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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 做好我镇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结合我镇实际,通过情景构建的方式,提出不同情景下的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制定本预案。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卫生院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卫生院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方案

  一、强化预检分诊“哨点”作用

  1、预检分诊员,要做好来院患者流调和体温监测。要求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确保所有来院患者必须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

  2、门、急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人要及时呼叫预检分诊员将患者转入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对发热患者全部由预检分诊员引导至定点发热门诊就诊,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

  二、落实首诊负责制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各位接诊医生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

  三、强化重点人群信息监测

  对来院就诊患者问清是否为入境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并建立信息台账并逐日上报。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负责做好健康跟踪随访。

  四、做好发热患者的转运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有明确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发现此类病人后,在做好登记同时,迅速按程序组织转诊。对疑似病例要用负压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查、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转诊疑似或确诊病例。对应转诊未及时转诊而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扩散的,开展责任倒查。

  五、加强院内感染控制

  各科室、各岗位要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目标”,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各科室要经常组织本科室工作人员进行院感相关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院感科要对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定期开展全院培训、考核和演练。

  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服务工作

  1、根据目前疫情状况和医护人员调配等问题,医院暂时取消集中的应急隔离区(必要时恢复),在每个住院病区设置过渡病房(缓冲病区),来收治需住院治疗待排除新冠肺炎且非疑似新冠的患者,以满足这部分患者急诊急救的需要。

  2、各病区的过渡病房应分为两类,一是收治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人,二是收治普通病人的过渡病房。缓冲病区的过渡病房应通风良好,关闭房门,开窗通风,通风不良时,放置可人机共处的空气消毒净化器进行持续空气消毒。

  3、过渡病房除污染区(患者隔离病室)外,还应在隔离病室的相邻病房或在缓冲病区外使用物理屏障隔离出独立区域,用于医务人员脱卸防护用品。

  4、对于流调和初步排查后考虑新冠肺炎低风险的急诊急救患者,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后延误治疗。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住院治疗的,应在过渡病房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5、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及时转到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查和治疗。

  6、门急诊、手术室、儿科、眼科等重点科室管理的具体要求,参照文件中《重点科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执行。

  七、加强病区管理

  对所有患者和陪护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筛查,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后方可收入住院,如不能排除,可安置在过渡病房,要求单人单间隔离;原则上不安排陪护,特殊情况可固定1人陪护,陪护人员也需行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排查和个人防护培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进入病区,与住院患者共同实行封闭式管理。

  患者住院期间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要立即报告院疫情防控办公室,组织会诊,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不能排除的,按照要求转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八、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应对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按照标准预防原则,根据暴露感染的风险、疾病的传播途径和医疗操作可能感染的风险,分级防护,选择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进入预检门诊和过渡病房,要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脱个人防护装备。在穿脱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时,应有专人监督或二人一组互相监督,避免交叉感染。

  九、科室和医务人员管理

  1、科主任为科室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应制定本科室可疑新冠肺炎病例应急处置预案及工作流程,并进行演练。加强科室内部管理,确保科室落实新冠肺炎医院感染防控各项要求。

  2、加强医院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全体工作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出现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要求记录病室及时报告给医院。

  3、医务人员是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自律,不聚餐、减少集中开会,杜绝科室间不必要的人员往来,严防医院感染。医务人员不应穿工作服进入休息室,严禁在污染区饮水、就餐,避免无防护条件下交谈。

  4、医务人员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开本地时,要及时向办公室请假、报备。返回本市后,根据疫情形势和指挥部要求进行管理。

  十、做好空气等环境物表消毒和医疗废物管理。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置和管理。

  卫生院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方案

  一、总 则

  (一)工作目标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肺炎,COVID-19)为新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目前已成为全球性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通过积 极防控和救治,我国境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仅在个别地区出 现局部暴发和少数境外输入病例。由于全球疫情仍在蔓延,且 有可能较长时期存在,新冠肺炎在我国传播和扩散的风险也将 持续存在。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为进一步加强对该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维护社会的稳定,现结合医院实际,修订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版)》《蚌埠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蚌埠市应对新冠肺炎局部疫情工作预案》等。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不惜一切代价抢救生命、救治患者,把宗旨意识转化成为民行动,在疫情面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统一领导、密切协作、联防联控

  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院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联防联控,各部门积极开展防控工作,有效提升抗疫作战能力,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3、预防为主、积极准备、群防群控

  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组织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各项常规工作和防控措施。在做好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持续强化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发挥群防群控优势,稳防稳控,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4、快速应对、精准施策、有序防控

  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检验试剂、消毒药剂等物资储备,强化队伍培训和应急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通讯渠道畅通,做到反应快捷、行动迅速、措施果断。规范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疫情控制、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强经验总结,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巩固防控成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序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和输出。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面指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成立诊疗专家组和护理专家组,负责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疗,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医院各部门职责

  1、应急办:负责防控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演练,组织有关专家研判并提出防控策略建议,负责与市应急办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汇总、报告相关信息等。

  2、医务科:负责组织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疗、转运等技术方案;负责组建救治队伍,组织开展诊疗培训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病情研判,制定治疗方案;负责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入院病人管理,监督完善相关医疗文书。

  3、护理部:负责组织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医疗救治中护理人员的调配,负责组织护理人员开展救治及知识培训以及各病区应急演练;负责核酸采样点的人员调配;负责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病区出入人员的督查及管理。

  4、感染管理科:负责医院内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负责组织院内环境终末消杀;院内感染防护的培训。

  5、防保科:负责核酸采样点的协调工作;负责开展常规疫情、流感病例的监测、报告,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6、药学部:负责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治疗用及消杀用药品的储备供应;参与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

  7、门诊部:负责预检分诊工作及相关门诊应急工作;负责门诊预约诊疗的管理;

  8、办公室:负责做好公文处理、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协调院内新冠防控相关事宜,保证院内通讯工具畅通等。

  9、财务科:负责协调防控应对及应急准备工作中资金安排和保障。

  10、宣传科:负责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中先进事迹的报道,配合做好防病知识宣传。

  11、设备科:负责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所需设备物品及防护用品的储备及供应。

  12、后勤保障部:负责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所需后勤物资的供给及救治期间的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

  13、保卫科:负责维护全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对划定的隔离区,及时提供人员进行安保,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负责院内疑似病人的转运;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协助进行出入口人员体温监测、安康码扫描等。

  (三)疫情预防策略

  1、实现进院对象测体温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全覆盖,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不同人群分流至不同的的通道,做到门诊与住院患者不交叉,有效避免交叉感染。

  2、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诊疗,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减少患者就诊排队时间。

  3、加强医务人员防护,住院病人采取“小单元”“网格化”医疗服务小组管理模式。门诊病人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严防院区人员聚集,大力推行无陪护医疗服务。

  4、收住患者严格执行“一患一陪”免费核酸检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

  5、病区疫情监控小组负责每日监控工作人员及陪护的体温及呼吸道症状。

  6、加强对发热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管理,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和隔离。

  三、病例的发现及处置

  (一)病例定义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二)预检分诊

  1、预检分诊处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设在门诊大厅入口处,中午及夜间设在急诊入口处,负责对发热病人预检分诊;

  2、预检分诊人员对每位就诊病人进行体温监测,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根据动态更新《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分类名单》,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源人群以及发热人群进行分流,并指引其前往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就诊。

  (三)病例发现、报告与处置流程

  1、病例来源及疑似病例前期处置

  (1)发热门诊患者:

  首诊医生对就诊的发热、咳嗽患者,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规定的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仔细筛查,对每一位发热患者进行核酸采样;

  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要立即报应急办、医务科、院感科(节假日报告总值班),同时疑似患者立即单人单间留观室内隔离治疗,院感科组织应急消杀组对现场进行消杀。

  (2)住院患者:

  入院前需固定陪护人员,原则上实行“一患一陪”,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一名陪护,住院期间不得更换陪护。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区前均应完善核酸检测,持阴性报告方可入区;

  如住院患者或陪护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排除其他疾病后怀疑新冠疑似病例的,应立即启动病区新冠防控应急预案,就地隔离,同时立即报应急办、医务科、院感科(节假日报告总值班)院感科组织应急消杀组对现场进行消杀,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3)急诊患者:

  经急诊就诊的住院患者,先完善相关血常规、新冠病毒抗体及肺部影像学检查,入区后暂住病区应急隔离病房,进行核酸采样;

  结合临床表现及检查结果排除新冠肺炎者可转入普通病房继续治疗;怀疑新冠疑似病例者,立即启动病区内新冠防控应急预案,就地隔离,同时立即报应急办、医务科、院感科(节假日报告总值班)院感科组织应急消杀组对现场进行消杀。

  2、疑似病例后期处置

  (1)对于以上来源的新冠疑似病例,隔离后由医务科组织院专家组10分钟(非工作时间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会诊。院专家组根据患者流行病学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以及核酸检测结果作出诊断;

  (2)排除新冠肺炎病例可转入普通病房继续治疗;

  (3)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病例,由医务科负责将专家意见汇总形成专家共识报告院防控工作办公室(应急办)。应急办接报告后立即上报分管院长及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责任科室处于紧急待命状态,保证通讯工具通畅。

  院防控工作办公室(应急办)将相关信息收集、分析、汇总后向市卫健委及区、市疾控中心报告,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4)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相关要求,由医务科负责联系市卫健委急救中心将疑似/确诊病例连同相关救治医疗文件一同转诊至定点医院继续诊治。若出现聚集性病例无法及时转运的情况,由应急转运组将患者先行转运至隔离病区统一治疗;

  (5)暂在我院隔离病区治疗的患者,按照“四集中”原则(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开展救治,对确诊病例进行“一人一案一策”分析研判,适时调整治疗 方案,科学施治,防止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

  (5)加强应急值守,非正常工作时间,院行政总值班承担院防控工作办公室(应急办)职责,院医疗总值班承担医务科职责,护理总值班承担护理部职责,并在院防控工作办公室(应急办)、医务科、护理部指导下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四)诊断治疗应急队伍

  医院成立疫情防控期间院内应急队伍,及时处理应急突发情况:

  1、应急协调组

  组长:张倩茹

  组员:竟雪莹、王胜利、邱菊

  工作时间:由医务科进行处置,联系电话:2054120

  非工作时间:由行政总值班处置,联系电话:2053939

  会诊地点:放射科读片室二楼会议室。

  应急处置队伍负责对新冠疫情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理。医务科及行政总值班根据每日病例会诊专家排班表通知人员参加会诊。发现疑似病例第一时间报告应急处置组,并通知医务科及应急办。

  2、应急诊治组

  组长:钱朝霞

  组员:孙向东、秦永明、张耀纲、刘浩、金强

  联系电话:2064178

  诊治组负责院内发现疑似病例的会诊及诊断任务,第一时间对隔离病房疑似患者开展风险评估,制定救治方案,提出防控策略和措施建议,开展有效救治。

  3、应急护理组

  组长:王飞

  组员:顾有芬、刘伟、宋长春

  联系电话:2051760

  护理组配合救治组对疑似患者进行护理,负责患者核酸采样及日常体温监测,积极参与救治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4、应急消杀组

  组长:李甲

  队员:周莉、孔德荣

  联系电话:2053250

  疑似病例转运结束后,由应急消杀祖负责指导对疑似病例在院区内主要活动地点进行终末消毒。

  5、应急转运组

  组长:李艇

  组员:周海、值班人员

  联系电话:2077812

  经应急诊断专家组讨论并考虑为疑似患者,应急办及医务科迅速通知应急转运组负责患者转运。疑似病例由应急转运组负责转运至隔离病区。

  (五)应急处置基本流程

  出现疑似症状的患者——立即就地隔离——接诊医生第一时间报告院医务科、应急办——应急诊断组开展会诊——根据会诊结果,非疑似患者解除隔离;疑似患者按程序上报——移至定点医院或暂住隔离病区——消杀组开展活动地点终末消毒——治疗组开展针对性治疗。

  四、病例的采样与送检

  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号)》、市新冠疫情应急指挥办公室《关于明确“应检尽检”相关事宜的通知(蚌疫情防控办〔2020〕60号)》要求,发热门诊、住院患者及一名陪护核酸检测免费,所有核酸检测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一)发热门诊患者:所有就诊患者均应在发热门诊采样室进行核酸采样,确保应采尽采,不漏一人;

  (二)住院患者及陪护:所有住院患者及其陪护入区前需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样本采集;

  (三)自愿检测患者:自愿检测患者由急诊内科开具核酸检测申请单后,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样本采集;

  (四)标本采集、运送、存储和检测按二类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原卫生部令第45号)等生物安全相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管理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防保科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对病例分类进行订正。

  六、病例管理和感染防护

  (一)参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院感防控技术指南执行,落实病人隔离、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和医务人员防护等。

  1、切实强化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病例分诊流程和病例分类管理措施,促进医护、病患及陪护人员采取必要的个人预防措施,并建立医院内部督察机制。

  2、加强发热门诊、呼吸内科、急诊等重点科室人员和设备配置,落实首诊负责制,建立发热病例快速排查和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疑似病例及时诊断和及时管理。

  3、对非感染性疾病科室,做好感染控制标准防护,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意识。

  (二)进一步织密医院监测防控网络。做好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消毒剂、发热病人临时隔离室的准备,认真开展在职人员和医院工作外包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人员不能排除新冠者及时报告市卫健委和经开区疾控中心。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新冠肺炎局部疫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 反弹”疫情防控总体策略,按照“科学、精准、有效”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防控领导小组责任,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

  (二)物资保障

  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分配与管理暂行办法》(皖卫财秘〔2020〕31号)和关于印发《蚌埠市卫健委防控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蚌卫规财秘〔2020〕51号)要求,我院制定了《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防疫物资储备方案》,医工部、药学部、设备科、检验科、后勤保障部根据方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及应急资金的筹措工作,对防护用品、救治设备、核酸检测试剂、治疗药品等物资进行动态测算,进行重点采购和储备。同时进一步增强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检测效率。

  (三)技术保障

  救治专家组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应急办、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按照职责要求,制定医疗救治等技术方案,加强对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相关技术培训,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应对新冠的医疗救治水平及应急反应能力。

  (四)人员保障

  做好医务人员力量储备,确保有足够的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救治等工作,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根据需要不断充实应急人员队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员,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正常畅通。启动预案后,各部门各司其职,接到通知后迅速到位。

  (五)经费保障。

  财务科负责协调院内资金安排,为新冠疫情应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卫生院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要求,巩固提升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能力,做好可能出现的秋冬季疫情医疗救治各项准备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

  1.规范设置发热门诊。黄山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定点收治医院为黄山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区人民医院),要在门急诊设置预检分诊点,并在相对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应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所有检查、检验在该区域独立完成。区人民医院要按照秋冬季就诊高峰期诊疗量做好发热门诊诊室、留观病房和防护、消毒等用品准备,确保满足临床需求。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的地址、联系电话应向社会公开。

  2.加强发热患者闭环管理。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区人民医院要实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一体化闭环管理,将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工作紧密衔接。要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査、留观、转诊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发热患者全部由专人负责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二是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门诊,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三是加强病例排查。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还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发热门诊要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

  (二)全力做好医疗救治

  1.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准备。区卫健委指定区人民医院为县级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定点收治医院(以下简称“定点医院”)。定点医院立即成立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组建一线医疗护理队伍和后备队伍,24小时值班待命,按照要求开展疑似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形成管理、医疗、护理、院感、后勤保障等团队的集中救治医院,按照“四集中”原则开展患者的救治工作。

  2.加强诊断与报告管理。病例诊断与报告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断与报告工作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71号)要求执行。定点医院核酸检测阳性标本要及时送市疾控中心复核,经市级疾控中心复核阳性标本送省疾控中心检测,检测阳性者作为确诊依据。

  3.实施定点集中收治。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对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定点集中治疗,所有确诊患者统一集中至市级定点集中救治医院(休宁县总医院中医院区、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病情较重或复杂的疑似患者,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市卫生健康委确认后,转至市级定点集中救治医院救治。进一步强化中西医结合治疗,对轻型、普通型患者尽早介入,防止轻症转重症。

  区人民医院要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区卫生健康委和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缓报疑似病例,耽误疑似病例的转诊。对应诊断而未诊断、应转诊未及时转诊而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扩散的,开展责任倒查。

  (三)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能力

  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区人民医院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确保具备核酸样本采集和检测能力,要加强检测人员业务培训,科学安排检测排班,确保检测能力要与医院秋冬季最大诊疗量相匹配。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通过开展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做好核酸检测质控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四)加强医院院感防控。

  全区各医疗机构要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目标”意识, 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要求,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严格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和空气等的清洁与消毒。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开展院感防控宣传教育和全员培训,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提高医务人员防护意识和能力,全力防止医院感染事件发生,避免医务人员感染。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要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五)加强医疗资源储备

  1.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病区(病房)准备。一是加强定点医院改造。区人民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07号)要求,重点加强三区两通道、消毒、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秋冬季传染病诊疗要求,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病区设置,原则上区人民医院按照总床位数的10%预留新冠疑似患者收治床位。二是做好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准备。区卫健委要根据本地实际,加强医疗机构可扩充床位储备,做好区体育馆等可分隔的封闭式大空间建筑改造为临时集中收治场所的准备。

  2.加强医疗力量和物资设备保障。一是统筹调配医疗力量。区卫健委要对全区医疗力量,特别是呼吸、感染、重症、护理、临床检验、院感防控等重点科室医疗力量摸清底数,做到科学统筹调配,确保临床一线医疗力量充足。二是加强物资设备配备。区人民医院要配足配齐急救、抢救、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区卫健委要加强区域内统筹,确保储备充足,调配渠道畅通。

  (六)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

  区卫健委、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要健全完善各级医疗救治防控队伍,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适时组织新冠肺炎诊疗技术交流,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模拟演练,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转诊。

  (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服务

  区人民医院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和病房缓冲区,对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儿科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要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区人民医院要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及时开通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门诊、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服务方式,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健委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做好协同配合。区卫健委要成立专班,提前做好医疗机构布局改造、资源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要细化方案,完善预案,扎实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织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区卫健委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部门领导分头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对医疗救治相关工作开展不利的,要开展责任倒查。

  (三)明确工作进度。区人民医院要制定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要尽快整改,明确整改方案和进度安排。医疗机构改扩建、物资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应于2020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切实保障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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