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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是指律师、非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其法律知识和技能为法人或自然人实现其正当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排除不法侵害、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供的专业活动。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新平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希望对你有帮助。

  新平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我市法律服务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新**”的发展主题和打造“跨越发展的展示区、统筹发展的先行区、和谐发展的示范区”的奋斗目标提供法律服务,2008年12月中旬,我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公证处工作人员对我市法律服务业进行了专题调研。我们先后听取了邵伯镇、真武镇司法所、江淮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法律服务业的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部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并同法律工作者、社区干部、挂钩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座谈分析。现将本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从拓展着眼,从规范入手,我市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业和法律援助事业蓬勃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公民依法维权,在保障司法公证、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市现有律师事务所5家,执业律师38名;公证处1家,执业公证员5名;基层法律服务所26家,法律服务工作者92名;法律援助中心1家,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者)和志愿者207名;司法鉴定机构1家,司法鉴定人4名。

  1、律师成为法律服务主角。

  全市律师积极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主动介入招商引资、沿江开发、园区建设、拆迁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等领域,已成为法律服务业的主体力量。2008年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81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893件,避免经济损失1.6亿元,实现业务创收551万元。律师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全市有1名律师担任扬州市人大代表,2名律师担任**市政协委员,6名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2、公证法律服务成绩显著。

  2008年办证9587件,比2007年增长14%,其中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3187件;公证业务收入达350余万元,比2006年增长18.9%。2006年获得“江苏省文明公证处”称号,2007年荣获扬州市公证工作第一名。

  3、基层法律服务作用独特。

  基层法律服务主要业务市场是面向农村。2008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834家,其中担任镇政府、事业单位、村居委会321家,开展各类业务1804件,避免经济损失4234.2万元,实现业务创收198.4万元。

  4、法律援助事业迅猛发展。

  2006年我市率先在扬州建立起法律援助市-镇-村三级工作网络,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法律援助体系。2008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26件,比2007年增长41.7%,340名受援对象满意率100%。2007年1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先进机构,今年6月又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5、司法鉴定逐步走向规范。

  2007年元月我市在市人医成立司法鉴定所,进一步规范我市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服务行为,初步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自成立以来完成法医临床鉴定近300件。

  二、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充分肯定我市法律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不能不看到,法律服务业在发展进程中暴露出的以下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法律服务组织机构规模偏小。

  主要表现为:从人数上看,每家律师事务所平均不到10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人;每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到4人,都属于小型所。从执业律师占总人口的比例来看,我市为万分之零点三六,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分之壹点零八。我市法律服务组织机构规模偏小,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市的法律服务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上,与我市经济水平不相适应。

  2、法律服务专业化程度较低。

  以律师为例,我市执业律师文化程度在大学本科以下的6人,占律师执业总数的15.38%,其中还有高中学历1人,且非法律专业3人。从律师业务来看,律师们还普遍缺乏专业化发展意识和提高专业化水平的措施。不少律师出于“生存”需要,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或其他类型的案件,几乎是有什么接什么,接什么做什么,把自己塑造成“万金油”律师。从总体上看,我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不够高,不仅表现为学历偏低,而且知识结构单一,专业化程度低,外语能力不强,尤其是涉外涉新人才不足。

  3、法律服务服务渠道窄。

  目前我市法律服务机构有12家集中在城区,占到35%以上,其他22家法律服务机构(全是法律服务所)分布在12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因改制被推向市场,竞争加剧,不少法律服务人员流失,现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比改制前减少35%以上,平均每镇服务人数不到6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布局不合理,服务渠道窄,基层法律服务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城乡居民法律服务需求。

  4、法律服务管理手段弱。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我市作为县级市,其法律服务管理权限仅限于对法律服务人员批评教育、调查上报,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行政处罚权,只能管事,难以管人,管理手段软弱。

  三、对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几点建议

  我市法律服务工作要创新发展,提高水平,就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步构建统筹规划、政策扶持、秩序规范、管理科学的法律服务体系,适应建设“ 法治**、和谐**”的奋斗目标,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法治意识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1、统筹规划,优先发展。

  一是提高认识。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法律保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及发改委、商贸局等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法律服务业的重要意义。二是科学规划。发改委、商贸局等相关部门应以前瞻、发展的眼光和科学、务实的态度,将法律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司法行政部门应结合法律服务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高质量、高起点编制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三是优先发展。市委、市政府要及时听取有关法律服务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法律服务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法律服务业放在优先发展、重点发展的位置上。

  2、政策扶持,优化环境。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市政府应树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新理念,加大对法律服务业的财政投入,设立扶持法律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建立完善经费保障制度。二是实行税收优惠。我市法律服务业的营业税、综合基金、个人所得税税率在11%左右,税务部门应适当降低税费比例,制定和完善法律服务业税费政策。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市人事部门应积极落实“人才强市”政策,采取灵活措施,加快引进法律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加强对中青年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改善法律服务队伍人员结构,提高**法律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四是解决“三难”问题。公、检、法等部门应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切实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会见难、阅卷难和调查取证难,保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民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3、拓展市场,优质服务。

  一是积极推介法律服务。发改委、经发局要积极推介法律服务介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走进我市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创造“法企合作”平台,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拓展。二是着力推进政府顾问工作。政府部门应进一步拓展法律顾问的配备,提高政府行政行为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并积极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三是深入推进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信访接待。司法行政部门应探索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介入信访、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新途径,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化解信访和涉法涉诉等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四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法律服务机构应努力扩大法律服务的覆盖面,把法律服务延伸到农村,在全市实现“一村一顾问”,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农村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法律服务,努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4、规范管理,优胜劣汰。

  一是行政管理。司法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严格审批、设立、年检程序,严把法律服务机构进口关;严格法律服务机构合伙人审批制度,规范合伙人的进出行为,发挥好导向、准入、协调和监督作用。二是市场管理。行业协会应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执业纪律,推行法律服务执业公示制度,加快建立法律服务信用体系,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诚信档案,顺应市场规律,淘汰“作坊式”的法律服务机构。三是自律管理。法律服务机构应树立自觉管理、自主管理、规范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质量内控,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逐步规范其自律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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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局班子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服务基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为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我局多次组织人员参加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为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司法员、及机关全体人员,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业务水平。2017年曾向荣获得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在全县范围内评选人民调解能手和典型案例,调动全体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实际行动推进“法治”建设。二是完善大调解机制,筑牢第一道防线。为加大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力度,完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稳控和调处机制。近三年来,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4736件,调处成功4648件,调处成功率达98%。排查矛盾纠纷2590起,预防矛盾纠纷2400起,挽回经济损失615余万元,有效防止群体性和上访事件发生。三是大力推广建立“说理说法室”。为充分发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优势,主动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需要,依托调解工作品牌,在全县推广建立“说理说法室”。截至2017年底,已实现乡镇一级“说理说法室”全覆盖,并将“说理说法室”延伸至22个乡镇的43个行政村,全力打造县、乡、村(社区)三级“说理说法室”工作格局。做到人民调解服务窗口前移,力量下沉,实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维权,哪里就是调解阵地”,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纠纷不上交。四是完成了2018年度人民调解杂志征订任务。

  二、发挥职能优势,助力精准扶贫

  按照千人进百村帮万户法律服务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我县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落实服务对象、帮扶方式、工作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1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员等深入贫困村开展法律服务,共同帮扶803户贫困户,提供全方位、快捷、无偿服务。帮扶干部深入各扶贫村开展活动,了解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相关法律需求。在帮扶活动中当好法律宣传员、法治辅导员、纠纷调解员,主动对接贫困村和贫困户,将法律服务精准扶贫“连心卡”发放到每一贫困户,全面建档立卡。定期沉下去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指导贫困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员队伍,规范调委会建设,加强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排查和化解贫困群众在脱贫致富中的矛盾纠纷,积极策应精准扶贫内容,有针对性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维权、法律援助、权属公证、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为贫困户申请法律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热情细致的帮扶工作得到了贫困户的肯定。

  三、加强市场管理,规范法律服务

  为了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完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机构建设,健全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业机制管理。同时,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学习培训,确定法律服务工作者实习制度,严格遵守法律和章程,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修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科学规范、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三年来,全县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讼法律事务712件、非诉讼78件、调解各类纠纷102件、法律援助120件、代写法律文书6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每年均按期完成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培训、注册和法律服务信息采集上报工作,20xx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

  新平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5月18日至21日,云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同志带领调研组一行4人对昆明市四个主城区及红河州共1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实地走访调研。21日和22日下午,分别在开远市和昆明市召开了调研座谈会,昆明市、红河州司法局有关领导,昆明市主城区、红河州开远市司法局负责人以及50个合伙制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参加座谈。

  实地调研主要针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场所建设、党建工作、执业情况、执业人员管理、存在困难及下一步打算等情况开展。调研中了解到一些好做法好经验。

  结合本次实地调研情况,调研组组织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并提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所建所、突出服务、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总体思路和“在传统服务基础上,通过参与普法、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探索有偿调解、积极参与基层司法行政辅助工作”的发展目标。期间,参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踊跃发言、积极拥护和支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此项工作规范管理和发展举措。通过此次调研和座谈,达到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坚定信心、明确方向、规划发展的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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