测。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监测功能定位,部级风险监测为主,省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并重,市县监督抽查为主,乡镇速测筛查为主,形成统一协调、各有侧重的监测网络。充分发挥监测“雷达”作用,调整完善监测计划,增加监测参数,扩大监测范围,改进抽样方式,完善随机抽样,以生产基地、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屠宰场等“三前”环节作为监测抽样重点,提高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加强监测结果信息会商,改进通报方式,针对问题突出地区加大抽检力度。

  (七)强化风险评估。以畜禽产品水产品中环境污染物、粮油产品生物毒素等为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和执法监管需求,提高风险评估发现问题的速度、探索研究的深度、成果应用的广度和工作联接的宽度。组建新一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

  (八)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实时监测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状况。加强舆情应对,建立长效监控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管控从被动处置转向事前预警。构建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的应急响应机制,积极稳妥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三、实施靶向监管,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九)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继续牵头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针对禽蛋禁用药物、牛羊肉“瘦肉精”、生猪屠宰注药注水、农药隐性添加、水产养殖非药品添加兽药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扫雷”行动。对新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临时性、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举一反三及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建立暗查暗访、飞行检查制度,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以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各地整改,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典型案例。

  (十)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围绕使用量大、合格率低、风险隐患高的重点农资品种,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结合春耕备耕,开展农资打假春季行动。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严格农药、兽用抗菌药准入管理,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管理,开展监督抽查,公布不合格名单。

  (十一)加强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完善追溯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标准。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四挂钩”实施细则。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追溯管理工作,将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率先纳入国家追溯平台。与线上线下大型电商、商超签订追溯合作备忘录,增加追溯产品的采购量和销售量,提高消费认知度和影响力。

  (十二)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修订创建活动方案、考核办法和管理办法,出台群众满意度测评规范。深化创建工作,组织确定100个县(市)作为第三批创建试点单位,对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开展定期考核和监督抽查,对第二批创建试点单位进行命名。实施国家农安县公共品牌提升行动,设立农安县国家级媒体窗口和品牌论坛,举办第二届国家农安县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四、推进依法监管,健全监管长效制度机制

  (十三)加快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监督意见的回复和整改工作。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推动从严管理,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将小农散户纳入农安法调整范围,力争下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十四)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总结试点经验,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建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稳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支持有条件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加强对认证有效期内产品的监督管理。修订《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办法》,根据试行情况修改完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生产经营主体开具、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责任。

  (十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建立健全农安县、菜篮子大县、粮食大县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推动出台《农资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宣传诚信文化,提高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意识。

  (十六)强化协调联动。细化农口相关单位职能任务,强化“管行业就得管安全”,构建统分结合、有统有分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沟通,加快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健全信息交流、案情会商、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推进无缝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五、强化队伍作风,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十七)健全监管体系队伍。抓住机构改革机遇,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实现省、市、县、乡监管机构全覆盖。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积极争取基本建设投资,加强县乡监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出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探索建立乡镇监管机构星级评定机制。组织开展基层监管人员师资培训。

  (十八)强化检测人才队伍。加快推进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继续组织开展全国部、县农产品质检机构“双百”对接帮扶活动。组织开展部省两级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推进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认定工作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确定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实训基地,加强市县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配套文件修订工作。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举办第四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活动。

  (十九)助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定点扶贫、结对帮扶,支持贫困地区建立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减免绿色有机认证费用。依托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等展会平台,加大对贫困地区绿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组织举办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骨干人员培训班,加强检测、监管、执法、品牌认证等方面培训,开展国家农安县与国家级贫困县结对帮扶活动,带动提升贫困地区监管能力和水平,在第二届国家农安县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上设置结对帮扶贫困县专区。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继续开展“质量兴农万里行”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绿色标准化生产模式,教育引导广大农民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进社区、进学校、进商超力度,增强消费信心,提高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挥专家组和有关技术机构的作用,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风险交流和科普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十一)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急需的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研发。推进快速检测技术、设备研究。组建新一届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依托科研院所和现代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力量,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科技支撑,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检测技术体系、风险评估体系及全程控制技术体系,开展农产品品质、营养标准研究工作。加强有机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广绿色安全生产、包装标识技术和模式。

  (二十二)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推进队伍作风转变,打造“特别能担当、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抗压、特别有作为”的监管干部队伍。研究构建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考评提供更加全面科学的量化依据。发挥延伸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健全

  创新农产品质量监管体制机制,扎实开展国家农安县创建工作·2

  自我县开展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来,县渔业局积极参与国家级农安县创建,多措并举,严抓质量安全监管,取得了满意的成绩。

  一、聚焦隐患,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通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维护“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利用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全县41户水产养殖企业投入品风险点、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摸排,严查鱼种、饲料、鱼药等投入品的索证索票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彻底封牢养殖投入品环节风险。

  二、三位一体,搭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

  借助渔业项目,搭建了集水产品养殖主体信息、政府监管措施、产品追溯渠道于一体的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对11家规模化养殖户实现了水产品信息可共享、源头可追溯、数据可定位,使平台成为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连心桥”。

  三、凭证入市,把好水产品产地准出关

  严格落实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把好源头控制关,全面推行水产品凭产地证明准出。产品入市前,每批产品都要通过自检或委托检验合格,凭借产地证明方可入市销售。

  四、绿色生产,推进渔业生态标准化生产

  推行“鱼菜共生”、立体养殖等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养殖。对养殖环境、养殖模式、投入品管理、检测室建设、质量安全自检、索证索票等质量安全各环节管控措施逐步标准化、制度化,形成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监管常态化的生产监管体系。

  蒙阴海润现代渔业园区通过以上措施,生产管理效果明显提高,作为此次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验收必查渔业企业,从生产到销售各环节质量安全管控设施建设及措施落实,得到代表农业农村部验收组专家的充分肯定,给与了极高的评价,为农安县创建工作增添了靓丽的一笔。

  创新农产品质量监管体制机制,扎实开展国家农安县创建工作·3

  多年来,延津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民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民心工程”,坚守让居民吃上放心瓜菜粮油、肉蛋奶鱼的底线,创新农产品质量监管体制机制,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建成了3万hm2绿色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国酒茅台集团0.13万hm2有机小麦原料基地,大大提升了延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17年3月,延津县被原农业部确定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一)成立组织

  延津县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推进工作,落实县、乡属地管理责任。

  (二)科学谋划

  延津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了《延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延津县2017—2020年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制定了年度监管工作计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体系,县财政对农安监管及创建工作给予了经费保障。

  (三)狠抓落实

  延津县先后多次召开农安工作推进会、培训会,完善相关制度20多项,并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加强主体管理,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延津县把县域内136家种植合作社、40家畜禽养殖场、71家养殖合作社、4家畜禽屠宰场、6家水产养殖场、31家超市及农贸市场、60家粮食收储运企业、17家食品加工企业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了监管名录,着力强化“瓜菜粮油(肉蛋奶鱼)生产,全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全责”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告知、质量承诺、生产记录、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产品质量自检、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等一系列监管制度,从制度层面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规行为进行约束和管控,使依法生产经营逐步成为自觉行为。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一)建章立制

  延津县全面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流向登记制度,建立了以“谁生产,谁回收”“谁经营,谁回收”为核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管理办法,并逐步强制实施。

  (二)规范台账

  延津县全面落实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在全县设立了4家限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实行实名购买,对进货渠道、流向、用途,建立详细台账,规范管理。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对养殖环节自配料实施监管。

  (三)连锁营销

  延津县大力推行农业投入品连锁配送网络经营,建立了“县级品牌代理,乡村网络配送”的连锁配送营销模式,连锁配送占比达到了90%。

  四、健全质量监测体系,扎实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2017年9月,延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通过双认证,取得了法定资质。目前,全县能够对包括农产品质量、食品质量在内的160多项指标进行定量检测。全县12个乡镇农安监管站都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室,对果蔬农残开展抽样快速检测;农产品生产企业、规模以上种养基地、批发市场和大型农产品超市都建立了产品质量自检室,逐步构建覆盖全境的检测体系。

  五、加强农产品监管执法力度,规范投入品经营行为

  (一)日常监管

  延津县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执法检查。为便于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商户的监管,全县建立了占地13.33多hm2的农资大市场,将城区主要农业投入品经营商户迁入市场内经营,农业、工商等部门派驻专门监管人员,对经营商户进行日常执法巡查。

  (二)重点巡查

  延津县由农牧、食药监、粮食、工商等部门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及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开展日常巡查;对种养基地重点查看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农兽药安全间隔期、质量自检等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流通环节主要查看进货查验、质量抽检、流向登记、经营台账、肉品品质检测等方面制度的落實情况。

  (三)联合整治

  延津县开展农资联合打假行动、“红盾护农”行动、屠宰“扫雷行动”及“瘦肉精”、生鲜乳等专项整治行动。

  六、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源头控制

  延津县是全国首家实施大宗农作物标准化生产的县,制定的小麦标准化生产操作技术规程被河南省质监局采纳为省级地方标准,对“三品一标”产地认定和产地环境保护十分重视。延津县积极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机制,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土壤修复行动和化肥农药“零增长”计划,推行秸秆禁烧、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禁养区关停等措施,组织开展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检测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持续优化农业产地环境,为“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守住一方净土。

  七、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延津县在农产品质量监管方面,明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各环节、各部门监管职责以政府办、编办文件的形式明确界定,形成了农林牧、食药监、工商、质监、环保、公安、粮食、供销社等多部门齐抓共管、各环节有机衔接的监管合力,具有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要求的能力。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监管和检测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全县342个村建立了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明确了职责任务,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目前,全县纳入农安监管体系的136家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社中,24家“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实现包装和标志管理,3家合作社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室,16家合作社纳入县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管平台,36家合作社实行包装标签管理,33家合作社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管理。全县纳入追溯管理的农产品基地、合作社共118家,占比86.7%。

  八、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作为国内较早认定的国家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延津县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都十分重视,先后制定实施了相应的监管制度30多项。农业部门与食药监部门加强协作,实施了监管检测合格证明互认制度,创新制度机制,形成了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无缝衔接,建立了农产品“从土地到餐桌”全流程、全环节的监管体系。积极试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合格证制度,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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