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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进入后脱贫时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是“十四五”时期我国“三农”工作的一项新的重大任务,是后脱贫时期乡村振兴的新起点、再出发,也是事关巩固脱贫成果、顺利地转入乡村振兴和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年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方案

  “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今年既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年,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历史交汇期、政策过渡期、工作衔接期,要推动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谋划、有机结合、接续推进、共见成效。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脱贫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条件、重要基础和坚强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以前所未有之决心、前所未有之力度、前所未有之规模、前所未有之投入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贫困人口从2012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2019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连续7年每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贫困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这些成就既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更是推动乡村振兴,解决好“三农”问题,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的有力保障。

  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取得脱贫攻坚全面、彻底、决定性胜利的根本策略,因此必须强化战略思维,注重工作统筹,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并不断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要通过学习认真领会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党领导“三农”工作的新思想、新方略,深刻理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都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题中应有之义,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目标同向、工作接轨、阶段接续,因此要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思路的精准对接。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深入总结、广泛借鉴、充分运用脱贫攻坚工作形成的先进理念、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理论支持、工作借鉴和实践动力,实现两项工作同向发力、一体推进、共同发展。

  2020年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誓师大会精神,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果,确保2020年全面脱贫、全面小康,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根据《铜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2020年度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扶领办发〔2020〕9号)及省市关于制定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以全县剩余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已脱贫人口不返贫和非贫困户不致贫为目标,以整体推进美丽乡村、卫生乡村、清洁乡村、文明乡村、平安乡村“五村联创”为总抓手,以巩固提升为基本任务,以脱贫困达小康为基本目标,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统揽、全面推进。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巩固提升,保持现行脱贫攻坚帮扶机制,对已脱贫户查缺补漏巩固脱贫成果,对未脱贫户补齐短板全面达标,做到应扶尽扶、应扶必扶,确保全面小康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二)坚持精准巩固、对标提升。精准锁定帮扶对象,瞄准困难群体,进一步提高扶持政策的针对性、连续性和扶贫机制的稳定性、可持续性,提升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自主意识,确保“三个落实”再走深,“五个一批”再发力,“六个精准”再见效,稳步提升贫困群众认可度。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扣“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和扶贫领域薄弱环节重点,根据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巩固提升方案,分类推进小康教育、小康医疗、小康住房等专项行动,进一步高质量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

  (四)坚持群众主体、内源发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德、扶能相结合,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充分调动群众脱贫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扬群众自立自强精神,树立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面貌的精神,逐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1.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按照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服务能力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馈好的标准,充分发挥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基层组织达标、乡村干部能力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等专项行动,选优配强乡村基层力量和“领头雁”,锻造新时代“五好”支部,着力提升乡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强化示范带动。以新时代“五好”支部创建为总载体,不断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执行县领导包乡、副科级以上领导包村、工作队到村、帮扶干部到户、第一书记到岗的“两包三到”工作机制,调动一切力量和资源向脱贫攻坚一线聚焦和倾斜。三是构建村集体经济建设新格局。大力推进“村社合一”,按照“支部搭平台、资源架桥梁、产业做纽带、市场增收入”要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党员干部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业绩与村干部报酬、绩效考核挂钩,调动村干部谋发展、抓发展和干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强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对运转不力、引领带动效应不强的村级基层党组织及时调整和充实。通过项目扶持、产业扶持,把基层党员干部培养成村级主导产业带头人;将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产业致富带头人充实和吸收到村支两委,培养成基层党员干部,培育更多的村级脱贫攻坚领头羊。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一是切实做到“三个不变”。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保持三级作战指挥体系不变,继续保持乡镇党政正职稳定。坚持摘帽不摘政策,继续落实好上级脱贫攻坚惠民政策,确保扶贫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全面开展挂牌督战,对全县还有未脱贫人口的335个村逐一明确挂牌督战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驻村帮扶力量不减,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不撤,保持帮扶干部与贫困群众的结对关系。坚持摘帽不摘监管,继续保持县乡督导体系不变、队伍不撤、力度不减,持续开展检查工作。二是完善驻村帮扶巩固机制。进一步完善驻村管理办法,把驻村工作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进一步明确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职责和任务,促进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化、长效化。三是加强帮扶干部培训。充分用好“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农民讲习所”等平台,结合“请进来教、走出去学”方式,对乡镇干部、村“两委一队三个人”进行分类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轮训工作,着力增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能力。四是推进驻村帮扶“三落实”。围绕抓党建促脱贫、抓产业促增收、抓政策促落实、抓扶志促动力、抓环境促提升等重点内容,拟定驻村帮扶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三清单,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筛查,持续推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和工作的落实。指导驻村工作队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督促驻村干部认真写好驻村工作日志、民情日记,做实各类工作台帐,切实提升帮扶工作实效。五是激发驻村帮扶动能。加大驻村工作队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惠及民生等方面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挖掘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提炼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强化驻村帮扶工作舆论引导,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充分用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怀激励机制,优先提拔使用表现突出的驻村帮扶干部,落实驻村干部保险、体检等关怀措施,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3.实施好乡村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消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生活,提升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能力。一是注重建章立制。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面推进移风易俗,着力推动美丽乡村、卫生乡村、清洁乡村、文明乡村、平安乡村“五村联创”,提升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能力,强化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二是注重典型引路。进一步发挥好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等阵地作用,持续深入开展感恩教育、法纪教育,切实增强群众内生动力。定期组织开展道德评议,开展星级文明家庭评定、“三最三好”(最美母亲、最美家庭、最美干部、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善行义举,通过媒体报道、发放奖牌、在村级文化场所进行通报表扬等形式宣传,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三是注重文化引导。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坚决抵制装穷争利、好吃懒做、“等靠要”等不良风气,引导和激励群众争做勤劳、简朴、自强、上进的典范,实现物质与精神“双脱贫”“双提升”,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四是注重法治教育。持续整治“村霸”问题,严厉打击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国家信用体系,对不履行赡养义务、抚养责任、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员进行打击,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4.培养好群众自我发展潜力。一是选树典型。将扶贫与扶德、扶志、扶智、扶能相结合,组织开展“三比三看”评比活动,通过“比产业,看谁家增收致富快;比技能,看谁家脱贫致富能力强;比干劲,看谁家精神状态好”,树立自主脱贫、率先小康示范户,充分发扬典型带头作用,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二是给予奖励。制定激励措施和奖补政策,加大对自主脱贫、率先小康示范户的表彰和奖励,通过“赚奖金、赠技术”等方式,形成奖励先进的鲜明导向,充分调动群众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稳定脱贫、持续致富的长效机制。三是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加大对脱贫致富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广泛报道脱贫攻坚典型示范户的新观念、新思路、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学习先进、宣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树立人人想脱贫的正确导向,让贫困群众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和进有目标,坚定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二)夯实群众持续增收基础。

  1.做实产业帮扶。以500亩大坝建设为抓手,构建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的农业经营体系为目标,以生产组织、市场导向、激励保障为主导,着力构建“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新型生产合作机制。一是做大做强“2+N”产业。用好用足产业发展子基金、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围绕500亩以上坝区建设,大力发展肉牛、花椒主导产业,做特做优茶叶、生态畜牧、精品水果、中药材等产业,把500亩以上坝区建成特色优势农业高产高效示范区。二是完善资源盘活机制。认真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鼓励和引导农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通过租金动态调整、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办法,实现资源、资金、资产、劳力等生产要素向合作社聚集,大力推进主导产业和坝区产业发展。三是创新合作社发展机制。围绕“八要素”抓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村社合一发展模式,加大财政、信贷、保险等政策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鼓励农户联合建设合作社、合作社联合办企业、企业联合对接大市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四是优化带贫益贫机制。积极引导合作社参与全链条生产、订单式生产、托管生产、跨村式联合生产、扶贫车间合作生产等多元化生产,努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经营+贫困户分红”稳定脱贫机制,大力推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发展产业模式,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加大对入股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的审核把关,引导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各环节,提升群众产业发展能力。五是加强产业工作调度。建立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报告工作机制,各产业专班对产业发展情况实行周调度,精准作好指导,并及时将调度情况梳理后上报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扩大就业帮扶。一是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根据群众意愿,结合产业发展、企业用工需求、劳动力接受能力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致富带头人培训、合作社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二是加大劳务输出。推广“精准培训+劳务输出+跟踪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省内外劳务交流协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人力资源市场用工形势及企业用工趋势,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增加脱贫户工资性收入。三是搭建用工平台。认真组织开展“留雁行动”,为群众收集推荐用工信息,举办专场招聘会,为群众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鼓励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四是加强就业援助。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场地租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稳定就业补贴,以工代训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鼓励劳动力创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发保洁、公路养护等公益性岗位,提供就业补贴援助,引导弱劳力从事村级道路维护、水电保障、保洁绿化、森林管护、养老服务等工作,帮助脱贫户就近就业。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移民局、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3.深化扶贫协作。一是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争取力度,力争到位帮扶资金4000万元以上,将帮扶资金向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剩余贫困残疾人口等方面倾斜,引导150名贫困人口到江苏就业,帮助1300名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二是深化园区共建工作,继续争取帮扶城市人才、管理要素等向园区聚焦,争取新增引进1个以上企业入驻园区,提升帮扶实效。三是充分利用对口帮扶城市资源,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认真谋划和抓好消费扶贫工作,建好直供苏州等东部对口帮扶城市农特产品基地,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助推“德货出山”。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业和商贸局、县移民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4.强化兜底保障。一是加强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核查,健全和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强化两项制度衔接,特别对“两无”贫困户家庭要落实好低保保障政策,认真抓好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加大对农村残疾人扶贫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进行救助,着力完善临时救助对困难群众的救急救难功能。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残联、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1.安全饮水不愁。一是以“人人喝上安全水,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目标,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拉网式大排查,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坚持立行立改,加快完善饮用水水源设施和输水管网建设,加大城镇供水向周边村寨延伸扩展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供水保证率,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二是全面落实“以水养水”管理长效机制,长期开通县乡村三级饮水安全专线服务电话,常态化监测饮水安全保障,提升水质保障,确保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达标。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义务教育有保障。一是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各级教育资助政策,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学校建立“一生一案”,精准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应助尽助。二是启动教育信息化工程,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有效化解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全力打造智慧校园。三是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教育扶贫,鼓励社会爱心人士“一对一”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确保适龄儿童不因贫辍学。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3.基本医疗有保障。一是继续落实健康扶贫“三保险、三救助”政策,精准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参保定额资助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力度,严格执行“三重医疗保障”政策。二是继续开展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7个大病救治,分批次将罹患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和艾滋病机会感染的贫困人口纳入大病救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办理慢病证。三是深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慢病患者健康管理,定期提供医疗服务,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严格执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确保县内县外就医患者及时报销结算各项费用。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4.住房安全有保障。一是加强农村住房安全状况监测,按照保障安全与完善功能相结合要求,全面消除农村住房(特别是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隐患,补齐基本居住功能,保障基本卫生健康条件。二是开展危房改造“回头看”,围绕目标任务、改造质量、验收程序、档案管理、补助发放、有无漏改等情况开展自查,查缺补漏完善工作,完成新增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四)深化防贫预警监测机制。

  1.持续抓好防贫预警监测工作。以“两不愁三保障”、农村安全饮水为基本标准,实行分片包保、动态管理,建立起详实可靠的巩固提升监测数据库。一是把现有政策作为第一重保障。继续落实好产业扶贫、就业培训、创业支持、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政策措施,通过产业就业、低保保障等增加困难群众家庭收入,通过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教育资助等降低医疗教育刚性支出,通过补齐短板保障住房饮水安全,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每一户监测对象,实现“一增一降一保障”。二是把公益资源作为第二重保障。整合各类资源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春晖社”等资源,积极争取公益力量支持,根据扶持对象因病、因学、因灾等所需,有针对性补足政策空白点,破解财政资金投向非贫对象的障碍。三是把防贫救助作为第三重保障。建立县级防贫救助资金池和乡(镇、街道)防贫救助资金池,对大病、大灾等监测对象通过政策和公益扶持后,依然存在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按照“既不降低扶持标准,也不吊高群众胃口,防止陷入福利陷阱”的要求,由扶贫部门组织及时启动“防贫救助”项目进行救助。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就业局,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持续抓好精准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并实时监测、筛查、走访、研判,通过有效措施有效防止边脱贫、边返贫。二是深入开展“回头帮”活动,对已脱贫户逐户制定巩固提升方案,进行分类扶持、定期回访,及时解决脱贫人口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定期开展贫困户入户信息采集工作,实时掌握贫困人口就业、就医、就学情况,及时了解贫困人口自然增减情况,确保贫困户线上线下信息保持一致,提升贫困户信息精准度;四是强化数据比对工作,对贫困户数据逻辑进行筛查,提升国办系统数据质量。五是持续做好贫困户档案资料工作,收集完善贫困户2020年“档袋卡”资料。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五)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服务。一是完善后续五个体系。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设施齐全”要求,建设标准化公共服务站,配齐配强服务工作人员,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推动搬迁群众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设托管中心,为老人、儿童提供护理、照管等服务;建设文化娱乐中心,丰富群众文化精神生活,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安置规模,合理调整优化安置点学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布局,满足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入学、看病需求。二是盘活“三块地”。将搬迁户原居住地的宅基地、承包地、林地“三块地”进行打包开发,除现行享受的政策不变外,培育引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农业种养殖和林果经济,增加搬迁群众收入。三是激活“新区资源”。盘活安置点各种资产、资源,采取“公司+合作社+搬迁户”模式,充分利用门面、商铺、停车场等资产,通过招商引资、独立经营等方式进行商业营运,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四是开发就业岗位。研究制定优惠扶持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中小型企业入驻安置点,积极发展和壮大扶贫车间,为搬迁户提供就业岗位。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搬迁户给予培训、金融等政策扶持。五是深化“三个全覆盖”。推进土地复垦增减挂钩、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项目“三个全覆盖”工程,将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25度以下的坡地转化为经济林。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县移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全面落实“组组通”公路养护管理措施,推进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改造和危桥改造工程,统筹抓好连户路、庭院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寨。二是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加快改善农村用电条件,提升农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实现所有村动力电全覆盖。三是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五大工程,对常住30户以上的农村实现双网覆盖,加快自然村宽带接入步伐,大力推进宽带提速、降费、扩容、增效,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责任领导:张 文

  牵头部门:县交通局、县工业和商贸局、县供电局

  责任单位: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县委主体责任、政府主抓责任,成立德江县2020年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定期召开会议,检查督导后续帮扶和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要各尽共责、协调配合,为巩固提升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强化资源保障。健全脱贫攻坚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扶贫投入作为优先方向予以保障,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引导项目、资金和资源向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倾斜。要认真落实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跟踪审计,规范扶贫领域融资,强化成效评价,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要充分发挥党政人才、专业人才、乡土人才引领作用,选优配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抽调农林业技术骨干,选派科技特派员,组建产业脱贫技术服务队,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三)强化统筹统揽。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统筹调度力度,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检查,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与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步小康、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认真落实巩固提升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各项措施落地,为实现同步小康、衔接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要将中央巡视、国考、省考和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抓手,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着力抓好整改落实,通过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各牵头单位要定期梳理巩固提升措施落实情况,每月30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上报县扶贫办,并于工作完成后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报告、佐证资料,确保全面完成巩固提升任务。

  (四)强化考核问责。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对完不成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任务的,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作为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县纪委监委要定期对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检查,加大的督查问责力度,进一步找准差距、补齐最后短板,运用通报、表态、淘汰、问责“四项倒逼办法”,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2020年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方案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和最艰巨的任务。截至2月底,全国有780个贫困县宣布摘帽或正在进行退出检查,占全部贫困县的93.8%;有9348万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占全部贫困人口的94.4%,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的10.2%降至0.6%,标志着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

  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面临挑战

  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要高质量地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还面临着不少具体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93.8%的贫困县摘帽,标志着我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基本解决了,但人口贫困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截至2019年底,全国还有551万贫困人口没有脱贫。剩余的这些贫困人口大多是年龄偏高、缺乏劳动能力等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上需要依靠社会保障兜底来脱贫。

  二是94.4%以上的贫困人口脱贫,意味着我国的绝对贫困问题基本解决了,但相对贫困将长期存在。我国现行贫困标准是以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不变价为基准,这只相当于我国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应该说,刚刚超过贫困线的脱贫人口的收入水平还很低,还有部分收入略高于现行贫困线的非贫困人口,都属于低收入群体,还处于相对贫困状态,都需要相应的政策扶持。

  三是脱贫攻坚战使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大幅度提高,但存在收入不稳定的风险。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收入构成中,政策性收入占比偏高,许多地区甚至一半左右是转移性收入,包括小额信贷政策支持的扶贫产业分红收入等。为期三年的小额信贷政策即将结束,而较多的扶贫产业由于前期分红比例过高、经营不善等原因难以可持续发展,转移性收入面临锐减的风险。在有些已脱贫的地区,产业基础比较薄弱,就业不够稳定,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风险。

  四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慢性病人转为大病病人的概率较高,很多家庭存在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和看病支出进一步提升的风险。有些省份贫困人口最初建档立卡时因病致贫的比例在50%以上,家中有慢性病病人的比例在70%以上。这些慢性病病人随着患病时间延长存在较高转为大病的风险,从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进一步增加治病支出。近年来,各地在实施健康扶贫的过程中,大力建设三级医疗体系、开展家庭签约服务和慢性病救助等一系列措施,但部分村屯缺医少药、重签约轻服务、慢性病救治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没有完全避免。

  五是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部分现有安全住房的脱贫户存在住房再次变为危房的风险。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房屋改造的比例较高,其中早期改造的房屋大多采取“穿衣戴帽”、简单维修等方式,有些房屋已有不同程度破损,可能再次成为危房;后期改造的房屋特别是重建的房屋主要是简易房。

  不仅如此,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富裕生活总要求,上述收入偏低人群还有较大差距。从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来看,仍然需要大幅度地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因此,探索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有效路径,促进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才更有实质意义。这也是今后促农增收的难点。

  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

  在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的基础上,特别是在多数省份提前一年实现了贫困县全部摘帽之后,今年的工作重点是要全面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的质量,增强脱贫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一要认真总结脱贫攻坚所取得的成就,提炼各地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把行之有效的扶贫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全面推广并进行延伸。特别是将一些业已成型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二要认真做好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的后续帮扶工作,稳定脱贫攻坚政策,特别是乡、村两级一定要稳定低保政策,不能脱贫后就撤销某些低保户补助。按国家要求认真落实对不稳定脱贫户、接近贫困户水平等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容易返贫和存在致贫风险的人群提前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三要继续强化健康和教育扶贫政策。规范和加强对慢性病人的签约服务,定期对慢性病人开展身体健康检查,加强村级卫生室和村医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建档立卡人口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措施。帮助建档立卡农户及其子女养成健康的饮食、卫生和起居习惯,增加对贫困子女上学的教育补助,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享受教育的基本权益。四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新出现的住房安全隐患,通过维修、重建、租赁等方式解决这些农户的住房安全保障问题。

  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重要途径。在当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要积极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目标任务、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有效衔接,使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要通过脱贫攻坚努力为贫困地区奠定乡村振兴基础。四年多的脱贫攻坚战大幅度提高了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水平,改善了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强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贫困治理能力,这些变化和成就奠定了贫困地区乡村振兴的起步条件,今后应结合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全面完成我国脱贫攻坚任务。

  二要通过乡村振兴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的脱贫质量。三年来的乡村振兴实践,各级政府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制定出台一系列推进乡村振兴的规划、指导意见、行动实施方案等制度和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现已取得初步成效,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在解决了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后劲,今后贫困地区实施乡村振兴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提升脱贫质量。

  三要以产业发展为重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多元化有机衔接。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是重点;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因此,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在生态环境、体制机制、乡村治理、公共服务等全面衔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产业衔接,努力把帮助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增加收入的扶贫产业做强做大,促进扶贫产业升级和乡村产业兴旺。

  随着90%以上的贫困县退出摘帽和贫困人口脱贫,我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和农村人口的绝对贫困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村贫困问题就完全、彻底消除了。当前和今后还将长期存在农村贫困问题,但贫困内涵将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变,贫困表现将由经济贫困向多维度贫困转变,反贫困工作仍然是今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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