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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的核心是实事求是地反映和分析客观事实。调研报告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调查,二是研究。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在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社会稳定中发挥的作用是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更加体现出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性。党的xx大的召开确定了新的战略思想和方针,同时也对司法行政部门提出了更远、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司法行政工作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能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不辱使命,不断作出新的贡献,队伍建设是关键,是根本,也是保证。因此,在新时期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查找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发展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成为当务之急。

  一、当前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不断发展,司法行政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但从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要求的高度,用科学发展观认真审视司法行政队伍,发现还存在很多的缺点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专业知识缺乏。司法行政机关肩负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掌握的比较透彻的队伍。然而长期以来,我县司法行政队伍普遍存在法律专业知识匮乏的问题,系统在编干部中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9人,局机关90%是大学专科学历,但多数是成人教育半路出家,学的知识不系统,不细致,运用到工作中都显示出明显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个别乡镇的工作人员书写法律文书都相当困难,因此要在人员准入、业务素质培训等方面狠下功夫。

  二是进取心不强,动力不足。司法行政部门职能相对公检法比较弱,部分干警受经济大潮的影响,对现状不满,没有理清有为与有位、务虚与务实的关系,总是埋怨司法行政记挂在政法系统中地位低、职能软,缺乏一种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基础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对待工作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有些务虚职能例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虚功实做,避免流于形式,有些职能例如人民调解工作还缺乏务虚之功,缺少在实践基础上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索,这都影响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个别干警存在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不想学习新知识、新技术,靠吃老本渡日;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在工作上存在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事业心、责任感不强。

  三是思想闭塞,开拓意识不强。由于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环境的特殊性,与外界接触较少,思想相对较封闭,特别是乡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长期工作在一线上,经常起早摸黑,整天泡在农村村屯,经常加班加点,节假日不能正常休息,整天面对的都是一些生活琐事,娱乐和放松心情的时间很少,使思想逐渐变的闭塞,局机关干部和乡镇司法所普遍存在一个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加之,经费紧张,组织干部走出去请进来学习课开阔眼界一直很少,也可以说没有,局机关和各乡镇所至今办公电脑配不齐,上不了宽带,最现代快捷的信息工具至今没有用上,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束缚了干部创新意识,导致了干部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固步自封,在原地打转转,很难有所创新。

  二、解决问题的主要思路

  作为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 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条主线,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把xx大确立的目标任务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集中解决突出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用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关键。 强化司法行政队伍的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建设,是履行司法行政部门“三大职能“的政治基础和能力保障,必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才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敏捷的思维,充分理解掌握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把握大局,准确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实践,服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1、率先垂范,用榜样的力量激励人。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既是领导者又是服务者,既是决策者又是实践者,要以身作则,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深炼内功,率先垂范,敢于向广大干部树旗帜、立标杆,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冲锋在前,退却在后,用正确的言论引导人,用模范行动教育人,用榜样的力量激励人。

  2、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积极性。班子成员应自觉树立服从大局的意识,从大局工作要求出发,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精诚团结,相互信任,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形成整体合力,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突破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瓶颈,共同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二)用科学发展观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民为本、执政为民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使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切实在头脑中树立一切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的意识,时刻想着大局,随时了解掌握新形势新任务下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中谋划和部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服务,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服务、相结合,更好地承担起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2、利用典型引路,发挥舆论导向功能,深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典型是方向、典型是标杆。我们要在系统内开展学习典型活动,学习他们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政治觉悟,增强顾全大局意识;学习钻研业务,永无止境的学习态度;增强崇尚科学的意识;学习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学习清正廉洁,不循私情的自律能力,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学习执法为公,体恤民情的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充分利用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影响、带动全体干部,培养干部甘于清贫不埋怨、力扛重担不叫苦、成绩突出不邀功、乐于奉献不索取的精神,以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争当“人民满意的政法干部”、争当“文明标兵”、创建“五型机关”等活动为载体,激发干部争先创优的热情,培养干部良好的工作作风,使每名干部都能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不断地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展示自我,提高自身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用科学发展观加强队伍业务素质能力建设

  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着力点在于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素质能力。我们要内强素质,不断提升内在动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1、创新机制,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把业务培训作为上岗、任职、晋升的必要程序,按照“重要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优先培训、年轻干部全面培训”的原则,更新理念和强化能力意识培养,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一是以职业培训为平台,广泛开展继续教育。鼓励干部善学、好学、博学,进行高层次的自学考试和函授培训,同时,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司法行政机关活动,实行传帮带教育,新老结合,在工作实践中言传身教、互助、互补,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性机制,使年轻干部得以快速提高、进步,培养更多的高、精、尖人才。二是强化重点人员培训。把业务骨干和一线司法干部作为重点,全力培养优秀司法干部。三是加强专题培训。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内容和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热点,进行专题培训和专题讨论、分析,开展好“分类分批分层次”的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在干部工作实践技能培训上下功夫,努力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

  2、搭建平台,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坚持在实践中培养人才,通过开展轮岗锻炼、实战训练和岗位练兵,培养大批业务能手和岗位标兵。一是搭建横向交流平台。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制定不同岗位的司法干部岗位练兵计划,明确训练内容、方法及标准,形成钻研业务的浓厚氛围。二是搭建自我展现平台。通过不同岗位交叉挂职煅炼等活动,加强对司法干部业务能力的实战训练,为司法干部搭建增长阅历、锻炼自我、施展才华的平台。三是搭建公平竞争平台。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奖惩体系,完善竞争激励机制,营造“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的和谐工作环境,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拼搏、创新、进取的良好氛围。

  3、鼓励协作,增强团队精神建设。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职能作用,必须强化司法行政三支队伍建设,分工协作、互助共进,综合调控。一是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把好人才的引进、教育、输送等关口环节,敢于“压担子”,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基层司法所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主要是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完善规划、增加投入、合理安排,把司法所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思想正、业务精、作风实、勇于开拓、善打胜仗的过硬队伍。三是强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重在“服务”。采取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督导与自律相结合,严格对律师队伍依法管理,完善自律机制、行业评价机制和监督惩戒机制,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全面落实公证员队伍的诚信建设,规范公证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公证业务操作,规范公证服务秩序,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三支队伍互相依存,互相维护,互促互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队伍“一专多能”的团队优势,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4、突出考评,发挥激励考核成效。 细化和量化考核标准和细则,实行分类分级考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考评体系,贴近实际,环环相扣,形成队伍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形成“人人身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压力”,健全优胜劣汰机制,通过竞争上岗、末位淘汰增强人才管理机制,激发人才队伍的活力。着力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良现象,充分激发队伍的内部活力,形成人心思干,人心思上,人心思进的良好氛围。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目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人员61名(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21人、乡镇司法助理员16人、法律服务人员34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服人员)。现有律师所3个、法律服务所3个。近几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几年来,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守讲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规范制度,苦练内功。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员”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思想政治建设学习制度》、《司法行政干警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值班制度》等。今年我局认真做好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明确了完成时间和责任部门。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强化载体,巩固成效。今年,按照省、市、县委的重要精神,围绕“守讲树”的具体要求,我局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开展的“回头看”,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营造氛围,争先创优。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二、当前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虽然近几年**县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由于有少数机关干部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

  2、在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中,有部分基层法律工作者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纪律不严、作风不正。有的在代理案件时不能依法办案,甚至存在着违法办案的行为;有的对所代理的案子不负责任、不尽职守、消极应付、敷衍了事;有的超标准收取代理费,或者对当事人敲吃敲喝,假借他人甚至法官名义索取财物;有的在办案中不注意自身形象,说话粗野、态度粗暴、不讲文明,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少数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政治素质、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业务水平、执业纪律等方面比较淡薄或欠缺,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没有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律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拜金主义严重,在办案中存在着一切向钱看、因钱办案、为钱办案、先给钱后办案、不给钱不办案、钱给少了乱办案的现象;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的领导,一心赚钱,不讲奉献,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管理,在思想上、行动上远离党的组织;有的律师作风不整,认为“到不到办公室无所谓,只要能办到案、收到费、完成上缴就行了”;有的律师在办案中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甚至违法违纪也在所不惜。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在思想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应当充分体现“自由”;另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大局观念淡薄、执业理念错位,一味追求金钱,忽视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4、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是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不精,有的乡镇司法所“天高皇帝远”,形成不受乡镇管制,局机关又管不着的局面,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上下配合,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人,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另外加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专业培训,提高基层司法员的业务能力。

  5、人员编制少,经费不足,出现无人干和无钱干问题,严重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三、关于改进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探讨

  领导班子、机关公务员和法律工作者是县级司法行政队伍的三个重要分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就要根据这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强的不同措施,不断提高三支队伍的战斗力,从而实现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目标。

  (一)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业务精湛、公正廉明、团结和谐”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的每位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搞“一言堂”,凡研究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调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应采用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方式,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另外,领导班子要坚持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在职干部、退休干部和行风监督员通报全局重大事项,以此赢得全体干部的支持。二是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将开展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水平,带领全体干部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有效载体,不断完善局中心组学习制度,展开有针对性地学习和讨论,每次学习会都要确定一人作中心发言,另一名人作主评。同时将中心学习与建设学习型机关相结合,适时扩大参加学习对象范围,安排中层干部、一般干部,或邀请退休干部、外来干部上课,不断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三是实施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坚持“六必谈”(鼓劲谈、警诫谈、安慰谈、帮助谈、廉政谈、勉励谈)制度,经常主动地、经常性地找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谈心,以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增强信任,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年每人找干部谈心不少于5人次。领导班子成员虚心听取谈话对象提出的好建议、好意见或好主意,尽力帮助谈话对象解决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要求,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加强警示教育,在思想上为干部打一剂“预防针”和“强心针”。严格约束履职行为,以铁的纪律管理队伍,切实解决好新形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领导干部要起好表率作用,多干好事、少干错事、不干坏事,严格自律,要从纪律上加强约束,从制度上从严管理。要针对行政、执法、执业活动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队伍履职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三)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加强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分别在公证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办案质量抽查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指导各法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服务内容,建立承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文明单位,引导公证员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拓农村法律服务领域,满足广大村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四)要加大对司法行政干部成长的关注力度,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和干部的横向交流力度。

  同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奖勤罚懒,全面调动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用好领导干部配备、非领导职务晋升等手段,向外输送人才,一方面可以扩大司法行政机关影响力,改善司法行政工作环境。二是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对基层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司法行政干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进一步激发其干好工作的热情。三是营造浓厚的司法行政文化氛围,宣扬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的职业自豪感和事业心,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干部想干事、要干事、主动干事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要配齐配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随着司法行政职能的不断拓展,目前人员编制已不能适应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要求,建议请组织人事部门给予适当关注,同时建议组织部门禁止从司法行政部门借调司法干警,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人干事的问题。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2018年的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县委政法委部署,我局就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司法局坚持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激活力、提效能,强素质、树形象”的思路,以教育、管理、监督为着力点,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为载体,大力加强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使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为促进全县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树立了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围绕提高队伍政治思想素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为载体,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认真开展了正风肃纪、干部作风整顿、微腐败专项整治等活动,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大力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突出抓好考勤纪律、警车管理、工作效率、窗口文明服务等规章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健全了执法司法办案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措施,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行政行为,使全体干警坚持廉洁自律,严格依法办事,强化干部队伍担当意识,服务意识,有力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质量,树立了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三)完善制度措施,提高履职能力。1、建立了班子成员分包司法所制度,制定了《关于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基层所的实施办法》,要求各班子成员加强指导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司法所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水平。2、强化考核激励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对业务工作进行了量化细化,制订了《司法局各股室、司法所工作考核标准》,在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各基层司法所等部门中全面建立考核问责激励制度。并重新修订了局各项工作制度,制订了《县司法局制度汇编》,形成了靠制度管理人、靠制度约束人、靠制度促工作落实的新局面。3、强化经常性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我局把强化业务培训教育作为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除了及时参加业务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外,还不断教育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坚持经常性业务学习,鼓励大家在重点学习自身工作业务方面的法律知识的同时,要认真、系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修养和理论水平,鼓励大家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通过组织大家开展业务理论、法律案例交流等形式,有效激发全系统的学习热情,提高综合业务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业人才缺乏,专业水平还有待提高。司法行政机关肩负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司法鉴定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知识掌握的比较透彻的队伍。然而,我县司法行政队伍长期以来存在法律专业知识人才缺乏的问题。目前司法行政系统现有在编人员29人,本科学历16名,大专及以下15名,政法类专业的3名,具有法律专业职称的仅有1名。队伍专业人才缺乏,总体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与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加强人才引进、搞好业务能力素质培训急不可待。

  2、人员年龄趋向老化,没有形成梯次结构。40岁及以上的21名,约占68%;30岁以下的仅4名,占13%。在人员年龄结构上趋向老化,没有形成梯次结构。并且由于年龄大,文化层次也相对较低,有的干部职工对法律、政策掌握得不全、不深、不细、不透,一知半解,对电脑等高科技知识了解得更少,不能熟练操作现代化办公设备。这给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3、创新意识不够,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少数干部职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对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缺乏研究和探索,开展工作还习惯于老思维、老经验、老办法,缺乏开拓创新。有的干警认为司法行政队伍在整个政法队伍中地位低、职能软,所以缺乏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工作中存在应付的现象,影响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4、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职级待遇、职能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至今达不到司法部每所至少3人、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的标准,司法所多为1人所,司法所长均为股级。司法所工作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少、任务重、待遇差、职能保障不顺的突出问题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2018年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思路和建议。

  1、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增强队伍活力。

  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建议上级适当降低在编的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门槛,提高在编人员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法律业务水平提供一个平台。

  2、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通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等教育,使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强化奉献意识,服务为民意识,树立激情创业、勇于担当,创新进取精神,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各自岗位的要求,立足于工作实际,忠诚履职尽责,扎扎实实做好工作,认认真真办好实事。

  3、加强机制保障建设,推进队伍规范化。

  通过积极争取地方编制和招录公务员,完善补充政法专项编制等措施,进一步充实司法行政队伍力量,改善人员不足困境,破解基层司法所“一人所”瓶颈。加强与上级沟通,协调解决落实基层司法所人员职级待遇。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以制度的规范化来促进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体制,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讲正气、讲纪律、讲业务、讲团结、讲争先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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