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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是单位内部建立的使各项业务活动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措施、方法和规程。现代化企业管理的产物。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外部环境中,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需不断改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公司内控制度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司内控制度·1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参与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实现内部管理的目标是:

  (1)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2)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3)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4)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5)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有:

  (1)全面性原则。内部管理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部门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管理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管理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管理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管理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第六条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经理层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子公司实施预算管理和监控管理,子公司负责各自的具体经营管理工作。

  第九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管理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公司内部管理的日常运行。

  第十条

  董事会授权综合事务部监督公司内部管理的有效实施和内部管理自我评价,协调内部管理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在监督中发现的内部管理缺陷,应当按照公司相关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中发现的内部管理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总经理、董事会及监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了解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

  第十三条

  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四条

  公司须加强文化建设,培训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树立现代管理观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应当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

  公司须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及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设定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

  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第十八条

  公司识别内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5)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6)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十九条

  公司识别外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4)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6)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条

  公司应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章

  控制活动

  第二十四条

  控制方法

  (一)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指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三)

  授权审批控制是指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与联签制度。

  (四)会计系统控制是指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依法配备会计从业人员(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

  财产保护控制是指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六)公司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预算责任主体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七)公司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高级管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八)公司逐步建立和实施与预算相结合的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并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预算责任主体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九)公司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第二十五条

  控制流程

  (一)公司内部管理活动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活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与并购、预算管理、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及公司层面管理等。

  (二)销售与收款流程:包括销售政策维护、客户资质与信用管理、销售价格管理、订单处理、开出销售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收到现款及其记录等。

  (三)采购与付款流程:包括供应商选择与评估、供应商资质管理、采购价格管理、采购申请、处理采购单、验收货物、填写验收报告或处理退货、记录应付账款、核准付款、支付现款及其记录等。

  (四)库存管理流程:包括库存策略、库存周转、日常管理及盘点管理等。

  (五)质量管理流程:包括公司产品质量体系、供应商资质审核、采购换退货、客户资质审核等。

  (六)项目管理流程:包括项目职责分工与授权管理、项目决策控制、项目概预算控制、项目价款支付与工程实施控制、项目竣工决算控制等。

  (七)资产管理流程: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与记录等。

  (八)投资与并购管理流程:包括选择投资目标、评估投资回报、开展尽职调查、签署合作协议、整合并购对象等。

  (九)预算管理流程:包括预算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预算分解、预算跟踪分析、预算考核等。

  (十)资金管理流程:包括资金计划拟定、资金计划审批、资金计划实施、合同管理,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控制、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等。

  (十一)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流程:包括会计核算方法、会计科目维护、会计凭证管理、财务报告与披露、关联交易、会计资料管理等。

  (十二)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包括人力资源规划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培训与发展管理等。

  (十三)信息系统管理流程:包括信息战略与规划、信息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信息风险评估和监控、信息项目开发、信息访问安全、计算机日常维护和硬件管理等。

  (十四)公司层面管理流程:包括董事会监督、审计委员会监督、反舞弊机制、内部审计、权责分配与授权、子公司控制、重大风险预警与突发应对等。

  第五章

  重大风险事项控制

  第二十六条

  子公司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健全对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并在充分考虑子公司组织结构、业务特征等的基础上,督促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包括下列活动:

  (1)

  依法建立对子公司的控制架构,确定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选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

  (2)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协调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督促子公司据以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3)制定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收购(处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重大筹融资、从事非金融性投资、签订重大合同等等。

  (4)定期取得子公司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存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等),并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子公司的财务报告。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参照本制度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关联交易控制

  (一)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

  公司应按关联交易制度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关联交易事项审批权限、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回避表决的要求。

  (三)公司应参照相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方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四)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五)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做到:

  (1)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包括交易标的运营现状、盈利能力、是否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

  (2)详细了解交易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方;

  (3)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4)可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公司不应对所涉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确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朗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

  (5)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

  (7)公司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第二十八条

  重大投资控制

  (一)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管理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以及相应的审议程序。

  公司指定相应业务部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总经理及董事会报告。

  公司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如出现未按计划投资、未能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投资发生损失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应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信息披露控制

  公司应建立重大信息的内部保密制度。因工作关系了解到相关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尚未公开之前,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登记表,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如信息不能保密或已经泄漏,公司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对外披露的措施。

  第三十条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内部管理

  (一)

  公司应防止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产,公司不得将资金以下列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关联方偿还债务。

  (二)公司严格防止关联方及其附属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关联方不得以前清后欠、期间发生、期末返还,通过非关联方占用资金以及其他方式变相占用资金。公司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三)公司发生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分,第六章

  信息与沟通

  第三十一条

  公司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管理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建立明确的管理报告体系,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管理有效运行。

  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第三十三条

  综合事务部将内部管理相关信息在公司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将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第三十四条

  公司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公司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十五条

  公司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第三十六条

  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第七章

  内部管理的检查监督和披露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的、日常的、专项的检查。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应通过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综合事务部检查监督公司内部管理,其他各部门及下属机构应全力配合。

  第三十九条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年度内部管理检查监督计划,并作为评价内部管理运行情况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

  综合事务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部管理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须在内部管理检查监督工作报告中据实反映,并在报告后进行追踪,以确定相关部门已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

  第四十条

  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管理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将列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项目。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内部管理检查监督的工作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

  第四十一条

  内部管理自我评估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

  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

  内部管理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情况。

  (三)

  内部管理制度及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风险及其处理情况。

  (四)

  对本年度内部管理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价。

  (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措施。

  (六)下一年度内部管理的相关工作计划。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政府规范性文件指引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政府规范性文件指引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公司内控制度·2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

  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企业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第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明确贯彻实施本规范的具体要求,对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接受企业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从业人员应当对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

  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企业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一条 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风险承受度是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第二十二条 企业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三条 企业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企业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风险规避是企业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略。

  风险降低是企业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风险分担是企业准备借助他人力量,采取业务分包、购买保险等方式和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风险承受是企业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章 控制活动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第二十九条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三十条 授权审批控制要求企业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企业应当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严格控制特别授权。常规授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企业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企业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三十一条 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

  第三十二条 财产保护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企业应当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三十三条  预算控制要求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三十四条 运营分析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第三十五条 绩效考评控制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五章 信息与沟通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企业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

  企业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

  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

  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企业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第六章 内部监督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监督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指企业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在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企业应当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并就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和频率,由企业根据经营业务调整、经营环境变化、业务发展状况、实际风险水平等自行确定。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或者资料,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范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规范的配套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 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公司内控制度·3

  家具店面员工管理制度一、工作时间

  1、店面实行每周7天开门营业。由店长安排员工班组,制定排班表。员工每周公休一天,各员工需按排班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换班。

  2、店面营业时间为早上9:00至晚上21:00

  早班:上午9:00――下午18:00晚班:下午13:00――下午21:00

  当班员工每天18:30分开启店面户外广告灯箱照明

  午餐时间:12:00――13:00员工轮换就餐

  3、店面员工每周有一天休息时间。不得在节假日、六、日安排公休。

  4、店面请假制度:店面员工如有请假,需提前一天书面请假条交于行政并报总经理审批,电话请假和临时请假无效

  5、节假日休息:法定店面节假日不休息,节假日后进行调休。

  二、考勤制度

  1、早班9:00、晚班13:00以后到岗者视为迟到

  4、每月迟到3次视为事假一天,累加扣除1天工资。

  5、无故缺岗或未按班次休假的,视为旷工,旷工1天扣罚其当月3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2次,作自动离职处理。

  三、礼仪制度

  1、员工必须穿着工作服上岗,并在正确位置佩戴**LoGo。

  2、女员工上岗可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佩戴过多夸张饰品或涂抹过浓的香水

  3、男女员工不准留过长发型,不许染怪异颜色。

  4、员工的坐立行走及其它肢体动作应符合店面接待礼仪要求,做到落落大方,举止得当。不得在顾客面前做不雅小动作。

  5、接待顾客和接听电话时必须使用礼貌接待用语。

  1:“欢迎光临**家居”

  2:“您请跟我来,请您认真的看一下我们的产品”

  3:“能否请您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使我们能更好的为您提供服务。”4:“我们的工作有什么不周之处,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好吗?”

  5:“谢谢您的光临,欢迎您随时同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再见!”等敬辞及其他礼貌用语。

  6、向顾客介绍商品及交谈时,应注意谈话技巧,不要随意插话,避免与顾客争辩、悖论,要迎合顾客的话语导向附和。

  四、例会制度

  1、每周一上午9:00店面全体员工召开周例会。

  2、会议内容:

  店面本周销售情况汇总,遗留问题通告。

  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集体协调解决、讨论。

  员工各自汇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通报下周销售目标,列出主要目标。

  五、卫生制度

  1、店面各区域卫生由当日上班员工共同负责。

  2、早班员工到岗后需立即全面检查打扫各区域卫生,清理完毕后需在卫生检查表上签字确认,由店长进行检查。

  3、各区域卫生标准如下:

  六、财务制度

  1、员工收取顾客现金需两人共同清点,复核无误后交财务保管。

  2、收取客户现金时唱收、唱付,保证当场核对无误。

  3、收取支票需执行先入帐、后开票、再送货的原则进行处理。

  4、收取现金时需仔细检查,避免收取残币、假-币。如收取假-币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收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存入保险箱内或转存公司账户。

  七、安全保卫制度

  1、店面预防盗、抢、骗

  防止偷窃主要以预防为主。商品摆放恰当、人员安排合理,不给偷窃者造成机会。每日下班前仔细检查办公室、库房、门窗是否关闭锁好。

  做好预防抢劫措施。遇抢劫发生要沉着冷静,尽量仔细观察歹徒体貌特征,不要破坏现场环境,及时报警并通知店长及总经理。

  提高警惕预防诈骗。收顾客现金应等顾客确认找零后才可将现金收存,收到顾客大钞时应注意钞票上有无特别记号及时辨识假钞,不可因人手不足、顾客催促而自乱阵脚,精神上麻痹疏于防范。

  2、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带入店面。

  电线、电器、插线板等残旧破损不符合消防要求的,须上报公司及时更换。

  各商品展区、体验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如遇火警须迅速拨110报警,根据实情疏散人员、组织抢救财物。

  八、店面员工基本守则

  1、准时上下班,不得擅自换班,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脱岗;

  2、个人办公用品按规定摆放,不得随意乱丢。每发现1次扣发工资10元。

  3、员工必须穿着工作服上岗,衣领角佩戴好**LoGo;

  4、不得浓妆艳抹,佩戴夸张饰品及夸张发型;

  5、工作时间不得聚众聊天、吃零食、翻看报纸杂志;

  6、工作时间不得倚靠商品、墙壁或过分放松肢体;

  7、工作时间不得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不得因私长时间会客;

  8、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或言语攻击顾客;

  9、不得怠慢顾客或以消极冷淡态度对待顾客;

  10、不得利用职权及工作之便给亲朋好友以特殊优惠;

  11、收取营业款不得私自保管或挪用;

  12、不得在展厅及办公室内游戏、打闹;

  13、不得在工作时间顶撞上级领导,与同事争吵;

  14、爱护店面公共设施、设备,不故意浪费公司资源;

  15、不得将店面设备、材料占有私用;

  16、在岗时间随时保持店面卫生,发现不合格之处须立即清理;

  17、当顾客对公司未明文规定的销售方案提出异议时,应请示上级,个人不得擅自主张。一经发现,造成公司经济名誉损失的,个人负全部责任。

  家具门店薪酬制度

  本办法旨在体现员工工作的数量、质量和对公司的贡献率,体现激励原则,激励优秀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使公司在同行业中永远处于领先地位。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门店各岗位人员。包括门店经理、见习门店经理、客服经理、设计师、业务带设计师、预算员、设计助理、经理助理。

  二、薪酬原则:

  1、业务类员工根据自身能力与公司协商共同设定产值目标。充分发挥员工在薪酬定级中的主动性。业务类员工与公司商定的产值目标,在2012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确定,执行过程中不可变更。

  2、业务类员工实际收入与产值目标的设定及完成情况紧密联系。充分体现薪酬的公平性和激励性。

  3、支持类岗位员工收入与门店总产值及个人表现挂钩。

  三、名词定义:

  1、总产值定义:

  以硬装施工、设计合同及软装销售、设计合同为依据,并以次月5日前首付款到帐为准则。首付款次月5后到帐的,产值计算以到帐月为准。

  总产值计算提成时,减去空调、安防、消防、智能设备、XX水系统、地热、花园景观等相关设施、设备总和。

  单项软装及衍生服务产品不直接签订销售合同,而由衍生服务公司直接签订服务合同,按照毛利润的20%提取提成奖金,产值均按照100%比例计算。

  四、各岗位工资结构:

  1、门店经理:

  收入构成为:固定收入+月度绩效奖金+业务提成

  固定收入:固定收入=乙方承诺的年度总产值*%*60%/12。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基数=乙方承诺的年度总产值*%*40%/12。绩效奖金为每月浮动性收入。

  月度绩效奖金及提成发放:

  指标要求:

  ?有效客户转换率达20%以上。其中:有效客户转化为定金客户的转化率达40%以上;定金客户转化为设计合同的转化率达70%以上;设计合同客户转化为施工合同客户转化率80%以上。

  ?产值目标中门店自身开发客户比率在1/3以上。

  ?对所有已接洽客户短信或电话回访率为80%。

  ?对已经在项目实施中的客户电话访问率为80%。

  ?项目实施后对客户电话访问率为50%。

  工资发放方法:门店经理上报门店年度计划产值,经区域总经理认定并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核算并执行。

  1)固定收入次月5日全额发放。

  2)绩效奖金根据考核标准于次月25日发放。如当月未完成计划产值,下月产值需在当月产值中补足,再计算下月产值。如当月超额完成产值超额部分则可累加至下月,一并计入总产值。

  提成发放方法:

  提成奖金于次月25日全额发放。发放应发总额的80%,其余部分在结算尾款到帐后次月进行发放。

  考核方法:

  1)连续2个月或年度累计4个月,未达到计划指标50%的人员,公司有权对该人员进行调整岗位、降级、自动离职处理或解聘。3个月未达到计划指标,公司有权对该人员工资进行调整。绩效奖金及绩效提成最终发放以工程结算额为准。

  2)公司解聘,按公司规定不再发放未提取的提成奖励。自动离职的,未提取的提成正常发放。

  3)门店总产值考核以门店一个自然月度实际到帐的合同一期款为准。计提基数需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业务带设计:

  收入构成为: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奖金+业务提成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乙方承诺的月度产值*1%*60%。

  月度绩效奖金:月度绩效奖金=乙方承诺的月度产值*1%*40%。

  业务提成。业务提成=设计费提成+主材提成

  每月保底产值为20万。月度目标产值不得低于此数值。

  指标要求:

  ?有效客户转换率达20%以上。其中:有效客户转化为定金客户的转化率达40%以上;定金客户转化为设计合同的转化率达70%以上;设计合同客户转化为施工合同客户转化率80%以上。

  ?对所有已接洽客户短信或电话回访率为100%。?对已经在项目实施中的客户电话访问率为100%。?项目实施后对客户电话访问率为100%。

  ?毛利率考核:单项工程或软装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恶意让利或其它形式低于公司核定的毛利率的按实际比例进行提成调整。毛利率计算标准:预算模式及公司让利标准。

  工资发放方法:

  1)固定收入次月5日全额发放。

  2)绩效奖金根据考核标准于次月25日发放。如当月未完成计划产值,下月产值需在当月产值中补足,再计算下月产值。如当月超额完成产值超额部分则可累加至下月,一并计入总产值。

  提成发放方法:

  1)提成奖金于次月25日全额发放。设计费提成一次性发放,家装工程项目提成发放应发总额的50%,其余50%在结算尾款到帐后次月进行发放。

  考核方法:

  1)连续2个月或年度累计4个月,未达到计划指标50%的人员,公司有权对该人员进行调整岗位、自动离职处理或解聘。3个月未达到计划指标,公司有权对该人员工资进行调整。绩效奖金及绩效提成最终发放以工程结算额为准。

  2)公司解聘解聘,按公司规定不再发放未提取的提成奖励。自动离职的,未提取的提成正常发放。

  3)个人产值考核以个人一个自然月的实际到帐的合同一期款为准。计提基数需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客服经理:

  收入构成为: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奖金+业务提成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乙方承诺的月度产值*%*60%。

  月度绩效奖金:月度绩效奖金=乙方承诺的月度产值*%*40%。

  业务提成。业务提成=设计费提成+主材提成

  每月保底产值为40万。月度目标产值不得低于此数值。

  指标要求:

  ?有效客户转换率达20%以上。其中:有效客户转化为定金客户的转化率达40%以上;定金客户转化为设计合同的转化率达70%以上;设计合同客户转化为施工合同客户转化率80%以上。

  ?对所有已接洽客户短信或电话回访率为100%。?对已经在项目实施中的客户电话访问率为100%。?项目实施后对客户电话访问率为100%。

  ?毛利率考核:单项工程或软装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恶意让利或其它形式低于公司核定的毛利率的按实际比例进行提成调整。毛利率计算标准:预算模式及公司让利标准。

  工资发放方法:

  1)固定收入次月5日全额发放。

  2)绩效奖金根据考核标准于次月25日发放。如当月未完成计划产值,下月产值需在当月产值中补足,再计算下月产值。如当月超额完成产值超额部分则可累加至下月,一并计入总产值。

  提成发放方法:

  1)提成奖金于次月25日全额发放。设计费提成一次性发放,家装工程项目提成发放应发总额的50%,其余50%在结算尾款到帐后次月进行发放。

  考核方法:

  1)连续2个月或年度累计4个月,未达到计划指标50%的人员,公司有权对该人员进行调整岗位、自动离职处理或解聘。3个月未达到计划指标,公司有权对该人员工资进行调整。绩效奖金及绩效提成最终发放以工程结算额为准。

  2)公司解聘,按公司规定不再发放未提取的提成奖励。自动离职的,未提取的提成正常发放。

  3)个人产值考核以个人一个自然月的实际到帐的合同一期款为准。计提基数需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设计师:

  收入构成为: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奖金+业务提成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乙方承诺的月度产值*1%*30%。

  月度绩效奖金:月度绩效奖金=乙方承诺的月度产值*1%*20%。

  业务提成。业务提成=设计费提成+主材提成

  每月保底产值为40万。月度目标产值不得低于此数值。

  指标要求

  ?有效客户转换率达20%以上。其中:有效客户转化为定金客户的转化率达40%以上;定金客户转化为设计合同的转化率达70%以上;设计合同客户转化为施工合同客户转化率80%以上。

  ?对所有已接洽客户短信或电话回访率为100%。?对已经在项目实施中的客户电话访问率为100%。

  工资发放方法:

  1)固定收入次月5日全额发放。

  2)绩效奖金根据考核标准于次月25日发放。如当月未完成计划产值,下月产值需在当月产值中补足,再计算下月产值。如当月超额完成产值超额部分则可累加至下月,一并计入总产值。

  提成发放方法:

  1)提成奖金于次月25日全额发放。设计费提成一次性发放,家装工程项目提成发放应发总额的50%,其余50%在结算尾款到帐后次月进行发放。

  考核方法:

  1)连续2个月或年度累计4个月,未达到计划指标50%的人员,公司有权对该人员进行调整岗位、自动离职处理或解聘。3个月未达到计划指标,公司有权对该人员工资进行调整。绩效奖金及绩效提成最终发放以工程结算额为准。

  2)公司解聘,按公司规定不再发放未提取的提成奖励。自动离职的,未提取的提成正常发放。

  3)个人产值考核以个人一个自然月度实际到帐的合同一期款为准。计提基数需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毛利率考核:单项工程或软装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恶意让利或其它形式低于公司核定的毛利率的按实际比例进行提成调整。毛利率计算标准:预算模式及公司让利标准。

  注:如业务兼设计则在薪酬待遇上适用两项待遇,但同时要接受两项同时考核。最低指标则降至20万/月。工资及提成则为两项累计。

  5、设计助理:

  收入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业务提成

  基本工资1500元。从设计师收入中扣出。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为本人涉及的设计项目产值的0~%。从设计师收入中扣出。参照量房指标评判。

  业务提成。业务提成=绘制施工图实收设计费的10%,从设计师提成中扣出;

  6、预算员:

  收入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业务提成

  基本工资1500元。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为门店总产值的0~%。参照工作量和工作速度评判。

  业务提成=实际门店总产值*%7、见习门店经理:

  收入构成为:其他岗位转见习门店经理为:原岗位工资结构不变+绩效奖金。新入职见习门店经理为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为门店月度总产值的0~%。

  指标要求

  ?有效客户转换率达20%以上。其中:有效客户转化为定金客户的转化率达40%以上;定金客户转化为设计合同的转化率达70%以上;设计合同客户转化为施工合同客户转化率80%以上。

  对所有已接洽客户短信或电话回访率为80%。?对已经在项目实施中的客户电话访问率为80%。?项目实施后对客户电话访问率为50%。

  每月保底产值为20万。月度目标产值不得低于此数值。

  8、门店经理助理:

  一般情况下不独立设立该岗位。由预算员或设计助理兼任。

  收入构成为:原岗位工资+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为门店月度总产值的0~%。参照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评判。

  五、绩效考核指标的结果应用:

  一个协议年度评定等级为优\良予以续聘;

  一个协议年度评定等级为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任;

  一个协议年度评定等级为差者甲方对乙方可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一个协议年度中有五个月或以上月度评定等级为差,或年度评定等级为差者,甲方可对乙方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此种情况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甲方将不承担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责任及提前通知义务。

  六、本文件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对于本文件未规定的事项,则按公司人事行政部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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