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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街道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年街道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及全省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净美三秦”攻坚战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推动我县农村人居环

  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延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及《黄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点突出、集中整治。一是保洁净。按照“八清一改”的基本要求,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村庄干净、整洁、清爽。二是无污染。无厕所、畜禽粪便形成的臭气,无污水乱排现象。加大对农业投入品污染源防控力度,逐步减少原有污染源污染量,坚决杜绝形成新的污染。三是环境美。总的要求是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等,做到让环境变优美、让村容变靓丽、让乡村更宜居的有效融合,一体化推进。

  (二)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充分考虑村庄发展变迁趋势,合理确定村庄类型,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科学制定村庄整治目标任务,下功夫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三)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特色。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慎砍树,禁挖山,不改河,少拆房,保护乡村美景,留住田园乡愁。

  (四)坚持典型示范、抓点带面。以铁路、国省道路、主要河流沿线和城镇周边村庄为重点,从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并建立村庄清洁和维护长效机制,稳扎稳打、渐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坚持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项目时序,坚持清洁村庄环境与转变村民观念相结合,加强健康生活方式、卫生生活习惯的宣传教育,鼓励村民积极投身美丽家园建设。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农村人居环境。

  (六)坚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牵头,镇办落实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措施,建立上下联动、镇村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工作目标

  2019年以建设美丽宜居村、生态乡村为目标,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20年,实现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道路畅通便捷,垃圾处理体系完善,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并实现粪污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美丽宜居示范村达到行政村总数的30%以上,生态乡村建成率达到100%目标。

  (一)创建美丽宜居村。按照每年10%以上的村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要求,2019年全县创建1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1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目标;2020年全县计划创建18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目标(省、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待省、市下达任务后按要求落实)。

  (二)创建生态乡村。按照每年30%的村建成生态乡村要求,2019年全县实现30个村建成生态乡村,2020年全县计划建成20个生态乡村。

  (三)推进“八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一是2019年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85%以上,2020年实现垃圾转运处理90%以上;二是2019年主要河流沿线和重要水源保护地、人口集中并形成污水径流的村庄建成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三是规范畜禽养殖场所,实行人畜分离,严禁将畜禽粪污直接排放,实现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四是2019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

  (四)完善镇村规划。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落实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完善镇村规划,确保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实现乡村振兴规划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县域垃圾卫生填埋场和中转站,全面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镇或县处理”运营模式,推广“垃圾兑换银行”治理新模式,合理处理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使农村垃圾治理实现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的五有标准。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方式,禁止露天堆放和直接焚烧,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各类处理工艺和设施,杜绝城镇垃圾非法向农村转移。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及村庄内部、道路两侧、河道沟渠、房前屋后的陈年垃圾,规范整理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柴堆、杂物堆,实现堆放有序、整齐划一。(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财政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二)厕所粪污治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引导农村新建住房按照《延安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技术指南》规定的标准,建设完整的上下水道水冲式、双瓮漏斗式、三格化粪池式、粪尿分集式、三联通沼气式等5类无害化卫生厕所,条件便利的村庄改建水厕,人口居住较集中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推进旅游乡村景区厕所建设。将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效衔接,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专业化企业或个人进行改厕及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有条件的村庄,要将厕所粪污与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或进行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县卫健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旅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考虑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广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根据村庄规模、住户集中度等因素综合比选确定分散处理方式。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工作,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监管责任。(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务局、教育科技体育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四)村容村貌改善工程。加快推进村组道路建设,硬化村庄巷道、入户道路,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依照现有道路布局形态,不搞大改线大加宽,对不同的道路采取不同的铺装方法。大力开展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清理村庄内部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物品,拆除破损废弃房屋等建筑,开展废弃宅基地复垦。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建农房推广应用《陕西省特色民居示范图集》《延安市农村房屋推广图集》,突出乡土地域特色,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建立健全传统村落保护体系,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品质。推进村庄绿化,以本地乡土苗木和经济果木为主,开展乡村道路、河道、沟渠、房前屋后绿化,引导农民义务植树,实施村庄四周林带建设,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提升巩固农村饮水安全,将城镇供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实现公路、河流沿线人口集中的村庄自来水全覆盖,偏远人口集中村庄采取打配机井、建设高位蓄水池等形式实现统一供水,人口居住分散村庄采取建设水窖的形式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推广新能源路灯,村庄主要巷道、公共场所实现照明亮化。(牵头部门:县住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交运局、财政局、文旅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五)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充分结合我县村庄整合、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全面完成县域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积极推行多规合一,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做到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突出村委会和村民在规划编制中的主体作用,让村民了解规划、熟悉规划、认同规划、参与规划,实现村民对规划要求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加大规划监督实施力度,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对违反规划的行为,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牵头部门:县住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镇村要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创新建设运营管护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牵头部门:县经发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1月1日—3月31日)。制定黄陵县2019—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摸底、规划等具体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阶段(4月1日—10月31日)。5月25日前完成村庄及道路绿化;9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卫生厕所治理、生活污水治理;10月底前完成特色产业建设、村庄道路硬化、住房改造、文化广场建设、村庄美化、村庄亮化。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月15日—12月20日)。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黄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黄办发〔2018〕20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职能划分,黄陵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到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由局长党永红兼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负责、部门推进、镇办落实的要求,根据本方案制定措施,密切协作配合,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黄陵分局、卫健局、交运局、水务局、教育科技体育局、文旅局、财政局、考核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大配套项目争取协调力度,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各镇办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发挥村民作用。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农民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将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党员干部监督等方式,弘扬乡村新风,督促纠正不良风气和陋习,引导农民追求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扎实开展文明镇村、文明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创建评选活动,以先进典型为引领,弘扬传统美德,凝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正能量。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形成以县为主、中省市补助的资金投入体系。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利用现有融资平台,协调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探索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四)扎实有效推进。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并提炼符合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切实加强工作指导,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积极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示范镇,辐射带动全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五)严格考核督查。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县委、政府报告并通报。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将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列入常规督查内容,组织督查组开展定期督查。

  (六)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争上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2020年街道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湘办发〔2018〕2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益办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统筹,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对接污染防治和精准脱贫攻坚战,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突出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乡风文明提质“六大行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打好乡村振兴的第一仗,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人居环境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加“美丽、富饶、幸福”新龙光桥。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共享乡村振兴成果。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程度差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要求,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建设标准和技术模式,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全面推进,不搞一刀切。

  坚持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安吉、黄岩等地区先进经验,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整体规划,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发挥试点示范的引领作用,带动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防止一哄而上、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坚持突出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强化湖湘文化元素符号,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塘)、少拆房,彰显乡村、自然、本土特色,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坚持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三)目标任务

  整街道推进,重点突破。全区打造以银城大道、智慧农业第一村和农业嘉年华沿线为核心区的高标准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片,简称“十村示范”村(美丽村庄创建村),宁家铺村等属于示范村范围。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乡风文明风气持续好转,农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确保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有较大提升,所有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较为普及,村庄日常保洁机制基本建立,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村内主要道路基本硬化,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二、重点任务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加快农村生活垃圾五年专项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稳定高效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不断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对河道水面漂浮垃圾及河湖沿岸垃圾进行清理整治,集中整治“垃圾山”“垃圾岛”“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和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严禁露天焚烧、随意倾倒填埋垃圾。因地制宜逐步建设(购置)150个村庄封闭式垃圾收集点(箱),拆除所有农村敞开式垃圾池;推进街道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新建石笋片区垃圾中转站,确保街道垃圾中转站全覆盖,并对中转站产生的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达标排放。在全街道逐步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建立高效可持续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机制,迎接国家、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

  (二)农村厕所治理行动。推进农村厕所改革,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改造(新建)农户卫生厕所。农村新建住房、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民安居工程同步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饮用水水源地、风景区、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小的村庄,加快推进户用无害化厕所建设和改造,通过推广使用三格(四格)式化粪池或技术成熟、成本低廉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区域按照群众自愿、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开展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村部、村级活动中心和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的村庄,应配备无害化公共厕所。完善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并通过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卫生厕所,有效管理和使用无害化粪肥,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的有效衔接。2018年开展农村厕所情况摸底调查,完成部分卫生厕所改造(新建)。2019年,按照摸底数据,完成区分配的改造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全街道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新建)任务。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根据各地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鼓励采取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工艺,推广农村生活污水统筹治理,并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重点推进环湖沿河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纳污范围内的污水收集,强化运行监管,达标排放。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重点任务。

  (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探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新模式、新体制、新机制。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禁养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关停退养或搬迁。加快推进畜禽适度规模养殖,2020年底前,各村(社区)规模畜禽养殖比重达到5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2018-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70%、75%、90%。各村、社区病死畜禽无害化贮运收集处理全覆盖。推进渔业生态健康养殖,规范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的水产养殖行为。采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水平。2018-2020年,全街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3%、84%、85%。对地膜和废弃农药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五)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实施“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工程”,重点整治集镇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现象,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及时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开展“空心房”整治,拆除残垣断壁,复耕复绿,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2019年底,全街道完成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加快推进入户道路建设。实施“特色民居工程”,以城镇通道、集中居住区建设为重点,建设改造具有益阳风貌特色的农民住房。鼓励开展装配式建筑在农村推广应用。实施“农村美化绿化亮化气化工程”,引导各地选用本地乡土树种,在村庄周边、庭院宅旁、村内道路河渠两侧栽植树木,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70%以上村庄达到绿色村庄标准。对村庄古树名木挂牌建档,挖掘和发挥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积极引导和推动在农村主要出入口、主干道和公共活动空间合理设置路灯。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和区乡全域推进试点工作,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达标村。持续推进全街道贫困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街道覆盖工作任务。

  (六)乡风文明提质行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有效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增强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节俭意识和法纪意识。街道建立党员干部移风易俗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文艺作品敦风化俗的作用,指导扎实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让文明新风融入农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村要依托红白理事会,建立完善婚丧喜庆操办流程、标准等章程,完善以移风易俗和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逐步减少乃至消除“天价彩礼”,倡导婚礼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新风尚,营造孝老爱亲、厚养薄葬、崇尚文明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及精神文明建设,整治农村“黄赌毒”现象,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引导乡风持续向善。

  三、健全管护机制

  (一)加强农村规划管控。建立健全街道规划建设管理机制,配足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每个村庄都要编制规划,坚持“统筹编规划、开门编规划、驻村编规划”,加强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水利、林业等规划的统筹衔接,推进“多规合一”,整合相关政策和资源,因地制宜,分类制定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村庄规划与乡村振兴规划的统筹衔接。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同步加强批后监管。2019年完成9个村庄规划,全街道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50%。2020年底前,实现全街道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村庄规划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二)加强公共设施管护。明确各村(社区)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林业、水利等到村项目,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原则,合理确定政府、村集体和农户出资责任,并承担相应建设和管护职责。对污水垃圾集中处理、无害化卫生公厕等农村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护由政府出资;对户用厕所改造、户用小型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由农户适当出资、政府给予奖补,日常管护以农户为主;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及道路硬化等建设,由村集体、农户适当出资,村民投工投劳,政府给予奖补,日常管护以村集体为主。配备村庄保洁员,建立村庄日常保洁制度,建立运行监督和激励机制。街道办事处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工作经费和设施建设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进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模式。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保障运营单位获得合理收益,综合考虑污染防治形势、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完善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建筑工匠培育工程”,开展建筑工匠培训,探索建立建房建筑工匠验收制度和公示制度。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道修建、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鼓励推广“四自两会三公开”(自选、自建、自管、自用,村委会、理事会,项目选址公开、理事会选举公开、工程建成后财务公开)建管机制。简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四、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大力推动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议事会为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体的“四位一体”村级治理机制,推动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运作,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等权益。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庄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村民建房、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纳入村规民约,通过村民评议会、环保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

  (三)提高村民文明健康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民文明卫生意识,鼓励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的内在自觉要求,激发农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发挥农村家庭妇女积极作用,带动全家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庭院” 等创建评选活动,以先进典型为引领,明确价值导向,弘扬传统美德,凝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正能量。

  五、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街道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力度,整合上级各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其中,省市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垃圾污水治理、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项目奖补。街道办事处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有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创新土地政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拓宽金融支持渠道。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争取抵押补充贷款,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等农村网点较多的金融机构,在信贷投放计划安排上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倾斜。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建立重点项目配套风险补偿机制,为项目争取大额低息融资创造条件。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加强技术和人才支撑。立足辖区内人才技术,借力落户于湖南城市学院的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和湖南省新型城镇化研究基地等智力资源,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厕所改造、垃圾终端处理、污水治理及村容村貌提升技术标准和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区乡村对接农村环保技术和装备,积极推动智慧农业,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样式“四新”推广应用,提高整治能力和水平。

  六、分步有序实施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村(社区)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照本方案抓紧编制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方向的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责任分工、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容。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因地制宜,务求实效,集中力量解决急需问题,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专项方案,并加强对村(社区)工作的指导。2019年10月30日前,街道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报区人民政府备案。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符合当地实际的生活垃圾污水等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区分不同类型农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在全街道选出村级班子重视程度高、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大、成效好的行政村作为典型示范。

  (三)全面推进整治任务。在典型示范、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要按照整体目标任务,确保2020年任务扫尾、巩固提升,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优先安排贫困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优先整治重要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村庄的生活垃圾污水,加强公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由蔡治平同志任主任,彭寒梅、夏三才、刘彭来、龙旻敏、夏梁、陈月娥为成员,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办公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揽全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和街道各部门要把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作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推动和督导考核,同时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厕所治理等工作。街道财政所要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资金需求,做好资金筹措工作。街道经济发展办要做好项目统筹,争取上级预算内资金支持。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负责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房建设管理等工作。街道水管站负责清淤疏浚河道、沟渠等工作。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街道覆盖工作。街道公路交通管理服务站负责农村道路建设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合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主体责任,统筹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各村(社区)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村委会负责制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街道绩效考核范围。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办法,组织对各街道督导评估和验收,考核评估结果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并按省、市、区要求,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评估。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接受区直有关部门指导,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制定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房管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相关技术模式、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结合实际,按照权限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办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公众号、客户端等网络媒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龙光桥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

  龙光桥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 农村

  生活

  垃圾

  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到2020年,10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并基本建立日常保洁机制 各村(社区)

  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 街道经济发展办、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水管站、街道爱卫办、街道创文办、教育局、街道执法中队

  2 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 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经济发展办

  3 对河道水面漂浮垃圾进行清理整治,集中整治“垃圾山”“垃圾岛”“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和工业污染“上山下乡”。清理河湖沿岸垃圾 街道水管站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

  4 因地制宜建设150个封闭式垃圾收集点,拆除所有垃圾池 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 街道经济发展办、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5 完善街道垃圾中转站建设。对中转站产生的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达标排放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街道爱卫办、街道执法中队

  6 农村

  厕所

  治理 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2019年改造(新建)上级卫生厕所分派任务,到2020年街道90%的农户用上卫生厕所 各村(社区) 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 街道经济发展办、街道财政所、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

  7 开展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村部、村级活动中心和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的村庄应配备无害化公共厕所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街道经济发展办、街道财政所、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爱卫办、街道文体卫站

  8 农村

  生活

  污水

  治理 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重点任务 各村(社区) 街道水管站 街道经济发展办、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街道林管站、街道爱卫办

  9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重点开展洞庭湖区环湖沿河乡村黑臭水体整治 各乡镇(街道、园区)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街道经济发展办、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街道水管站、街道爱卫办

  10 加强污水收集处理,强化运行监督管理,力争2020年达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各乡镇(街道、园区)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街道经济发展办、街道财政所、街道水管站、街道爱卫办

  11 2018—2020年,街道新增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数量分别为5个、6个、7个 各乡镇(街道、园区)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街道经济发展办、街道财政所、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街道爱卫办

  12 农业

  面源

  污染

  治理 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关停退养或搬迁,禁养区有污染物排放的畜禽养殖专业户关停退养。加快推进畜禽适度规模养殖,2020年底前,各乡镇规模畜禽养殖比重达到5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2018—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70%、75%、90%。 各村(社区) 街道动物防疫站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13 推进渔业生态健康养殖,规范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的水产养殖行为 街道动物防疫站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水管站

  14 农业

  面源

  污染

  治理 提高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水平,2018—2020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3%、84%、85% 各村(社区) 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15 对地膜和废弃农药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各乡镇(街道、园区) 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16 在已建成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完善管护机制 各乡镇(街道、园区) 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 街道经济发展办、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17 提升

  村容

  村貌 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到2019年,完成17个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 各村(社区) 街道公路交通管理服务站 街道经济发展办、街道财政所

  18 实施“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工程”,重点整治集镇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现象,集中清理村庄乱堆乱放 街道执法中队、街道公路交通管理服务站

  工信局、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

  19 开展“空心房”整治,拆除残垣断壁,土地复垦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街道经济发展办、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执法中队、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

  20 依法依规有序引导农村村民建房,坚持先规划后建房,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农村建房“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政策”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街道财政所、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公路交通管理服务站、街道水管站、街道林管站、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

  21 推进“特色民居”建设,以街道通道、集中居住区建设为重点,建设改造具有益阳特色的农民住房;鼓励开展装配式建筑在农村的推广应用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街道经济发展办、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街道文体卫站

  22 实施“农村美化绿化亮化气化工程”,引导各地选用本地乡土树种,在村庄周边、庭院宅旁、村内道路、河渠两侧栽植树木,全面实现70%以上建制村达到绿色村庄建设标准 街道林管站 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水管站

  23 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积极引导和推动在村庄主要出入口、主干道和公共空间合理设置路灯 街道执法中队

  街道公路交通管理服务站、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龙岭供电所

  24 提升

  村容

  村貌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省级市级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活动 各村(社区) 龙光桥爱卫办 各有关部门

  25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到2020年力争创建示范达标村1个 各乡镇(街道、园区) 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 各有关部门

  26 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工作任务 各乡镇(街道、园区)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各有关部门

  27 乡风

  文明

  提质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有效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增强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节俭意识和法纪意识。建立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乡村党员干部移风易俗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文艺作品敦风化俗的作用,指导扎实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让文明新风融入农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村要依托红白理事会,建立完善婚丧喜庆操办流程、标准等章程,完善以移风易俗和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逐步减少乃至消除“天价彩礼”,倡导婚礼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新风尚,营造孝老爱亲、厚养薄葬、崇尚文明的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 街道创文办 街道文体卫站等

  28 乡风

  文明

  提质 加快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工作 各村(社区) 街道民政与劳动保障办 街道纪工委、街道经济发展办、街道财政所、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林管站、街道爱卫办、区委宣传部、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29 加强农村法治及精神文明建设,整治农村“黄赌毒”现象,引导乡风向善向好发展 街道综治办 街道创文办

  龙光桥派出所

  30 加强

  村庄

  规划

  管理 推进“多规合一”,加强与乡村振兴规划的统筹衔接,分类制定实用性村庄规划。2018年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达50%,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村庄规划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各村(社区)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31 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同步加强批后监管 各乡镇(街道、园区)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32 完善

  建设

  和

  管护

  机制 明确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各村(社区)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各有关部门

  33 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运行、统一管理的模式 各乡镇(街道、园区)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各有关部门

  34 完善

  建设

  和

  管护

  机制 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保障运营单位获得合理收益,综合考虑污染防治形势、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完善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各村(社区) 街道财政所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经济发展办、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街道经管统计站等

  35 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 各相关部门

  分别负责 各有关部门

  36 组织开展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街道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各有关部门

  37 鼓励推广“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机制。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 街道经济发展办 各有关部门

  2020年街道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3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2020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圆满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根据《南皮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百乡(镇)联创、千村示范”活动》工作布署,集中连片打造一批示范村,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特制定南皮县大浪淀乡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打造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在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最关心的人居环境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和生产生活生态各项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建立机制、久久为功,扎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魅力淀乡”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在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打造列入“百乡(镇)联创、千村示范”市、县两级示范村(市级示范村2个,县级示范村4个),聚焦硬任务、对标高质量,集中连片打造、整体提升,树立标杆、示范带动,加强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荒草清理常态彻底,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村容村貌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运行,全面提升整治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厕所革命质量年”行动,规划好农村改厕进程、改造形式,明确年度工作任务,优先安排沧州市“百乡千村示范村”、排水渠沿岸及环淀村庄推进户厕改造,力争达到整村推进标准,推进厕所清洁卫生长效机制建设,保持厕所消杀常态化减少粪口传播隐患。

  (二)实施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继续搞好农村积存垃圾的清除,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示范村全部达到有完善设施设备、有成熟治理技术、有稳定保洁队伍、有完善监管制度、有可靠资金保障的“五有”标准。

  (三)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各村实际条件,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区域和管控区域,摸清底数,选准技术路径,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简单适用,根据实际情况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建设小型分散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不出户、不出村,无乱泼乱倒、乱排乱放,无黑臭水体,建立常态化收集处理体系,并有效运行。2020年实现全乡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

  (四)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

  做好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做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技术指导,提高装备技术水平,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实现循环生产,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打造优美田园环境。2020年,全乡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五)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荒草清理行动

  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村庄规划科学合理要素齐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村内道路硬化和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全部达标,村庄内外无积存垃圾、残垣断壁、畜禽粪便,无纳污坑塘,无乱堆乱放无荒草丛生现象,铲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从源头预防疾病传播。清理出的空闲场地合理建设小果园、小菜园、小游园。村庄标识宣传栏、广告牌等设置规范,无乱贴乱画乱刻现象,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为民服务办实事,清理芳草优环境”常态化推进,调动更多的机械设备投入,聚焦排水渠两岸、国省干道等重要区域,聚集“四边两间”(路边、沟边、村边、地边和林间、田间)以及院内外、村内外重点部位,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明显提高。

  (六)实施农村街道硬化专项行动

  做好农村主街道、联村公路建设摸底工作,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制定切实措施,确保任务完成。巷道硬化,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降低建设成本,保留地方特色,方便群众出行。

  (七)实施农村绿化专项行动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要求,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绿化美化水平,要求每个重点村营造2行以上环村林带,村内街道、空闲隙地宜绿化部分全部绿化,80%以上农户和单位庭院全部绿化,村边道路、坑塘、沟渠、河堤宜绿则绿,尽快形成景观。坚持“环村有绿带、道路有绿网、街心有绿地,广场有绿荫、庭院有花果”的“五有标准”,加快推进环村林建设,全面提升村庄绿化水平,实现村庄绿化率30%。

  (八)实施村庄亮化专项行动

  制定村庄亮化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做好村庄主街道、村民中心、村民广场、学校亮化,推广使用节能灯和新能源灯。

  (九)实施村庄美化专项行动

  加大农村街道立面清洁,绘制弘扬新时代正能量的文化墙,建立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提高村民文明意识。建设、规范村庄标识、村内街巷标识。2020年50%村庄达到县级文明村标准。

  (十)实施美丽庭院专项行动

  大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庭院内外物品要摆放有序、干净整洁、充满生机,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3.15-2020.4.20)

  召开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及各专项工作方案。各相关站所、各村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工作举措,并召开动员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形成推进合力。

  (二)实施阶段(2020.4.20-2020.10.31)

  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保障工作质量,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乡领导小组要组织好督导。

  (三)评估考核阶段(2020年11月1日-12月31日)

  评估考核分三步,一是各村按照上级要求先自行评估;二是乡镇、县直各责任部门组织专项评估,并参考上级综合督导情况由县委农办汇总;三是做好迎接省和国家评估验收相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统揽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乡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政策保障和督导考核。各站所及包村干部负责专项工作的推进、掌握动态情况和向领导小组反馈情况。各村是实施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工作小组,各村要明确一名主管责任人,组建不少于3人的工作小组,全程负责专项工作推进。二是实行台帐管理,摸清任务底数,建立乡、村工作台帐,工作进度实行月报制度。三是加强工作督导,各包村干部,包片领导专项督导每月不少于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机组织督导。四是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观摩评比,每半年组织一次,大张旗鼓推广先进村庄的经验。

  (三)搞好资金支持

  一是乡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扩宽资金筹措渠道。二是搞好涉农资金的整合,优先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倾斜。三是简化招投标手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特别是村内具备施工条件且能胜任、金额较小的项目,明确资金操作规程,增加灵活性,激发基层积极性。

  (四)落实激励措施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乡政府重点工作,加大对工作落后地区督导力度。对照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估要求,每半年配合省开展一次评估,进行各村排队,评估情况报上级部门,同时与奖补资金挂钩。对年终评估考核排名靠前的村庄给予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村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打印本页】【打印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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