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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政协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湛、作风优良、乐于奉献、创新服务的干部队伍,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不断提升机关文明程度,树立良好形象,经市政协党组研究决定,20xx年全面展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一


  为全面推进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我市的城市品位和对外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山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阳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山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目标要求,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新创建内容,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手段,加大创建力度,全面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为实施“四大战略”、推进“六大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创建目标

  2015-2017年,通过扎实工作,努力使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面貌显著变化,社会风气显著改善,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各项测评指标基本达到《山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2017年建成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2018-2019年,继续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各项测评指标达到或超过《山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2019年建成省级文明城市。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力争提前两年跨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力实施“四大战略”、推进“六大发展”、实现富民强市这个中心,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衡量创建工作的重要标准。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把发展好、维护好和实现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创建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坚持重在建设的原则。将创建工作与城市建设相融合,与社会管理相贯通,与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一致,真正达到以创促建、重在建设、惠及百姓、造福群众的目的。

  坚持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科学论证为前提,规划好创建目标和实施步骤,分阶段一步一步向前推进。以项目建设为保证,制定工作措施,多办好事、实事,确保抓一件、成一件、巩固一件。

  坚持统筹推进的原则。要注重把文明城市创建同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与部门工作有机联系起来,使创建工作成为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阳泉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

  成员单位: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委农办、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卫计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市宗教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园林局、市文明办、市应急办、市依法治市办、市爱卫办、阳泉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阳煤集团、北京铁路局阳泉站、开发区、城区、矿区、郊区。

  三、工作重点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重在建设,全市上下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山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把握十方面标准,实施五大工程,完善四大体系,切实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把握十方面标准

  文明城市测评主要从十个方面考核城市创建水平,具体创建标准为:

  1、政务环境廉洁高效。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规范的理论学习制度并有效落实,干部政治理论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全面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决策民主科学、政务公开、政务行为规范、服务质量优良、人民群众满意。

  2、法治环境民主公正。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法律援助,社会法治意识普遍增强。维护公民权益的各类机构、制度、机制健全,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基层社区的各种组织机构健全并积极发挥作用,民主建设扎实推进。

  3、市场环境公平诚信。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各级地方政府能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损害民生、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社会公信力高。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商务诚信落实。窗口行业恪守职业道德,服务文明规范,群众满意率高。

  4、人文环境健康向上。注重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城市的教育、文化、体育等事业长足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文化建设投入逐年增长,各种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建设达标,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普遍,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道德准则、礼仪规范,关心他人,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基本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5、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优良。按照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的要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督查制度。网吧有效管控,网络环境净化切实加强,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净化荧屏、声频,规范小报小刊、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发行秩序。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成效明显。鼓励扶持优秀少儿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向未成年人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健康规范。

  6、生活环境舒适便利。坚持科学发展、转型跨越发展,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城市主干道、街巷道路畅通美观,城市公交方便快捷,整体环境干净整洁,公共场所秩序良好。城市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达标,城市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市民饮用水卫生监管严格。社会救助体系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全面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扎实推进。

  7、社会环境安全稳定。加强社会管理,各种公共安全管理措施到位,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基层综治工作扎实,能够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社会治安形势良好。努力解决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食品药品行业的监管,各项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任务达标。有效控制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做好社会维稳工作,市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提高。

  8、生态环境优美宜人。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城市空气质量、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工业污染物防治、城市环境噪声、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节能减排等达标。重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达到国家规定的同类城市标准。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规范,土地利用秩序良好,耕地面积得到有效保护。

  9、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完善创建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创建目标明确,工作措施落实,投入保障有力。市县两级文明委、文明办工作机构健全,对全市创建工作指导有力。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广泛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建文明村镇、社区、单位、家庭等多种类型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基础扎实,典型突出,宣传广泛,氛围浓厚。创建工作的管理监督制度健全,创建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

  10、重点工作落实有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做好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和社区志愿服务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认真完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播工作。

  (二)实施五大工程

  1、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宣传“山连四海、城藏大气”的阳泉精神,增强全市人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围绕树立公共意识、践行公共道德、规范公共行为、恪守文明规范,精心设计载体,大力宣传和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摒弃不文明行为。组织编写《阳泉市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手册》和《阳泉市文明市民行为规范读本》,重新修订《阳泉市文明市民公约》。开展丰富多彩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开展“爱家乡、建阳泉、讲奉献、树形象”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各条战线典型人物和群体,大力弘扬新时期创业之星、劳动模范和英雄人物的崇高精神,激发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精神状态。在全市开展“阳泉好人”评选活动,组织开展两年一届的全市道德模范评选和全省、全国道德模范推荐选树活动,广泛设立“善行义举榜”,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定期组织开展网吧专项治理、净化荧屏声频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2、实施行政效能创优工程。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加强各级干部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经济、法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知识素养和工作能力。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强化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和行政监督,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利用政务网站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法行政的投诉,政务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加强法律热线、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援助体系建设。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坚决查处使用童工现象。加快政府部门信用体系建设,以党政机关的诚信服务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建设诚信体系。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通过书记信箱、市长热线、网上论坛等形式,让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实施文化精品打造工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文化兴市战略。在整合我市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和建设惠及全体市民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全面完成市级“五馆一院”和县级“三馆一院”建设任务。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推动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开展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 “送欢乐下基层”等文化活动。突出办好“三节”系列文化活动和“群星风采”广场文化活动等大型品牌文化活动。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规划,以地域文化为重点,打造一批体现优秀历史文化、反映时代精神、富有阳泉特色、具有较高水准的精品力作。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健全和完善公共体育设施。

  4、实施市容整治优化工程。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商业街、步行街、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广场、公园、游园和绿地等重点窗口区域的管理,规范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外观、尺寸、文字色彩标准,大力治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摆、乱设广告牌以及占道经营等现象,重点整治居民小区周边夜市扰民、流动摊点、马路市场等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好城市主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城市河道等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开展“小广告”、“建筑工地”、“五小行业”、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严防违章反弹。以“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为主题,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培育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文明交通环境。研究解决建筑垃圾、工业垃圾、餐厨垃圾处理场地问题。适当增加公厕数量,并进行合理布局,增设明显路标进行指示。加快智能化阳泉建设,创新城市管理模式,逐步推行和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

  5、实施文明品牌创建工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创建,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快全国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步伐。引深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长期坚持。各级各类文明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窗口单位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好“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示范店”、“文明旅游景点”等创评活动。开设精神文明建设专门网站,展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志愿者服务组织体系。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完善四大体系

  1、完善“一把手”领导体系。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实施“四大战略”,推进“六大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的重要抓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书记、市长总负责,市委副书记和市委、宣传部长总协调,市创城指挥部及创建办公室和各工作组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工作任务列为任期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每年年初,创建领导组与成员单位一把手签订责任状,自上而下建立文明创建工作“抓一把手,一把手抓”的领导责任体系。

  2、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统揽全局之下,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强化履职担当。要建立严格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测评体系》的目标要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提出阶段目标要求。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测评体系》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制定工作流程和工作推进时间表,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成效明显。坚持解决重点问题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真正形成党政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完善检查奖惩体系。建立创建文明城市领导组例会制度,了解、通报各创建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促检查组要对各任务承担单位进行随机检查,组织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视察活动。在迎检年,市统计局每季度要按照测评体系和公共文明指数(指标)要求进行测评并通报测评结果。要引导和关注群众监督,开通文明创建监督热线,公布举报电话,组织市民代表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点评。要加大媒体监督,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开设文明网,对不文明行为和现象要及时曝光。要制定阳泉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将创建工作与评先评优和目标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对在创建工作中行动迟缓,未完成任务、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

  4、完善投入保障体系。要按照综合性、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增加创建文明城市的资金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采取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办法,坚持一年一个新目标,高标准、高起点,建一个、成一个。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每年市县两级财政预算要安排一定的创建经费和办公经费,确保创建文明城市重点经费及时到位。

  四、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健全机构,筹备启动(2014年10月—2014年12月)。筹备市文明委全体会议,专题研究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审议《阳泉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成立阳泉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阳泉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及创建办公室,确定抽调人员。起草《阳泉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等相关资料,做好文明城市创建的前期准备工作。

  2、第二阶段:宣传动员,全面部署(2015年1月—2015年6月)。召开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下发《阳泉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及《阳泉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印发倡议书,与各单位、各县区签订《阳泉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状》,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县区、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动员大会精神,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并报市创建办。各新闻媒体要开办专栏、专题,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自觉参与。

  3、第三阶段:夯实基础,全面推进(2015年7月—2016年6月)。2015年7月,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对照《阳泉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自检自查,摸清底数,明确重点。各单位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组织攻关,狠抓落实。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市民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市容市貌改善专项行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行动、交通秩序整顿专项行动、公共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和窗口服务达标专项行动。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配合,使各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市创建办协调组织人员对创建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工作。全市各级新闻媒体要开设创建专题或专栏,加大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宣传力度,主要公共场所要设立大型公益广告,社区宣传栏定期刊登创建内容,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4、第四阶段:初评自查,完善提高(2016年7月—2016年12月)。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解》,按照材料审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四种测评方式,对涉及上报省文明委审核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归档,对涉及实地考察的条款按标准自行准备,对涉及问卷调查的内容进行自测。在此基础上,对照《测评体系》自行打分,写出自查报告交市创建办。各责任部门、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要认真整改,完善提高。召开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推进会,总结创建经验,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攻坚克难。市创建领导组将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专项考核,对在创建活动中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给予奖励;对工作消极延误影响创建工作的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5、第五阶段:攻坚克难,力争先进(2017年1月—2017年12月)。举全市之力,全面发动,全员参与,打响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攻坚战”,把巩固成果、展示亮点、查找差距、集中整改和迎接检查等各项工作有机整合起来。根据各责任部门、各单位递交的自查报告,组织相关力量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严格考核,特别是对市民素质提升工程、行政效能创优工程、文化精品打造工程、市容整治优化工程、和文明品牌创建工程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要把材料整理、规范、提升作为重中之重,认真、细致地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的材料审核达到测评要求。力求以一流的市民素质、一流的城市环境、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精神面貌迎接省级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力争在2017年成为“山西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6、第六阶段:再接再厉,提档升级(2018年1月—2019年12月)。认真总结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经验和成果,重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再接再厉,争取在2019年建成省级文明城市。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二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工作方案》(遵党办发〔2017〕25号)和《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创文发〔2017〕2 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公平正义、健康向上、安全稳定的移民工作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移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局长、党组书记

  副 组 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党组成员、调研员

  副调研员)

  成 员:生态移民科科长、后期扶持科科长、规划安置科科长、财务审计科科长、项目稽查科科长、政 策法规科科长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牵头负责此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资料员:闵**,电话:282***。

  三、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活动

  我局不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我局将认真贯彻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创文办有关精神,结合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在全单位职工及其家属中大力宣传创文的重要性和意义,使每一个人都成为创文工作的积极参与者和宣传员,为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我局挂帮工作,到挂帮所在地为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家庭等特殊群体现出一份爱心,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

  (二)开展家园清洁活动。结合党员进社区报到工作,定期在所在所挂帮社区街道开展捡拾垃圾活动,帮助所在社区开展大扫除活动。

  (三)开展环境保护志愿活动。依托“植树节”、“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无车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清捡垃圾、废旧物品回收、认养绿地等环保公益活动和环保志愿活动,营造“环保人人有责、环保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道德讲堂活动,推动干部职工养成厚德自强、崇俭尚义、明礼诚信、爱国守法的良好风尚。

  (五)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严格执行局机关文明上网规范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恪守网络道德,规范文明上网,反对不良网风,传播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关内容,传递网络正能量。

  四、工作要求

  (一)贯彻执行好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充公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把创建工作作为2017年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二)全员参与。严格执行《关于将干部职工不文明行为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的通知》和《遵义市中心城区不文明行为管理办法》,将干部职工不文明行为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号召全局全局干部职工模范遵守,争做文明有礼遵义人。

  (三)及时报送信息。办公室要将开展活动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市创文指挥部办公室。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三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群众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确保我市2017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以《市文明乡镇(街办)百分考核细则》为导向,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素质,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乡镇”为具体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参与度、群众的满意度、城市的美誉度,加快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促进我处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确保我市2017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组建创建专班。按照创建标准高、创建机构强、创建力度大、创建氛围浓的要求,每月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及时补充创建工作力量。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对照创建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列出主要整改项目。

  (二)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各类媒体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志愿者、网格员深入大街小巷发放宣传资料,使文明创建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不断提高文明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努力营造全处动员、全民创建的浓厚氛围。加强舆论监督,对不文明行为和现象进行曝光,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开展创建活动

  1.培育树立身边典型。积极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好家风家训”、“道德模范”等推荐评选活动。依托村(社区)文化阵地、乡贤理事会,开展“道德讲堂”、“市民学校”等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身边的好人、楷模和道德模范,促进乡风评议,倡导文明新风。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先锋模范榜样”、“争当文明市民”的浓厚创建氛围。

  2.推进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志愿者注册、培训、管理、激励等运行机制,不断壮大志愿服务力量。在村(社区)深入开展五个“一刻钟服务圈”、“邻里关爱”、“文明劝导”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扶危济困、文明交通劝导、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等多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

  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经典诵读”、“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与践行核心价值观密切相关的各类道德实践、社会体验等活动。做好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关爱工作,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制度建设。

  4.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加快社会诚信文化建设,着力提升社会诚信。在辖区企业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推动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行业风气。

  (四)整治市容乡貌

  1.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卫生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加强城市重点区域和乡村主干道周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保洁质量,提升工作标准,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以城乡结合部、远郊村主要公路、村组主干道沿线及两侧视力范围内区域为重点,彻底消除成堆成片垃圾等差脏乱现象。

  2.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主干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对道路路面、道路设施、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户外广告牌、路灯、垃圾箱等进行维护更新。深入推进城乡绿化、净化、美化工程,着力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3.大力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市容环境、市场秩序、建筑工地、交通秩序等方面为重点,针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乱扔杂物、城市“牛皮癣”、随地吐痰等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引导教育市民自觉讲文明,制止不文明现象。

  四、工作要求

  做好2016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顺利实现创建目标至关重要。我处将突出以领导挂钩机制为保障、以督查考核机制强动力、以齐抓共管机制聚合力、以综合管理机制打基础,推动文明创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创建责任机制。与村(社区)签订文明创建责任状,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文明乡镇(街办)百分考核细则》,将测评内容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部门包保责任制度和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对创建申报点进行分类培训、督查,强化履职意识,齐抓共管,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创建格局。

  二是强化创建长效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育民”的理念,建立完善文明城市创建长效管理制度。组织月度自评,接受市创城办月度测评,排查市容乡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召开专题会议,公开通报测评结果,逐项解决问题。

  三是强化工作督查。按季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难点、热点问题,采用督查专报、现场办公、情况通报和集中点评等方式,实施行政推动和舆论推动,促进问题得到解决。对在创建工作中不作为、不有效履行职责、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在个人评优、单位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各村、社区要分别按照《市文明村百分考核细则》、《市文明社区百分考核细则》,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逐一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陆城街道办事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通过活动的实施,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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