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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和华电煤业关于反腐倡廉建设以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部署和公司要求,后勤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情况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情况报告

  一、强化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一)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要求,切实做到了“四个亲自”;二是带头落实好清单管理、约谈提醒、检查考核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亲自审核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签订责任书,定期对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坚持定期听取派驻纪检组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报,并列入局党组会议题。

  (二)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形成管党治党齐抓共管良好格局。一是自觉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紧抓实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按照省、市、区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个性化清单,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持续加强教育监管,强化日常约谈和谈话提醒,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是定期听取分管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督促落地落实。

  (三)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强化基层作风建设,加强对各科室站所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和考评考核;二是按照要求组织“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长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到岗位、分解到个人、具体到环节。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长,科室长与科室成员就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三是扎实抓好述责述廉工作。x月x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暨2020年度述责述廉大会,安排1名班子成员和2名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大会述责述廉,其他班子成员和科室长进行书面述责述廉,并按要求开展了现场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等工作。

  二、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一)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xx及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彻底肃清xx、xx流毒影响。

  (三)持续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四)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

  (五)动态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大力推进政治生态建设。

  (六)坚持靶向施策,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营造xx区良好国际营商环境。

  三、坚持突出监督职责,做实日常监督、长期监督

  四、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常态化治理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

  (二)做好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

  (三)开展“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专项整治。

  (四)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全局廉洁文化建设。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落实重点专项工作,推进常态长效治理“微腐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

  (二)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省、市、区扫黑办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

  (三)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和阳光问责问廉工作,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情况报告

  2020年以来,按照学校党总支的安排部署,第一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建设清廉党支部。现将第一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任务,要求党员干部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一是常敲警钟。以案例教育干部,通过警示教育大会、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等形式,将各级纪委查处案件分期分批向全体干部通报。二是强化监督。支部委员定期负责检查监督上班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严厉查处不守规矩行为。

  (二)推进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以“严”字当头,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干部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以“转作风、敢担当、强落实、促发展”为主题,强化干部担当意识,积极营造“苦干巧干拼命干”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支持执纪执法,强化政治生态。坚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违纪违法,努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支持作风巡察。6月份,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巡察,按照巡察要求,我支部开展了自查,准备台帐资料,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目前,巡察工作已结束,巡察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疫情期间,严格执行干部请销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备案制度等规定,将干部的行为予以约束,将干部的工作予以约定,明确可为与不可为的界线。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始终把从严治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把责任制全面落实贯穿到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党风廉政专题例会,开展学习、加强研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二是加强研究部署。制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对本单位全年的党风廉政作出总体部署,同时建立落实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了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支部书记、支部成员具体责任。签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把党风廉政责任目标,逐一分解落实到人,抓好责任的分解、考核、追究,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履行领导责任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分解和细化,责任到人。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求,亲自部署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落实专人做好排查工作,从源头上抓预防。坚持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与全体党员签订责任书,提出具体要求。

  (二)加强教育监管情况。坚持每年至少上一堂党风廉政课,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淡薄名利,无私奉献,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坚持每月一次廉政谈话制度,对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要求他们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发挥好表率作用。坚持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汇报制度,听取每位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分工完成情况,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三)保持清正廉洁情况。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值廉政制度。强化廉洁从教意识,利用反面教材加强对干部、亲属的廉政教育,劝导不做“违规违纪”事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党总支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同时,通过谈心交心方式,教育感化身边人,加强廉洁自律。

  虽然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总支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干部在工作落实上还不够主动;党风廉政教育形式还比较单一,教育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今后,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动为契机,继续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按照职责分工,坚持不懈地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责任制的落实带动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乡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5年,镇党委在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是镇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机制。镇党委在年初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镇党委、纪委、机关各办及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了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了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各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确保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镇党委书记与各村党(总)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对机关各办及村(居)进行量化考核,镇党委在年中、年末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狠抓落实,夯实党员教育培训基础,通过支部大会、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推动农村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全镇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2015年全镇干部中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积极转化党建成果,推动新区开发建设,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干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全年共征用9个村土地面积760亩,化解拆迁滞留户64户,完成了兴越路、31省道、高教园区、站前大道等市、区重点工程涉及的绝大部分拆迁和面花补偿工作,确保了这些市、区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工建设;平稳安置了环湖路、凤林西路、浦江西路等三路拆迁户,清理了青甸湖周边的29户畜禽养殖户房屋棚舍3.07万平方米,化解信访积案三起。

  (三)加强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镇党委抓基层打基础,抓班子带队伍,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一是抓好班子成员自身建设。制定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努力提高班子领导的理论素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切实按照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问题,维护班子团结,珍惜共事机会,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二是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推行机关干部“日记、周报、月考评”制,镇主要领导每月对工作进行点评,褒贬分明;二是开展不定期的效能检查,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三是建立新老干部“传帮带”制度,着力培养年轻干部;四是注重发扬个人特长,合理交流岗位;五是坚持重点工作责任落实,每日督查;六是严格执行干部住夜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按网格联系区域划分为8个值班住夜小组,每天安排1-2名镇班子成员和7-8名机关干部值班住夜,主动走村访户,有计划、有重点走访一些老党员、老干部、困难户、专业户等重要对象,深入一线了解民情,听取意见、建议,并记好《民情记录本》。三是开展效能督查。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及时调整机关工作人员指示牌,督查机关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情况,查找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2015年检查机关作风效能2次,检查村干部上班纪律1次。四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牢固勤俭意识,文明节庆活动,从简公务接待,加强节约型办公建设,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履行。

  (四)重视信访举报,严格执纪办案。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作用。加强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查处力度。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执行法纪。认真履行纪委职责,改进办案方法,克服阻力,排除干扰,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坚决查处,起到了警示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2015年,共受理纪检信访14件,送达违纪处分决定3份,对4名村干部和2名党员进行了诫勉谈话,通过查处案件和办结信访,既维护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队伍,又解决了实际问题。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开展党委权力运行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乡镇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乡镇纪委同级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等11项制度,围绕决策、执行、监督三个重点环节,认真严格按规范运行。二是强化“三务”信息公开。组建了“三务”公开信息管理员队伍,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完成了 “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了村级事务的监督渠道。三是加强对村级民主管理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实行常态化,通过检查党务、村务公开栏,两委会、党员代表联席会会议记录等方式,对民主治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以解决少数村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村务管理不民主等问题。

  (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围绕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这一主题,根据上级的总体部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一是认真开展理论教育。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履行。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增强干部队伍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镇、村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邀请纪委、检察院领导、专家作党风廉政建设讲座,增强了镇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以反面典型为广大机关干部敲响警钟。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

  (七)严格落实干部选用规定,提高群众满意度。镇党委紧紧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民主推荐,群众评议,党委审议,纪委全程参与,2015年严格按照程序选优配强了10余名镇机关中层干部。

  (八)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2015年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坚持和完善民中集中制,增进班子团结和谐,努力改进作风,

  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班子自身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认真按照越组〔2015〕50号文件精神,开好201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不评功摆好,真正找出自己身上的问题。按要求推进镇村干部的廉政承诺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承诺,在镜湖新区网站进行公示,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镇机关干部和村主职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接受群众评议。

  (九)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实行阳光村务,从源头上保障干部清廉。制定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的农村民主议事决事制度。对重大村务,由支部提出,村两委会或两委扩大会讨论,提交党员、村民代表联席会议表决,并形成会议纪要。二是强化“三资”管理制度。对村级资源、资产实行动态登记管理,并公布;对村级财务实行代理制,按月公布财务报表、每月盘点货币资金、监督进账和定期审计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村级资产、资金、资源运行合法合规、公开安全,积极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和干部离任审计,开展16个村的财务审计和4个村一事一议专项审计。对涉及群众的各类补助、资源分配,全部公开操作;对工程项目、发包项目、租赁项目全部公开招投标,全镇公开招投标项目35只计2147万元。对村级经营费、村干部报酬实行限额并公开。三是积极开展“评星晋级”活动,评出党风廉政建设星级行政村五星级1个、四星级2个,三星级及以下29个。

  二、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头研究制定本镇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

  (二)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区委、区纪委、镇党委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活动;审核签批《乡镇党委二○一三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重要文件,与各村(居)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重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亲自接访、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定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分析,充分发挥预警机制的作用。

  (四)加强案件查办,提高办案综合效果。围绕“常教育防发案、常提醒少发案、办小案控大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协调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听取汇报,加强协调督办,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

  (五)讲政治、顾大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等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四德”为先,自觉遵守廉政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带头维护集体决策,带头维护班子团结,自觉接受监督。坚决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六)带头讲原则、抓执行。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敢抓敢管,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建立完善制度、专家导学和典型引学等多种形式管理教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村(居)主职干部廉洁从政,邀请专家学者作系列辅导讲座,选树一批党员、群众身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通过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教育、激励党员干部,另一方面,通过观看专题片、案例教育等反面典型进行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思想拒腐防线,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的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利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廉政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对听到的反映也对当事人及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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