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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以下是本站分享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根据2018年1月23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为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的部署,结合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深化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根据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有利于遏制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镇干部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认真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性,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举措来抓,从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平安,按照上级统一布置,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投入这项专项斗争,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的职能作用,完成各项任务。

  二、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对黑恶势力,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精准摸排、固定证据,将威胁整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胯境等10类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对这些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同样列为打击目标。

  (二)要加强重点人群动态管控,积极做好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戒毒、社区矫正人员(简称“四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吸毒人员教育矫治和管控工作,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尤其是黑恶犯罪分子不少是年轻人和辍学青少年,必须做好校园宣传教育指导工作,完善与教育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定期参加开展教育警示讲座,在未成年中弘扬社会正能量。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对涉毒人员的管控、追踪和摸排工作,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要列入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进一步强化对“四类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里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发挥好网格员的作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告。

  (三)各村、社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利用春节人员回乡之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多动,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各级干部对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举报、采用合适的方法制止,要勇于与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做斗争。

  (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村社干部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建立和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为镇党委、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按照县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扫黑办的工作部署,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根据中共乡委员会关于印发《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岚委[2018]26号文件的要求。为深入开展好我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我村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大局,建设平安脚乌、和谐脚乌,服务和保障全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标,按照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坚决扫除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村辖区内治安秩序稳定,保障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村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配合乡扫黑办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承办其他事项,整理、报送相关的信息材料。

  三、工作重点及目标

  此次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严厉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乡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环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乙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足底、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即使、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一级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工作目标是: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坚决打掉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实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切实提高全村的公众安全感。扫除游荡在我村辖区内,长期以来扰乱社会治安,严重影响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黑恶势力人员。

  四、实施步骤

  1、发现线索、调查摸底阶段。

  从即日起,充分调动村民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党代表等,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重大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并将排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到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摸清他们的活动规律和活动特点,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激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震慑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提高师生、群众依法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认识和能力。

  2、加强联动,集中打击。村委联合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集中摸排黑恶“头目”和“骨干”,力争将其一网打尽。

  五、工作要求

  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要多措并举,标本兼职,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斗争合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和中省相关会议精神,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集中攻坚,巩固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效,把打击与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坚持边扫边治边建,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易肇事肇祸行为是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问题,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辖区精神病人的管理,特别是肇事肇祸及倾向的精神病人员的管理,全面落实精神病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对确诊精神病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开展危险性评估,落实监管级别,按监管级别要求定期开展随访:掌握辖区内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定期梳理动态,摸排线索,发现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病人要随排随报,报告精神卫生机构和派出所,因人施策,采取应急措施,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做好公安管控精神病人和重点人员的随访工作,关注动态病情,及时发现潜在危害,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双向转诊制度,配合精神卫生机构做好精神病人免费施药工作;利用精防网络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的宣传。(牵头股室:疾妇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二)坚决整治职业“医闹”乱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台账,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有固定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并在门急诊、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耐心接待咨询和投诉,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定期开展职业“医闹”线索摸排,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固定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区卫计局将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医疗纠纷挂牌督办。(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三)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贩子”乱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将整治“贩子”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回收药贩子”等谋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即打、稍乱即整,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贩子”的高压态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特别是区级医疗单位,要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可能存在的被“贩子”利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参与“倒号”、“倒床”、“倒药”、私卖药品耗材等现象“零容忍”,一经查实要给予调离岗位、降职、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四)坚决整治“医托”乱象。区卫计局认真履行医疗监管工作职责,将涉嫌雇佣“医托”的机构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坚决打击通过宣传免费体检、诊疗推销保健品或诱骗患者手术等变相“医托”行为。定期梳理分析接到的投诉举报信息和“网络医托”监测信息,发现涉嫌“医托”诈骗案件线索的,及时汇总通报公安机关。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切实提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或与审查内容不一致的医疗广告。要在挂号处、候诊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置张贴警示牌、警示标语,通过广播、滚动电子屏宣传,提醒患者防范“医托”诈骗。要加强保安人员巡逻频次,震慑“医托”。(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五)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建设,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一键报警等设施设备,确保门急诊、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切实做好消防和医院安全防范工作。要从非正常刀枪伤就医人员中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配足配强保安员,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守护夜间值班科室,加强夜间急诊巡逻。二级以上医院还应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对多次反映诉求且有过激言行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及时向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发生伤医事件时,安保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报警。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伤害、劫持医务人员或患者的,应急安保队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断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伤人员。(牵头股室:政法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8月)。各单位按照当地党委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周密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第二阶段(9月-10月)。全面摸排梳理整改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存在的行业乱象,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集中力量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整治乱象、打击黑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终达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目标。

  (三)第三阶段。(11月-12月)。巩固并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将专项斗争中一些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固化成为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区卫计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工股(见附件)。各单位要参照局机关工作模式,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是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每项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部门协同,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对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完善监管制度,对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四)强化督导,严格追责。区卫计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平安医院建设考核体系。对群众反映突出、关注程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事项,依法挂牌督办、及时解决。区卫计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平安医院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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