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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政策文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19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局深入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做好“一次办结”事项梳理。完成“依申请类”“依职权类”政务事项的梳理及完善工作,对梳理出的事项问题字段进行及时修改、完善,同时对因机构改革需要移交的事项积极与划转承接单位进行对接,做好工作移交;积极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填报工作。二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积极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按照“六个一律”的清理原则,对涉及的证明材料进行了清理,最大限度精简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为规避责任、转嫁矛盾而要求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最大力度优化证明材料开具的办事流程,全力打造证明材料精简规范、办事流程方便快捷、服务群众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指导下,积极与省工信厅对接,做好监管事项的目录认领、实施清单等梳理、填报工作,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梳理。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三统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并对我局起草或牵头起草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审查,2019年,我局共清理11份规范性文件,其中宣布实效5件,继续有效5件,修改1件。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公布,按规定完成“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任务,在清理工作中,我局未发现与“放管服”规定不符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修订完善系列制度,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在广泛征集意见、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着手修订、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系列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例如:牵头起草的《郴州市市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就召开了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与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及《郴州市实施<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办法》,继续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约,聘请1名专职法律顾问。凡属重要合同签订、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均请法律顾问参与,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签订政府合同、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案件办理、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对法律顾问信息在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全年未发生法律纠纷事件,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公开文明执法

  一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行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依法依规,2019年我局执法资格证考试报考2人,全部通过。二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在局网站设立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规定了执法文书公开的原则和办法,推行法律文书和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和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情形外,所有生效法律文书和处罚决定一律依法公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权力运行制度体系等均按要求在局网站或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接受监督。三是持续抓执法案卷质量, 重视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我局积极参加省工信厅及市司法局组织案卷评查活动,重视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单位创建及参加案卷评查活动,有效促进了规范公平公开文明执法,全市工信系统各相关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制度建设得到加强,执法程序进一步健全,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断提高。四是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畅通审批渠道,凡有关局职能法律政策一律公开上网并及时更新,方便企业查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对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我局认真执行《郴州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责任单位职责,按时上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数据以及相关材料。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五、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

  严格执行相关事项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在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的情况。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提交局务会讨论或制发文件。例如:为解决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规范管理问题,根据2016年国家工信部和住建部颁布的第71号公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我局拟定的《郴州市市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2日正式印发,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落实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该文件在出台前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组织相关企业、有关专家及市工信、发改、法制、住建、国土、城管、环保、规划等部门人员,召开了《郴州市市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与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坚持普法工作和日常执法工作相结合。2019年,我局各科室根据职能职责,突出重点开展法律、法治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参加培训班、专题讲座、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以及报纸、网站、微信、QQ等媒体渠道,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普法宣传效果明显。二是积极安排部署学法考法,全局学法考试61人参考,100%通过,局领导班子重视学法工作,局党组书记在专题会议上带头领学《宪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法治意识。组织了1次“全面依法治国”专题学习讲座,邀请了湘南学院法律专家杜莉教授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积极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增强普法责任,扎实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加强党内法规学习,重点抓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党员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四是将法治宣传纳入下企业下基层工作范围。结合企业帮扶、工作调研、监督检查、扶贫攻坚、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实际,让宪法精神、法治理念、惠企政策走进企业,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五是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2020年,我局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推进法治工信建设,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实效,注重完善巩固提高,不断深化完善改革成果,努力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6日

  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8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在法制办的帮助下,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要求,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紧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有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注重建立完善执法配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实现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能。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依法行政基本情况

  我局持续推进“信用建德”建设,对规范性文件做到及时制定及管理,对行政性文件做到合理签订与管理,全年无诉讼;实际承担安全监察生产经营单位749个,截至11月底,共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882条,已整改1863条,整改率达99.8%;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20份、整改指令书60份;行政处罚书(单位)56份、行政处罚书(个人)15份,罚款288.21万元。行政许可受理各类项目187件,办结187件,其中行政许可项目58件,其他事项129件。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8起,都及时进行调查与回复落实,举报人员对回复内容均表示满意。“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不断完善,案卷评查无不合格情况出现。

  二、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我局在对2017年各类执法任务完成情况及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同时对各项指标予以量化,以确保各部门顺利完成年度任务。

  1、进一步理清法治建设工作思路。我局继续将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研究、有部署、有落实,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在年初及时制定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等,邀请法律顾问协助,各项工作落实到人,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为实现“执法更高效、管理更科学、发展更和谐”创造良好的氛围。

  2、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依法行政水平。2018年,我局按照局领导提出的学习要求,采取局统一集中学习和各科室、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新《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技术标准等,及时更新知识并运用到执法工作中,并从政治理论知识、专业法律法规、现场执法技能等方面,对全体队员进行培训,以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业务水平。

  三、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

  1、规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在2017年梳理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修订,及时对权力清单进行调整并公开。并根据“最多跑一次”要求,我局行政审批窗口精简审批手续,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所有办事事务的网络化。

  2、规范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我局坚持案审制度,对每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并进行记录和签名留档,做到件件处罚按程序、有依据。同时,执法大队执法使用记录仪,虽启用较晚,目前已正常使用。

  四、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专项整治

  针对建德市的产业特点、重点,我局分科室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做到分工不分家。综合科分管三场所二企业及冶金行业,监管科分管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职安科分管职业卫生监督,大队对问题突出企业进行处罚,同时结合“十五日工作法”,在执法检查中坚持“四不两直”及“双随机一公开”,并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

  1、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年初草拟并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联合向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各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分解市政府下达的责任书,做到目标任务明确,通报检查考评情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落实。根据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结合双节、中秋国庆、“护航十九大”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我市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火灾隐患场所、船舶、建筑施工、交通等领域不定期进行检查。

  2、加强危化、矿山行业安全治理。结合上级安监部门工作安排,每月对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日常检查。不定期开展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对重点问题、敏感时期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阶段性安排,对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反复强调、警钟长鸣、确保安全。

  3、扎实推进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以来,我局充分认识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设立专门业务科室,增强监督执法力量。多次派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有关职业卫生监管培训班,组织监管人员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全面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4、牵头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我局认真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每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到位,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5、强化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我局以增强素质、提高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各乡镇中队成员、企业培训工作力度。为提高全市基层安监中队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我局多次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乡镇中队成员、相关企业负责人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为加大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我局在网络、公交车等媒体刊播《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常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五、存在问题

  1、安全生产工作涉及行业较多,安全责任事故查处时涉及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法律法规,掌握运用不够熟练,应更主动更广泛的学习法律法规新知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2、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实行的不够彻底有效,应加大对基层安监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普及安全生产新规定、新政策,提高基层安监员的执法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争取更多地调动基层力量,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六、2019年工作打算

  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1、要以杭州市安监局执法检查、市政府法制评查为动力,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案卷制作水平。

  2、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用法、认真守法;按照要求做好普法宣传,落实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知识,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完善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机制,落实好执法报告、执法统计和执法分析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4、要加大安全监督监察执法力度,强化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处罚,提高有效监管能力,为我市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9年,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决策部署,加快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要求,努力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

  2019年,司法部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部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部长傅政华同志、部党组书记袁曙宏同志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部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同时,组织张文显、李林、胡建淼、马怀德、付子堂等10位权威法学专家,撰写学习解读文章,在法制日报连载发表,求是网、学习强国等多家中央和地方媒体转载,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全力做好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法规草案起草、审查工作。推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等重要行政法规,通过部务会集中研究讨论、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就立法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协调等,加快推进立法进程,确保法律法规草案质量。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为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部领导班子将一系列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纳入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推动纳入中央依法治国委2019年工作要点,推动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积极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等一系列重要举措、重大活动,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部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着力提升各级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制定《司法部关于开展“大培训”工作的通知》《2018—2022年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部本级先后举办法治建设业务工作培训班、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训班、全国规范行政执法培训班等50多个培训班,累计培训8000余人次。同时,部署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监督、行政复议)工作”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从关键环节入手重点突破

  一年来,司法部积极探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抓住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示范创建两个关键,抓重点带一般,抓要害求突破,努力推动开启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建立健全“两手抓”的推进机制。起草完成并推动出台党内法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央依法治国委文件《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这两个法规文件的颁布实施,在中央层面建立起了督察和示范创建“两手抓”的工作机制。督察重在压实主体责任,自上而下传导外部压力;示范创建重在树立标杆,自下而上激发内生动力,共同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合力。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先后部署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全面督察由中央依法治国办牵头,会同20家中央国家机关组成督察组,由省部级领导带队对8个省份开展实地督察,各督察组深入30个市州、65个县区,走访、暗访、突查各类一线执法服务单位408家,谈话、访谈2040人次,查阅各类文件、案卷1637件,发现问题214项,倒逼各地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培育先进典型,形成样板效应,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部署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国共有1847个市县政府申报参加。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分别开展了实地评估和人民满意度测评,拟评选出30个左右综合示范地区、20个左右单项示范项目。40多家单位的100多名专家学者参与了实地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共取得有效问卷47662份,实际访问共接触263万多名群众。目前,正在对入围名单进行审核。

  三、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019年,司法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年共完成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审查项目56件,包括法律类项目17件,行政法规类项目39件。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完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修订)等审查工作;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完成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等审查工作;围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完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等审查工作;围绕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完成密码法草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审查工作。此外,完成国际条约协定审核项目13件。

  积极开展法律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围绕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等重要改革任务,推动修改49部行政法规;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修改8部法律、4部行政法规;围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修改6部行政法规。

  推进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共接收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2021件,依法逐件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的,均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处理,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四、加大规范政府行为力度,提升政府履职法治化水平

  一年来,司法部坚持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改革,努力推动把更多的政府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增强各地方各部门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合理确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适用条件,明确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具体要求,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并在条例出台后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和培训班,深入交流“三项制度”及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的举措、经验和成效。督促指导各地方各部门及时出台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细化实施方案,目前已有31个省(区、市)、37个部门报送了细化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召开全国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各地方抓好贯彻落实。印发《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和《司法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明确司法部对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流程,加强部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做好《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工作,强化行政裁决重点问题研究,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梳理本部门承担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设定依据的行政裁决事项,列入《国务院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印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有力促进依法行政

  2019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复议为民宗旨,积极化解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争议,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1.1万件。司法部办结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3521件,其中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828件;办结部机关本级行政复议案件322件,行政应诉实现“零败诉”。

  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全年各级行政复议纠错率达16.04%,其中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纠错率达26%,对违法行政行为“零容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违法问题,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4319份,防范了诉讼风险,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行政复议信息报告及通报。对2018年全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数据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领域、地域、层级和突出问题,向国务院作了专报。在国新办召开首次行政复议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复议、应诉案件情况。

  加强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发布行政复议法实施二十周年研究报告和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十大典型行政复议案例,集中宣传行政复议促进依法行政的积极成效。组织四期全系统行政复议专项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办案人员办案能力。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一年来,司法部加快整合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召开首次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建成省、地(市)、县(区)、乡(镇)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4.1万余个,常驻实体平台法律服务人员8.1万余人,公共法律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不断健全完善。

  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召开首次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推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部署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405.6万次,调解矛盾纠纷931.5万件。

  深化律师服务为民工作。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时代律师工作。组织20多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国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律师调解工作,在全国2600多个县(市、区)开展律师调解试点。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出台全国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行业标准,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会同财政部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规范补贴发放。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出台《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保障值班律师办理相关案件的会见权、阅卷权。

  完善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体制机制建设。不断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稳妥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健全司法鉴定机构、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警示教育活动,在全行业形成有力震慑。组织召开全国仲裁工作会议,实施“中国仲裁2022方案”,开展全国仲裁行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推进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机制综合改革。

  扎实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加大宪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本实现普法责任清单对中央国家机关的全覆盖。会同最高法印发有关指导意见,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在全国展开。制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对1-7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挂牌命名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9个。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提升司法所服务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召开全国司法所工作经验交流会,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积极为基层党委政府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司法所共协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约7万件,提出法律建议40.5万条,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53.6万件,解答法律咨询467.5万人次。

  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编写修订《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完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和方式,推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设。顺利完成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全国47万余人参加客观题考试,25万余人参加主观题考试。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9年,司法部坚持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积极支持驻部纪检监察组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388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结。举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二届开放日活动,邀请各方代表走进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与人民群众交流互动,通过司法部门户网站互动留言系统共收到网民留言29883条,办结29492条,未办结的转2020年办理。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部官网发稿19240篇,总点击量达16.83亿人次。“两微一端”发稿1.2万余篇,粉丝量183万。举办110多场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通气会。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新收申请328件,全部按时办结。

  八、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虽然司法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重点领域立法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还需要不断加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司法部将主动作为、持续发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深入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抓紧起草《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稳扎稳打、梯次推进;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注重结果运用,强化督促整改,充分发挥督察倒逼和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认真做好行政立法、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司法部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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