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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我局根据实际制订本方案。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办法〔2015〕52号)和《龙岩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1.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单位(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主要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五个纳入”:

  1.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文广新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3.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4.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职述廉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内容。

  5.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福建日报、闽西日报等媒体官方微博、微信或客户端,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每年度党建经费中一部分用于组织党员学习、订阅和购买党员教育所需的党报党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4.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加强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按照《龙岩市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实施方案》(岩委宣〔2016〕89号)的要求,实施《龙岩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规划》,发挥红色文化资源优势,不断提升革命旧址社会效益。

  2.加强对艺术创作生产的引导。要努力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主旋律产品,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引领良好社会风尚。

  3.加强文化阵地建设。管好博物馆、图书馆、群艺(文化)馆、美术馆、艺术(文化)中心、剧院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对文广新系统举办的各种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培训等加强管理,把好主题关、作者(主讲)关、内容关,抓好对台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等的管理。

  4.加大对文化市场监管力度。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把好审批关,严格内容审核;加强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新兴媒体、各类出版物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法,推动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5.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市内渗透;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五)加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

  党组要把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1.选优、配齐、配强宣传部门(岗位)人员,确保宣传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2.加强对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新兴媒体、各类出版物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

  3.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宣传思想岗位的党员干部,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六、监督考核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及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科室、局直属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

  七、责任追究

  全局领导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理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篇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 规定和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 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结合 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 关乎道路、关乎政治安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具有 重要地位。建立健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坚持全面从 严治党、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的重大部署,是加强和改进 意识形态、更好维护改革发展的有力举措。

  局党组要进一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自觉树立 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 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上 来;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 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目标管理,与党的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 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要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 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主要内容

  (一)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

  1. 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 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 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 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 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 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组 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4.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 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 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

  1. 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 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着、学原文、 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 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XX日报、XX日报和XX新闻网等媒体 官方微博、微信或客户端,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 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 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 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 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党组要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组 织党员学习、订阅和购买党员教育所需的党报党刊,资料、 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责任

  1. 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 党支部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 鉴别力。

  2. 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 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 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每年对本单位意识形 态领域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党内通报。

  3. 纳入党局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省委和市 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 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4. 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 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体现主管与配合的科学化党建工作指 标体系。

  5. 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重大节庆 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三、监督考核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纳入全局 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以及责任制执 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 处、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

  1. 重点检查考核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 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 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 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 的情况。

  2. 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各级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 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 每年年底前,局党组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全 局干部目标管理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 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 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

  全局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 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 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具体为:

  1. 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 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 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 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 责任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 件的。

  4. 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 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 丧失对责任范围内如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思想文化阵 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6. 责任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所负 责的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等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有发 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 重影响的。

  7. 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 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 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 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次要责任。对错 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釆纳的,不承担领导责 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 干部个人的责任。

  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三篇

  根据XX市党委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XX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切实加强我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按照党中央、区、市党委的部署,要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机关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科室(队)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一是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旗帜鲜明站到意识形态第一线,责无旁贷承担起领导责任,掌握主导权,打好主动仗,落实好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xx、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局长为分管领导,负责直接领导责任。二是班子成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反分裂渗透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所)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科室(队)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三是纪检监察室协助局党组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成立意识形态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xxx  综合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主要负责对意识形态总体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好督导检查;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网络宣传及与本部门信息平台的管理;负责舆情信息情况发布、收集、投诉查处工作;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定期情况通报、上报材料等工作。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位是渎职的理念,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检查考核制度机制,围绕师市有关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一)加强意识形态情况分析研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兵团和师市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局党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定期向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报送专题汇报意识形态舆情信息,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部通报。

  (二)加强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的落实。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按计划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

  (三)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把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到阵地管理之中,利用好局网站、公开栏、企业例会、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宣传平台,建立“去极端化”大宣教格局,积极开展大宣传、主题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大讲堂”阵地作用和“三支队伍”重要作用,扎实做好“去极端”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意识形态制度建设。局党组要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网络宣传监督工作,保证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健康有效开展。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与有关职能科室要开展网络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宣传和信息通报工作制度的落实。

  (五)加强意识形态监督处置。一是局党组要针对错误言论,表明态度,对重大事件、重大节点发生的社会舆情积极响应,及时处置,制止群众事件,造成负面影响。二是办公室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对公开场合出现的错误言论,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和应对,组织开展对突发舆情的引导和疏导,防止负面影响的扩大。三是要加强对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媒体的监管,主动开展网络舆情监督和舆论引导工作。四是各科室(所)依据担负工作职责,特别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分析、通报,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针对性地引导,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意识形态工作良好格局。

  (六)强化意识形态监督问责。局党组和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各级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如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四、检查考核,责任追究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定期向上级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要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不作为”“慢作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对领导班子成员、科室(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严格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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