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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 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事业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事业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实施方案·1

  各事业单位: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我镇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适应岗位、专业对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党委批准的原则。

  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领导机构

  成立xx镇“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黎剑同志担任,镇长陈泊如、党委副书记阳贵清任副组长,王敬、张绮维、袁慧、张世全、吴传彬、申国勇为成员。

  三、事业单位人员竞聘的范围

  (一)事业单位需要在内部产生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选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不列入竞聘的范围。

  (二)竞聘上岗必须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竞聘上岗原则上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对本单位有编制但无合适人选的岗位,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面向本部门所属的其他事业单位选聘。

  (三)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 2、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总量; 3、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的; 4、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四、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竞聘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须获得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直接聘用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的同级最高等级岗位: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4、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5、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四川省基础专业技术人才; 7、获得全国、全市(市委、市政府授予)和国家部委(与人事部门联合授予)表彰者; 8、获得国家、省(部)级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三)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聘用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同级高等级岗位:

  1、四川省专业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四川省优秀专业技术人;3、xx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4、xx区科技进步一等奖;5、xx区委、区政府记三等功人。

  (四)有下列情况的,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及以上的人员。 3、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竞聘上岗有关规定的人员。

  五、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1、岗位设置数

  根据区人事局的有关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这次事业单位公开竞争的岗位和职数设置分别为: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七级一个,暂设于农业服务中心,所有事业单位人员都可以参与竞聘。农业服务中心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11个,其中八、九、十级岗位各1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4个,管理岗位九级1个;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4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1个;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十、十一、十二级岗位各1个;村建环卫中心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九、十一、十二级岗位各1个。已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未聘任为八、九级岗位的在十级岗位任职。

  2、程序和办法

  (1)公布竞聘方案。公布竞聘方案,明确竞聘的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方法等。

  (2)资格审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应对各类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职业资格、任职年限及相关奖项等情况进行核查,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

  (3)按照竞聘上岗办法和竞聘上岗的程序开展竞聘。

  (4)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工作需要,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5)公示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岗位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举报拟聘人员的问题,经核查属实的,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取消其拟聘资格。 (6)按规定程序报送xx区人事局登记备案。 (7)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竞聘办法

  (1)首次竞聘专业技术人员对照现在执行的工资类别和现聘职务,对应明确相应等级的岗位。

  (2)符合直接聘用条件者,直接聘用到本人现任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最高层次岗位;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优先聘用到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最高等级高位;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优先聘用到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相应等级岗位。

  (3)若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同等条件下民主测评得票数多者优先聘用。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应参加测评总人数的80%,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测评内容包括现实表现、廉洁奉公、吃苦耐劳、责任感、业绩等。

  (4)若所有条件都相同,在指标有限的情况下,按照工龄长短排列。

  (5)若工龄相同的情况下,按业绩排列。

  六、几点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服从安排,确保竞聘工作顺利开展。

  2、竞聘工作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施。

  3、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到不搞小团体,不做小动作,力求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同时,竞聘期间要坚守原工作岗位,正常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连续不断。

  事业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实施方案·2

  . 根据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开展第二轮岗位竞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平人社字〔2013〕81号),结合商务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事业单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进一步完善人员聘用制度,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商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竞聘范围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参加岗位竞聘的各类人员必须是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坚持公开竞争原则,按岗聘用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除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岗位外,都要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二)岗位竞聘,贯彻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重工作实绩与能力,不拘一格选人用人。

  (三)岗位竞聘,必须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组织实施。

  (四)岗位竞聘,应根据事业单位事业发展需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聘用到位,各单位应留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岗位,用于培养、引进高层急需人才。

  (五)专业对口原则。聘用人员资格要与申报的岗位一致或相近。

  (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个别确需兼职的,须按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社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的意见》(青人社发〔2011〕20号),报人社局批准后,参加竞聘上岗。

  四、严格任职条件,择优聘用

  竞聘上岗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竞聘人员应具备《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07〕28号)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并符合岗位具体的任职条件。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竞聘,需要在各级内部下一级岗位聘期满三年。

  五、严格竞聘程序,规范运作

  (一)成立岗位竞聘委员会。竞聘委员会成员由局党委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竞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具体负责竞聘方案的制定和各项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

  1、组织动员。召开会议,公布竞聘方案。

  2、资格审查。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竞聘条件人员报竞聘委员会审核,并按照岗位类别进行张榜公布。

  3、组织竞聘。竞聘人员要在竞聘会上进行口头或书面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竞聘理由,在此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然后竞聘办公室对竞聘人员按照“量化赋分”的办法汇总计分,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竞聘结果报局竞聘委员会进行审核,初步确定不同等级的拟聘任员。

  4、公示。竞聘委员会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竞聘委员会负责调查核实并及时答复。

  5、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将竞聘情况和结果形成报告,连同资格证书及新聘聘书一并报市人社局,对其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6、办理聘任手续。按聘任权限实施聘任,签订聘书,办理聘任手续。

  六、有关规定及要求

  (一)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期制,三年为一个聘期。

  (二)非组织派出而离职、脱岗超过六个月的,不得参加竞聘,可作为待聘人员管理,符合竞聘条件后,参加竞聘。

  (三)上一任期内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经历的,不能参加本级竞聘,可参加下一级竞聘。

  (四)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法定医疗期内、妇女在法定产假内及其他按政策规定应予聘任的人员,只要原已被聘任,经本人申请,竞聘委员会批准后,可在岗位限额内免于竞争,按相应级别最低岗位直接续聘。

  (五)连续在同一职务层次上被聘用满10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的,可按现聘岗位签订聘期至退休的合同。

  (六)转岗竞聘人员,需要符合《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转岗聘任工作实施意见》(青人社办发〔2010〕44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只能进行一次转岗聘任。

  (七)由于组织原因岗位发生变动,需改系列而未改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不允许参加此次竞聘,需改系列后方可竞聘,已经聘任的改系列的一年期间维持原任职务的工资待遇,一年后仍未改系列的,取消其原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待遇。

  (八)事业单位应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青办发〔2010〕13号)的规定,与被聘用人员订立和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内容。聘用合同一经双方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合同订立后,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七、组织纪律

  岗位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对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待遇。对在实施工作中滥用职权、暗箱操作、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等组织人事纪律严肃查处。

  事业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建立逐级晋升机制,根据城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试行)》(青城人社发〔20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制定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聘范围

  流亭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编外在岗、到龄改非人员)。

  二、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相同或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等级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等规定要求;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除聘任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任职年限条件:

  1、副高岗位包括五、六、七级岗位,基本竞聘条件为:竞聘六级岗位的,须在七级岗位聘任满3年;竞聘五级岗位的,须在六级岗位聘任满3年。

  2、中级岗位包括八、九、十级岗位,基本竞聘条件为:竞聘九级岗位的,须在十级岗位聘任满3年;竞聘八级岗位的,须在九级岗位聘任满3年。

  3、初级(助理级)岗位包括十一、十二级岗位,基本竞聘条件为:竞聘十一级岗位的,须在十二级岗位聘任满2年。

  上述聘任年限的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竞聘。聘任到岗位最低层级前,聘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为聘任到岗位最低层级的任职年限。

  三、竞聘原则

  (一)按岗聘用原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须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数量组织实施,不能超出岗位设置聘用相关人员。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除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外,原则上应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以水平、能力的高低和贡献的大小为依据,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三)职、责、权、利一致原则。聘任职务及所享受的工资待遇要与实际岗位所承担的责任、权利相一致。

  四、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本次拟聘任岗位情况

  流亭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共设置专业技术岗位70个(2015年新增白沙湾片区管理处中级岗位十级1个,初级岗位十二级1个),其中高级岗位6个(五级1个,六级2个,七级3个),中级岗位22个(八级6个,九级9个,十级7个),初级岗位42个(十一级21个,十二级21个)。

  现有专业技术人员61人,其中高级7人,中级28人,初级26人。

  本次拟聘任职数为高级岗位 6个(五级1个,六级2个,七级 3个),中级岗位22个(八级6个,九级9个,十级7个),初级岗位33个(十一级21个,十二级12个)。在岗位总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相同级别内较高层级的岗位可用于较低层级岗位使用。

  五、竞聘办法

  本次竞聘拟采用量化赋分、笔试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确定的聘任岗位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任。

  (一)量化赋分(20分)

  1、工作年限(5分):工作每满一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计0.2分,不满一年的不计分,最高不超过5分。

  2、任职资格年限(5分):取得现相应任职资格开始,每满一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记0.5分,不满一年的不计分,最高不超过5分。在上级岗位落聘人员,进入下级岗位竞聘时,其取得上一级任职资格的年限可合并计分。

  3、学历(4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分,全日制大学本科、在职研究生3分,全日制大学专科、在职大学本科2分,在职大学专科及以下1分。以区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学历为准,有多个学历的只计最高学历。

  4、年度考核(6分):根据近3年(2012-2014年)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计分,其中优秀等次每次记2分,合格等次每次记1分。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量化赋分情况一并进行公示。

  (二)笔试(30分)。笔试卷面分实行百分制,占总分的30%。

  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进行公示。

  (三)民主评议(50分)

  组织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议,民主评议会议实际参加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票分为A、B、C票,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填写A票,其他处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填写B票,一般工作人员填写C票。民主评议内容分为职业道德(30分)、业务能力(40分)和履行岗位职责(30分)三部分。民主评议实行百分制,按照A、B、C票分别占民主评议得分的40%、30%、30%的比例加权计分,计算出每名竞聘者的民主评议分。民主评议分不足60分的,取消竞聘资格。民主评议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民主测评结束后,将竞聘人员民主测评成绩进行公示。

  六、竞聘程序

  (一)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并公示竞聘方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应包含拟竞聘岗位数量、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以及竞聘上岗步骤等内容。竞聘方案在本单位公示、征求意见,并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公布竞聘方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审核通过的竞聘方案在本单位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2天。

  (四)岗位选择。符合转岗条件并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岗和工勤岗人员要参与竞聘,须进行岗位选择,填写岗位选择保证书,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转管理岗或工勤岗的,也须进行岗位选择,填写岗位选择保证书,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转岗结束后,本次聘期内不再办理转岗手续。

  (五)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竞聘上岗个人申请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将审查结果反馈竞聘者本人。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公示。

  (六)组织竞聘。将参加竞聘人员按照量化赋分、(笔试)和民主测评进行汇总,汇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公示。按照专业技术层级从高到低的顺序,研究确定各层级拟聘任对象。在本级专业技术岗位上落聘人员,应参加下级岗位竞聘;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内竞聘,在上一层级落聘人员可参加下一层级的竞聘。如出现竞聘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按下列顺序优先聘任:(1)近3年年度考核得分高者优先;(2)任职资格年限长者优先;(3)工作年限长者优先;(4)学历高者优先。

  (七)拟聘人选公示。将拟聘任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核实并及时答复。

  (八)备案。公示结束后,将各层级拟聘任人员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区人社局备案。

  (九)办理聘任手续。拟聘任名单经区人社局同意后,街道与聘任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填写《岗位聘用证书》,填写完成后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一聘期的聘书等相关材料到区人社局审核验印。

  七、聘期管理

  (一)加强对受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实行任期考核,任期考核可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考核结果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绩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出现以下情况的,予以解除聘任:1、不履行聘用合同的;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工作的;3、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4、严重失职、渎职的;5、在聘期内因工作变动,脱离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的;6、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7、被开除、劳教、以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若出现解聘或调出等事项,均应随时办理解聘手续,并将《城阳区专业技术岗位解聘人员申报表》报区人社局进行备案。

  (四)对专业技术岗位空缺职数实行动态管理,单位因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增减导致岗位空缺发生变化时,需及时到区人社局进行备案,重新核定岗位空缺情况,更新《城阳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备案表》,作为聘期内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据。

  (五)本次聘任自2016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聘期为3年。连续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层次上被聘用满10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的,可按现聘岗位签定聘期至退休的合同。首次聘用人员聘任次月兑现工资待遇。

  八、相关注意事项

  (一)此次聘任要在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进行,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未聘人员参加竞聘,属首次聘任的,须聘到专业技术相应等级的最低层级岗位上。

  (二)聘期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意见的要求,经区人社局批准适时组织补聘。

  九、有关要求

  (一)街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由街道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街道组织科负责具体实施及解释说明。

  (二)严肃组织纪律。本次竞聘工作要以对组织和干部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审查工作。对在竞聘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街道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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