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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形势下如何推进我市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调研报告
 ***市是农业大市,也是农村能源消费大市。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从建设新农村、发展生态农业、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两型社会”的高度认识新能源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大市、畜牧业大市和可再生资源丰富的优势,努力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积极发展适合新农村特点的新能源产业,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新能源建设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大亮点。当前,随着我市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广大农村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最近,我们对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进行了一次调查,对下一步我市如何推进农村沼气建设进行了认真思考,参照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就发展我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工作报告如下。
一、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本情况
200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已连续四年把发展沼气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列入“为民工程”实事之一。截至2009年底,全市累计建设大中小型沼气工程147处,秸秆气化站15处;发展农村户用沼气35.7万户,占适宜户数的26.3%,总户数和产气量均居全省第一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建成沼气服务网点658个。农村户用沼气和大型沼气,年处理农村人畜粪便等废弃物580多万吨,生产沼气1.6亿立方米,相当于标准煤近12万吨,年增收节支近4亿元,沼气户户均增收1170元。同时,通过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沼气服务组织建设,年可转移农村劳动力近1万人。全市推广太阳能热水器83.5万立方米,太阳灶449台,建设太阳房4300平方米;推广安装小型风力发电机1029台,年发电量50多万千瓦时;推广节柴灶154万户,节能炉95万户。全市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年利用总量,折合标煤21万吨。我市形成了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的几种模式,主要有:“一池三改”模式、“畜-沼-果(菜)”模式、生态家园模式、“四位一体”模式、生态农业园区模式、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生态模式、大型沼气工程模式。全市涌现出了苍山县代村、***华城村、平邑县胡同村、临沭县罗屯村、***县王十二胡村、蒙阴县桃花源村等生态家园示范村和***盛泉、莒南县洙边、河东三益大型沼气工程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二、面临的新形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撤村改社区,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受到影响。2009年初,我市全面启动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截止目前,全市新建农村住房15万余户,改造危房2万余户,集中建设改造村庄426个。今年又启动中心镇和中心村社区建设项目,分期迁建。入住新农村后的农户由原来的一家一户、单门独院变成了排房单元居住、平房变成了楼房,居住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因规划、环境、居住、资源条件等因素的制约,给我市的沼气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出现了一些地方新的沼气池因建楼房不能再建、老的沼气池又要废弃的新问题。据统计,我市因搬迁、拆迁原因已报废沼气池6225个。
(二)养殖方式发生转变,外出务工增多影响户用沼气建设。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加快,家庭饲养畜禽的农户逐年减少,养殖方式也由过去的散养逐渐转向规模化集中饲养,直接影响到户用沼气发酵原料的来源。全市有养殖农户65.84万户,其中养猪36.11万户,养牛3.87万户,养羊5.05万户,养禽20.47万户。另外,农村外出务工人数逐年增多,农村空置户、闲置户、迁移户逐步增加,对户用沼气建设产生一定影响。据统计,在不能正常使用的沼气池中,原料缺乏的有7855户。
(三)工作经费缺乏,后续服务难以保证。虽然各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受财政状况紧张等因素影响,个别县区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没有安排农村能源工作经费或项目管理费,导致沼气池的建后服务跟不上。自2008年开始,国家加大了服务体系方面的投入,在全市陆续建立了300多个乡村服务网点,并配置了沼气出料车、沼气维修工具等,但从现实情况看,服务能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机制不完善、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非常突出。由于地方没有配套,所以发展不快,离实际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沼气用户的需求。另外,由于工作经费缺乏,项目投资标准偏低,要求较高,导致个别县区各级争取项目的积极性不够。
(四)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建设与发展要求迫切。近些年来,随着我市养殖业的大发展,农业环境污染的治理已日显迫切,养殖企也积极要求申报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全市年存栏达到一定规模养殖场数量:生猪5000头以上158个,奶牛500头以上81个,肉牛1000头以上42个,鸡鸭10万只以上124个。大中型沼气建设的一次性投入虽然比户用沼气要高,但使用效果更好,可以结合社区建设,向楼房或者平房集中供气,从根本上改变村容村貌。有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的大中型沼气,运行费用并不是很高。河东三益、莒南洙边等大沼站每立方气向农户收1元钱,户均每月30元,农民能承受得起。年初,我们联合市住建委对适宜发展大中型沼气和秸秆气化的村庄进行了调查,全市共有141处企业或村庄有建设意向。但由于国家与省里投资方向还是以建设户用沼气为主,每年大中型沼气工程实施计划很少,影响了大中型沼气的发展。
(五)沼气的综合利用重视不够。沼气的综合效益如果发挥不全面,沼气建设只能停留在“就能源利用抓沼气建设”上。据了解,多数人认为,建个沼气池只要能产气做饭、照明就可以了,至于其沼渣、沼液的利用常常被忽视,“四位一体”、“畜沼果”等模式没有得到大面积推广。像河东三益“养殖小区+沼气+社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园区”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的典型还不多。
(六)以户用沼气为主的农村新能源统筹发展程度低。太阳能、秸秆气化等新技术推广利用数量少、规模小。据测算,每台太阳能热水器每年提供的能量,相当于214公斤标准煤、163立方米天然气、1748度电,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此外,秸秆气化也很有发展潜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很好,我市***、兰山等地的秸秆气化已经有了较好的发展基础,技术和服务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三、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对策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农业和农村正经历着深刻变化,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新能源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推进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跨越式发展,要求我们要创新思路、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一)稳步发展户用沼气。到2009年底,全市农村户用沼气池达到35.7万户,仅占全市适宜农户的26.3%。户用沼气的发展没有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用能需求,农户需求比较迫切,还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在农村住房建设和住房改造且适宜建设户用沼气的社区,要把新农居建设与农村沼气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步设计,同步建设。要以“一池三改”、“一池两改”为单元,继续稳步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带动改厨、改厕、改圈,提高普及率,确保每年新增户用沼气4万户。在建设模式上,拓展思路,可以结合搞“畜沼果”、“四位一体”等循环农业模式,在果园旁或者蔬菜大棚内建设户用沼气池,发展绿色果蔬生产。
(二)大力发展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和秸秆气化站。一要利用周边资源优势,建设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在不具备使用液化气、不适合发展户用沼气的情况下,利用周边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向用户提供清洁能源,向农业提供高效有机肥。目前,全市大型沼气需要量254处,已建数量16处,需求潜力很大。二是在人畜分离、实行小区集中养殖的村,以畜禽粪便污水为原料,建设养殖小区沼气集中工程,向附近农户提供沼气。1个供气50户的小型沼气工程,估算总投资20万元左右。目前,全市小型沼气(200立方以下)需要量4118处,已建数量138处。三是在沼气需求迫切、养殖农户相对集中的村庄,以养殖农户为核心,以相邻几户为单元,建设联户沼气工程。1个供气10户的畜禽粪便原料型联户沼气,估算总投资3.4万元左右。四是就地取材废物利用,建设秸秆气化站。在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的村庄或社区,建设大中型秸秆气化站集中供气,以解决社区居民的生活用能问题。既可以节约能源,清洁环境,又增加了收入,改善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快新农村的建设歩伐。一处秸秆气化站按照供气户数,投资一般在70万—150万元不等。
(三) 进一步加强农村可再生能源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要加大服务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多投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配套资金、工作经费,多建服务网点,让用户不出村就能得到优质的服务。积极扶持鼓励农民围绕沼气等新能源建设开展联合协作,大力兴办农民沼气合作组织,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加强技术培训,加快普及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基本知识,加快培养专业施工队伍。积极推行职业资格就业制度,实行持证上岗,专业兴建。加强对沼气专业施工队伍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
(四)加大沼气的综合利用,全面提高综合效益。发展沼气的功能30%用于生活燃料,70%的功能在于综合利用。实践证明,农村发展沼气其生命力在于农民对“三沼”的综合利用。沼气作为能源利用,但沼渣、沼液的利用亟待提高和改进。要搞好宣传,让广大农户了解和掌握综合利用技术。农技部门要把沼肥使用列入推广范围,要抓好“示范户”、“示范村”、“示范园”以及大面积的推广,推动沼气综合利用效果在农户中的体现。要以沼气为纽带,把沼气建设与种养业发展结合起来,加快推广“畜-沼-果(菜)”、生态家园、生态种植基地、生态农业园区等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模式,不断拉长生态产业链。
(五)要统筹发展各种新型清洁能源。农村新能源包括沼气、秸秆气化、太阳能和风能,这些可再生能源各有特点、各具优势。要适应农村不同的资源环境条件,因地制宜,统筹发展。要把太阳能开发利用作为农村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内容,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加快推广普及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太阳能路灯,拓展新能源利用空间。
(六)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确保农户长期受益。一要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实施负总责,细化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考核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简化相关手续,加快落实建设条件,深入乡村农户指导项目实施。二要加强项目的监管。主要领导应亲自挂帅,有关部门参与,深入项目建设第一线,督导检查责任落实、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项目配套等情况。特别要加强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的监督检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每个项目、每笔资金使用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要建立奖惩机制。实行投资安排与项目管理情况挂钩,把项目执行情况作为今后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实行奖优罚劣。对项目执行好的县区在以后的项目安排中增加投资;对项目资金、质量、进度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地方,减少甚至停止安排投资,以确保项目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建议
(一)建议国家、省市各级转变资金投资方向。在继续推广户用沼气的基础上,提高大中型沼气、秸秆气化、小型沼气、联户沼气等的投资比例,并把太阳能热水器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在今年的市级农村能源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安排上,要继续建设户用沼气,以确保完成4万户建设任务。另外,根据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精神,为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50处大中型沼气和秸秆气化为民工程建设任务,常务会确定了从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大中型沼气和秸秆气化站建设。建议根据建设规模给予补助,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补贴、县财政配套、企业或者社区自筹共同解决。
(二)建议提高市级户用沼气项目的补助标准。目前建设一处10立方米户用沼气池成本2153元,普通标准情况下“一池三改”成本3066元,“一池两改”成本2555元。其中“三改”成本:2006年1989元,2007年2145元,2008年2353元,2009年2411元;“两改”成本:2006年1531元,2007年1706元,2008年1891元,2009年2075元。建池成本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建议市级建设项目的补助标准提高到1200元,与国家、省级项目补助标准一致。
(三)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体制,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对于目前由不同渠道管理的农业投入,尤其是用于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统一安排,防止项目重复投资或投资过于分散,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要对各分管部门的职能和分工加以明确,以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配置。在支出管理上,目前,有的县区拨付到项目单位,有的县区实行财政统一支付,建议统一实行财政集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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