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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

  各镇村建站、各燃气企业及分销站:

  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理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健全行业法制法规,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落实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摸清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并重点管控,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治理燃气生产、储存、运输、配送、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排查治理燃气管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燃气管线设施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燃气管线设施的行为,保障城市管网安全运营。

  (三)强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餐饮集中区“瓶改管”和管道燃气扩大用户面工作,在餐饮行业全面推广管道燃气、民用户逐步使用燃气报警器等安全设备。

  (四)清理整顿燃气供应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向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非法充装不合格钢瓶、非法存储、运输和配送液化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各类潜在的安全隐患。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全区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小组,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组 长:邹金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欧俊勇 城建处负责人

  成 员:李海生 城建处副主任

  陈金树 城建处干部

  代春仙 城建处干部

  各镇村建站站长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镇村建站、相关部门要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并加强督促指导和抽查。全面动员燃气经营企业及餐饮场所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二)突出重点,集中攻坚(2021年)。各镇村建站、相关部门不断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部门联动,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监管强度,严打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对重大风险点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重点盯防,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整治。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2022年)。各镇村建站、相关部门收集优秀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推介会、推广先进经验先进作法,及时总结推广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要深入研究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长效机制。

  各镇村建站、相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和2022年12月20日前报送秀屿区住建局,邮箱:542760970@qq.com,电话:6729632.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镇村建站、相关部门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三年整治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要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不分阶段、不分环节,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一个不漏排查到位、一个不漏整治到位,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

  (二)严格执法。各镇村建站、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破坏燃气管线设施、非法运输、非法充装、销售使用不合格瓶、非法储存燃气等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三)宣传引导。各镇村建站、相关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注重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形成群防群治。要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加强警示和失信惩戒。

  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

  各镇村建站、各燃气企业及分销站:

  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理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健全行业法制法规,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落实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摸清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并重点管控,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治理燃气生产、储存、运输、配送、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排查治理燃气管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燃气管线设施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燃气管线设施的行为,保障城市管网安全运营。

  (三)强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餐饮集中区“瓶改管”和管道燃气扩大用户面工作,在餐饮行业全面推广管道燃气、民用户逐步使用燃气报警器等安全设备。

  (四)清理整顿燃气供应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向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非法充装不合格钢瓶、非法存储、运输和配送液化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各类潜在的安全隐患。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全区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小组,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组 长:邹金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欧俊勇 城建处负责人

  成 员:李海生 城建处副主任

  陈金树 城建处干部

  代春仙 城建处干部

  各镇村建站站长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镇村建站、相关部门要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并加强督促指导和抽查。全面动员燃气经营企业及餐饮场所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二)突出重点,集中攻坚(2021年)。各镇村建站、相关部门不断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部门联动,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监管强度,严打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对重大风险点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重点盯防,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整治。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2022年)。各镇村建站、相关部门收集优秀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推介会、推广先进经验先进作法,及时总结推广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要深入研究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长效机制。

  各镇村建站、相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和2022年12月20日前报送秀屿区住建局,邮箱:542760970@qq.com,电话:6729632.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镇村建站、相关部门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三年整治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要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不分阶段、不分环节,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一个不漏排查到位、一个不漏整治到位,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

  (二)严格执法。各镇村建站、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破坏燃气管线设施、非法运输、非法充装、销售使用不合格瓶、非法储存燃气等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三)宣传引导。各镇村建站、相关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注重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形成群防群治。要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加强警示和失信惩戒。

  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3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农村“煤改气”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农村地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农村地区燃气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提升农村地区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气”工作,确保群众用气安全,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城乡燃气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统筹考虑城乡燃气设施布局,合理安排本行政区域管道布局、管网走向及输配系统等,要结合农村特点,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农村地区燃气规划建设应以城带乡、以城带村,明确镇村燃气发展的气源种类、供气方式、供气规模、设施布局以及建设时序等。落实燃气管理各项制度,做好监管工作,保障用气安全。

  (二)加强农村地区“煤改气”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加强“煤改气”工程建设的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推进农村“气代煤”工程建设,依法履行项目核准或备案、规划、施工许可、工程验收备案等手续。承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统筹安排好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科学组织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开展农村地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督促燃气供应企业制定、完善各类隐患排查整改计划,强化措施,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实施农村地区燃气安全隐患分级管控,明确各级隐患管控措施,并对各级隐患定期评估,并对重要安全隐患重点管控。

  (四)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和保护。一是强化燃气设施运行管理。组织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储配站、调压站、燃气管网、各类罐装站、加气站、瓶装供应站及附属设备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对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状况进行摸查,加强对仪表和安全附件,特别是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定期检测和运行维护。二是强化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的管理,落实地下管线及架空管线保护措施,防止管线设施被外力损坏,保障管线设施安全运行。督促燃气企业完善相关标识标志工作。三是强化用户设施安全检查。本着“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督导燃气企业开展用户入户检查,检查室内燃气管道及附件、燃气灶具、连接软管、热水器等设备。燃气企业要设置村级燃气安全综合协管员,并加强对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完善基层安全管理服务体系。

  (五)严格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一是加强对农村地区用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监管、规范秩序。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制度,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并按照职责,配合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燃气监督检查工作。三是落实燃气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运行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燃气经营单位要依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保障燃气工程设施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要求,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责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六)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和机制建设。一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燃气经营企业要针对农村地区特点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要建立健全燃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充分考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气源种类、供气方式、村居环境等具体情况,分别制定抢险、抢修、恢复供气方案,做好本地区农村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建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整合现有人员、设备等资源,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抢险救援队伍,认真开展定期演练。要配备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抢险救援车辆、设备,组织开展实地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强化应急响应与保障。设立、公布应急电话,并保持畅通。燃气经营企业要针对农村燃气使用环境,根据运行发现问题或突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建立预警机制,分级启动应急响应,保障应急过程中各环节通信通畅,应急物资、器材供应及时到位,确保应急迅速高效。

  (七)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培训宣传。一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农村地区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和用户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地区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和技能,掌握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二是制作通俗易懂、简单易记的宣传材料。要根据农村地区留守老人多、新增气代煤用户安全知识欠缺等情况,制作、印发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天然气安全使用明白纸等宣传材料,除室内安全用气常识外,还要强化燃放烟花爆竹、车辆挤压、自然灾害等对户外燃气设施安全危害的宣传教育。三是开展燃气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集中宣传活动。燃气经营企业要组织企业深入农村、社区、街道、气代煤用户家庭,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明白纸等,手指口述,大力开展燃气安全法规和使用常识宣传。尤其对新增“煤改气”用户,要当面悉心告知燃气安全注意事项、隐患和泄漏处置方法。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燃气管理部门要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农村地区“煤改气”领域及农村地区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改进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农村地区燃气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报告,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及时总结各市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指导。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格问责问效。加强对农村地区燃气安全生产及“煤改气”安全整治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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