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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公检法系统办案人员三个规定承诺书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检法系统办案人员三个规定承诺书·1

  承诺书

  **口法院全体干警承诺:

  (一)不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任何环节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二)不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不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

  (四)不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五)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六)作为司法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各级领导干部及本院内部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况;

  (七)不对办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八)保守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秘密;

  (九)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不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不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十)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十一)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不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二)不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不存在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公检法系统办案人员三个规定承诺书·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切实落实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总体要求,筑牢司法公正根基,防止领导干部、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办理,xx市公安局围绕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郑重承诺:

  一、“干预、过问”必登记

  领导干部、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插手案件一律履行报告制度并按规定逐一登记、全面记录。

  二、“说情、打探”必拒绝

  办案人员遇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等情形,予以拒绝。对不依正当程序提出其他要求的,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三、“了解、指导”必留痕

  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向办案人员了解在侦案件情况或者提出指导意见的,依照法律程序或者工作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领导干部、上级公安机关口头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违规违纪”必追责

  领导干部、内部人员有下列违反“三个规定”行为的,将给予纪律处分、并按程序报经批准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二)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及其他案件利害关系人;

  (三)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四)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

  (五)以资金、财物、职务升迁进行诱惑,或以威胁、恐吓、诬陷等手段干扰执法办案;

  (六)泄露公安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警务秘密;

  (七)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八)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或向上述人员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其他物品;

  (九)其他违法干预司法、妨碍司法公正或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五、“举报投诉”必核查

  针对本承诺的所有内容,xx市公安局抱以真诚的态度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对市民朋友提供的线索,我们将逐一核查反馈。愿我们共同携手维护司法公正,共建、共治、共享平安xx、法治xx建设。

  举报投诉电话:12389、110

 本站市公安局

  公检法系统办案人员三个规定承诺书·3

  我以个人名义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愿意理解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始终做到清正廉洁。

  二、严格管好自我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我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三、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等各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团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各类费用。

  五、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政法系统的廉洁勤政工作真正负起职责,确保不出问题。

  六、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理解党组织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起到表率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进取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造平安和谐林芝。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增进团结,抓好队伍,提高政法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行业腐败现象,清除司法腐败。

  承诺人(签字):本站

  2020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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