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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XX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XX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

  为加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安〔2020〕1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20〕6号)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学校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工作机制和防范体系,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推动全县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健全完善各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加强学校安全“三防”建设,切实提升学校安全管理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开展集中学习和广泛宣传活动。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县教育局将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管理干部和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安全股牵头,各相关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学校安全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告、督查督办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完善定期研究解决学校安全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和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股牵头,各相关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强化系统思维,构建学校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构建科学完善的系统内外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安全股牵头,各相关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

  (四)开展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结合2020年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针对学校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要部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按要求做好消防车通道管理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安全股牵头,各相关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食堂进货索证索票索码制度,严格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全过程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食堂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督查和评价考核。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安全股、德育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各中小学、幼儿园〕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健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安全股、中教股牵头,各相关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

  4.加强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健全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校园周边非法运营学生行为的整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安全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各中小学、幼儿园〕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开展学校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重点做好学校电梯、锅炉、特种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学校及周边易致山体滑坡、山洪暴发或泥石流区域,低洼洪涝地段以及防洪堤、护坡、驳岸、挡土墙、围墙等设施安全排查,落实有效防护措施。对在建工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规划股牵头,各相关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

  6.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分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普及防溺水安全常识,倡导掌握游泳技能,提高学生避险和自护能力。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安全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各中小学、幼儿园〕

  7.加强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管理。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指导家校联动机制,密切家校联系,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家庭教育观念,加强日常关心关爱。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政府部门、学校、家庭、社会组织多元协同机制,加强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关爱,形成社会、家庭、学校共同落实做好家庭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合力。全面摸排学生心理思想状况,分门别类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对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做到早识别、早预防、早干预。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与卫健部门联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落实心理疏导和援助措施。建立健全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到专业诊治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对个别心理疾病严重者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及时识别并转介到相关诊治部门,并适时跟踪反馈。〔德育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各中小学、幼儿园〕

  (五)加强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深入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设立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相关学科专业。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学校和实习实训基地,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协助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实现重点岗位“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构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体系,遴选一批示范职业院校,引导强化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产业工人培养试点,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在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培训大纲和有关教材。〔中教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各中小学、幼儿园〕

  (六)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消防、食品、校车及道路交通、建筑、实验、社会实践、学生体验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学校安全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鼓励学校利用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安全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各中小学、幼儿园〕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将生命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教会学生珍爱生命,理解生命意义,创造生命价值,不仅要珍惜自身生命,更要关注、尊重、热爱他人生命。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切实做到学生安全教育“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和“四落实”(落实教材、师资、经费和每学年学生安全教育不少于12课时)。广泛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进校园”等宣传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安全知识教育,通过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观看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加强主题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安全股、中教股、初教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各中小学、幼儿园〕

  3.提高安全管理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鼓励学校建设安全管理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鼓励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安全股、电教站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各中小学、幼儿园〕

  4.增强学校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各类学校适时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各相关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制订印发《政和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各校结合《政和县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隐患整改、督导问责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治的安全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加大攻坚力度,持续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学校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成立工作小组,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健全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三)严格督导问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体系,纳入“对县督导”“两项督导”重要内容。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对于安全管理问题突出、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学校要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校要分年度总结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安全股。

  XX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省、市、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教体系统校园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教育系统安全风险,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管理漏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有力的基础保障,增强学校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提升全县校园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三、整治内容

  围绕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治安防控、食品安全管理、校车及校园交通安全、校内建筑与施工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实习实训、卫生防疫、网络安全等安全重点环节,通过全面排查、滚动治理,彻底整治一批学校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一)消防安全。1.学校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维保;3.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维保;4.消防值班人员是否配备;5.防火巡查是否做到定期开展;6.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是否存在;7.电气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8.疏散通道是否畅通;9.消防重点单位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治安防控。1.学校是否按规定配备专业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2.中小学警务室(门卫室)物防设施是否齐备;3.一键报警装置是否按规定安装;4.学校门前是否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5.校园视频监控是否实现全覆盖,是否接入110报警平台;6.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是否有力有效;7.“安全岗”、“护学岗”值勤人员是否到岗到位;8.校园安全会商研判、定期通报、联合整治、联动处置机制是否建立;9.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是否按规定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三)食品安全。1.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全面落实;2.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落实;3.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做到定期开展;4.食品采购追溯体系是否建立;5.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是否落实;6.陪餐制度是否按规定落实;7.明厨亮灶是否全部落实。

  (四)校车及交通安全。1.拼装车、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接送学生现象是否存在;2.相关部门是否定期开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整治;3.校车是否按审核确认的线路行驶且行经线路无危桥、危险路段;4.校车是否安装随车视频采集设备且无超速超载问题;5.上学放学高峰期间校门口交通是否有序;6.校园内交通管理是否有序、安全;7.学校组织的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是否经严格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五)建筑与施工安全。1.学校建筑(含附属设施)安全状况是否定期开展排查监测;2.违规使用D级危房的问题是否存在;3.对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遭受雷击、基础沉陷等区域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4.学校在建项目施工场所是否严格实行隔离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5.应对极端天气、旱涝灾害机制措施是否健全完善。

  (六)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健全;2.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是否完善;3.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4.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与准入制度是否严格落实;5.实验室安全个人防护与环境保护;6.危险源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转移、处置等环节是否做到全过程监管并建立分布档案和使用台帐;7.实验室安全定期检查与安全巡查机制是否建立并有效落实;8.实验室用压力容器、气瓶、生活用锅炉和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向当地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备案,并依法按期检验并开展安全巡查;9.实验结束后的残渣废液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置。

  (七)实习实训安全。1.学校和实训单位是否对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2.学校和实习实训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有关规定;3.学校是否督促指导实习实训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实习实训单位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

  (八)卫生防疫管理。1.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2.学校是否规范疫情处置流程;3.学校是否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4.学校是否开展健康知识教育。

  (九)网络安全。1.学校是否建立网络安全巡查制度;2.学校是否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3.学校是否及时关闭弃用的系统(含网站);4.学校微信公众号是否明确专人管理。

  四、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以查漏洞、补短板、促整改为治理目标,把抓安全责任落实贯彻始终,把师生安全教育贯穿始终,把风险隐患整治与完善防控机制贯彻始终,努力构建系统有效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一)构建安全责任体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压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风险研判,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人,将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融入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安全工作通报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考核重要内容。

  (二)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根据本校实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生命安全、食品安全、预防踩踏、预防毒品、防溺水、防欺凌、预防网络诈骗等各类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技能。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建立常态化的安全教育机制,将安全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定期组织应对地震、火灾等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升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三)实施风险隐患排查。要对照校园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对校园开展拉网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明确排查项目,细化排查内容,规范排查操作,推动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要针对当前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覆盖教学楼、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礼堂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细化责任区域、细化责任人,力戒形式主义,绝不允许走过场。

  (四)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坚决将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解决。

  (五)组织风险防控督查。坚持学校自查、集中督查、明察暗访相结合,县教教体局将学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各类督查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筑牢风险防控体系。要按照《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建立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相关措施,推动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底前)。全面部署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县教体局和相关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一批学校安全风险整治工作先进经验,问责一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建章立制,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园安全是学校的头等大事,事关师生人身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师生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根本要求,是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的根本举措,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也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障。各校要做到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各校要认真履责,精心研究,细化任务,落实举措,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教育督导部门将辖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整治效果不好的要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及校园安全事件频发的学校,要实行挂牌督办,并启动问责程序。

  XX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完善全县校园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校园安全。根据《银川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全县教育系统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着力提升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应急处置、综合保障等能力,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卫生防疫风险防控。牢固树立和贯彻“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校园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防疫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校园卫生工作机制,加强与属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医教联合体,加强校园卫生保健人员配备,提高校园卫生保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健局)

  (二)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牢固树立和贯彻“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校园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以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为目标,严把校园食堂采购配送、索证索票、存储管理、加工制作、经营销售、人员培训、留样消毒等内防关口的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或综合治理工作,严防校外隐患食品流入校园。逐步实现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险全覆盖,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

  (三)强化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校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和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强化校园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装备和微型消防站建设,落实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各项要求,打通消防通道最后一公里;强化校园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形成消防安全闭环式管理工作模式,及时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落实各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强化师生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师生消防安全处置技能和逃生技巧;强化消防安全家庭教育,构建校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校消防安全防范网络。(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强化道路交通和校车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和校车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和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摸清师生上下学基本信息和安全隐患,根据季节天气变化研判并分析,及时发出安全预警,着力构筑教职员工和家长“思想防线”;严格执行校车运行各项标准和师生上下学“六不六要”(六不:不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助力车;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在机动车道内骑车;不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超速超员等不安全车辆;未满12周岁不骑车上路;不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铁路上逗留;不在道路上追车嬉戏或抛物击车。六要: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走路要走人行道;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原则,杜绝校车驾驶员带“病”上车、校车带“病”上路和师生乘坐带 “病”车辆等违规行为,着力构筑“源头防线”;加强校车GPS定位、全程监控等技防建设,提升管理和防范能力;强化校园门口路面的管控与疏导,严格落实校园车辆管理制度,实施人车分流,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标识、标线、减速带、停车泊位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着力构筑“路面防线”。(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五)强化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备案、使用、废弃处理等手续和程序的规范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逐项、逐量的跟踪可塑;重点落实危险化学品“一监两专三双”(一监指监控设施,二专指专库、专人,三双指双人、双门、双锁)的标准化管理;加强实验室管理员培训,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技能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急处置等水平和技能。(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

  (六)强化校舍和校园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健全日常排查、报告、检测鉴定、加固维修、建档立卡制度,落实防洪、防风、防火、防雷击和防御其他地质灾害的校安工程,重点排查和处置高空坠物和地下各种管网开口坠井,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校舍综合防灾能力。建立长效机制,预留专项维修、维护、检测鉴定资金,落实校舍安全资金保证。(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七)强化防震减灾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体系和演练机制,强化师生对防震减灾认识、宣传和心理素质练习,切实提升师生对防震减灾的正确认识和心理素质,熟练掌握科学的自防自救方法和施救、护理方法;强化师生对生活中各种环境下,自防自救方法和施救、护理方法的研讨与交流,养成良好的观察、思考习惯;强化防震减灾预案建设和修订,确保在校期间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能够用科学的自防自救方法,迅速自救自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强化防震减灾应急演练,在演练中检验预案、完善准备、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科普宣教、提高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

  (八)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加强“护学岗”建设,充分发挥校园周边警务室、治安岗亭的作用,加强校园周边巡逻守护,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根据校园门口的具体环境,科学划设隔离区,安装减速带、阻车器等安防设施,严防威胁校园周边安全等突发事件。对已排查出的校园周边肇事肇祸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密切掌握其基本情况和现实状况,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发生恶性案件;全面加强学校幼儿园“三防”体系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保安、配备校园安防“八大件”、“一键式”报警器、硬隔离防冲撞设施,监控设施升级配套(储存时间90天);围绕门卫定点值守、安全巡查、护校护生、食品监督、疾病防控、秩序维护、应急处置等校园安全工作,组建由专职保安、在职教师、学生家长等人员组成的校园安全管理队伍,全面加强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

  (九)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与公安、市场监管、文化广播、综合执法、烟草专卖等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深化“校园摸排举报、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执法部门精准整治”的合作模式。有针对性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流动商贩不规范经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存在娱乐性经营场所、社会闲散人员在上下学期间在校园周边的部分商铺中逗留,个别商贩向学生偷售香烟、容留学生吸烟、赌博,销售“三无食品”、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及非法出版物,校园周边出租屋人员及消防安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十)强化校园欺凌问题整治。继续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综治办、法院、检察院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贺兰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贺教联发〔2018〕3号)(附件9)文件要求,进一步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有效遏制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校园欺凌事件;对发生的校园欺凌行为要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及时开展调查处置,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立案查处;进一步细化“法治进校园”工作,提高法治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与网信、信访部门的合作,做好“校园欺凌”负面新闻的宣传舆论预防和管控,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制止各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形成全民共育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综治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妇联、残联)

  (十一)强化民办教育机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将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收费等作为集中整治的重点。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师资力量、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方面报备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及时纠正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查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二)强化校园踩踏事故专项治理。完善《校园防踩踏应急预案》,按照“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演练”的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实现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立教师值班制度,在学生上下学、课间休息等上下楼梯高峰时段,安排教师值班疏导,倡导错时、错班上下楼梯。(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各学校)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到2022年**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银川市教育局的总体安排,部署启动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学校依据方案,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全面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车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力争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加强跟踪问效和闭环管理,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根源,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并在全县上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贺兰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统筹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健全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要求,根据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压实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学校主体责任,推动学校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推动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稳步实施。

  (三)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素养。建立校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公告、监测、预警制度,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托宁夏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平台,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校园安全部门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联合治理,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校园安全治理合力。

  (四)提升应急能力。与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根据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编制应对自然灾害、校园火灾、校园踩踏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校园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舆情应对和部门协调机制;按照“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演练”的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实现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校园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校园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为校园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全面提高校园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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