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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关于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的工作要求和《龙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三批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的工作方案》(龙人大[20xx]26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依法履职和优质服务水平,更好促进龙海经济社会建设,推动龙海再创业扎实有效地开展。经办党组研究并报市人大同意,决定在我办开展第三批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为促进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优作风、聚人心、促发展”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和评议,促进干部职工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改进作风、优质服务、廉洁从政水平,做到有位有为、主动积极、开拓进取,提升依法履职和优质服务水平,推动龙海“二次创业“扎实有效地开展,促进龙海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结合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科室”活动,以点带面,带动本办创建满意单位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创建活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着力解决作风突出问题。明确提出工作“零差错、高标准、快节奏”,争当市级机关作风建设排头兵的工作目标,以“五不让”(不让领导布置的事情在自己手里延误、不让领导批件在自己手里中断、不让正在办理的文件在自己手中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办公室发生、不让来办公室办事的同志在自己这里受到冷落)来规范每个政府办干部行为,促进每位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对待每项工作,用心抓好每个环节,做到任务不延误、差错不发生,工作活力、办事效率、正确率大大提高,切实做到“今日事今日毕”。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大力推行“倾听群众诉求常态化”等有效做法,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大力推行 “六要”群众工作法、“心贴心服务群众面对面化解矛盾”、“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有效做法,促进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深入开展市直机关党委与乡(镇)场党委结对共建活动,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政策,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发服务活力。

  三、参加对象及评议办法

  以创建“人民满意科室”为抓手,在本办各科室之间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科室”竞赛活动,推动全办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深入开展。对象和方法如下:

  考评对象:政府办各内设科室,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支前双拥工作办公室、市口岸与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市法制办公室。

  考评办法:

  1.考评档次:实行百分制考评;设满意(考评分90分以上)、基本满意(考评分90分以下,75分以上)和不满意(考评分75分以下)三个档次;评议位列前三名为满意科室。

  2.考评人员:评分考评人员以本办创建“人民满意单位”领导小组为主体,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参与,结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界人士的意见,综合各方意见给予评定。

  3.考评细则:出台《政府办创建“人民满意单位”考核细则》(参见附件2),各科室可根据科室职能特点自行设计考评方案。

  四、措施和步骤

  创建活动从20xx年7月开始至2015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8月)

  1.党组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的工作方案》。

  2.组建创建工作小组。

  3.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开展“人民满意单位”活动做出安排部署。

  4.各参加科室要按照部署要求,制定好各自的活动实施意见和学习方案。

  5.集中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活动,办公室班子成员参与集中学习全年不得少于2次。

  6.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10月)

  各相关科室要把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与我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将活动渐次推进。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到活动中来,扎实推进此次活动,在全办掀起开展“人民满意单位”活动高潮,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开展走访调研。办公室领导干部要围绕本单位本系统突出问题并结合实际开展调研,主要领导干部要安排一周的时间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其他领导干部根据实际适时开展调研,并按要求形成报告和成果。各科室要将调研结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本办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督查室)备案。

  2.开展民主测评。召开民评代表会议,征求民评代表意见;向基层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各方面对我办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评议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015年3月)

  坚持边评边改,边查边纠,把整改工作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使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 向人大评议工作小组汇报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情况。

  2.根据人大评议工作小组提出的评议意见,分析各科室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公告各科室需要整改内容。

  3.组织实施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人大评议工作小组汇报。

  4.发放测评表。对各科室创建工作进行测评。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3-4月)

  1.各科室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结果,对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2.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情况。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领导,市政府办公室成立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陈裕成同志为组长,林华洲、陈霖祥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人秘科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各科室要密切配合人秘科开展创建工作,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要把此次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延伸与拓展,作为永葆先进长效机制的重要载体与抓手,作为解放思想、实现目标的思想动员,高度重视,深入发动,把全办干部职工的心思与精力集中到当前工作上来,集中到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上来。各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全程负责本科室创“人民满意科室”活动,推动我办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落实活动内容。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实际,周密制定适合于本科室活动方案,扎实有效地推进此次创“人民满意科室”活动。要以此为动力,掀起和谐机关创建新高潮,转变作风,创新形式,迎接群众评判,以思想建设推动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优良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加强宣传,营造活动氛围。信息科要与市委报道组、市广电局等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交流活动信息,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形成积极开展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建立长效机制。由办公室领导小组牵头,会同纪检组、督查室成立督查组,对各相关科室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指导,重点查看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和为企业、为群众服务情况,抽查干部职工对活动的知晓情况。各科室要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各相关科室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取得的成效。

  关于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纠风办《关于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和“争当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工作人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局2012年度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和“争当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工作人员”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打造全省最优投资环境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加强基层站所、基层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效率建设为重点,创建一大批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涌现一大批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工作人员,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秦都提供坚实基础。

  二、创建活动的范围、内容及标准

  (一)创建活动的范围。全局各二级事业单位。

  (二)创建活动的内容。按照“依法行政、办事公开,工作高效、服务优化,勤政廉政、勇于争先,业绩突出、人民满意”的创建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1)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三争三做创五星”活动和打造“党性强品行正重实干爱百姓”秦都干部品牌,深刻领会省市区纠风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各级关于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进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增强爱民、为民、便民、利民的自觉性和“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意识。

  (2)加强制度建设。实行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制度,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建立首问负责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制约机制,强化群众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3)改进工作作风。端正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4)解决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从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入手,认真查找和解决少数站所和人员存在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作风粗暴、办事不公、效率低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每个基层单位要推出具体实在、有特点的惠及群众的实事和好事。

  (三)创建活动的标准。“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总体标准是: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创新的服务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满意的工作效果,有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具体要达到: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工作部署,努力实践执政为民的宗旨。

  (2)领导班子团结协调,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廉洁勤政。

  (3)队伍纪律严明,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爱岗敬业,文明服务。

  (4)便民服务措施具体,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成绩突出。

  (5)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行业风气不断好转,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和认可度较高。

  “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工作人员”的标准是: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态度和蔼,用语文明,业务熟练,作风优良。

  (3)服务群众主动热情,办事快捷高效。

  (4)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成绩突出。

  (5)在“面对面、三公开”征求意见中群众评价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评选的办法及程序

  区农牧局对各二级事业单位进行综合评比,向区纠风办推荐本系统的“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先进单位和“人民群众满意基工作人员”先进个人各2个, 同时上报综合评比中“人民群众不满意单位不少于1个单位。

  四、时间安排

  创建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10月18日——10月23日)

  各二级事业单位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报送局办公室。

  (二)创建阶段(10月24日——10月31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级抓好实施。

  (三)评议评选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按照评选程序,完成评议评选,确定评定等次。

  (四)整改提高阶段(11月11日——11月21日)

  被评为“基本满意”等次的单位,要认真查找差距,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要责令做出检查,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区纠风办和区农牧局要共同检查验收,对整改不力的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把创建工作贯穿落实到基层站所各项具体工作之中,通过制定规划、评先剖差、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督查等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以创建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二)加强监督指导。根据各阶段工作任务,区农牧局将统筹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规范、有序推进。适时组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和现场观摩,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严肃创建纪律。要加强监督,严格执纪,确保创建工作的公平公正。严禁创建单位利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创建结果的评定,严禁刁难或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对违反创建纪律的单位,一经查实,直接列为创建不合格单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巩固创建成果。对已经取得“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称号的单位要认真进行回头看,查找薄弱环节,创新服务载体,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升为人民服务水平。

  关于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长安区市容园林局印发的《西安市长安区市容园林局关于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的实施方案》(长市容园林发【20xx】76号文)文件精神,我站根据自身承担的具体业务和服务对象的反馈情况,决定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等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有效解决作风粗暴、办事不公、效率低下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直接评议、监督单位工作,促进单位形成廉洁、务实、规范、高效的工作作风,努力塑造新时期市容环卫人的新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站务会研究决定:成立郭杜环境卫生服务站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站党政办,具体负责群众来访、记录,情况汇总上报,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三、创建标准

  1、队伍建设方面。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制度建设方面。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办事公开制等各项工作制度健全、落实到位,管理规范有序,监督机制完善,责任追究落实。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做到奖惩分明、处罚有力。

  3、作风建设方面。认真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意见(信访),并及时给予答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予以及时、妥善解决。工作中无“冷、硬、顶、横”现象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4、优质服务方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办事指南和服务流程清楚,管理规范,秩序井然,工作人员举止文明,着装整洁。

  四、创建步骤

  创建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10日前)。

  召开单位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动员会,将创建活动目的、指导思想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将评议和测评的程序、方法、步骤及纪律要求进行公布,加大群众对评议的测评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9月25日)

  单位围绕创建标准,认真排查问题,突出做好四个排查工作:一查为民思想牢不牢;二查办事效率高不高;三查服务意识强不强;四查廉洁自律严不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接受群众监督。

  (三)民主测评阶段(9月25日-10月30日)

  1、民主评议的方法。邀请服务对象、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镇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评议小组,采取会议座谈,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形式组织评议和测评打分。(民主评议表附后)

  2、评议等次划分。评议设“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评议按照百分制进行考评。

  3、评议结果的上报。评议工作在10月30日前完成,评议结果上报局纪检监察室。

  (四)整改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被评为“基本满意”等次以下的的队组、办公室,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和整改效果不好的,对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是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各队组、办公室要充分认识这次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要把这次创建活动作为推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和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确保这次民主评议暨创建活动健康顺利地开展。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队组、办公室在创建工作中要从实际工作出发,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力求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

  3、建章立制,实行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对创建活动期间出现的不正之风,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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