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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的发展史是和国家制度的变迁及国家治理的演进紧密相连的。国家制度是国家治理的根本遵循和重要保证,是指一个国家的宪法、法律规定的关于这个国家的性质和形式等的总和。其中,国家性质具有决定性意义,决定国家发展的总方向。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供大家参考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有效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1

  制度的成熟定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经历一个动态演进、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从探索到形成不过几十年时间,必然要随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推进而不断完善和发展。

  在《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 》这篇重要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我们重温了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关于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再次强调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制度建设的宏伟目标,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历程中不断创制、立制、定制的历史脉络和伟大成就。回望历史,当年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制度建设目标都已经或正在成为现实,为“中国号”巨轮劈波斩浪、驶向复兴,提供了有力保证。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国家制度同样如此。我们的制度植根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所积淀的深厚历史文化传统,吸收借鉴了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经过了长期实践检验。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指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以此衡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民主的、有效的,具有鲜明优势和特点,这是我们坚定制度自信的根底!

  中国共产党人是以有雄心壮志著称的,新时代共产党人要实现的制度建设目标更为宏大,这就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如何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习近平总书记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就“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就是,在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在这一进程中,我们既要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又要积极吸收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但决不能动摇或放弃我国制度的根基。沿着这一方向前进,就一定能实现我们的目标。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力,其优越性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就不能转化为实际的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制度执行的重要作用,反复强调“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在这篇重要文章中,他严厉批评了制度执行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向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孙武训练吴王的宫女,宣布要求之后,“三令五申之”,但宫女们始终大笑,并不执行命令,孙武“斩队长二人以徇”。于是,宫女们“左右前后跪起皆中规矩绳墨”。吴国能够西破强楚,与孙武强调的这种制度执行力有很大关系。古人尚且能认识到这一点,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人更应当严格尊崇制度、维护制度、执行制度,把制度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真正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坚定自信。在这篇重要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从加强理论研究、加强制度宣传教育、讲好中国制度故事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理论研究上,他强调要“总结70年来我国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构筑中国制度建设理论的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根本目的就是要为坚定中国人民的制度自信提供坚实理论支撑。在宣传教育上,他特别强调“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制度教育”,引导人们充分认识我们已经走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成功之路,只要沿着这条路继续前进,就一定能够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讲好中国制度故事?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伟大成就,就是展示中国制度优越性的最好载体,为此,总书记强调要结合庆祝活动,扩大中国制度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制度的认识和认同。

  1980年,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回看这些年国际风云变幻,对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风景这边独好”,人们对这番话有了更加具体深刻的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一定要坚持好、巩固好,完善好、发展好!(思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有效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深刻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向国家治理效能转换的实践经验,推动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2020年8月28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国家治理效能转换理论与实践创新”专题学习座谈会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召开。会议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科研规划部主办、《党的文献》编辑部承办。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学术和编审委员会主任陈理出席并讲话,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科研规划部主任张鹏致辞。来自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作了发言。座谈会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科研规划部副主任、《党的文献》主编李琦主持,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各部门50多名同志参加会议。

  陈理在讲话中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问题,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这次全会系统总结了党领导人民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深化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是我们党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进一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关问题的研究,为我们党的理论创新提供学理支撑,是我们理论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日主持召开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专门谈到加强理论研究的问题,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实践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实际结合起来;坚持把我国制度建设、国家治理的经验总结同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坚持把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文化根基的研究阐释同现实借鉴结合起来;坚持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同正确借鉴他国治理经验结合起来。

  与会学者围绕从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所彰显的制度优势、基层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制度建设的回顾与前瞻、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等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了学习体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有效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3

  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何以在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而陷于劣势困境的情况下,反而实现跨越发展,在短短几十年时间就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究其原因,“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中国实现“弯道超车”的重要法宝。“中国的昨天已经写在人类的史册上,中国的今天正在亿万人民手中创造”,要想继续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把我们的人民共和国巩固好、发展好,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就要求我们继续发挥这一制度优势,不断将国家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继续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构成的层次分明、结构严密的科学制度体系,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首先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这一根本制度绝不动摇,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等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内容和根本性特征、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质的规定性等根本制度。一方面,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我国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根本保障,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和效果,另一方面,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只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具体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提供基本遵循。

  其次,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框定国家基本形态、规范国家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的基本制度。这些基本制度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在中国具体化的制度形态,不仅始终体现着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内在要求,同时还体现了我国在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和地域性特征。

  最后,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要坚持、完善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之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中的重要制度,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只有再次具体化为具体制度形态时,才能转化为可操作的规则体系,真正发挥规范、约束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作用。

  第二,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虽然特色鲜明而富有效率,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完全成熟定型,需要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首先,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明确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这就意味着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需要区分缓急轻重。就时间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在实践中逐渐探索而成,必然造成制度在成熟性和完备性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补短板、强弱项”,就是将制度体系中不够成熟、不够完备的部分治理体系作为完善和发展的重点。就重要程度而言,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距离社会主义价值取向较近,最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其稳定性和重要性明显高于重点制度,一般不宜轻易创新,最容易完善和发展的往往是为了保障实施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具体制度(含部分重点制度)。

  其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要尊重制度变革的普遍规律,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的一般原理,改革生产关系中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又要尊重制度演变的特殊规律,坚持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扎根中国大地,在深厚的中华文化中汲取营养。与此同时,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始终将实现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理念贯穿于制度革新的始终,力戒制度变革“见物不见人”,颠倒社会发展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关系。

  第三,严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和监督。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没有强大的执行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国防外交、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部署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为治国理政提供了更加完备的制度体系,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但是在一些具体领域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环节没有有效落实到位。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一是要严格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是管理实践的核心环节,是组织目标、决策方案被层层分解的具体过程。严格制度执行,不仅可以有效保障制度设计初衷和目的,同时也有利于规范管理者的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空间过大造成的权力失控问题。严格制度执行要求切实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让其成为自觉维护制度权威、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确保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都按照制度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制度指引方向、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维护稳定、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有权力的地方就应该有监督,制度执行过程实际上就是权力行使过程,这就需要将制度赋予的权力置于阳光之下,祛除所有可能暗箱操作的制度空白和漏洞。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既要完善党内监督又要完善国家监督,既要完善权力监督,又要完善社会监督,通过各种监督路径和监督方式确保制度高效公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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